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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气刀

作者:阿木

作者简介:

阿木,男,七零年代人,生于闽长于闽,非专职作者,然因公职清闲,夜班难熬,遂敲字落花,已草成中短散篇近百万字。其作品散见于《今古传奇·故事版》、《悬疑志》《谜小说》等刊。已出版冒险小《神迹》。

八月十五那天晚上,刀盟的新任盟主张轻狂在独尊堡内摆下大宴,款待门人弟子以及八方宾朋。酒过三巡,这个狮子一般雄健的男人忽然掷杯于地,慨然大呼:“如此良辰美景,男儿怎可不杀人以助兴。各位,是好汉子的,就随我杀上凌宵城,将剑冢那帮王八羔子杀得片甲不留!”

在座的这些江湖侠客们,过惯了刀头舔血的日子,讲究的是输入不输阵,倒驴不倒架。张轻狂振臂一呼,有谁肯当众跌这份颜面?加上酒酣耳热之际,热血沸腾豪情满怀,当下人人拔刀个个争先:在张轻狂的带领之下浩浩荡荡地直奔凌宵城而去。

岂知才到燕子窝,迎头正撞上剑冢的红衣剑队,领头的正是剑冢掌门李惊鸿,原来他也正准备千里奔袭独尊堡。双方乍一碰面都是一愣,然后便二话不说挥刀拔剑地杀将起来。

刀来剑往、鲜血四溅,这场双方都没有预料到的遭遇战从夜半打到天明,竟打得出奇惨烈。刀盟的前后左右四大长者折了三个,剑冢的东西南北中五方神剑亦是个个重伤。张轻狂与李惊鸿战得精疲力竭,不得不恨恨地各自收兵回营,刀盟与剑冢在燕子窝这一役堪堪打了个平手。

平手!江湖好汉可以风度翩翩地庆贺胜利,也可以忍辱负重地咽下败果,唯独最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平手!

张轻狂与李惊鸿都拍胸口割手腕地赌咒发誓,在有生之年必要砍下对方头颅,挂在高高的旗杆之上。双方各自加紧调派兵力,拉帮手、结盟友、练新军,包扎伤口、舔干血迹以备再战。

正因为如此,以往让刀盟、剑冢不屑一顾的小门小派,也纳入了刀盟剑冢高层的视线之内。譬如花枪门、箭手营、五花拳、恶狼寨、高平镇……

“高平镇?”小刀堂主邓东侯一愕之后似乎想笑,牵动的伤口却疼得他直咧嘴。“高平镇的那帮泥腿子里头有武林中人?”

刀盟中硕果仅存的前锋长老顾道人涨红了脸,把写着“高平镇”的纸撕掉往地下一扔:“哪个不开眼的混球儿,把高平镇也纳入征召名单中?”刀盟的内外六堂堂主,都像被点中笑穴一样畅笑起来。

高平镇里有什么武林中人?充其量也就有几个会两下庄稼把式的泥巴腿子。嗤,也不知从哪里捡来本五虎断门刀的残谱瞎练一气,连内功都不会,也算得上武林中人?这样的人拉上战场,哪怕一个三流好手随随便便地伸出个指头。摁也摁死他们了!

张轻狂坐直了身体,目光淡淡一扫,笑声立时止歇。这些天不怕、地不怕。跺一跺脚就能让整个江湖晃三晃的英雄豪杰们。在张轻狂的雄狮之威下,乖得就像长耳朵红眼睛的兔宝宝。

张轻狂拈起扔在地上的纸,漫不经心地伸指弹一弹:“纵然只是市井之地。我们不争,李惊鸿就会来争。与其被他争去,还不如我们先纳入手心。”“盟主高见!”所有人这才恍然。

为了弥补刚才的失言,顾道人抱拳请命:“盟主,高平镇就交给我吧。我保证在高平镇为盟主练出一支强兵。”

张轻狂侧着头想了想,脸上挂起一丝笑意,提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一行大字:兹命顾道人携内堂入室弟子花玉香前往高平镇,建刀盟第七路香坛。

顾道人捧着纸,眼一眨手一动心一颤神一摇,深吸一口气才勉强抑住从心头翻涌上来的狂喜,缓缓俯下身道:“遵命。”

01

高平镇的乡下人,并不知道江湖是怎么一回事。对于刀盟纡尊降贵递来的橄榄枝,他们没有太多的兴奋。方飞玉与丁喜加入刀盟在高平镇成立的七路香坛,并被任命为正副香主,得意的也不是一跃成为了江湖中人,而是腰间随时可以拔出晃眼的长刀。

没有步入江湖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江湖仇杀有多么血腥。等丁喜和方飞玉明白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为了江湖中人。不过他们并不后悔,顾道人每个月都会给他们开二两银子的饷钱,这活计比顶着毒日头在黄土地里刨食要轻松得多。再者说,都是风华正茂的少年郎,有谁不想为将来打拼出一番天地。老人们都说富贵险中求,这话还是蛮在理的。更何况,七路香坛中还有个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的花玉香。

高平镇人大多没读过书,形容一个女人漂亮,翻来覆去也不过就几句“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仙女”之类朴实寡淡的夸奖。但当花玉香来到高平镇时,所有人都公认,这是个比仙女还要疼许的姑娘。

高平镇的乡间俚语,形容一个女人漂亮,只说她长得极“疼许”。花玉香就是这么一个“疼许”到耀眼的女人。

其实公正地说,花玉香并不太符合高平镇人评判“美丽女人”的标准。她的屁股不够大,胸部也不够突出,这样的体形无疑不利于生养。但她的皮肤却极白,比供在佛龛上的瓷观音还白,在阳光下看来甚至像冰一样透明,她的眼又极大,眸中蕴满甜美笑意,更是让人一见之下忍不住从心底里甜起来。更怪的是她从不施脂粉,身上却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一股清香,如兰似桂,清雅怡人。

最主要的是花玉香并不似顾道人那般傲气十足,无论对谁都客客气气未语先笑。纵是有镇子里的调皮小孩惹恼了她,她也不过轻嗔薄怒地跺跺脚,说:“再这样,我恼你哟。”

说来也奇怪,就是这样轻轻的嗔怪,却能令最调皮的孩子乖乖认错。大约是花玉香颊上的红霞太过迷人,连孩子们也被这美震慑了吧。

“这不是我们能碰触的女子,或许连多看她一眼,都会带来灾祸。”丁喜对自己、也对方飞玉这么说。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很严肃,可是方飞玉却不严肃,只是数着丁喜脸上的麻子贼兮兮地笑。笑完了方飞玉就一拳擂在丁喜的肩膀上,说:“好你个丁麻皮哟……”

丁喜脸上繁若星辰的白麻子,是他孩童时一场天花遗留下的痕迹。他又生得小鼻小眼小耳朵,当然,同时也是个小心小眼小格局的人,所以若是别的人叫他丁麻皮,丁喜就会很生气,没准儿还会趁夜偷摸拿石头砸人屋顶。但方飞玉这么叫他,丁喜却一点脾气也没有。从小到大,丁喜与方飞玉是同穿一条裤衩长大的,两个人要好得跟亲兄弟似的。

“你别招惹她!”丁喜的嘴角抿成一条固执的直线,“那女人是祸水,你看不出来,我看得出来!”方飞玉笑得更大声了,一边笑一边用手抚着自己上唇刚刚长出的绒毛。于是丁喜的目光变得阴郁起来。方飞玉不耐烦了,挥挥手像赶苍蝇似的:“知道了知道了,我心里有数着呢。”

