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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世尊说至不可思议。未来之法无其前后。佛知前后。不可思议。如芥子纳须弥。毛孔纳江海。因何小不得容大。是不可思议不可解释。此亦如是。法无前后而知前后。是不可思议。亦不可解释。
论。若于未来至不生余法。外难。若尔未来世无前后者。因何未来如是次第。
论。若此法生至等无间缘。释也。谓法虽无前后有相系属。金刚喻定尽智等法。相系属故次后而起。如世第一法与苦法忍位。已前是事相定。非刹那定。有多苦法忍未定前后。至增上忍方刹那定。此显世第一法定在一切苦法忍前。以至生相。世第一法决定在前故。
论。诸阿罗汉至非等无间缘。问也。
论。无余心等续此起故。答也。
论。岂不如是至应不名意难也。
论。意是依所显至等无间缘。通也。
论。若法与心至心无间耶。已下两重四句分别。此文是四句家问。若法与心为等无间者。是从心等无间缘生也 彼法亦是心无间耶者。续心后起中间无余物隔也。
论。应作四句至二定刹那答也。此是心等无间缘生非心无间。出二定心隔二定故 言第二等。等取第三位等。乃至百千刹那。此由隔初刹那等定故非心无间也。
论。第二句者。至生住异灭。此是心无间非心等无间缘生也。四相不从无间缘生故。初刹那定.及心位四相与心无间隔故。是心无间非心等无间也。
论。第三句者至心.心所法。此是心等无间缘生。是心.心所故。是心无间从心生中间无隔故。
论。第四句者至生住异灭。此非心等无间是不相应故。非心无间中间隔二定故。
论。若法与心至为无间耶。第二四句问也。
论。应作四句至第二句。答也。准前第三句是从等无间缘生。亦心无间。此第一句。是从心等无间生。非定无间初刹那定.及心位。皆从心等无间生非次定后起故。是今第一句也。前第四是不从心等无间缘生。亦非心无间。二定第二刹那.及出定心上四相。此皆非心等无间。是次定后起故。是今第二句。
论。即前第一至第四句 前第一句者。是定第二等刹那等.及出定心 此从心等无间生。亦次定后起故。为今第三句 前第二句者。谓初刹那定上四相。及有心位心。心所上四相 此非心等无间生非次定后起。故为今第四句。
论。从二定出至等无间耶。问也。
论。中间不隔心心所故。答也 言。无间者。不隔心.心所故非谓不隔二定 婆沙一百一十一云。问何故不说无想异熟耶 有多答。一说云 若由心力无间引起不杂乱者。可名为心等无间法。无想异熟是异熟因力所引起任运而转。非入彼心势力所引。故不名心等无间法。问若尔异熟心.心所法。亦异熟因力所引起任运而转。应不名心等无间法。答自类相引有胜势力不同彼故。俱是相应有所依等说名自类。问何故二无心定是心等无间法。而非心等无间缘耶。答彼由心加行功用勤劳所引得故。名心等无间法。与心相违遮断心故。非心等无间缘。又说。彼由心势力所引起故。名等无间法。不相应。无所依。无行相。无所缘故。非心等无间缘。问何故二无心定。前后相似无乱续生。而前非后等无间缘。答由入定心势力所引不由前念力所引生。故前非后等无间缘。问若尔异熟心.心所法。由异熟因势力引起任运而转。前应非后等无间缘。答心.心所法是相应。有所依有行相有所缘故。前念于后有胜势力引发开避。故皆是后等无间缘。不相应行与此相违。不可为例 又一百九十六解等无间缘中云。此中有说。若前法未至已生位然不与后法作等无间缘。若至便作。若尔者有心位可尔。无心位云何可尔。答此中说有心位不说余位。有说。设依无心位说亦无有过。谓入定心现在前时。顿取诸定.及出定心果。亦与最初刹那定果。后诸刹那.及出定心生时。与果非取先已取故。评曰。彼不应作是说。所以者何。无有等无间缘异时取果异时与果。若此时取果即此时与果故 准此评家。入二定心过去取果。若不尔者。第二刹那二定.及出定心。未至正生如何取果。若尔即正理与婆沙相违。正理论云。诸作是说。入二定心灭入过去。方能渐取第二念等定.及出心。彼入定心应非过去。夫取果者是牵果名。诸牵果能是行作用。依行作用立三世别。若有作用非现在者。岂不便坏世别所依 准此论与婆沙正义相违。今详。正理所说不及婆沙。处处文说等无间缘。若取果已决定果生。无能回者。若等无间缘唯现取果者。若取果已果决定生 如有期心闻钟声而出定者。本期心出定唯至斋时。后遇别缘遂不声钟。其定即经多时不出 当入定心现在前时。为取多时定。为取少时定。若取多时定即不应少时出。无量刹那定不生故。若取少时定即不应多时不出。无量刹那定先不取故 故知婆沙理长。取果名现在者。据因缘等说不据等无间缘等。
论。如是已释至随其所应。第三释所缘缘。此出法体。
论。谓如眼识至为所缘缘。指事释也。
论。若法与彼法至其相一故。明一切法为所缘也。
论。譬如薪等至相无异故。举喻显也。
论。心.心所法至如是决定耶。此明三定。问也。于所缘有三定。于所依亦有三定耶。
论。应言亦有至与所依相离。答也。
论。有说在过去亦亲附所依。述异释也 正理论云。所缘缘性应说是何。谓心所缘。即一切法。离心.心所所缘境外决定更无余法可得。谓一切法是心.心所生所攀附故曰所缘。即此所缘是心.心所发生缘故名所缘缘 准此论即是以所缘为缘故。名所缘缘。除心.心所自余生法。皆不攀附所缘境生故无所缘 今应略释三定之义 言处定者。谓眼等识唯缘色处不缘余处 言事定者。谓缘青.黄等别。此山.此树等异 刹那定者。谓缘此事一一刹那心.心所法。皆悉决定。五识大意同也 识处定者。谓缘十二处意识各各不同。非唯望法处也。事定者。谓一一处中随彼彼事各各有异。刹那定者.谓一一事中于其所缘念念各别 所依定者。谓五识身各依自根名为处定。言事定者。于一根中复有多类。谓有四性.男.女.非男女等。及六趣等根。修得.生得等。各各不同。刹那定者。谓依此事之根念念各别 意根处定者。谓唯依意不依余根。事定者。谓世第一法唯与苦法智忍为依。金刚喻定唯与尽智为依。刹那定者。谓多刹那。世第一法于忍位前无刹那定。至增上忍有刹那定。
论。如是已释至增上缘故。此出增上缘体准此论云即增上缘。故知缘即因也。若是相似何得言即。
论。此缘体广至增上缘故。此释名也 正理论云。增上缘性即能作因。以能作因因义细故。无边际故。摄一切法。若此于彼不碍令生。是能作因增上缘义 准此论文因.缘无别 对三缘义此类最多。所作寔繁故名增上。岂不增上摄法普周。宁复对三言 此增上非对三体立增上名。何者对三义用而立。诸缘义用互不相通。诸缘体性更互相杂。如增上缘。义类无量所作繁广。余三不然。故此独标增上缘称 准上论文。能作因用即增上缘。又因缘唯据作用而立。体虽相杂其用各别。即六因用束作四缘。缘名虽疏非别因用。又说因.缘相摄不据体论。说用相摄亦非据似。皆言相即。及说是故不障碍生名能作因。即说不障为增上缘 有人两释。或云因缘相摄就体性证。但据摄尽。即休 全无凭据 及云。若用相摄据似而说 此亦非理。一种无障因.缘何别。而说不同据似相摄。
论。既一切法至何独体广。问也。
论。俱有诸法至为增上缘故。答也。如文可解。
论。颇有法于法全非四缘不。此问答分别也。
论。有谓至于无为。答也 自性于自性者。此无六因.四缘用也 于他性亦有谓有为于无为无为于无为者。四缘与生法为缘。无为无生。所以有为望无为。无为望无为。非四缘也 论。如是诸缘至而兴作用。第二四缘果至何位而能兴也。不明取果。准正理论意与果但是功能。此名作用者。即说功能为作用也。
