打开
关闭
当前位置:典籍屋 > 近现代 > 短篇武侠

终极无间

作者:葡萄

“我想跟你说件事。”小甜甜。

“什么事?”

“我喜欢你。”小甜甜。

“我也喜欢你呀。”

“那我们之间算是爱情吗?”小甜甜。

“你……你是开玩笑吧?”

“真的,我是认真的。”小甜甜。

“当然不是爱情了。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这样不是更好吗?”

“……”小甜甜。

今天的黄历上这样写着:

初八日,惊蛰。宜远行、沐浴,忌嫁娶。

依照黄历,单身一人去很远的地方洗澡,是最好的选择。

杀人是件很庄重的事。在杀人前,我总是会选个好日子,洗个澡换身衣服。

仙履镇是个美丽的边城小镇。这里的商业步行一条街是江湖闻名的购物血拼之地。

那个时代,虽然有了文字,但识字的人不多,会写字的人更少,尤其在仙履镇这样的边城,找写手写个招牌要花很多很多的银子。所以,仙履镇大部分的商店铺,招牌就是用实物或画些图形来传达信息。

比如,一店门口挂着一个羊头,说明这是一卖狗肉的。

比如,一店门口挂着一个狗头,说明这还是一卖狗肉的。

比如,一店门口画了一幅图,是一条人腿,腿被打断了,这就表示“打折”。如果这个人的腿断成了八段,就表示“打八折”。

再比如,如果有店在门口立着一根棍子,棍子上倒挂个酒坛子,酒坛子不停地转,就表明这是一酒店。

仙履酒楼就是这样的一酒楼。酒楼的生意非常火爆,连店门口都会聚集很多人——那是些买不起酒喝的人。他们就站在门口看着作为招牌的酒坛子转,不一会儿,头就转晕了。这样,他们不花钱便可以达到与喝了很多酒相同的效果。

我的目的地便是仙履镇的仙履酒楼。

我要杀的人飞天鹤会在那里出现。

当我走进酒楼的时候,店里突然变得死一般沉寂。店里四十个人的七十七只眼一起紧紧盯着我(其中有三人独眼),害得我浑身发毛。

我屏住呼吸,静观其变,不一会儿便感觉到喘不过气来,只好恢复为正常呼吸。

突然,三位“满脸胸毛”、“浑身胡须”的彪形大汉倏地一声,齐齐站了起来。我一惊,手不由握紧腰间的剑。

只听为首的大汉大喝一声:“小二,结账!”结完账,三个人就走了。

结个账也这么大气势,不愧是江湖中人!

还未回过神来,突见一道黑影直奔自己而来。好快的速度!我甚至没看清此人手里白晃晃的兵器究竟是什么!

未及拔刀,此人已飘至面前。

“客官里面请!”原来是店小二,他手里拿着一条白毛巾。

“你跑那么快干吗?”我松了口气。

“职业需要。”小二笑了笑,“请问客官要点什么?”

我看了看小二,缓缓道:“先来张椅子吧,我这样蹲在门口很容易被踩到的。”

我坐在角落,静静地品着这里的招牌酒:醉三秋。

飞天鹤就坐在楼上的雅座。此时,他已经喝了十二杯酒了。

作为江湖KILLER TOP 100排行榜排名第N位的我,当然不会在杀一个人之前暴露出丝毫的杀意。

但是,他似乎已经察觉到了我的存在,虽然他并没有认真地看我一眼。

飞天鹤是第101届江湖轻功大赛10km项目的冠军得主,绰号“我悄悄地走,正如我悄悄地来”。他的轻功相当了得,据说当今江湖只有两个人可以追得上他。一个是擅长“我闪我闪”神功的小风;还有一个,谁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的轻功被称作“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因为他平时总是飘来飘去,从未有停下的时候,大概他停下的时候也就是他死的时候。