方飞玉往花玉香那儿跑得太勤了,而且有愈来愈勤的趋势,丁喜心中就有了一点怪怪的不舒服。方飞玉是香主,往花玉香那儿跑得勤是应该的,他们有很多的正事大事要商量,丁喜没有任何理由阻挡他,再说也阻挡不了。而花玉香似乎也对方飞玉另眼相看,一见到他就像春风拂过面颊,笑容如花儿般灿烂盛放。

丁喜试图把心上那点怪怪的不舒服抹去,但越抹心思就越重。这心思没法和旁人说道,丁喜只好拔出他那把重八斤四两的厚背大砍刀,轻轻摩挲着那寒光闪闪的刀锋。

漂亮女人就是这样,她们在哪里出现,就会让哪里的男人心肝痒痒,像是爬进了小虫。只不过有的男人轻轻挥指一弹,就会把小虫弹掉,而有的男人越弹,虫子就钻得越深,让人从里到外地痒起来。

丁喜无疑就属于后者。当他感到全身发痒的时候,只好到茅房后面的空地上练刀,练的是残缺的五虎断门刀。其实丁喜翻来覆去也就三式:力劈华山、横扫千军、黑虎掏心。

丁喜在脑子里想象着花玉香的模样,然后一刀一刀地往那人影上招呼。嗨地一刀,砍她膀子;嗨地又一刀,斩她大腿;嗨地再一刀,剜她眼睛。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只是三刀,丁喜在他的想象之中无数次将那美丽的影子斩得四分五裂。

丁喜虽然不识几个大字,但他爱听说书。《封神榜》、《三国演义》、《水浒传》都听得滚瓜烂熟。从这些书里他得出一个结论,像妲己、貂蝉这样的红颜是男人不能够招惹的,但凡碰见了轻则丧命,重则亡国。他不明白,这样浅显的道理,为什么方飞玉就不懂呢?

想到烦躁处,丁喜“嗨”地又一挥刀,把一只悠然飞过的绿头苍蝇的肚肠剜出来。丁喜吐出一口气,就像剜出了一只噬咬他心肝的虫子,整个人都畅快起来。

顾道人提着裤子从茅房出来,看丁喜在茅房后面的空地上练刀,觉得奇怪,就问:“你咋在这儿练刀?”丁喜抹一把脸上的汗,讪讪地无言以对。他总不能告诉顾道人,只有在茅房边上,他才能够把盘绕在鼻腔中花玉香那如兰似麝的体香驱除。于是他只好说:“习惯了。”

顾道人这才看见一地的苍蝇尸体,数一数。有三十六只绿头的,七十二只黑头的。于是顾道人就笑,捂着嘴言不由衷地笑:“你这个练刀方法蛮特别的。好玩!好玩!”

丁喜心中生出个坚定的想法:好好练刀,把花玉香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别让那狐狸精似的女人天天缠着方飞玉不放。飞玉明白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为了江湖中人。不过他们并不后悔,顾道人每个月都会给他们开二两银子的饷钱,这活计比顶着毒日头在黄土地里刨食要轻松得多。再者说。都是风华正茂的少年郎,有谁不想为将来打拼出一番天地。老人们都说富贵险中求,这话还是蛮在理的。更何况,七路香坛中还有个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的花玉香。

高平镇人大多没读过书,形容一个女人漂亮,翻来覆去也不过就几句“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仙女”之类朴实寡淡的夸奖。但当花玉香来到高平镇时,所有人都公认,这是个比仙女还要疼许的姑娘。

高平镇的乡间俚语,形容一个女人漂亮,只说她长得极“疼许”。花玉香就是这么一个“疼许”到耀眼的女人。

其实公正地说,花玉香并不太符合高平镇人评判“美丽女人”的标准。她的屁股不够大,胸部也不够突出,这样的体形无疑不利于生养。但她的皮肤却极白,比供在佛龛上的瓷观音还白,在阳光下看来甚至像冰一样透明,她的眼又极大,眸中蕴满甜美笑意,更是让人一见之下忍不住从心底里甜起来。更怪的是她从不施脂粉,身上却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一股清香,如兰似桂,清雅怡人。

最主要的是花玉香并不似顾道人那般傲气十足,无论对谁都客客气气未语先笑。纵是有镇子里的调皮小孩惹恼了她,她也不过轻嗔薄怒地跺跺脚,说:“再这样,我恼你哟。”

说来也奇怪,就是这样轻轻的嗔怪,却能令最调皮的孩子乖乖认错。大约是花玉香颊上的红霞太过迷人,连孩子们也被这美震慑了吧。

“这不是我们能碰触的女子,或许连多看她一眼,都会带来灾祸。”丁喜对自己、也对方飞玉这么说。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很严肃,可是方飞玉却不严肃,只是数着丁喜脸上的麻子贼兮兮地笑。笑完了方飞玉就一拳擂在丁喜的肩膀上,说:“好你个丁麻皮哟……”

丁喜脸上繁若星辰的白麻子,是他孩童时一场天花遗留下的痕迹。他又生得小鼻小眼小耳朵,当然,同时也是个小心小眼小格局的人,所以若是别的人叫他丁麻波,丁喜就会很生气,没准儿还会趁夜偷摸拿石头砸人屋顶。但方飞玉这么叫他,丁喜却一点脾气也没有。从小到大,丁喜与方飞玉是同穿一条裤衩长大的,两个人要好得跟亲兄弟似的。

“你别招惹她!”丁喜的嘴角抿成一条固执的直线,“那女人是祸水,你看不出来,我看得出来!”方飞玉笑得更大声了,一边笑一边用手抚着自己上唇刚刚长出的绒毛。于是丁喜的目光变得阴郁起来。方飞玉不耐烦了,挥挥手像赶苍蝇似的:“知道了知道了,我心里有数着呢。”

方飞玉往花玉香那儿跑得太勤了,而且有愈来愈勤的趋势,丁喜心中就有了一点怪怪的不舒服。方飞玉是香主,往花玉香那儿跑得勤是应该的,他们有很多的正事大事要商量,丁喜没有任何理由阻挡他,再说也阻挡不了。而花玉香似乎也对方飞玉另眼相看,一见到他就像春风拂过面颊,笑容如花儿般灿烂盛放。

丁喜试图把心上那点怪怪的不舒服抹去,但越抹心思就越重。这心思没法和旁人说道,丁喜只好拔出他那把重八斤四两的厚背大砍刀,轻轻摩挲着那寒光闪闪的刀锋。

漂亮女人就是这样,她们在哪里出现,就会让哪里的男人心肝痒痒,像是爬进了小虫。只不过有的男人轻轻挥指一弹,就会把小虫弹掉,而有的男人越弹,虫子就钻得越深,让人从里到外地痒起来。

丁喜无疑就属于后者。当他感到全身发痒的时候,只好到茅房后面的空地上练刀,练的是残缺的五虎断门刀。其实丁喜翻来覆去也就三式:力劈华山、横扫千军、黑虎掏心。

丁喜在脑子里想象着花玉香的模样,然后一刀一刀地往那人影上招呼。嗨地一刀,砍她膀子;嗨地又一刀,斩她大腿;嗨地再一刀,剜她眼睛。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只是三刀,丁喜在他的想象之中无数次将那美丽的影子斩得四分五裂。

丁喜虽然不识几个大字,但他爱听说书。《封神榜》、《三国演义》、《水浒传》都听得滚瓜烂熟。从这些书里他得出一个结论,像妲己、貂蝉这样的红颜是男人不能够招惹的。但凡碰见了轻则丧命,重则亡国。他不明白,这样浅显的道理,为什么方飞玉就不懂呢?