论曰至有作用故。释因缘中二因也。俱有.相应于现在法能与果故。现在之法名为灭时。言令俱生法有作用故。即是令俱生果能取与果。虽说诸因是与果时。然此二因义得兼二。寻其理趣住.灭同时。住时取果名现在故。若住别时灭时非取果。应非是现在。
论。所言三因至作用方兴。释因缘中三因也。此三种因于所生果至生相时。即能兴故。
论。已说因缘至方取境故。此释等无间缘。及所缘缘作用时也。前二因于灭时。三因于生时 今等无间缘于生时。所缘缘于灭时。故言相违 生时灭时者。是果至生时.灭时也 言。作用者。是与果也。
论。唯增上缘至一切无遮。释增上缘也 增上缘。于果法灭时.生时皆与作用。故言一切无遮。由此颂中略而不说 或以于中有无果故所以不说。
论。已说诸缘至由几缘生。此下第三一颂辨法生具缘多少也。
论曰至余一切法。明心.心所四缘生也 问所缘缘等。果至灭时方兴作用。如何说有由四缘生 答婆沙一百三十六说心.心所法四缘生 此言生者。起.未已灭总名生故 正理论云。岂不一缘.二因作用非于彼法生时即有。如何心等四缘故生。如何因缘具五因性。虽法灭位作用方成。而法生时非无功力。离此彼法必不生故。以心.心所必杖所缘。及托二因方得生故。若法与彼法。为所缘或因无暂时非。本论说故。
论。灭尽无想至谓如前说。明此二定三缘生也 正理论云。岂不无想亦三缘生。是心.心所等无间故。亦应说为心等无间。但非心等加行引生。故于此中废而不说。
论。如是二定至非等无间缘。此明二定从心等无间生。碍心起故。不与心为等无间缘 正理论云。二定何缘是心等无间。而不说是心等无间缘。由心等力所引生故。如心.心所生必系属前灭心故。非如色法可与余心俱时转故。非如得等可有杂乱俱现前故。非如生等是余伴故。然心方便加行引生故。可说为心等无间。与心等起定相违害故。非心等等无间缘。
论。余不相应至二缘所生。此明余色.不相应法。
论。一切世间至一因所起。此结正非邪也。一切世间诸法。皆从如上所说六因.四缘所起 非如涂灰外道执自在天是作者等能生诸法 非如胜论外道执我是实能为作者.生者 非如数论执自性亦名胜性为诸法因 非如是等一因所生。
论。此有何因。问也。此有何因知诸法从前诸因缘生。非自在等一因所起 下答有二因知诸法非一因生等。
论。若一切成至一因生。论主答也。若一切法生许由六因.四缘生义若成。岂不便舍一切世间由自在等一因生。
论。又诸世间至一因所起。第二因也。所以知诸法非一因生也 若许诸法一因而生。因既是一更无异因。其所生果应一时起非前后次第等 言次第等者。更等后过也。
论。若执自在至差别生故。此是非一因难。
论。或差别欲至无差别故。欲顿起难也。
论。若欲差别至一法为因。即非一因违宗难也。
论。或所待因至应无边际。致无穷难也。
论。若更不待至非次第生。欲生非次第难。
论。若许诸因至因缘正理。违邪顺正难也。
论。若言自在至无差别故。欲位无别难也。
论。又彼自在至得何义利。生法无益难也。
论。若为发喜至应非自在。发喜非自在难也。
论。于喜既尔至不可得故。于余例喜难也。
论。或若自在至此自在为。生苦自在无用难也。既为发喜生诸世间地狱等趣。苦恼有情如何生喜。
论。依彼颂言至故名鲁达罗。已下引外道颂证为善说。自在苦恼有情发生自喜 由险利能烧者。彼外道说。有三阿素洛持三国土飞行空中。于自在天下过。其天不耐火箭射之。烧三国土一时俱尽。火箭险利能烧三国 可畏恒逼害者。以能贯人髑髅系其头顶又以龙缚臂。杀象取皮。此是可畏恒逼害也 乐食血肉髓者。是所食也 故名鲁达罗者。自在天千名中一名也。此名暴恶。
论。又若信受至人功等事。此世间相违也。
论。若言自在至不见别用故。余因世间见自在之力无人见也。但是明助自在之言。
论。或彼自在至应非自在。若待余因能生诸法即非自在。
论。若执初起至犹如自在。又破转计也。
论。我胜性等至应广征遣。类破余也。
论。故无有法至自在等因。总结成也。
论。且止破邪至互为因缘。结前起后。
论。前言余法。已下第四一行颂明大种造色为因多少也。
论曰至同类因义。释第一句。明四大于异类大具其二因 若自类大唯有一因。谓同类因。水望于水非俱有因故。
论。大于所造至因之差别。此明大种与造色为因也。谓有五因。谓生.依.立.持.养。此即于能作因中分出五因。若合说唯能作因。若别说即有其五。
论。从彼起故说为生因 正理论云。为生因者。从彼起故。如母生子。
论。生已随逐至说为依因。正理意同。
论。能任持故至说为立因 正理论云。言立因者。能任持故。如地持物。
论。不断因故说为持因 正理论云。为持因者。由彼力持令不断故。如食持命。
论。增长因故说为养因 正理论云。言养因者。能长彼故。犹如树根水所沃润 欲知五因力用不同。应观五喻。生因如母生子。依因如弟子依师。立因如地持物。持因如食持命。养因如水润树根。
论。如是即显至住长因性。总结也 母能起子。师能变弟子。地持万物。食令命得住。水令树得长。即是四大共为五因正理论云。或生因者。一切大种生所造色。非离诸大种有造色生故。造色生已同类相续不断位中。火为依因能令干燥不烂坏故。水为立因能为侵润令不散故。地为持因能任持彼令不坠故。风为养因能引发彼令增长故。如是大种虽与所造无俱有等五种因义。而有生等五种别因。故与经.论无相违失。
论。诸所造色至眼根等果。明造色相望为因多少也。
论。所造于大至大种果故。明所造与大种为因多少。
论。前已总说至云何十二。已下重明等无间缘。于中有三。初明广心。二明三种作意。三明得心多少。此第一明广心 就中有二。一明十二心出入。后明二十心出入。此明十二心出入也 初一颂明总成十二。后四颂明相出入也。
论曰至合成十二。分三界及无漏心为十二也。
论。此十二心互相生者。已下四一颂明十二心相出入也 三界心.心所法相生之例略有五种。一自界。二异界。三续生。四防定。五无漏 自界相生者。自界加行善心。不从异熟.威仪.工巧心生。自余诸心皆得相生。唯除化心。唯与色界加行善心相生故 二异界心相生者。三界无覆无记心。不从异界心后起。唯除欲化心。亦不生异界心。除欲化心.及命终心。生得善心即不生异地心。除续生位。不从异地心生。唯除防定心。加行善心。向上唯生加行善。向下生欲通生得善。从生者从下.上加行善生 三续生心者。唯生得善.不善.有覆无记.异熟无记.威仪心为命终心。唯不善有覆无记为续生心。向上生除不善.有覆无记。向下生随界所有 四防定心者。欲界生得.加行善说色染心后生。色界防定加行善心从无色染后生 五无漏心相生者。如下文说。
论曰至谓出观时。明欲界善心也。准正理论。欲善生色善者。初生未曾得。后起通生离欲得。
论。染谓不善至余无生理。明欲界染心也。
论。余谓欲廛至能生彼染。明欲无覆无记心也。
论。色界善心至无覆无记。明色界善心也。
论。有覆从八至有覆无记。明色有覆心也。
论无覆从三至欲无色染明色无覆心也。
论。无色界善至并学无学。明无色善心也。
论。有覆无间至学无学心。明无色界有覆心也。
论。无覆如色说至及欲色染。明无色无覆心也。
论。学心从四至及无学一。明学心.无学心也。
论。说十二心至为二十心。自下两颂分十二心为二十心。
论曰至故成二十。分十二为二十心也。如文可解。
论。威仪路等至亦缘于声。此明三心所缘境也。无记语亦是工巧心故。所以缘声。