而我的绰号叫“剑神”。

我是一个杀手,一个职业杀手,一个收费的职业杀手。

我杀人是按时辰收费的,收费标准是基价十两银子,三小时之后每小时收费二两,不接受古董字画及美女做交换。所以我杀人总是很慢。

曾经有一个人被我杀了整整十年零十二个月还没死,但是雇我的人已经破产了,害得我不得不放过了即将被我杀死的人,白白浪费了好多时间。不过这还不是最可气的一次。

那次,一个雇主在我还未找到被杀目标之前,就被巨额的账单给吓死了。人死债灭,害我亏了不少银子。

虽然我杀人很慢,但是我的剑很快,快到有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拔剑,剑就不见了。

记得十七岁那年,在华山之巅,我和一百多个人比速度。在听到裁判“拔剑”的一声号令后,只有我一个人拔出了剑!只有我一个!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一百多个人都是用刀的。

江湖上每一个获得剑客学历的人剑上都会有一个字母,用来表示剑客的等级。

比如,P代表普快,就是说这个剑客的剑速很普通;K代表快,就是说这个剑客的剑比较快;T代表特快,就是说这个剑客的剑特别快;C代表超快,就是说这个剑客的剑超级快。

而我的剑,上面刻着三个字母:EMS——这表示我的剑专递特快!

楼上,飞天鹤已经端起了第十三杯酒,他端杯的手依然很稳,杯中没有溅出一滴酒来。

这时,他身旁的小二说话了:“客官,你的杯子里早就没酒了!还要再上吗?”飞天鹤轻轻摇了摇头。

不妙!经验告诉我,此时他一定想逃!

于是我一个纵身,“嗖地”一声跳上三楼,却已经不见了飞天鹤的踪影。

怎么可能!他怎么会这么快?

我又仔细一想,才想起原来他坐的地方是二楼。

于是我急忙从三楼跳至二楼,由于慌不择路,落入了二楼的一个大水桶里。

飞天鹤果然想逃,他已经做好了起跑的姿势,随时准备从窗口跳出去;如果让他跳出去的话,我是不可能追上他的。

可是,好奇心杀死猫。飞天鹤没有跑,他好奇地转头看了看掉进水桶里的我,冷然道:“水花太大,失败!”

“我是来杀你的!”我跳出水桶,冷冷地说。

“你应该把湿衣服换了,这样你就不会冷冷地说了。”

“杀了你以后,正好一并换了。”

“你为什么要杀我?”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已经退出江湖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怎么退出?”

“ALT+F4,强行退出呀!”

“你想逃?”

“没错!杀人,你可能比我强,但是逃跑,我一定比你强。你是不可能追上我的!”

“你可以试一下。”我盯着飞天鹤,紧握剑柄。

飞天鹤看着我,沉默片刻道:“是谁让你杀我的?”

“作为一个杀手,我是很有职业道德的。你就死心吧!我是决不会出卖小甜甜的。”

“你说的是权力帮的小甜甜?”

“我是不会出卖她的!”

“你可以不杀我吗?”

“不行!”

“为什么?”

“今年秋天,魔教公主卢靖儿的江湖巡回演唱会将在我的乡举行,她是我的梦中情人,我需要银子购买VIP门票。”

“只是为了钱吗?”

“不然呢?难道是为了公益事业和世界和平?”

“能告诉我你是谁吗?这样我才能死个明白。”

我没有回答,慢慢从裤子里抽出我的剑。

“长生剑!”他叫道。

“你认识?”

“江湖上又有几个人不认识阁下手中的这把长生剑呢?”

“真没想到我的剑这么有名啊!呵呵,呵呵呵呵……”

“长生剑名列七种武器之首,快如闪电,势若惊鸿。一剑袭出,对手的身体便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捅了个大窟窿,待到看清楚时才发现刺中自己的这把剑奇丑无比,乃一块条状生铁,既没有剑尖,也没有剑锋,甚至歪歪扭扭地缠块抹布当把手。最可怕的是,宝剑不仅破烂不堪,而且锈迹斑斑,被刺者即便没有伤到致命部位,三日内也必定因为破伤风发作而死。江湖人公认,长生剑的威力已远远大于‘没有枪头也一样捅死人’的唐霸王枪。大都说,如果死于长生剑下,那真是……太没面子太衰了!”