想到烦躁处,丁喜“嗨”地又一挥刀,把一只悠然飞过的绿头苍蝇的肚肠剜出来。丁喜吐出一口气,就像剜出了一只噬咬他心肝的虫子,整个人都畅快起来。

顾道人提着裤子从茅房出来,看丁喜在茅房后面的空地上练刀,觉得奇怪,就问:“你昨在这儿练刀?”丁喜抹一把脸上的汗,讪讪地无言以对。他总不能告诉顾道人,只有在茅房边上,他才能够把盘绕在鼻腔中花玉香那如兰似麝的体香驱除。于是他只好说:“习惯了。”

顾道人这才看见一地的苍蝇尸体,数一数,有三十六只绿头的,七十二只黑头的。于是顾道人就笑,捂着嘴言不由衷地笑:“你这个练刀方法蛮特别的,好玩!好玩!”

丁喜心中生出个坚定的想法:好好练刀,把花玉香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别让那狐狸精似的女人天天缠着方飞玉不放。

02

二月二,龙抬头。

刀盟盟主张轻狂差人传下话来:该让孩儿们见见血了。于是顾道人立刻就忙碌起来。

顾道人揣摩着,张轻狂用意有三:一是练兵;二是示威;三是试探剑冢的实力。顾道人对着地图看了三天三夜,最终把打击对象选择为刚与剑冢结盟的六分剑派。

一只只探马来回穿梭,一名名斥候反复侦察,一面面令旗自顾道人手中发出。很快,顾道人就摸清了六分剑派的底细,以千钧之势发动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

担任主攻的,当然是独尊堡内堂的精锐弟子。七路香坛的主要任务则是在半渡滩埋伏起来,堵死六分剑派漏网之鱼的退路。按顾道人的布署,七路香坛分为两队,一队由花玉香和方飞玉带领,扼守滩涂正面迎击;一队由顾道人和丁喜率领,隐身西山,在关键时刻从斜刺里杀出。

丁喜对这样的分派有点儿不太满意,顾道人就拍拍丁喜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我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我将你视作心腹。”

丁喜一听这话,心中怪怪的念头立刻消失了,往手里啐了口唾沫,搓一搓,拔出长刀伏下身子,耐心地等待着六分剑派的溃兵。

没过几个时辰,六分剑派的漏网之鱼们便三三两两、游魂似的从东山上转下来,一个个神色疲惫,身上血迹斑斑,麻木不仁地走着。当发现最后的生路也被堵死时,这些眼看着伸一根手指就能戳倒的溃兵,却爆发出了最后的勇气。

冲呀!杀呀!打倒了这些挡路狗,才能搏得一条生路!

七路香坛的子弟,一时气为之夺,纵然人数比对方多了数倍,又是休憩已久的生力之军,依然被打得节节败退,刹那间已有数人被刺翻,滩涂防线眼看即将崩溃,连方飞玉与花玉香身上都挂了好几处彩。丁喜看得目睚欲裂,长身欲起,却被顾道人的大手死死压住肩膀。

“还不到时候。”顾道人淡淡地说,面上无喜无悲,目光冷酷无情。仿佛在滩涂上拼死厮杀的不是鲜活的生命,而是一只只争斗的蝼蚁。

“死人了!死了很多很多人!是我们的人!”丁喜揪住顾道人的衣领结结巴巴地说。顾道人微微一笑,掸掸领子上的尘土:“想要在江湖上出人头地,就必须手辣心狠。不但对敌人要手辣,对自己人也要心狠。这样别人才会怕你,这样别人才会不敢惹你。你明白么?”

丁喜呆了,他愣愣地看着神态自若的顾道人,半晌说不出话来。顾道人扫了他一眼,冷笑着摇摇头,慢条斯理道:“时候到了,出击吧!”

鸣……牛角声声,埋伏四起,刀光如雪,气势胜虹。

丁喜冲锋在最前头,将砍膀子、斩大腿、剜眼睛三式反复使用。他的刀法不似旁人那般大开大阖、气魄慑人,反而小里小气、古怪刁钻。手背一转,刀锋就从敌人铠甲的缝隙、铁盾遮挡不住的空当刺入要害。也正因为这样,他杀死杀伤的敌人反而最多,别人才砍倒一个,他已刺翻了好几人。他的刀法简练而有效率。连顾道人远远望见,也不禁惊叹一声果然是刀如其人。

六分剑派的余孽,原本就是仗着一股血气之勇作最后的搏杀。此刻伏兵一出,人人丧胆,争先恐后地四散推挤奔逃,不少人还不及被敌人的长刀砍中,就倒毙在自己人的脚下。血流成了一道道小溪,顺着滩涂的石缝,涔涔流入河中。偌大的河滩之上,尸体已堆积累累。

一个满脸沟壑纵横的老人,看着身边亲朋子侄一个个倒地,大滴的眼泪从浑浊的老眼中涌将出来,腿一软,跪在花玉香面前:“姑娘,放我一条生路吧。”花玉香手中双刀一滞,再砍不下去。那老者把头在石头上碰得嘣嘣响,沙哑地号啕起来:“姑娘,饶了我吧,我不想死啊!”

方飞玉恰从旁边经过,想也不想一刀斩去。只听“当”的一声,花玉香架住了他的刀。那老者抬起头,深深望了花玉香一眼,又连叩几个响头,如丧之犬般从花玉香身边蹿过。刀光又是一闪,一柄八斤四两的厚背长刀,从老者后心没人,带着巨大的惯性,将他钉在地下。

花玉香霍然回首,丁喜冷着脸拍拍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再度杀人敌群之中。这一幕,全被西山上的顾道人收入眼内。

03

外敌既除,当诛内贼。战场还未来得及清扫,方飞玉便被人缚了押至顾道人面前。

“说!为什么要放走六分剑派的人?你是不是剑盟的奸细?”

“我不是奸细,我也没放走他!他死了,被丁喜杀死了!”

“不是奸细就是叛徒,否则那一刀你为什么不砍下去?”

“我砍了,可被花玉香挡住了。”

“胡说八道!”顾道人冷笑着说,“分明是你故意纵敌!”

顾道人并没有杀死方飞玉,他只斩下了方飞玉的右手,又打折了他的右脚,又在方飞玉俊俏的脸上划了四七二十八刀。顾道人说,念你是初犯,我罚你戴着重枷游街十日,你服是不服?

有罚自然也就有赏。丁喜因为杀敌最多,被升为香主。他当上香主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每日里挎着长刀,押解着方飞玉游街示众。

丁喜鲜衣怒马地行在前面,方飞玉戴着镣铐拖着残腿一瘸一拐地在后面跟着,花玉香则亦步亦趋地跟在方飞玉身后。偶尔扭头看见花玉香,方飞玉原本没有一丝神采的眼中进出森寒的光。

丁喜从方飞玉的目光中读出了仇恨。他伸出舌头品品仇恨的滋味,觉得就像掺了太多水的米酒,寡淡而无味,就又“呸”地一下吐了出来。

走得久了,汗水从额头上流下来眯了眼。丁喜回头一望,恍惚觉得跟在他身后游街的不是方飞玉,而是那个叫做花玉香的女人。

丁喜和方飞玉都不知道,在顾道人宣布了对方飞玉的判决之后不久,他和花玉香之间曾经有一次充满着刀光剑影的对话。

“人是我放走的,不关方飞玉的事。你要打要罚,就打我罚我好了,何必冤枉好人!”花玉香的大眼睛里噙着泪水,胸膛不住起伏,愤怒到了极点。顾道人故意眨眨眼,拖长了声音说:“啊,你说那件事啊。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你不用谢我。”

花玉香是个娴淑的女人,不能像乡下婆姨那般脱下鞋子,用鞋底抽仇人的脸,但她刚才险些就那么做了。她深吸口气,竭力抑住心头的怒火:“你不能够一手遮天的,我会把这事儿一五一十地告诉盟主。你虽然是刀盟的长老,但你别忘了,我是盟主的入室弟子。”