论。如是三心唯是意识 准此论文。威仪.工巧.通果三心唯是意识。非是五识 婆沙云。是威仪.工巧者说加行也。此说通果心唯意识。据化心说。明诸心相生亦唯意识。
论。有余师说至十二处境。述异说也 婆沙亦有二说。与此论同。准威仪等发业心文。威仪唯缘色。工巧兼声。如发善.恶业心 今前师言缘四境.五境者。非正发业心。是前.后近心 与后师别者唯缘四境.五境名威仪等心。后师兼十二处也 言威仪路工巧处者。从所依得名。威仪多依路故。工巧多依处故。
论。如是二十至自色二心。此明欲界八心相生。如前分别。
论。次说色界至自界二心。此明色界六心相生。
论。次说无色至谓自界四。明无色界四心相生也。
论。次说无漏至及学无学。明二无漏心与诸心相生也。
论。复有何缘至生加行善。自此已下问答分别。此是问也。
论。势力劣故至加行善心。答也。明三心不生加行善也 一势力劣故。总三心也 二非作功用所引发故。异熟心也 三乐作功用引发工巧威仪转故。后二心也 四总结也。
论出心不由至可能生彼。一因释三无记从加行善心生也。
论若尔染污至不相顺故。难也。三心不顺加行善。加行不从三心生。染污加行性相违。如何染心生加行。
论虽尔厌倦至容起加行。答也。加行善心违烦恼故。极厌烦恼生加行善。三心不能生极厌故不顺。不能生加行善。
论欲界生得至引生彼心。释欲界散地生得善心。以明利故。从二无漏心.及色加行心起。色界定地生得不明利故。不从彼起。亦不生彼。
论又欲生得至无间而起。释欲界生得。以明利故。能续色染后生防护彼定。色生得善定胜散劣。不明利故。不从无色染心生也。
论。作意有三至相应作意。第二明三作意。圣道相生自相.共相.胜解作意。如文可解 即作意相应慧名之为观。前二从所观为名。第三从能观相应胜解为名。即旧名假想观也。境随心变心胜境故。决定印持名为胜解。
论。如是三种至三种作意。明此三作意皆悉能与圣道相生 此言通其初.后。初入圣道决定唯是共相作意。如世第一等。
论。若作是说至念等觉分。显顺教也。此言俱者。是前后无间。非同时也。不净观是胜解作意。而与无漏觉支前后俱行。是相续义准此故知。胜解作意能入圣道。入难出易。但证其难。
论。有余师说至通起三种。述异说也。此师意说入圣难唯共相作意。出心易故通三作意。
论。修不净观至念等觉分。余师通经。此言俱者。依传传说起觉支。
论。有余复言至共相作意。述第三师意也。此师以圣道是共相作意入出圣道还用共相作意。
论。若尔有依至起何作意。难后说也 夫出圣道于曾得心出。不于未曾得心出也。于欲界有曾得共相作意可从彼出。于色界中无异四善。别有曾得共相作意出圣道也。依未至.初定.中间静虑。同是初定不隔远故可依欲生。依第二乃至第四。入见道时圣道无间起何作意。
论。非起欲界至以极远故。遮第一计。若说亦起欲界共相作意。此极远故。
论。非于彼地至顺决择分。遮第二计。亦不可说于二定等地。异顺决择分有曾修得共相作意。
论。非诸圣者至加行道故。遮第三计。恐彼计云从圣道起曾得顺决择分。若如此者即是得果道后起前加行。不应道理。
论。若谓有别至违正理故。遮第四计 违正理者。正理论云。此救非理。系属加行所修作意。非得果后可引现前。是彼类故。前说圣道无间通三作意现前。于理为善 前两师云。皆许三种作意出圣道也。婆沙十一难此师云依未至定起欲共相作意。不言初.中二地 此论即言三者。是纵说也 或举婆沙第三说难 婆沙七十二一说。欲界与未至相生。二说未至.初定。三说至中定。四说至二定。评家评取第二说也 或此论举三地难者。就彼计言唯共相出。唯难第三家也。婆沙十一评家评取初师义者。通说一切圣道。若取初入亦唯共相。正理论中取第二者。出见道心故。
论。若依未至定至唯自非余地。明诸地出无学心也。十一地中欲.及有顶。无有无漏断欲.非想非非想惑。纵令于欲曾得自在亦依未至。纵于有顶自在亦依无所有处。自余诸地自地有无漏故。若于此地得自在者。即依此入不依上.下由彼出心不勤求故。出自地易皆自地出。依非想地得自在者。即依彼出。依未至得阿罗汉虽。身在欲界于欲界心得自在邻次而出。又身在非想断有顶惑。必依下地起无漏故。出心还依非想心出。更无下地心故。身在欲界依上未至断欲.界惑。出心容依欲界心出。虽生上地不起下定。上流生非想天。必起下无漏定。
论。于欲界中至二生所得。总举八种作意。可了。
论。此中五种至以明利故明八种中五能入出圣道欲生得善亦续圣道。以明利故。于三界中圣道出.入可知 正理论云。若生第二静虑已上起下三识身时。诸有未离自地染者。彼从自地善.染.无记作意无间三识现前。三识无间还生自地三种作意。诸有已离自地染者。除染作意唯善.无记作意无间三识现前。三识无间亦唯起此二种作意 准此借识非通果也。
论。于前所说至几心可得。此下第三明十二心中得心多少也。
论曰至今得成故。明染心中得六心也 此言得者。谓先不成今得。成也。非谓先相续有 于三位辨得。一疑心续善。二从上界退下生位。即结生染。三起惑退。此三皆是染污心也。
论。由疑续善至尔时名得。明得欲善心也。疑续善时.及界退还尔时染心正现在前。欲界善得已至生相名之为得。欲界善心唯此二位。
论。由起惑退至一有覆心。明欲二心.及色心也。若无色没生欲界时欲二心.及得色一。从离色染退起欲惑数亦准此。若从色界下生.及离欲染退时。唯得欲二。
论。由起惑退至故名得六。学.及无色染心。唯由惑退。无色更无上界生故。于欲染心正现前位得此六心。疑续善位得欲界善。婆沙二说。一说唯得生得。二说加行。若串习者亦得。无评文也。
论。色界染心至亦由退得。第二明色界染心得六也。从无色没生色界时。得欲化心得色界中无覆无记.及善.染心。染心亦由退得。余心唯由界还。
论。由起惑退至故名得六。明无色界染心.及有学心唯由退得。诸文可知。
论。无色染心至故名得二。明无色染心也。彼无上界故无界退还。起惑退时起上不得下。退下必得上。由此无色染心唯得二心。
论。色界善心至由升进故。明色善也。此善升进得未至定得色善心。得根本定得二化心。故言得三 问何心后退 答婆沙六十一云。何等心无间起烦恼现前者。若毕竟离非想非非想处染起彼地缠现在前故。退者即彼地善心无间起烦恼现在前。若未毕竟离非想非非想处染。起彼地缠现在前故。退者即彼或善心.或染污心无间。起烦恼现在前。乃至初静虑应知亦尔。若毕竟离欲界染起欲界缠故。退者即欲界或善心.或无覆无记心无间。起烦恼现在前。若未毕竟离欲界染起欲界缠故。退者即欲界或善心.或染污心.或无覆无记心无间。起烦恼现在前。此中若未得根本善静虑.无色定现在前者。彼不能起色.无色界缠现在前故退。但能起欲界缠现在前故退。若得根本善静虑现在前。非无色定者。彼不能起无色界缠现在前故退。但能起欲.色界缠现在前故退。若得根本善静虑.无色定现在前者。彼能起三界缠现在前故退 婆沙说。欲界退时无记心无间能生染心者。一说三无记心。一说二无记心。无评家也。
论。若有学心至离欲色染。此明学心得四心也。初入见道得于学心。以无漏道离欲染时。得二化心。离色染时得无色善。若离二界染者通其全分。正理论云。此中离言非究竟离。以于色染未全离时。无色善心已可得故。有说全离色界染时。得无色界根本地善。若尔应说亦得学心离欲染时亦得色善。是则应说学心得五 依下无漏断上惑时。修有漏未至。唯两解不同。如下分别。
