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障章(卷第二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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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障章(卷第二末)
  章。见疑及见处疑处者。
  见疑者现行也。处者因义。见疑种子如十力中处非处。是所以道理之义。所以即因也。
  章。无余涅盘既是择灭者。
  身智等亡名得无余。无余既名择灭。明知即业果。是所断故。
  章。故知二障执及烦恼者。
  执者通我法二。
  章。若趣极果至非加行智者。
  谓初果后趣求无学。可得六行以为加行而伏诸惑。所以然者。渐断三界俱生烦恼。得有欣上厌下之义。若取初果不趣无学。不得六行而伏於惑。所以然者。见道顿断三界见惑。有顶一地无上可欣。所以六行非为加行而伏於惑。所以修道得有六行。即是四道之中加行所摄。见道已前不以六行为加行。智无欣厌故。据实修道超中二果亦得六行为加行智。但言无学约极果说。问。一来但断欲界六品。未除上惑。欣厌既无。何得六行以为加行。答。但上品为六行。非要得断上地惑已方名欣厌。故一来得以六行为加行也。问。超中二果取无学果。三界修惑一时顿断。如何得有六行依证无学果耶。答。此超果人不以六行伏三界。有顶一地无上欣欲。但依修道可以六行伏惑取极。非言一切。故亦无妨。
  章。曾习故等者。
  如唯识第十初广明。故不录也。
  章。但依第四末后行心者。
  此即许有心所宗。初念名识。第二名受。第三名想。第四名行。但是一心义。分有四行。是造作故。通三性。名为断道。
  章。由根钝故至各别起者。
  由钝根故不能起此无间道等合为三道。所以四道各别而起。有云。要无间解脱方能断惑起加行胜进。不能断。不能道。合为一。故三道之行相别也。此释不然。谈彼钝根四道别起。不说彼合。捡第十唯识应知。
  章。或二皆通者。
  漏伏通体。及业果无漏。双断业果及体。
  章。有义三慧至远离方断者。
  此师意说。闻思修三皆为加行。闻思是远。不能伏。修是近加行。故能伏惑。七作意中。了相胜解二是闻思。远离一种而是修慧。对法既言了相胜解不能断惑。远离能断。故知三慧断有别也。断有漏。慧伏故名断。若约小乘有漏。道能断惑。如义灯说。
  章。有义至据实初伏者。
  七种作意伏九品惑。初三作意伏初二品。第四作意伏中三品。后三作意伏后三品。对法谈彼初二作意未能伏尽三品惑。故名不断惑。非二作意不断彼初二品世间。如义灯说。
  章。若为谛观至不欣厌故者。
  七作意中前六作意亦为欣厌。欲入见道非为欣厌。故不取彼以为加行。同前可知。
  章。加行能伏者。
  无漏无间故者。断见道前有漏。加行能伏惑者。是彼见道无漏无间。约邻次说也。
  章。有漏道中至修慧加行者。
  此意说云。见道以前远有漏位。未广折伏。为此未得正加行之位。更陶练已得为加行。或本言各。或本言广。广言应正。更勘余本。
  章。后时亦得无漏加行者。
  约见道后。
  章。然加行智自有四道者。
  菩萨无漏加行道中。自有四道。如唯识第十论并疏。
  章。四道之中自通三智者。
  总言四道得通三智。非是加行四道之中而有三智。三智即是根本.后得及加行也。
  章。八地已上至而有四道者。
  根本.后得智中四道。八地已上加行智阙。若尔如何有加行道。约义说有其加行智。约体言无。
  章。何妨闻思亦能断伏者。
  既得义说有闻思二。何妨义说闻思断惑。
  章。又非典据者。
  此论中义将与诸教而有相违。名非典据。非是非圣所谈名非典据。此论错食为执。笔而有误也。
  章。大乘至能断诸惑等者。
  大乘无文作四念处而断於惑。法念名通。以理而言。得者法念而断於惑。小乘宗中总缘四谛名法念处。观於苦实以为苦。今者大乘观於苦等。非苦非不苦。不定执一。名之为总。与彼不同。
  章。故空无我至故不相违者。
  空等缘总既能断惑。故法念总缘断惑无失。
  章。不尔唯苦成相违者。
  不非总缘名为法念。不同小乘等缘於苦等实为苦等。故成相违。大乘通以安立。非安立不作总缘。阙非安立也。