顾道人怪有趣地看着她:“你是盟主的入室弟子,那你告诉我,盟主究竟都教了你什么武功?断肠刀?还是他压箱底的别离斩?”顾道人讪笑着拈起花玉香的几缕青丝,自顾自说道,“不,他不可能教你。因为他怕你练了之后腰身会变粗、皮肤会变黑,那样你就不漂亮不迷人了。你是个聪明的姑娘,难道你就没仔细想想,盟主为什么要收你为入室弟子?是因为你天资聪颖?又或者你的运气比别人都要好?不,都不是!你之所以能成为盟主的弟子,只是因为你有一张漂亮的脸蛋。”

花玉香慢慢地往后退,顾道人步步紧逼,把花玉香逼到墙角让她退无可退。

“还记得你大师姐吗?那是个多么娴静的女子。她十六岁就被张轻狂嫁给了老盟主,做了第十九房小妾。没半年,她就被老盟主的妻妾们给逼疯了。而张轻狂却在她死去的三日之后被提拔为刀盟的副盟主。”

“还有你的二师姐,你还记得她抚的琴有多动听吗?可惜啊,这么个才女,最终却嫁给了大字不识一个的丐帮长老,成了一个乞丐婆。张轻狂能与丐帮结盟,借丐帮之力逼死老盟主,她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而现在,盟主又把你送到了我的身边,你说,他这番举动是什么意思呢?”顾道人冰冷的气息,喷吐在花玉香如花般盛开的脸颊上。花玉香再也忍耐不住,一把将他推开,捂着耳朵往屋外逃。逃出几步,却还是听到顾道人意味深长地说:“小姑娘,要听话……”

一晃十天过去,方飞玉不再游街,丁喜就向顾道人建议:既然方飞玉和花玉香那么黏糊,干脆把花玉香嫁给他得了,让他俩凑成一挑。

顾道人摸着下巴斜眼看着丁喜,问:“这样漂亮的丫头,你就舍得把她推给一个残废?”

丁喜脸上就挂上三分不屑三分鄙夷三分痛恨还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神情,往地上啐了一口:“这样的祸水,谁沾了谁倒霉一辈子,有什么舍不得的。”

“你舍得,我可舍不得。”

丁喜一听顾道人这么说,仰起头,脸上显出乡农式的狡猾,反问:“你现在那么忙,娶她合适么?”

顾道人听了大笑,边笑边使劲拍打着丁喜的肩膀,末了却叹口气:“可惜,你的气量太小眼界太窄目光太浅。不然,必成大器。”顾道人说完上下打量着丁喜,想了许久,一挥手道,“罢了,我让你一步!”

方飞玉和花玉香的婚礼办得极冷清,没有吹吹打打的鼓乐,也没有噼里啪啦的鞭炮,只是一顶红呢小轿将花玉香抬进了方飞玉的房间,这礼也就算成了。高平镇的混混儿想要卧在墙根听房,结果全被丁喜拿刀背砍走了。

丁喜不知道,他的好心却办成了他一辈子心头最大的恨事。后来的情景,是丁喜综合听到的传言想象出来的,作不得准:

那天晚上方飞玉烫了壶酒,怔怔地看着坐在炕沿上,盖着大红盖头,怯生生的花玉香。方飞玉一直没有说话,只一口接一口地喝酒,心里的仇恨就像花儿一样一瓣一瓣地张开。

喝完了酒,他冷笑着离开了新房,到磨坊里寻了块磨盘,用仅余的左手细心地把磨盘绑到自己身上。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又负着百多斤重的磨盘一瘸一拐地走了一里多地,跳进了茅坑里。

方飞玉是存心不想让任何人找到他的尸体,如果不是几天后有个老头恰好在那里掏粪,或许他的尸体就会和粪便一起腐烂掉,唯余下白生生的骨架。

人死债销,一了百了。丁喜叹口气,自己掏钱为方飞玉办了场极体面极风光的葬礼。不过高平镇的人私下议论,觉得丁喜还是抠门小气,他也不找个风水先生为自己的好兄弟寻个风水宝穴,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将方飞玉葬在了茅房后的空地上。

又过了个把月,丁喜央媒人为他说了一门亲。那姑娘叫翠兰,脸盘大,身子也壮实,是高平镇人嘴里说的那种“会干活的”。丁喜问她你喜欢我不,翠兰说喜欢。丁喜又问你喜欢我啥,翠兰说我就喜欢你小心眼。小心眼的人都会算计,跟着你吃不了别人的亏。丁喜笑笑,就把这门婚事给定下来了。

结婚之后,丁喜还常常去茅房后的空地上练刀。有时白天去,有时晚上去,有时白天晚上都去,像着了疯魔似的。他的刀法越来越显得小里小气小格局,八斤四两的厚背大砍刀,在他手里使唤出来,比峨眉刺分水针还要刁钻小巧。他往往站着半天不出刀,但一刀刺出,刀尖上就整齐地串起一百零八只苍蝇的右翅。丁喜只削苍蝇的右翅,有时候也砍下苍蝇右半边的三只腿,但从不砍苍蝇的左腿左翅。

累了,丁喜就坐在方飞玉的前,拍拍头上的土坷垃,说:“兄弟,我早告诉过你,那女人是祸水,你偏就不信。这下子,你该信了吧。”

有人眼馋方飞玉遗下的那三间瓦房,就暗中撺掇丁喜说:“方飞玉又没碰过姓花的女人一个指头,凭什么她就能住在方飞玉的屋子里。不如把她赶走,那三问大瓦房我们哥几个……”那人话没说完,丁喜一个大巴掌掮过去,把那人掮得如同陀螺一样旋转。

不提丁喜心中那团纠结复杂到连他自己都弄不清的乱麻,这些日子以来,顾道人是越来越忙了,忙得差不多是脚不沾地。七路香坛的事情,他都甩手让丁喜去管,每日里总有些用斗笠遮住头脸的人进出他的房间,他们关上门一谈就是一整天。有时候,顾道人还会神秘地失踪几天,再出现在高平镇时,那副疲惫的样子,就像刚刚才赶了几千里的路。

那一天,丁喜正在练刀,忽然听见有人叫他。丁喜回过头一看,原来是大忙人顾道人。

顾道人今天看起来却很悠闲。他穿着一套全新的衣裳,从内衣到袜子全是白的。雪一样白。他的头发还有点湿漉漉的,似乎刚洗过澡,胡子和指甲也精心地修剪过,使他看起来年轻十岁都不止。

丁喜笑了:“今天打扮得那么齐整,要去当新郎吗?”

顾道人也笑着回答:“今天我要去杀人,当然得打扮得整齐一点以示尊重。”

丁喜“哦”了一声。顾道人感到奇怪:“你就不想问问我要杀的是什么人?”丁喜挠挠头:“你要杀的,自然是你想杀的人喽。”

顾道人怔了怔,笑得前仰后合:“想不到啊想不到。高平镇中竟然有你这样一个妙人。我这韬光养晦之计,不但骗过了张轻狂,还能挖掘出你这样一个妙人,算得上是意外收获了。”

顾道人寻了块石头坐下,就絮絮叨叨地说起来。他说张轻狂依靠丐帮之势,逼死老盟主篡位自立,人人得而诛之。他又说张轻狂此人狼子野心,甫一登上大位,便与剑冢开战。此人不除,江湖中难有宁日。他还说张轻狂嫉贤妒能,肆意打压刀盟中的老弟兄,排挤元老,反把那些只会拍马的奸妄小人提拔上高位,当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顾道人的神色依然自若,动作依旧洒脱。但不知怎地,丁喜却老是觉得,顾道人像一只在鸡圈外徘徊的狐狸,既不舍得肥美的鸡肉,又顾虑着猎人锋利的刀枪。

顾道人说着,丁喜也就听着,时不时点点头,小声小气地发出一两句“嗯”或“啊”的叹词。顾道人初时声音还有些低沉,到了后来情绪愈来愈激昂:“如今刀盟之内人心思变,大刀堂、小刀堂、飞刀堂、断刀堂等四堂已表示将全力坚持我的锄奸行动,唯有朴刀堂及弯刀堂还站在张轻狂那贼子一边,实力对比我已占优势。加上张轻狂倚为靠山的丐帮八袋长老朱停亭已在丐帮内部争斗中失势,张轻狂外援断绝。如今大势在我。大义在我,你说我此时出兵,会不会一呼百应从者云集,将张轻狂那奸贼以及他的党羽一网打尽?”