“!?#¥%……—*”

“我要走了。”飞天鹤突然道。

“你走不掉的。你离我的距离是2.8公尺,而我的剑长0.7米,臂长0.8米,加上我剑的速度是1.4公尺/毫秒,所以我经过了非常精确地计算之后得出,在你转身飞出的一刹那,我的剑便已经插进了你的背后要害!”

“哈哈哈哈,你完全错了,而且是一错再错。首先,你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公尺’和‘米’两种单位并存,完全不符合解答应用题时的标准格式。而且,我在吸取了英格兰后卫转身太慢从而容易被人带球突破的教训之后,苦练轻功。现在我已经练到不用转身也能够飞出去的地步了……”

闻言我急忙拔剑。

剑!

快剑!

快的剑!

好快的剑!

可惜我还是慢了一步,飞天鹤已经飞出了窗口。

我正欲飞出窗口追上去,身旁一条人影闪过。一个黑衣人冲出窗口,一拳打向飞天鹤。这一拳打出,方圆百里的蚊子、跳蚤、小强皆亡,也封死了飞天鹤的所有逃跑路线。飞天鹤无奈,只好原路退回。

“你是谁?”飞天鹤向黑衣人问道。

“七种武器之拳头,就是我了。”黑衣人道。

飞天鹤苦笑道:“看来小甜甜为了杀我,真的是下足了本钱啊。”

“不错!还有我!”一个发型像孔雀尾巴一样的年轻人从茶楼的一角走了过来。

“孔雀翎!”

“不错!他就是孔雀翎!还有我!”一个瘸子腰上转着呼啦圈一样的东西出现。

“多情环?”

“不错!他是多情环!还有我们!”三个伙一起走了过来。

“霸王枪、碧玉刀、离别钩?”

“哈哈哈哈哈,不错!我们就是传说中的七种武器!Yeah——”

“哇塞,七种武器到齐了!好耶!来来来,大站好。嗯,对了,前排的蹲下一点,好的,看这里,笑一个,七——种——武——器——不对,飞天鹤和你们不是一伙儿的啊,凑什么热闹?欺负我不识数么?”我一脸哀怨。

我方实力明显增强,正好可以顺势而为执行我的杀人任务,所以我毅然决然地挥出了长生剑。

在我的剑挥出的时候,七个人七种武器也同时出招。我想:这下飞天鹤就算不被刺成马蜂窝也得被刺成蜂窝煤了吧!只是,这次杀得太快,没什么钱赚啊!

可是,0.01秒钟之后我才发现,所有的武器竟然都打在了我的身上。

“为……为什么会……这样?咳咳……”我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飞天鹤笑了笑道:“因为小甜甜要杀的人其实是你,而不是我。杀我只是一个假象,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你的戒心。否则以你的武功,我们根本杀不掉你。”

六种武器摆了个POSE,齐声道:“我们就是古装版‘无间道’!”

“小甜甜,她……她为什么要杀我?”

“因为她爱上了你,可是你却一再拒绝她!她知道没有机会得到你,所以就决定杀掉你。她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

“咳咳……我明白了,原来这世界上最狠毒的武器并不是七种武器,而是……爱情!”

“小甜甜交代了,说可以帮你完成三个遗愿。你说吧,我会转达给她的。”

“非常3Q。我的第一个遗愿是,等我死后,你让小甜甜把我的眼角膜捐献给眼科诊所,造福那些白内障患者。”

“你真是个好人……”

“第二个遗愿是,等我死后,你让小甜甜去一趟我的乡,告诉一个叫鹃儿的女孩,叫她不要再等我了……”

“哦。啊?”

不等他反对,我抢先开口道:“第三个遗愿是,魔教公主卢靖儿的江湖巡回演唱会不久就要开演了,让小甜甜替我去看一看吧……”

(快捷键:←) 上一个 回目录 下一个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