  章。信通无漏边断事惑者。
  问。何故但唯辨信边二。答。其戒现观即八道中戒支所摄。又在地前无戒。根力无滥。不简四不坏信。即是无漏加行位中。信为根本为在两处。故言通无漏。意双取。故瑜伽唯识取后得智。名之边智。故言断惑。简有漏智以为边也。对法意取有漏世俗名边智者。顺有宗也。下观当更分别。
  章。然正伏惑等者。
  大乘以空为近行。能伏於惑。无愿.无相为远加行。若小乘人观四谛理。三种皆为加行。伏与大乘别。远近合。得言通三行。或言二乘观於四谛。以空行伏。
  章。大乘之中诸文说异者。
  断下诸说是。并诸论等说。
  章。八行为无相无漏故者。
  道谛四行能作无相观。故名无相。今观意唯约有漏。名之为相。道是无漏。故无相收。
  章。道四通三者。
  通空.无相及无愿三也。
  章。二性之体不决定故者。
  无愿.无相。依他.圆成。随次二性。为此随四谛也。
  章。三门三性理实皆通者。
  应捡第八。问。生法二空。三解脱门空。四谛之中苦下别空。四谛总缘空。此之四空有何差别。答。我法二空能观我法。言我法故。通观三性。依他.圆成皆有生法二理故。空解脱门。我法三性悉通观故。苦下别空能观苦下无。无我观我。空观我所。总四谛空。通观四谛无我之行。问。二空上复观四谛。总空何别。答。总空总观。不分生法。二空别观。故亦别也。或云。空行但空我所。不摄无我。二空之门通观亦摄二种。解脱空门是远加行。二空即是近加行故。故世第一现前。立少物谓为识性。即此为近加行也。彼不名二空。故与空门皆别。或可同空门。即二空故。空解脱门为远加行即为乐。可前三门中正以空为近加行故。问。然立二空亦断所诠。如不。答。若正安立。但是智解。此智相别。且依能诠。由智上未证真如。未涅盘故。若许此相。即诠谈旨。依如二种空理智解。亦且相分起。未观证故。摄证门真。亦彼第四俗摄。问。现前少物。此空有当。情别相分。为但一相上二解生耶。答。但一相上二解故。若尔。此名无分别。何得二解起。答。据当时亦作无分别解。由此无分别即成分别。至后即解无所得。方变无分别故。
  章。初劫菩萨至不用为胜者。
  初习业者可以六行而生於上。久习业者又不用六行而生上也。
  章。声闻利根至八十八结者。
  问。既许一行断诸惑尽。为更作余十五行不。答。许余更不断惑为观行故。要须具作。有萨婆多超中二果趣第四果。非想已下所有诸惑。世间道中总已断证起有漏得。次欲起彼无漏得故。此亦相似。二十部中不知何部计。定非有宗。八十八者。据小乘宗。三界四谛分别烦恼有八十八苦。下具十集。灭各七道。除二见上之二界谛。谛之下更除一嗔。思之可知。
  章。以真形妄至不说有品者。
  由形真故而得妄名。妄体是无品也。非真无品。品妄形於彼。亦名无品。
  章。三劫念念断等者。
  此师除惑而有品类。不别多少。但总说念念断也。
  章。今者不然者。
  古诸师言九品。不分何灭及於何除。故为不可。
  章。身见边见至唯第九品者。
  唯识疏有二解。地地之中有九品。检彼应知。
  章。一者八十一至及异生者。
  亦然。伏彼八十一品烦恼障。
  章。或说无品者。
  望熏习稍难。思之。
  章。说第二执者。
  八识倒数。第八为一。第七为二。或唯识论第六识执为第一。第七识执为第二也。然未见文。
  章。仁王经言至色粗心细者。
  前之两位俱通现种。断所知障。亦名烦恼。后之二位唯说其第六意识中现不起。故第七识少分略而不论。或初二位虽实断种。且说现行不取其种。文生惑亦然者。此有二种。一生者现行前之四位皆约种说。今言现行亦同於种。名同位断位。二生者烦恼前之四位但明所知。今说烦恼亦同於彼。愚情观之烦恼为胜。所以然者。后之二位无现行故。或云四种俱习气收。约粗细分。应捡彼经及疏。又言阶降者。释分所以。
  章。亦能永断所知障少分者。
  断定障生而能伏彼。毕竟得非择灭者。名为永断。非断彼种。
  章。余至有顶九地不定者。
  通欲界言。除欲界外余之八地。随断几多数断不定。此名不还。
  章。断取二果者。
  初及第四。灯第二广辨。
  章。然菩萨伏得定得果者。
  得彼定者名为得定。生彼处故名为得果。此解脱分初业之者。而以六行欣生彼地。或由定任业而生。非欣生。
  章。障与业果断在别道者。
  无间断障。解脱断业果。据实无间已断业果。约防故言在解。解应捡唯识第三疏。