说完,顾道人就满怀希望地看着丁喜。丁喜涨红了脸,使劲挠头,挠得头皮屑满天纷飞:“既然有那么多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想退也退不出来。不赢都不行了。”顾道人眼睛猛地一亮,又眯起来。良久。吐出一口长气,笑得分外畅快:“不错不错,如今这情势正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种时候,再去忧心成败,徒扰心神耳,浑没半分益处。倒不如横下心沉下气。一股作气干到底!”

说完,顾道人再看向丁喜的目光中,就多了几分欣赏。顾道人伸出两个指头,说:“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随我杀上独尊堡,铲除张轻狂这个武林败类;二是留守高平镇,防范李惊鸿趁乱突袭刀盟。

若你选择第一条路,自然凶险无比,但报酬也同样异常丰厚。事成我就封你做朴刀堂堂主,从此叱咤江湖位高权重,你一声呼喝就有百千人同时应诺。若是事败……哼哼,那就什么也别说了,大伙一同命赴黄泉就是了。”

“如果我选择第二条路呢?”丁喜小心翼翼地问。

“你若选择第二条路……”顾道人背着手玩味地看着丁喜,缓缓道:“独尊堡内乱一起,李惊鸿必会得到消息。但他不晓得独尊堡上是何形势,必会先派少量兵力试探攻击,你要击退他们并不难。这样一来,你与独尊堡的内乱再无任何干系,无论最后谁胜谁败,你都能立下一点小小的功劳。”

丁喜沉默着,从地上捡起一颗不知何时遗落的麦穗,捻碎了壳丢到嘴里慢慢嚼着,缓缓说道:“我舍不得高平镇。”

顾道人冷笑:“小心小眼小气度,我早知你会选第二条路,你的生存范围也仅限于高平镇。罢了,我把我的大弟子‘铁面血刀’何勾魂留下帮你的忙,你以后就老老实实地做一辈子七路香坛的香主吧。”

04

那天晚上,火光映红了大半个天空。虽然相隔很远,但独尊堡上传来的喊杀声,以及人濒死时发出的惨叫声,还是不时传入高平镇人的耳朵里,吓得胆小的把被子蒙住头,搂着老婆孩子瑟瑟抖了一夜。

李惊鸿麾下的红衣剑队,骑着快马像龙卷风一样卷过来。但在离着高平镇外十里的地方,红衣剑队勒住了缰绳,再没往前一步。

第二天,消息传来。那个像狮子一样雄健的张轻狂死了,他的脑袋被顾道人砍下,并被挂在高高的旗杆上。顾道人也似乎真的遗忘了丁喜这个曾被他亲口夸赞的“妙人”,只派了个人送来封骈四俪六的信,把丁喜坚守高平镇,吓退红衣剑队的功劳轻描淡写地夸了几句,然后又扔下一包银子,说是给七路香坛所有弟兄们的赏钱。

据说,在独尊堡内流血并没有停止,每一天都有所谓的“张氏余孽”被人斩杀。头颅被挂在高高的旗杆上随风晃悠。然而在高平镇,日子还是如清溪般流淌,江湖中的血腥杀戳,并没有给他们带去一丝波澜。

对于丁喜来说,这样平淡的日子是他所喜欢的。然而对于铁面血刀何勾魂来说,这种日子枯燥得令他恨不得扒开胸膛对天长号。

何勾魂的“面”真的很“铁”,因为曾经有人在他脸上砍了一刀,给他留下了一道从额头划过鼻梁直到下巴的疤痕,但那人的刀也因此而崩断。而何勾魂手里的银刀。也的确是勾过不少人的魂,染过不少人的血。他生平有三大爱好:好酒、好马、好杀戳。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骑着快马一阵风般闯入仇人里,用银刀割开仇人的脖子,让激射而出的鲜血落到酒中,然后一仰脖将和着血的酒一饮而尽。对于何勾魂来说,所谓天堂就是能够让他骑最烈的马,喝最好的酒,杀最难杀的人的地方。而平庸乏味的高平镇,对他来说无疑就像是一个地狱。

顾道人临行前有吩咐,不准对高平镇的人“乱来”,不准招惹丁喜。这话就像紧箍咒,牢牢钳住了何勾魂不断膨胀的杀性,他只好天天以酒为伴。

“丁麻皮。”有时候何勾魂喝醉了,就会毫不客气地对丁喜说,“我想杀人。你去找个人来让我杀杀。”

起初丁喜装作没听见,待何勾魂叫喧得越来越大声了,他就走到何勾魂面前,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说:“不要叫我丁麻皮。我这人小气、记仇,会恨你一辈子的。”

何勾魂很生气,刚想拔出刀,突然记起顾道人的叮嘱,于是气就泄了。拖着他的血刀,抱着酒坛子。摇摇晃晃地去了。

顾道人赏下的那包银子本来没有花玉香的份儿,但丁喜力排众议,他说不管怎样,花玉香也曾经是七路香坛的人。别的不说,她一个寡妇人,日子本来就够难的,乡里乡亲的,我们不帮衬她谁帮衬她。

旁人早看出来,已经结了婚的丁喜现在看花玉香眼神分外不同,虽然从未和她说过话,但一提起她的名字声音也变得轻柔许多。丁喜是香主,大伙又都知道他心眼小,没必要为这点小事让他记恨,于是就纷纷点头赞同了。丁喜就捧着银子,来到花玉香的

荡漾在屋子里的方飞玉的气息早已消失,只是整间屋子看起来更加地破败了。花玉香正在烧饭,这对她来说是比挥舞双刀刺穿春风中的柳絮还要困难的事。她娇嫩的双手已被木刺扎了好几个泡,脸也被熏得黑一块白一块,然而灶里还是只冒青烟不冒火。丁喜沉着脸不说话,把银子往灶上一搁,用肩膀把她顶开,三下两下地就把火生起来了。

花玉香倚在墙边默默看着,直到丁喜转身出门时,她才轻轻地咕哝一句:“我好悔。”丁喜停下了脚步,头也不回地问:“你悔什么?”

花玉香张了张嘴,眼睛扑闪了半天,却发觉自己说不出来究竟该悔的是什么。是悔爱上了方飞玉?还是悔当天在滩涂上架住了方飞玉的刀?抑或是悔那天没有据理力争,洗刷方飞玉的冤屈?