论。余谓前说至唯自可得。明余心也。十二心中三界染心即有四心。谓欲不善。及有覆心。上二界各一有覆心。色善.学心总有六心所得。如前所述。三界无覆。欲.无色善。及无学心。此之六心唯自可得 问此论等言欲界染心唯得六心。识身足论第十三云。若成就不善心定成欲无覆无记心。若尔者界还之时续生之位。尔时成就不善心。即于尔时亦合得彼威仪.工巧。即得七心。如何言六。显宗亦尔 论意异故。此类非一 有人虽多种释于义皆悉有余。应更捡识身论。
论。有余于此总说颂言。已下一颂束上总为三门。谓染.善.无记得心多少 言有余者。是杂心颂。
论。于善心中至说名为得。此破杂心颂也 言得七者。如前所释加欲善也。此中善者。通漏.无漏。正理亦许正见续善得欲善心 通云 若尔何故言得六心如经主难应言得七。然学无学同无漏故。总说一心言六。无失。
论。余准前释应知其相 准前释者。诸染污心总得九心者。一欲善心。二欲不善。三欲有覆。四色界有覆。五无色有覆。六学心。七欲无覆心。八色善心。九色无覆心。无记心唯自得故名无记唯无记。
论。为摄前义至非先不成故。总前得心之义总有一颂。一由托生。二由入定。三由离染。四由退时。五由续善 非先所成故。总释得义也。
俱舍论疏卷第七
一交了 范 雅
保延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夜半于南新屋点了 加久寿
俱舍论疏卷第八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世品第三之一
分别世间品者。三界有漏有破坏故。名为世间。此品广明故名分别。正理名缘起品。以明缘起义故 前二品总明漏.无漏法。后之六品别明漏.无漏法。后六品中前之三品明有漏法。后之三品明无漏法。以先厌.后忻故 前三品中先明世品后业.惑者。以先果后因故 就世品中先明有情后明器者。外由内故先明能依。后所依故。先明内果后明外果 就明有情文有九别。一明三界。二明五趣。三明七识住。四明九有情居。五明四识住。六明四生。七明中有。八明缘起。九明四有。
论。已依三界至处别有几。已下三颂第一明三界也。于此颂前而有二问。一问三界体。二问于中处。
论曰至是名欲界。总出欲界体也。即欲界中若是有情若器世间。总是欲界趣。唯有情界兼无情。
论。六欲天者至化自在天。别列六天名也。此之六天多受妙欲境故。名为欲天 一四大王众天者。四大王是主。众是所领。即是诸层级上。及七金山日.月.星等诸类天也 类非一故名为众也 二三十三天者。在妙高顶。帝释居中。四面各八总三十三。亦名忉利天也 三夜摩天者。此云时分。受五欲境知时分故 四睹史多天者。此云喜足。旧云知足。受五欲境生喜足故 五乐变化天者。谓彼天中乐变欲境于中受用 六他化自在天者。谓彼天处于他所化欲境。受用得自在故。
论。如是欲界处别有几。问也。
论。地狱洲异故成二十。答也。地狱.及人.鬼.畜等四。别举总名不列别数。
论。八大地狱至无间地狱。此释地狱异也 正理释云。众苦逼身数闷如死。寻苏如本故名等活。谓彼有情虽遭种种斫刺磨捣。而彼暂遇凉风所吹寻苏如本。等前活故立等活名 先以黑索拼量支体。后方斩锯故名黑绳 众多苦具俱来逼身。合党相残故名众合 众苦所逼异类悲号。怨发叫声故名号叫 剧苦所逼发大酷声。悲叫称怨故名大叫 火随身转炎炽周围。热苦难任故名炎热 若内.若外。自身.他身。皆出猛火互相烧害。热中极故名为极热 此论下文云。受苦无间故名无间。无乐间苦故名无间。
论。言洲异者至北俱卢洲。此明洲异。赡部从林立名名赡部洲 以身胜故名胜身洲 以牛货易名牛货洲 俱卢此云胜处。于四洲中此最胜故。
论。如是十二至处成二十。此明傍生.鬼也。
论。若有情界至皆欲界摄。此总结欲界也。
论。此欲界上至总名色界。已下释色界也 于中有三。一略举。二广释。三定宗。此第一也。
论。第一静虑至色究竟天。此第二也 正理释云。广善所生故名为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获得中间定故。最初生故。最后没故。威德等胜。故名为大 大梵所有所化所领故名梵众 于大梵前行列侍卫故名梵辅 自地天内光明最小故名少光 光明转胜量难测故名无量光 净光遍照自地处故名极光净 意地乐受说名为净 于自地中。此净最劣故名少净 此净转增量难测故名无量净 此净周普故名遍净。意显更无乐能过此 已下空中天所居地如云密合故说名云。此上诸天更无云地。在无云首故说无云 更有异生胜福。方所可往生故说名福生 居在方所异生果中。此最殊胜故名广果 离欲诸圣以圣道水。濯烦恼垢故名为净。净身所止故名净居。或住于此穷生死边。如还债尽故名为净。净者所住故名净居。或此天中无异生杂。纯圣所止故名净居 繁谓繁杂。或谓繁广。无繁杂中此最初故。繁广天中。此最劣故说名无繁。或名无求。不求趣入无色界故 已善伏除杂修静虑上中品障。意乐调柔离诸热恼故名无热。或令下生烦恼名热。此初远离得无热名。或复热者炽盛为义。谓上品修静虑及果。此犹未证故名无热 已得上品杂修静虑。果德易彰故名善现 杂修定障余品至微。见极清彻故名善见 更无有处于有色中能过于此名色究竟。或此已到众苦所依身最后边名色究竟。
论。迦湿弥罗至四众围绕。此第三也。说色界有十六处者。是婆沙义。此师意说。梵王.梵辅不分二处。无想.广果合立一处。故成十六 正理论云。此十七处诸器世间。并诸有情总名色界。有余别说十七处名。初静虑中总立二处。第四静虑别说无想。彼师应言处有十八。以彼大梵望梵辅天。寿量.身量.无寻.受等皆有别故。岂不无想望广果天。唯异生等。有差别。故前亦应言处有十八。此难非理。无想天生即广果天系业果故。若尔大梵所受生身。亦梵辅天系业果故。不应别说为一天处。即梵辅天上品系业招大梵果。此业望彼少有差别。故招寿等亦少不同。若大梵天望彼梵辅寿量等别。合为一处。则少光等寿量虽殊应合一处。成大过失。此例不然。大梵一故。要依同分立天处名。非一梵王可名同分。虽寿量等与余不同。然由一身不成同分。故与梵辅合立一天。高下虽殊然地无别。少光天等与此相违。故彼不应引之为例 准此论文。正理亦以十六为正。梵王.无想皆唯一故。地无别故。上坐色处立十八天。
论。无色界中至理决然故。已下。第三明无色界 于中有四。一无处无色。二就生分处。三证无方处。四问答所依。此文初也 以无色故无色界中无别处所。
论。但异熟生至胜劣有殊。第二就生胜劣分处。然实不离欲.色界中四处。亦无差别处所。
论。复如何知至中有起故。第三证处无方所也。得四种定同一处生。故知四无色生无别处也。又得四定欲界九处.色十六处。差别不同。若生无色皆于欲.色命终处生。故知离二界中更无别处。从彼四天处没生下界时。即于前生死处中有现前传识。故知不从别处来也。
论。如有色界至心等相续。已下第四问答所依。此即是问。
论。对法诸师至而得相续。述对法宗答也。
论。若尔有色至此二相续。难也。
论。有色界生此二劣故。答也。
论。无色此二因何故强。征也。
论。彼界二从至能伏色相。通也。
论。若尔于彼至何用别依。难也。心等相续但依胜定。何用依彼同分.及命根也。
论。又今应说至以何为依。又难。命根.及众同分。在无色界无所依也。
论。此二更互相依而转。有部通也。
论。有色此二何不相依。难也 有色界者。谓欲.色界。此命.同分。何不如无色界相依而转。而言依色。
论。有色界生此二劣故。答也。以欲.色界此二劣故依色而转。无色此二强故相依。