  章。伏在八地者。
  说六识也。
  章。舍先所习余定入余乘定等者。
  舍胜就劣名之为障。舍劣取胜非是障故。
  章。生分别所依缘事者。
  由初三故生彼所依所缘体事。余二准知。
  章。理通见断者。
  文虽说修。约理通见。
  章。八不净地惑九净地惑者。
  七地已前名不净地。六识二障许现起故。后之三地名为净地。六识二障永伏不行。第七所知随时有起。少略不论。若尔。第七何殊。答。第七依名言唯是修。若二种名不言修。义宗尔故。若不尔者。更以何地名净不净。制言余七通见道修。道者总说前七。非彼一一识皆通见修。故无妨也。
  章。第七入根本者。
  举修七作意皆通根本。有解云。有漏依初近分说前六唯近分。第七根本若无漏者。七种俱根本定也。
  章。又有随眠离随眠心者。
  离随眠者即能治道。此说亦断而不和合。同在现在。
  章。平等者。
  能所治一生一灭而均等故。
  章。如十地中断惑法观者。
  举例证也。虽带生观不断生故。或此亦如彼。
  章。自相亦与一切共相不一异者。
  即色等诸自相与无常等共。不一异也。
  章。一一别证者。
  明内名彼法性也。
  章。即可通为二观能断者。
  通总别缘观也。据证住一一行也。诠谓唯识无我等观。证谓於一一法真理皆可知故。
  章。由修此二者。
  谓止观二也。
  章。次章得作意障等者。
  由远离粗重等。今所得法而不得故。思之可知。
  二谛章
  章。各三假行者。
  如下增减中释。不烦录故。
  章。云何第四亦名安立者。
  此二空行不同前三。相可拟宜得非立称。然假施设亦名非立。望义即别。思惟可知。
  章。或世之俗者。
  世者是总。俗者即总法之上显现所行之义。或云世谓可坏义。俗者谓法体。或世谓假。世俗谓法体。
  章。世俗之谛者。
  世俗之法体。谛者即是法体上实义。或世俗谓四通名。谛者四之别名。行相难知。四俱世俗。何故。谛者即是别名。
  章。废诠谈旨非境界故者。
  此意说云。然性是胜。非妄为境。方得胜名。同前三胜谛。
  章。妙出众法者。
  问。第四真谛亦是超出众法。名岂非滥。答。前言出超望前三俗。后言超出对前三真。故亦无过。
  章。胜义之谛者。
  由前世俗。依主释。
  章。或无实体或体实无者。
  [言*奇]互而言无。亦无别义。
  章。及所依处者。
  即以四谛名为所依。
  章。二乘自说者。
  彼宗之中自谈之也。
  章。多为三义观故者。
  即三科观。
  章。十六善巧者。
  中边有十。瑜伽有六。合言十六。非是别有十六善巧。
  章。将非佛妄语耶者。
  前言世谛中有第一谛。今者说无。以成妄语。
  章。云何缚世者。
  本言缚者。非也。合是傅也。
  章。杂心云至是说第一义者。
  应捡彼论释斯颂也。
  章。问曰至与前何别者。
  前破性宗也。思之取别。
  章。如毗昙说至成实等者。
  并应捡彼论。
  章。诸小乘计至所有二谛者。
  此难意云。今此四宗。汉地谓立四类宗中。初是有宗。次是经部。余之十八部四宗不收。岂可世尊悬为汉地二种小乘。明其二谛。不明余之十八部耶。佛所说教通诸域故。不应唯大唐而释。
  章。体用离合者。
  语相二用。合名一用。
  章。唯非真中后二者。
  除胜义胜义及二空也。
  章。二圣谛者。
  即是四真四俗谛也。圣者本总名圣谛。
  章。单重二观者。
  前之七谛单四谛观。后七谛者重四谛观。应知应断应证。如次重观前之爱味等故。或云前三单观。后之四种名为重观。重观四谛。
  章。菩萨四谛第三俗等者。
  虽菩萨作然安立而作四故。故第二第三收文云。第四俗收等者。虽作四谛。依於言诠而显於旨。不违二空。二空不同二乘观苦等法定空。为於苦观之非不苦。所以亦得第四俗收。
  章。说有极善至有何别者。
  举事而答。极善定至相缚犹在於决择分。缚未遣。若能治心已下。立理。思之可知。
  章。於胜法中世间所成等者。
  即世间胜义。举此等余。或可四胜义中三亦得名世间成。今观文意不及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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