陡然,花玉香心中生起一丝明悟。其实无论她做了什么,又或是爱上了谁,都与她沦落到现下的处境毫无关系。她或许最该悔的,是老天为什么要赋予她一张让男人们神魂颠倒的脸。眼泪一滴滴地掉在花玉香的衣襟上,落在地上,花玉香咬着下唇抽泣:“我不甘心。”

丁喜的心剧烈地跳了一下,他刚想伸出手擦去花玉香脸上的泪痕。却仿佛看到方飞玉从熊熊的火焰中走出来,死死瞪着他。丁喜重重咳了一声,幻影就消失了。

“人哪。要认命……”丁喜说完,快步离开这个让他心神不宁的地方,进了门,按倒正在补衣裳的翠兰,狠狠地胡天黑地了一回。

第二天,花玉香起来扫院子的时候,发现院子里堆了高高的一堆柴禾。这些柴禾极干燥,也劈得极细,整整齐齐地码在院子一角。花玉香一下子把柴禾堆推翻,带着哭腔叫起来:“我为什么要认命?我不认!我不认!”

哭声惊动了院外的人,从门口探出两个脑袋,疑惑地往里看。花玉香赶紧拭拭眼泪,问:“你们站在外面干什么?”

两个脑袋相互看看,怯生生地说:“丁香主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让我们每天巡查时多注意着点,把那些想占便宜的人赶跑。丁香主还说,晚上得有两个人在门外替你守着,他每天晚上都会来查夜。要是看见哪个人偷懒睡觉,他抡大巴掌抽他。”

花玉香冷笑,心想就凭你们这几个废物,也能守得住我?想着,她捏捏衣角。衣角里藏着一封信,是小刀堂主邓东侯写给她的信。

我会帮你的!现在,也只有我才能够帮得到你——邓东侯在信中信誓旦旦地如是写道——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帮助,就在门口的槐树上绑一只手绢。晚上三更时分,我就会如约而至。

花玉香当然明白,接受这种“帮助”的代价是什么。但她顾不得这许多了。一想到要在这山坳中的小镇终老,慢慢被岁月蚀去青春的痕迹,变成一个粗手大脚的乡下女人,她就感到不寒而粟。

花玉香咬咬牙,趁人不注意时一跃跳上槐树,把一只手绢绑在树梢最高处。风儿呼拉拉扯着手绢招展开来,花玉香的心也像是被扯成一片一片。

邓东侯今天的心情出奇地好。在看见槐树梢上绑着的手绢之后,他张开的嘴就一直再没有合拢过。他很早很早之前就对花玉香垂涎了,但那时候她还是张轻狂的入室弟子,是张轻狂手中合纵连横的法宝,邓东侯知道这朵美丽的花儿决不会落到自己手上,于是也就只有私底下咽咽唾沫了。

现在,这朵花儿是我的了。她将要心甘情愿地俯在我的怀中……想到这里,邓东侯的心一下子火热起来。他本已喝了许多酒。现在忍不住又喝了一大口。他已经连走路都走不稳了,但蓦然胀大的色胆让他依然还能用轻功歪歪斜斜地跳过围墙。当他看到坐在灯前蹙眉的花玉香,几乎连呼吸都要停止了。

“我要你。我什么都不管了,我只要你。”邓东侯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咆哮,吹熄了灯,一下把花玉香摁倒在炕上。

大门忽然呼呼啦啦擂得山响,间中还有人惊惶地叫:“不好啦,剑冢的人马杀过来啦!”

邓东侯立时滚下床去,慌忙打开门:“哪里?哪里?剑冢的人马从哪里杀过来了?”

丁喜从门缝里挤进来,冷冷地说:“你要不开门,剑冢的人马就会杀过来了。”

邓东侯愣了一下,明白过来了,就跺着脚骂:“好、好你个丁麻皮,要不是看在顾盟主的面子上,老子……非一刀宰了你不可。老子搞的又不是你的老婆,你、你、你瞎掺和个什么劲。”

丁喜不理他,冷静地脱下外套给花玉香披好,嘴角抽动几下:“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傻的女人。在邓东侯眼里,你就是一盘菜,吃干喝净之后连嘴也不用抹就可以走掉。你也不想想,你是张轻狂的人室弟子,在现在这种时候,谁敢帮你?谁又能帮你?难道他就不怕也被人当成张氏余孽,被砍下脑袋挂在旗杆上吗?”

花玉香捂住嘴,呜呜地哭了起来。

邓东侯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涎着脸笑着:“你……说得没错,老子就是玩玩她。你、你别以为新盟主高看你一眼,你就可以踩……到老子头上来了。你一个小小、小小的香主,跟老子的身份差了十万八……千里。识相的,就让开。老子玩腻了这个女人,自然、自然会让你也尝点甜头……”

丁喜淡淡地问:“你敢不敢跟我出来?”

邓东侯眼珠子瞪得溜溜圆:“怎、怎么不敢!”

丁喜就不再理他,当先转身跨出门。邓东侯跟在他身后,一路走一路高声骂,也不知把多少人从睡梦中惊醒。

“丁麻皮!你、你他妈给我站住!”

走到祠堂门口时,丁喜停住脚步,转过身:“你刚才叫我什么?”

老子叫你丁、丁麻皮!怎么了!”

丁喜惋惜地摇摇头:“你一定没有听人说过,丁喜是个小心眼。谁要喊他丁麻皮这个绰号,就会记恨一辈子。”

邓东侯哈哈笑着,用手指戳戳丁喜的脸:“老子就叫你丁麻皮了,你又能拿老子怎么着?”

邓东侯正笑到最得意的时候,忽然有一道小小的、刁刁的光华闪了一下,耀痛了他的眼。邓东侯眨眨眼,忽然感觉左边的眼眶里少了什么东西。再一眨,才觉出那人心入骨的疼痛。

“你……居然刺盲了我的左眼!”

邓东侯惨号起来,飞速向丁喜闪电般地攻出十八刀。

惊雷电闪十八刀,是邓东侯的成名绝技。但他这一十八刀也像所有世上的其他刀法一样,也有破绽,而且这破绽决不会比苍蝇的一只翅膀还要细小。

所以丁喜只一刀,就刺中了邓东侯的咽喉。刀拔出来的时候,血还没来得及涌出,但邓东侯的生命已随之消逝。

丁喜轻蔑地在邓东侯脸上啐了一口:“明知我小气,你还来惹我。”

消息传到独尊堡,就像是烧热的铁锅中泼了一勺冷水,整个独尊堡立即沸腾起来了。

好一个以下犯上的丁喜!

好一个狂妄嚣张的香主!

居然只为别人叫了他一句“丁麻皮”,就敢当众杀人!杀的还是身份地位高他十七八阶的小刀堂堂主!

这样的人,不杀之如何平激愤!

不虐杀之又如何消块垒!

当下便有数十人主动请命,要将丁喜生擒活捉,押在独尊堡前千刀万剐。

然而新任刀盟盟主顾道人的反应却很奇怪,他很是一惊,再是一怒,可是嘴角却慢慢地挂起了一丝笑容。

“胡闹台!这个丁喜真是胡闹台!”

顾道人说着拂袖而去,余下众人面面相觑:丁喜杀了邓东侯,就这样一句“胡闹台”就算了?可不算了又能怎么办呢,盟主既然已为此事定下调子,再去喊打喊杀无疑就成了极不明智的举动。

“杀得好!”顾道人私下里眉飞色舞地对何勾魂说,“那个邓东侯,倚仗着他当初首先拥戴我成为盟主的微末功劳,行事嚣张跋扈,对我的命令也敢敷衍了事,还暗中培植自己的势力。他这一死,我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升你做小刀堂主,将小刀堂的实力彻底纳入掌中。”何勾魂皱着眉说:“可丁喜毕竟是以下犯上,如果不惩罚他,师父以后如何服众?”

“死一个邓东侯,换来一个丁喜,值!”顾道人显出杀伐决断的气度,“你见过谁能练了几年残缺的五虎断门刀法,就能一刀将苍蝇斩成两截?你见过谁能不懂一丝内功,就能将刀盟里有数的高手一刀致命?那些说闲话的人,就是希望我能杀掉丁喜,自断一臂。哼,做梦!”