论。无色此二因何故强。此征无色界强所以也。
论。彼界此二至能伏色相。答强因也。以定胜故此二胜也。
论。是则还同至唯互相依。两关释也 同心相续难者。谓同前难 故前难云。若尔于彼心等相续但依胜定。何用别依。第二关云。无色心.心所法从胜定生。即应心.心所法更互相依。何须更依命根.众同分。正理论意。唯有六根能为所依。余非所依。但俱生依由此六识。欲.色界中用四蕴为俱生依性。无色意识无复色依。彼俱生依但通三蕴 若尔何故但言无色心等依于同分.及命 此说定同无乱依故。谓心.心所虽互为依。而非定同不自依故亦非无乱。在此地生乱起自他心.心所故。同分.及命心等同依。又此地生唯此地故。依此设起不同地心。由此还令自地心起。唯依此二名此地生。牵引业生无间断故 准此文证。命根即是引业果也 由斯说是同不乱依。心等不然。故略不说。若无此二余地四蕴现在前时。尔时有情应名余地。乃至。如欲.色界身同分.命为心等依。虽或有时异地心起。而依身等。于此生中后定当牵自地心起。如是无色虽无有身。心等定依同分.及命。故颂偏说同分.命根。此是牵引业异熟故。
论。故经部师至不依色转。论主述经部宗。彼宗意云。若于因中不厌于色。所招心果。与色俱生依色而转。若于因中厌于色。果中心等。不与色俱不依色转。正理破云。此亦非理。若引因力。令彼心等相续转者。善与染心现在前位。心等相续应无所依。又如有情在欲.色界。引因力故。心等相续。与色俱生依色而转。如是有情在无色界。引因力故心等相续。与众同分.命根俱生。不依于色唯依同分.命根而转。既许欲.色有情心等。不依色身定无转义。何因无色有情心等。都无所依而有转义。
论。何故名为欲等三界。自此已下。释三界名。此问起也。
论。能持自相至如前已释。答也 答中有二。一释界义。二释欲等界义。此即初也。于中二释如文可解。
论。欲所属界至如金刚环。释欲.色界名也。如饮中有胡椒。胡椒属饮义。如镮上有金刚。金刚属环义。由此饮名胡椒。环名金刚。
论。于彼界中至喻如前说。释无色界。先释无色。后释无色界也 色有二种。言变碍者。通十一色 言示现者。谓色处色。无色四蕴非二故名为无色。非是但用色无为体。若用色无为体。即无别物。或是虚空非四蕴也。余文可解。
论。又欲之界至应知亦然。又一释 欲界。欲是所任持。界是能任持。界是持义。即欲界五蕴能持欲故。必名欲之界。余二亦尔。即是四蕴.五蕴。是欲等界义也 有人。似不得意。
论。此中欲言为说何法。问欲体也。
论。略说段食淫所引贪。答欲体也。准此。色.无色贪名色.无色。
论。如经颂言至已除欲引经证也。此颂是舍利子。对外道。说外道计欲是外境也。佛法言欲即是贪也。第一句非外立。第二句述自宗。后两句释非境因也。
论。邪命外道至寻思故。此是外道诘舍利子。前两句牒宗。后两句破也。
论时舍利子至妙色故。此舍利子返质外道。前两句牃计。后两句破也。
论。若法于彼至三界系不。问也。
论。不尔。答。
论。云何。征。
论。于中随增至是三界系。答也。诸无漏法虽于三界现行。非三界系。不随增故。
论。此中何法名三界贪。问也。
论。谓三界中各随增者。答也。
论。今此所言至皆不令解。难也。前言三界系法云何。答云。于中随增三界贪者。复问何法名三界贪。答云谓三界中各随增者。于此二答皆不令解。由此说言同缚马答。
论。今此所言至当知亦尔。答也。今此中答不同缚马答也。谓于前说。欲界诸处有情未离贪者。身中所有贪名欲贪。此所随增名欲界系。色界十八处。无色界四处。有情所有贪名色.无色贪。当知亦尔。
论。或不定地至名无色界系。第二释也。如文可解。
论。欲化心上如何起贪。难也。若欲贪系名为欲界。欲界化心离欲方得。若起欲贪又失化心。如何化心是欲界也。
论。从他所闻至生贪爱故。答也。自虽未得。从他闻说生贪心也。或自已得退起欲贪。或观他化起贪心也。
论。若心能化至作香味故。简欲.色界化心别也。
论。如是三界唯有一耶。问也。此下问答一多界等 于中有二。一问一多。二问傍竖。此问初也。
论。三界无边至犹若虚空。答也。
论。世界当言云何安住。此即第二明傍竖也。此即问也。
论。当言傍住至不说上下。一说唯傍住也。由经说故。
论。有说亦有至有色究竟。第二说也。法密部中经等。亦说有十方故。
论。若有离一至应知亦尔。此述离染同也。
论。依初静虑至应知亦尔。此述五通唯得往至自所生界所修定处。不得往他世界。
论。已说三界五趣云何。已下一颂。第二明五趣也。
论曰至是名五趣。明三界中有五趣也。
论。唯于欲界至天趣一分。此说三界五趣体不同也。
论。为有三界至说有五趣。问也。
论。有谓善.染.至无覆无记。答也。谓善.染.外器.中有此之四法是三界摄。非五趣也。正理论云。善.染.无记。有情.无情.及中有等。皆是界性。言趣体唯摄无覆无记者。唯异熟生为趣体故。由此已释趣唯有情。无情中无异熟生故(言异熟生者。简一切无情及有情中除异熟生自余诸法。中有虽是异熟生法。非是五趣。无趣义故)。
论。若异此者至体非中有。此反释也。若不唯是无覆无记。即趣杂乱。一趣之中。得有五趣业.烦恼故。明趣非是善.染.摄也。五趣唯是有情数等。如文可解。
论。施设足论至中有异趣。引圣教证中有非趣。如文可解。
论。是何契经。问也。
论。谓七有经至异诸趣故。答也。既七有经。五趣之外别说中有。故知中有非趣所摄 唯是无覆无记性摄。其理极成。简业有因异诸趣故。业既通于善.染.非趣所摄。故知唯是无覆无记。
论。迦湿弥罗国至无覆无记。重引经证无覆无记。此经有部诵故言婆沙师诵也。经既言异熟起已名那落迦。故知趣体即是异熟无记性也 于捺落迦中者。是地狱处名也。那落迦者。是有情趣名也 从谄生业名曲 从嗔生业谓秽 从贪生业谓浊。
论若如是者至所随增故。引文难也。若趣唯是异熟无记。即合唯是修道烦恼。及是一切遍行随眠之所随增。何故品类足说一切随眠所随增也。故知非唯异熟无记唯修所断通染污也。
论。彼说五趣至总名村落。有部通也。彼说五趣续生心中容有五部 一切烦恼者。谓结生心通三十六.三十一等。即结生心五部随眠之所随增。假说结生以为趣也 如村落边假名村落。
论。有说趣体亦通善.染。此述大众部等计也。
论。然七有经至是故别说。大众部师通经文也。有部总引多经为证。此中即通七有经也。见.及烦恼别说为浊。然见即是烦恼所摄。趣.及趣因虽别说有。何废趣.及趣因总名为趣。故言非以别说定证非趣。
论。若尔中有亦应是趣。有部难大众部。七有别说业。业亦是趣收。七有别说中有。中有应趣摄。
论。不尔趣义至即死处生故。大众部通难也。别说业有不违趣义。故是趣收。别说中有违趣义故。故不名趣。
论。若尔无色至而受生故难也。中有死处生。非所趣故不名趣。无色死处生。应非是趣。
论。既尔中有至说名中有。大众被难转释。中有以是二趣中故不名趣也(已上通第一经)。正理论云。然经主言非别说故定非彼摄。如五浊中烦恼与见别说为浊。非别说故彼见定非烦恼所摄。如是业有虽亦是趣。为显趣因所以别说。故有说趣体兼善.染。彼言非理。无处说故。有处说见亦是烦恼。虽有所因别说为浊。而准余说知即烦恼。曾无有处说诸趣因业即趣体。可为诚证。虽有所因别说为有。而准彼说知业是趣。如何定知业是趣体。有所因故有中别说。而非业有体非是趣。为显趣因说为业有。故所引喻于证无能 又云。业若趣体趣应杂乱。于一趣中有多趣业故。若趣因业即是趣者。人有地狱业.惑现前。彼应是人亦是地狱。亦不应说地狱。趣体虽现在前而非地狱。如是则有大过失故。谓异熟果正现在前。应非地狱无差别故。然契经说。异熟起已名那落迦故业非趣。