顾道人一向自许是个爱用才、敢用才的伯乐。只要那个人才不威胁到他的地位,肯于成为他的掌中刀手中剑。他会绝不吝啬地予以重用。像丁喜这样武功高强,却又只有小心小眼小聪明,没有大智慧大野心的人,他怎舍得放弃。

“对了,你见过他的刀法,你觉得他的刀法和你比起来怎么样?”

“没较量过,不好说。”何勾魂老老实实地说,“我是真不想和他打!他的刀法太小气、太刁钻了,仿佛他连多一丝力气都不愿用,只恰恰好将人刺死就行。让人一见了就……就气不打一处来!娘咧,当初好像我也唤过他丁麻皮的……你说我招惹这么一个小气鬼干吗?”

见顾道人的脸色愈来愈是阴沉,何勾魂一拍光溜溜的秃头,赧然道:“比武的话我会输,不过,如果是生死相搏,我想我能杀得了他。”

顾道人微笑着说:“我也认为如此。因为丁喜身上,有一处最大的弱点。唯有你,能够利用这个弱点击败他。所以,我才会派你看住他——牢牢地看住他。”

05

丁喜之名,在数月之内传遍江湖。没过多久,人人都知道刀盟中出了一位绝世高手,而且还深得刀盟顾盟主的信任宠爱。就连他一怒杀了刀盟小刀堂堂主,顾盟主也只是一笑置之。

只是那绝世高手,却没有半分高手的风范,心眼度量比针尖都大不了多少。别人敬他一尺,他也只还一寸;可别人要占他一寸,他却起码要讨还十丈的利息来。

这种作派,当然令很多江湖中人看不过眼。面对汹涌而来的指责,丁喜只是淡淡地说:“别惹我,我小气。”

很快,江湖中人就知道了,丁喜究竟有多么“小气”。

剑冢的东西南北中五方神剑,有次路过高平镇,只不过无意中把一口浓痰吐在丁喜门口,丁喜知道此事后,当即提起长刀追了上去。将五方神剑屠了四方,逼疯一方。

纵横西南的黑道大豪十二星相,亦不过是在酒楼中多喝几口黄汤后说了丁喜的坏话,结果丁喜刚巧路过,小里小气地只出了一刀,当即就有三个星相折了手,四个星相断了脚,还有五个星相被刺破了心脉。

更可气的是此人小气起来简直是六亲不认。刀盟的太上长老何其峰,不过在刀盟的例行会议中倚老卖老地说了他两句。结果他当即就拔刀指住何其峰的鼻子,问他是不是想招惹他,吓得何其峰第二天就告了老还了乡。

也正因为如此,刀盟的顾盟主虽爱其才,却总不将他提拔重用。甚至下令让他非有传召,不得出高平镇一步。江湖中虽不是人人喜欢顾盟主,但却人人对他这个英明的决断赞不绝口。可不是么,要让这样一个小气而又疯狂的人步入江湖,还不知会掀起多大的风浪来呢!

“男子汉大丈夫,你就不能心胸开阔一点。像你这样结怨满江湖,迟早会惹上大祸!”偶尔,花玉香在为方飞玉扫墓时碰见正在练刀的丁喜,也会这样苦口婆心地劝他。

丁喜挑挑眉:“那你以为我该怎么做?”

“在江湖上,想要吃得开、趟得平,并不是靠着一身好武艺就行的。一个好汉还得三个帮呢!想上位,就得有人望,就得广交八方友,结识天下英雄。有些时候,宁可自己吃点亏,也决不让朋友受点委屈。让出一分利益,就能够换来一份交情。这交情平时看起来没多大用处,但在你危难或是需要帮助之时,一份交情、一个朋友说不定就能让你反败为胜扭转乾坤。”

丁喜躺在方飞玉的丘上,双手抱住头望着天空:“如果我像你说的那样去做,那么没过多久我就会躺在这里和他作伴了。”

花玉香猛地抬起头,像不认识似的打量着丁喜:“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顾道人在利用我。我结怨越多,他就越开心越放心。因为除了他之外,我再没有其他人或其他势力可以依靠,也没有其他的人和势力敢于收留我。”丁喜自嘲似的翻转着自己的手,“多么好用的刀啊,既可以杀敌,又可以剜掉组织内部的潜在威胁。跟任何势力都无牵无绊,只掌握在顾道人一人的手中。如果这把刀忽然有了落入别人手中的可能。就算这是一柄再出众的神兵利器,顾道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把它折断。不是吗?”

“可你这样很危险。”花玉香犹豫着说,“你不会一点内功,就算刀法再锐利,久战之下必然落败。要不,我传授你一门内功心法。虽然不是什么神功,但也能……”

“不需要。”丁喜摆摆手,“一把刀,如果没有刀柄,就不再是刀了,而是一柄会伤到主人手掌的凶器。”

丁喜对花玉香说:“不要试图勾起我的雄心,自飞玉死的那天起,我的志气就全没了。你的心思我明白。我是不会让你如愿的。”

花玉香抱着膝坐在方飞玉的丘上。垂下头,哭声像炊烟一样袅袅地升起来。丁喜闭上眼睛像睡着了,他似乎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花玉香蓦然站起,一把将丁喜的头扳过来,撕开自己的衣襟,露出能让所有男人全身发颤的胸膛:“把我从这里救出去,我就是你的人了!你有这个本事,也只有你能真心地帮我!”

“你为什么非要离开呢?”丁喜悲伤地问。

“因为我不想在这山坳坳里老死,我不想再闻到充斥在高平镇空气里的土腥味!我不属于这里,你带我走吧!”

丁喜把花玉香摔在一边:“留在这里,你至少能老死。”

花玉香怔怔地望着丁喜逐渐远去的背影,泪水像决了堤一样涌出来。花玉香冲着丁喜的背影大声喊:“我算什么?告诉我在你眼里我究竟算是什么?我长得漂亮我有什么错!别的男人一见我就想和我好,你呢,却连一根小指头也不愿碰我,要把我留在高平镇守一辈子的活寡!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姑娘,却要像泡在水塘里的麻绳一样慢慢沤掉!丁喜你不是男人,你要是个男人就要了我,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

丁喜惊慌起来,像只受伤的野狗,飞奔在旷野里,没膝的草浪在他身后翻涌着。在更后面的地方,是花玉香绝望的号啕。

“不过是个女人而已,等你有钱有权了,什么样漂亮的女人弄不到手。”在一间铁与石打造的密室里,何勾魂为丁喜斟上酒,比划了一个下流的手势,“女人是让男人抱在怀里亲的疼的,但你别把她捧上神龛供着。你一供她就会恃宠生骄,她一骄就会让你麻烦缠身。”

丁喜心中忽然生出让他坐立不安的感觉,挥手挡开何勾魂敬来的酒,沉声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何勾魂把酒放在鼻子下嗅了嗅,很惋惜地放下,坐直了身子,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像铁和石一样冷酷:“是你害了花玉香。你既不敢爱她,又不愿放她,只好想方设法将她留在你身边,好让你能时时刻刻地见到她。你对她有愧,而她也察觉并利用了你的愧,愈发地胆大妄为。因为她知道,无论她捅下天大的娄子,你都会为她一肩承担。”

丁喜勉强笑了一笑:“有话一次说完,告诉我她到底做了什么。我小气,性子又急,你别惹我。”

“不惹恐怕不行了。”何勾魂很衷心地叹息说,“花玉香勾结李惊鸿,妄图诱使你加入剑冢。师父他老人说,如果你想表现你的忠心,就杀了那个女人。”

“我希望你能杀了她。”何勾魂诚恳地说,“你满脸都是麻子,又没有一丁点大丈夫的气概,那个女人不会爱上你的,她只会不断地利用你。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杀她的对吧?”