论。然彼尊者至故作是言。通释第二经也。经说异熟起已名为地狱。是说异熟起已身中善.染.无记。皆于尔时得地狱名。非说唯是异熟名为地狱 言。除五蕴彼那落迦不可得者。非是说除异熟五蕴法外。彼那落迦不可得也。此通说善.染.无记五蕴法外。别有能往诸趣实我补特伽罗不可得也。非遮异熟法外余蕴故作是说(于中有广破斥略而不述)。正理破意。若趣非唯异熟无记。因何要言异熟起已方名地狱。异熟起前亦有地狱业等名地狱故。故知唯是异熟无记。
论。毗婆沙师至无覆无记。结归有部宗也。
论。有说一向记至亦通长养。述异说也。此三说中第二为正 正理云。唯异熟生故又无过故。若通长养身在欲界修得天眼是长养性。趣应杂乱 正理论云。如是总释诸趣体已。次应别释一一趣名。那落名人。迦名为恶。人多造恶颠坠其中。由是故名那落迦趣(云云多解)。言傍生者。彼趣多分身横住故 或彼趣中容有少分傍行者故(云云多解)。言饿鬼者。又多希求以自存济(云云多解)。人。谓或多思虑故名为人(云云多解)。天。谓或复尊高神用自在。众所祈告故名为天 阿素洛者。鬼趣所摄。天帝释言本是天者。是谄曲语。若谓与天战故亦名天者。曼驮多王破阿素洛。及与天斗。应亦是天。若谓与天交通名为天者。大树紧那罗王有女端严名为夺意。善财菩萨纳以为妻。紧那罗王应亦是人。威德殊胜故名为天。亦非证因。曾闻曼驮多王威德胜于天故。难陀.跋难陀等虽是傍生。威德自在胜诸天众故。阿素洛唯鬼趣收。亦非第六趣。曾不有经说(云云。多解)。有说诸趣或体相杂。异趣相因而生子故。如鱼身者鹿子仙人。自昔传闻其类无量。一身两趣故有相杂 正理破云 彼说不然。自业趣定而彼生缘有种种故。如庵罗女因树而生。乔答摩宗因日光起。故相因有非证杂因。鹿子仙人鱼身者等。由满业异形相不同。其实是人故趣无杂。自余感赴因果不同。思择业中当广分别。
论。即于三界至其七者何。已下一颂半第三明七识住。
论曰至第一识住。略说识住。欲界人.天。色三静虑。无色三天。此七生处是识住体。今依经释故分为七 此上论文即是引经指处。论。一分天者至除劫初起。人趣全故不须别释。天一分言事难了故所以别释 初静虑中除劫初者。以彼同起戒取相故。
论。言身异者至说名身异。释身异也 种种显状貌者。青.黄等异 种种形状貌者。长.短等别 或由身异。即是别指色身 或有异身。即是总标假者。
论。言想异者至说名想异。释想异也。欲界人.天三受互起名为想异。初静虑中除其苦受。彼由想异别指想心 或有异想。总标假者。结文可解。
论。有色有情至第二识住。引经文也。
论。所以者何至故名想一。释经意也。以初静虑同想一因名为想一 不言梵辅天者。举初显后 正理论云。何缘梵众同生此相。由见梵王处所.形色.及神通等皆殊胜故。又观大梵先时已有。己.及余天后方生故。彼不能见从上地没。依初静虑发宿住通。不能了知上地境故。何缘大梵亦生此想。彼才发心众便生故。谓己所化非速殁故。或愚业果感赴理故。或见己身形状.势力.寿.威德等过余众故。由是缘故。梵众.梵王身虽有殊而生一想。
论。大梵王身至故名身异。释身异也。如文可解。
论。经说梵众至彼同分内。引经证想一也。由此证知我因梵王。梵王亦谓我生梵众。
论。梵众何处曾见梵王。问也。所以有此问者。以进退有过故。
论。有余师言至来生此故。述初释也 此师意以劫初成时。梵众从第二定来生梵众。故知在极光净曾见梵王。理实应言第二定中三天皆得。而言极光净者。举后显初。
论。云何今时至起戒禁取。此余师释。进退有过。在梵众天若未离初定染未得第二定。即不能忆第二定事。若以离初染得第二定。即不合缘初定梵王起戒禁取。
论。有余师说住中有中。述第二释。此师意说。从第二定没生初定时。于中有中曾见梵王长寿久住。
论。彼住中有至长寿久住。破第二释。色界中有于受生处。无有障碍。不住多时。如何得说曾见梵王长寿久住。
论。是故梵众至起如是念。论主述正释也。正理论云。谓诸梵众初下生时。见大梵王威光赫烈。虽怀敬慕欲往亲承。威神所逼未果前诣。于兹荏苒遂致多时。后励专诚预近瞻仰。到已皆共作是念言。我等曾见。乃至广说。谓彼近见大梵王时。便能忆知先所见事。复能了达众下生前独有梵王。及心所愿。或彼先在极光净天。曾见梵王今见能忆。谓彼昔在极光净天曾见梵王独居下地。亦知心愿与众同居。俯愍便兴初静虑化。令所化众偶侍梵王。起化须臾自便福尽。命终下生初静虑中。大梵身心.及所化事。皆初静虑通慧所缘。今见便发宿住随念。故彼梵众作是念言。我等曾见。乃至广说。有余师说。二静虑中所起能缘梵世眼识是初静虑地法所收。故今亦能随念彼识。有作是说。彼梵众天不受处胎.断末摩苦。由斯得有念无忘失。故忆前生所见等事。
论。有色有情至第三识住。牒经文也。
论。此中举后至何识住摄。释经意也。
论。彼天显形至故名想异。释立名也。
论。传说彼天至复受欲乐。广释想异。既言传说显非自意。
论。岂不遍净想亦应然。难也岂不第三静虑。亦厌根本乐受入近分舍。亦应同是想异。因何唯取第二定也。
论。非遍净天至扰动心故。答也。
论。经部师说至得想异名。述经部师计也 正理论云。彼天中无有表业等为因所感差别身形故言身一。即形.显等。同处诸天相无别义。
论。有色有情至故名想一。释第四识住也。身一如前。想一谓唯乐受想也。
论。初静虑中至故言想一。此释诸地想不同也 初静虑中言想一者。是戒禁取故言染污。第二静虑是定心故名为善想。第三定中受异熟乐。无厌舍故名为想一。无记相也。
论。下三无色至是名为七。指经释后三识住也。即是空无边处五。识无边处六。无所有处七 是名为七者。结七识住也。
论。此中何法名为识住。问识所住法也。
论。谓彼所系至是名识住。此答所住法也。谓欲.色界系五蕴为所住。三无色中四蕴为识住 此中说识于处想乐住故兼取识也。非如四识住唯四蕴也。
论。所余何故非识住耶。问。恶趣.第四静虑等。何故非识住耶。
论。于余处皆有损坏识法故。答也。
论。余处者何。问余处也。
论。谓诸恶处至及与有顶。答。
论。所以者何。征非所以。
论。由彼处有至故非识住。答非识住所以。
论。何等名为损坏识法。问坏法也。
论。谓诸恶处至故非识住。答坏法也。
论。复说若处至故非识住。述异释也。准此论文。岂可第四静虑处三天异生。皆悉爱慕无想异熟处耶。应非正义。正理论云。有余师说。众生有三所。谓乐著诸境.乐.想。乐著境者。人.及欲天。乐著乐者。下三静虑。乐著想者。下三无色。唯依此处立识住名。余无此三故非识住 又云。上代师资相承说者。若处具有见.修所断.及无断识立识住名。异此便非识住所摄 岂不欲界人.及六天无无漏识应非识住。若言能作无漏所依。则有顶天应名识住 此难非理。欲界无定。可就所依说有无漏。然有顶天是定地摄。应依自性说彼有无。由自性无故非识住 或非有顶补特伽罗一所依中具三种识。欲界善处补特伽罗。一所依中容具三识。故不应以有顶为例。第四静虑虽具三识。而五处全.一处少分不具三识。故少从多不立识住。是故识住数唯有七(言三识者。谓见断.修断.及无漏识。非想处一切圣人无见断识。一切异生无无漏识。于欲界中可有一人先具见.修。复有无漏式于初忍 五处全者。谓五净居 一少分者。为广果天。无想天中无无漏识。广果天中具三识故。唯下二天具有三识。上六天中不具三故。故言以少从多不名识住)。
论。如是分别至其九者何。已下一颂。第四明九有情居。九有情居非经所说。因释经中说七识住故便释也。
论曰至不乐住故。释有情居。即七识住上加非想及无想天以为九也。所以此九立有情居。以乐住故。前识住中以有坏识法故。识昧劣故。故非识住。余处不乐非有情居 问有情居及识住五蕴者色.行二蕴通外器不 答正理论云。谓诸有情自乐安住所依色等实物非余。以诸有情是假有故。然诸实物是假所居故。有情居唯有情法。以有情类于自依身爱住增强非于处所。又于处所立有情居应成杂乱。居无杂乱唯有内身。故有情居唯有情法。既言生已名有情居。知有情居不摄中有。又诸中有非久所居。故诸有情不乐安住。又必应尔。由本论说为显生处立有情居。于生死中为显诸识由爱住著建立识住。显诸有情于自依止。爱乐安住立有情居。故此二门建立差别。
论。言余处者至如识住中。释余第四定.及诸恶趣非有情居。如前已释。
论。前所引经至其四者何已下一颂第五明四识住。
论曰至其体云何。问识住体性。
论。谓随次第有漏四蕴。答也。就有漏.无漏中唯有漏为体。五蕴之中唯四蕴也。
论。又此唯在至依著于彼。此明自他地中唯自地也。正理论云又自地中唯有情数。唯自相续立为识住。非非情数.他相续中。识随乐住如自相续。
论。如何不说识为识住。问唯四名识住所以。
论。由离能住至可名王座。此答识非识住所以。
论。或若有法至所说如是。第二释也 毗婆沙师所说如是者。指宗也。
论。若尔何故至识所乘御。引经难也。
论。又如何言至五蕴为体。引例难也。
论。虽有是说至非独说识。答两难也。于识食中有喜.染等。及七识住。皆于生处所摄五蕴。不别分析总生喜.染非独说识。
论。然色等蕴至于余可说。明四识住。据别别说。于一一蕴生种种喜.染也。故识不同余四蕴故不立识住。
论。又佛意说至教意如是。第二释也。
论。又法与识至故非识住。明四种法必俱时也。识与其识无俱时理故非识住 正理论云。识与识住如种如田。理可如是。不违教故。然彼所说若法与识。可俱时生为识良田立识住者。不应正理。所以者何。彼先自说识所依著故名识住。非于俱起受等蕴中有识所依。彼依识故(此识为依非识依处)。识不依彼如何可说彼为识住(若以所依义释识住者。识不依彼受等法故。如何受等是识住耶)。又非所缘同一境故。俱生受等非所取故(依有二义。一所依义。心所法等非所依也。如前已破。二所缘义。以受等法复非所缘。如此中破。三相应依。如后破也)。又不可以相应依著释识住义。勿诸色法.及不相应非识住故(若相应义释识住者。一切色法。及不相应无相应义。应非识住)。又相应理无差别故。则应无漏亦识住体(有漏.无漏.心.心所法相应无别。因何有漏立识住体。无漏非也)。如何可说俱生色等为识良田立为识住 正理论云然我师宗作如是释。为令于识除我见心。故于识中不说识住。契经中言。我达世尊所说法教。驰流生死唯识非余。识谓世尊异名说我。为欲除灭彼我见心显识依他。体非是我。我所依性非谓能依。故识住门唯说有四。非实识住但四非识。今谓世尊所说识住。识色等四不言识者。由但色等于三时中。与续有识为助伴故。谓唯色等与识俱生。过.未亦能为识助伴。令续有识生死驰流。识则不尔。故非识住。且眼等根.及俱色等。与俱生识为所依.依 根为所依余为依也 已灭未生但为识境。是故色蕴于三时中。望续有识能为助伴。现在受等与识俱生为俱有因。一分与识同缘一境有助伴用。已灭未生俱为识境。是故受等亦于三时。望续有识能为助伴。识虽过.未望续有识少有助能。而俱生中全无助力。不俱起故。色等望识具二助能。识唯去.来故非识住。故非情数.及他身中。色等四蕴亦非识住。由彼望识但为所缘。不具二门助伴用故。住谓所住。是续有识引自果时。能为依义。住或所著。是续有识引自果时。能为境义。自身色等可有与识同一境义。设不同境然能为依。具二助能故立识住。非有情数他身色等则不如是。故非识住。
论。如是所说至四摄七耶。问相摄也。
论。非遍相摄至谓除前相。自此已下四句答也。如文可解。
论。于前所说至何处有何。已下一颂半。第六明四生也。
论曰至而生类等。此明立四所以。以生类等同名一生。正理论云。前所说界通情.非情(此即界宽。四生狭也)。趣唯有情然不遍摄(不摄中有。狭于生也)。生唯遍摄故说有情。无非有情名众生故 准此。有情名为众生。无情不名众生。旧译有情名众生者有两名也。准大乘同性经具六界故名众生也 又云。然有情类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是名为四(释四生也)。生谓生类。诸有情中虽余类杂。而生类等言生类者是众生义(准此论文。多生类故名为众生)。若尔界.趣亦应名生(问也)。不尔。界通情.非情故。趣虽有情而非遍故。此唯情遍独立生名。
论。云何卵生至鹦鹉雁等。释卵生也。依卵而生名为卵生。卵必有胎是故先说。
论。云何胎生至猪羊驴等。释胎生也。依胎而生名为胎生。有胎无卵故在卵后说。为胎必湿故湿生先说。
论。云何湿生至蚊蚰蜒等。释湿生也。依湿而生名为湿生。以有所托故在化生前。以有湿无胎。在胎生后说。
论。云何化生至故名化生。释化生也。无而忽有名为化生。此缘最少故在后说。
论。人傍生趣各具四种。就趣辨生多少别也。
论。人卵生者至五百子等。释人中卵生也。婆沙一百二十云。人卵生者。昔于此州有商人。入海得一雌鹤。形色伟丽奇而悦之。遂生二卵。于后卵开出二童子。端正聪慧。年长出家皆得阿罗汉果。小者名邬波世罗(此云小山。邬波名小。世罗名山。近山生故)。大者名世罗(但名山也)。鹿母者。子名鹿故从子为名故言鹿母。即是毗舍佉夫人也。毗舍佉是二月星名。从星立名此云长养。鹿母所生三十二卵。卵出一儿 般遮罗是地名此云执。王妃生五百卵。生已羞耻恐为灾变。函盛弃殑伽河。随流而去。下有邻国王。因观水遣人接取见卵。将归经数日间各生一子。养大骁勇所往皆伏无敢敌者。时彼邻国王。与彼父王久来有怨。欲遣征罚。先遣使告今欲决战。寻后兵至围绕其城即欲摧破。般遮罗王极生忙怖。王妃问委。妃慰王言。王不须愁。此五百子皆是我儿。具陈上事。夫子见母恶心必息。妃自登城告五百子说上因缘。如何今者欲造逆罪。若不信者皆应张口。妃出两乳有五百道乳汁。各注一口。应时信伏。因即和好各起慈心。两国交通永无征伐。
论。人胎生者如今世人。如文可解。
论。人湿生者至庵罗卫等 曼驮多者。此云我养。布杀陀王顶疱而生。颜貌端正。王抱入宫告谁能养。诸宫各言我能养也。故以标名。旧云顶生王者。此从生处立名非本号也。此王长大为金轮王能破修罗欲侵天帝释位 遮卢者。此云脾。邬波遮卢此云小脾。于我养王两髀之上各生一疱。疱生一子。从所生处故以为名。以小标别。亦为轮王 言鸽鬘者。昔有一王此名静授。于王腋下有胞生一女子名为鸽鬘。从腋下出如鸽出飞。王重如鬘故以名焉。或生已后鸽恒随逐。王重如鬘因以立名 庵罗卫者。是树名也。有一女子从此树生。庵罗卫者或从子生。或从花枝生也。正理论云。此四生人皆可得圣。得圣无受卵.湿二生。以圣皆欣殊胜智见。卵.湿生类性多愚痴(今详人卵.湿生不多愚痴。作金轮王.及能得圣。此从多分)。或诸卵生生皆再度。故飞禽等世号再生。圣怖多生故无受义。湿生多分众聚同生。圣怖杂居故亦不受(卵生可尔。其湿生人即不众聚。此从多分也)。
论。人化生者唯劫初人。如文可解。
论。傍生三种至揭路荼等。释傍生通四生也。