丁喜坚定地摇摇头,手握上了刀柄。

“那我就只能杀了你了。”何勾魂慢慢地站起,裸露在衣服外的肌肤,居然现出淡淡的金色。他手腕一翻,拔出一柄三寸三分长的秀气血刀,指向丁喜。

丁喜不认得那是柄什么刀,但却知道他皮肤上的金色是金钟罩练至大成境界的征兆。丁喜的刀虽然快绝、刁绝,然而没有内力支撑的他,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刺破金钟罩的防御。

不及他多想,何勾魂已抢先发动进攻。小小的一只解腕尖刀,在他手中却进出比攻城巨木更为庞大的气势。刀未及体,便有一股极庞然的风声,吹得丁喜须发俱扬。

丁喜不敢硬接,只能疾退。但这一退,先机尽失,被何勾魂以一柄三寸小刀掀起的霸绝天下的宏伟气势逼得左支右绌立不稳脚。

“为什么还不出刀?”何勾魂一边攻击一边讥笑道,“你是想找我的罩门吗?教你一个乖,金钟罩练到至高境界,全身上下如罩金钟,并无一处罩门软肋。除非像我师父那样功力高出我数倍的绝顶高手,方能以全力一击破我防御。”

刀锋如浪,层峰重叠铺天盖地地掩杀过来,汹涌刀风织成绵密巨网,将丁喜笼罩在内。瞬息之间,丁喜身上已多了数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何勾魂如怒虎一般地纵声长笑道:“还未放弃吗?尽管我很欣赏你的斗志,但单凭你那没有内力的刀,根本不可能……”

话未说完——事实上何勾魂已经没有机会说完这句话。丁喜忽而拔刀,刀锋一荡,刀柄上飘起的红绸“小小心心”地拂了何勾魂的面颊一下。何勾魂身子一顿,血刀落在地上,捂着脸翻滚哀号起来。

丁喜把刀拄在地上支撑住自己的身体,喘息着说:“虽然你一身金钟罩已全无罩门,但是我相信,曾经有人差一丁点就破了你的金钟罩,并在你脸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伤疤。这道疤,就是你的罩门。”

鼻涕眼泪和着鲜血,一起从脸上涌出来。何勾魂还想勉力再战,但他一提内力,血流速度立时加快,那疼痛的感觉让他几乎以为自己的脸已经被人劈成了两半。

“我之所以不杀你,是因为你是个恶人,但不是个坏人。把花玉香交出来,我会带着她立刻消失,从此不再在你们的江湖上出现。”

何勾魂捂着脸踉踉跄跄地退了七八步,恶狠狠地笑起来:“花玉香,你还想着她?这个女人不会跟你一起隐姓埋名的。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你硬要把她纳入自己的世界,结果只能是失败。”

丁喜铁青着脸,把刀架在何勾魂的脖子上。何勾魂的杀气与豪情,早已随着鲜血流光。所以他立刻就说了。

“她在独尊堡。师父想要她已经想了很久了,以前是碍着你,不好下手,现在正好可以……另外可以再告诉你一件事,我师父练的是绝情绝义的刀法,凡是他动过心的女人,会遭受到比死更凄惨的折磨。”丁喜听完之后,立时就不打算活了。但在此之前,他还要杀一个人。

他就这样带着一身伤一身痛,拄着重八斤四两的厚背开山刀,一摇三晃地上了独尊堡。

顾道人坐在高高的狮皮椅上,端详着悲愤得站也站不稳的丁喜,怪有趣地笑笑:“果然,你会为了那个女人叛离我。我早就猜到你会来了。不过,你想杀我却决不可能。你我之间有百丈距离,这百丈之内是我刀盟三千精锐子弟布下的战阵。你已一身是伤,不如降了我吧,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重用你的。”

丁喜摇摇头:“你惹毛我了。”然后他问,“花玉香在哪?”

顾道人吸吸鼻子,不经意地说:“卖了。我让人把她卖给南方的一妓馆,然后又亲手杀了那个经手之人,所以连我都不晓得她究竟在哪里。我早告诉过你,要想在江湖中出人头地,不单对敌人要狠,对自己更要狠。我不会让一个令我动过心的女人留在我身边,成为我的弱点。”

丁喜喷出一口血,深深地吸一口气,仰天长啸。那刻意被压到极低。尽情倾泻愤怒的啸声,却长长回荡在独尊堡内,把所有独尊堡弟子的呼喝怒骂一起掩盖了。

丁喜忽然曲膝,回身,弓背,掷出手中长刀。青虹陡起,带着狂飙的风声。以贯日之势向顾道人射去。

顾道人与丁喜相距过百丈距离,又身处三千弟子的保护之中,自以为安全无虞,正自得意洋洋,思考该说些什么话才能够体现出自己刀盟之主的威严。哪知一道劲风迎面袭来,赶紧趴下躲避,却迟了一步,被一股极锐利的气刺破护体真气,轰入脑颅之中。

血沿着脸庞流下,顾道人再顾不得什么风度,慌乱地大呼:“这不是刀风!是刀意!怎么可能,一个没有内力的人,居然能使出刀意!”

在此后的许多天里,顾道人头肿如猪,一有牵动就流下眼泪;在此后的许多年里,顾道人午夜梦魇,依然会被这可畏可怖的一刀惊醒。

“杀了他!大伙并肩子上!杀了他!”

没等刀盟的三千弟子杀来,丁喜已跃下万丈山崖。刀盟弟子一时哗然,出动全部人手,逐寸地搜索悬崖,却一无所获。

三年后,丁喜一人一刀再上独尊堡,斩杀刀盟弟子、堂主长老数十人后翩然而退。

又三年,丁喜在刀盟全数弟子云集独尊堡共商大事之际,竟光明正大地破门而入,将独尊堡内杀得血流成河。

如是三次,终将顾道人斩于刀下。期间刀盟联合剑冢、枪林,七度围杀丁喜,却总是给他杀人逸去。刀盟从此一蹶不振,诺大一个门派,竟让丁喜以一人之力杀得花凋叶零。

自此,人人皆称丁喜为刀中之神,再无人敢轻挥虎须。然而丁喜却在他声名最盛之际,隐入山林不知所踪。

尾声

数十年后,一处偏僻的小山村里。

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躺在床上艰难地喘息着。他身上伤痕处处,特别是腹中那处几乎被人剖开的伤疤,红色的薄膜下几可见肚肠蠕动,让人见之欲呕。

谁都知道这老人快要去了,但他却依旧大睁着双眼,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始终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

围绕膝前的儿孙面面相觑,不知老人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妪不请自来,将所有人都赶了出去,独留下老者的老伴翠兰在一旁作为见证。

那老妪俯下身对老者轻轻说几句,老者的双唇剧烈地颤抖起来,口中发出咿咿呀呀毫无意义的声音。

然后老妪在床前立好,如蛇蜕皮般一层一层地脱去自己的衣物,如同一层一层地蜕去所有的恩怨情仇。她轻轻地将老者的头颅抱在怀中,老者用最后的力气在她胸前咬了一口,然后慢慢软倒。

翠兰捶打着尸体大声号啕起来:“死鬼哟死鬼,你这一咬,把我的心肝都咬去了一半哟……这几十年来,我陪你风里雨里,从来没有过半句怨言……老娘辛辛苦苦地把你的孩子拉扯大,可你临了临了,心里还是只有装着这个狐狸精哟……几十年来你没替这个攒下一文铜板,你也不肯教你的儿子孙子一点武功,你的心里就只有这个狐狸精哟……你让我的心肝疼死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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