论。一切地狱至皆唯化生。此释地狱.及诸天趣.并中有也。
论。鬼趣唯通至虽尽而无饱。释鬼趣中唯二生也。
论。一切生中至而受胎生。问佛不取化生受胎生所以也。
论。见受胎生至专修正法。答也。答中有二。一为利益。二为止谤。此即前也 就中有三利益。一引亲眷令入正法。二为令知是轮王种。三为令所化生增上心。如文可解。
论。又若不尔至息诸疑谤。第二止谤。如文可解。
论。有余师说至即无所见。述异释也。
论。若人信佛至此不成释。论主破也。佛既有持愿通能久留身。何须胎生。正理论云。今谓此释其理必成。通所留身非佛功德。力。无畏等所依熏故。不能广大饶益世间。所以然者。是可留法通愿能留。一切化生如刹那法必无留义。谓诸有为刹那定灭。诸佛神力亦不能留。设欲久留即须别化。此所别化非佛功德力无畏等之所依熏。故于世间无大饶益。若不尔者。佛应化为如本身形受诸供养令无量众生天解脱。故我所禀毗婆沙师咸作是言。后身菩萨为利他故不受化生。此义极成不可倾动。化生何故死无遗形。由彼顿生故应顿灭。如戏水者出没亦然。毗婆沙师说。化生者造色多故死无遗形。大种多者死非顿灭。即由此义可以证知。一四大种生多造色 婆沙一百二十七云。问一四大种为但造一造色极微。为能造多。若但造一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少理不应然。若能造多。即一四大种所造造色有多极微。云何展转非俱有因。对法者说有对造色展转相望无俱有因。许则便违对法宗义。答应作是说。一四大种但能造一所造色极微。问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少理不应然。答果少因多理亦无失。世现见有如是类。故因四果一于理无违。有说造多。问若尔一四大种所造造色有多极微。云何展转非俱有因。答非一果故非俱有因。以俱有因法必同一果故。此不成因同犹豫故。评云如前说者好。今详。正理不以婆沙评家为正。若作俱舍师破。汝准此释违婆沙正义也。
论。因论生论至为充所食。难文可解。
论。以不知故至暂食何咎。答文可解。
论。于四生内至皆化生故。释化生多。如文可解 正理论有两说。一说同此论。一说湿生多。二说无评家。今详若兼中有即化生多。若说本有即湿生多。两说无违。
论。此中何法至非即名生。已下一颂。第七明中有也 于中有三。一明中有名体。二引理教证有中有。三义门分别。此第一也。
论曰至故名中有。此出体释名也 有自体起者。谓异熟五蕴前趣死后后趣生。前二趣中间故名中有。两趣中故名之为中。四有之中一有摄故名之为有。中即是有故名中有。
论。此身已起何不名生。问也。生之与起名异义同。既名为起。何不是生。
论。生谓当来至故不名生。答也。虽生与起名异义同。于四有中立生名者。谓于当来所应至处建立生名。非于余位。由斯中有名起非生。
论。何谓当来所应至处。问也。
论。所引异熟至所应至处。答也 论。有余部说至故无中有。大众部等计也。
论。此不应许至理教者何。已下第二有两颂广引理.教证有中有。
论曰至处必无间。引谷等为例破。现见。谷等相续转法从子至芽。乃至果实中间无断。故知。死.生二有中间亦无断也。
论。岂不现见至何妨续生。大众部引像为喻救也。
论。实有诸像至故不成喻。此即略以二理破也。一像有不成。二非等不成。
论。言像不成至无二并故。此无二并。总有四种。一镜像色别无二并。二两岸像色无二并。三影光处别无二并。四月像镜面无二并。
论。谓于一处至依异大故。此第一也。镜面.像色。别四大造体是对碍。如何一处二得并生。故知无像。
论。又陕水上至二色俱生。第二两岸互见分明。即是一处有二像色。曾无一处并见二色。故知无有实像一处并生。
论。又影与光至谓二并生。第三光.影相违未曾同处。现见镜中光像在于影中。故知光像无实。
论。或言一处至如何别见。第四也。若谓像色镜面同处。见镜中月如观井水。近远别见。
论。故知诸像于理实无。总结上也。
论。然诸因缘至难可思议。此释。像虽实无因缘令见 难思议者。不测所以然也。
论。已辨不成至亦非喻者。结前起后非等 于中有二。一相续非相续非等。二由二缘不由二缘非等。
论。以质与像至故不成喻。释第一也。像.质同时俱有非是前后相续。死.生二有异时前后非是同时俱有。非等故非喻也。
论。又所现像至非等于法。释第二也。镜像生时因于本质依镜面生。由二缘故与法不同。生有生时唯因死有。无别所依胜缘如镜故不等也。
论。亦不可说至为胜依性。破转救也。如文可解。
论。已依正理至证有中有。结前理破引后六教证也。
论。谓契经言至业有中有。第一经也。经分明五趣之外别说中有。故知非无。
论。若此契经至何现在前。第二经也 健达缚者。此名寻香。中有食香故名寻香。
论。若此契经至固唯中有。第三经也。前蕴已灭不可言来。此所言来定是中有。
论。若复不诵至何名中般。第四经也。五种不还中既别标中般。故知中有决定非无。
论。有余师执至故名中般。大众部等救也。
论。是则应许至故执非善。破转救也。若五不还说有中般即是别有中天。五不还中说生般等应更别有生等天也。既不许然故执非理。
论。又经说有至定非应理。又引七善士证无中天。第五经也。如火星迸近远时处随灭不同。别说中天岂有此异。执有中天定非应理。
论。有余复说至寿量中间。第二师执也 此师意说。从欲界死生色界时。寿量中间入般涅槃名中般也。
论。或近天中间至是名中般。第三师异释 此师意谓。初生色界未至法会中间涅槃故名中般。已上两师释五不还经中般也。婆沙六十九云。是分别论者。
论。由至界位至故有三品。第二师释。七善士趣契经中说中般分三。寿量中间总有三位。一染想未生名至界位。界是因种之异名也。种未起时名为至界。正理论云有种未行名为至界 此是利根。此即第一中般 或想位者。是次后时染想生时。正理云。彼想初行说名想位 此是中根。是第二中般 或寻位者。正理论云。由烦恼力令心于境种种寻求说名寻位 此钝根者。此第三中般也。
论。或取色界至是名第一。此是第二师异释也。七善士趣经中般分三。此是第一中般也。即是从生色界天中趣向本法会天。中间时有近远。以前后不同。第一人生天未趣即般涅槃。
论。从是次后至是名第二。释第二也。
论。复从此后至是名第三。释第三也。已上三人并是中般。
论。入法会已至是名生般。是七善士趣第四人也。
论。或感多寿至故名生般。第二释也。偏释生般欲简异中三也。
论。如是所说至皆不相应。总非上说。与七善士趣火星喻说皆不相应。
论。所以者何。大众部师征不相应所以。
论。以彼处行无差别故。答也 就中有二。一以行无差别。二无色界应有中般。此是初也。其火星喻灭处不同。行有近远。由斯分其中般有三种别。如说至色界或想或寻。及初取同分受天法乐等。虽说时别前后分三灭处行时与火星喻不相扶会由斯所说皆不相应。
论。又无色界至皆是虚妄。第二无色应有破也。此前破双破两说。谓寿量中间及近天中间。此唯破寿量中间不破近天中也。以无色界无入天法会等故 论。然不说彼至伽陀中说。引文证也 嗢拖喃者。此云集施 伽陀者。此云颂旧云偈者讹也 总集诸贤圣者。顺解脱分已上名贤。见道已上说名为圣 四静虑各十者。贤有二人。谓起七方便未起七方便生上界者。圣有八人。谓七善士趣。及阿罗汉。三无色无三中般。非想者又阙上流。最初生彼天者无上流故。非无从余下天上流来者。
论。若复不诵如是等经。若复不诵总集诸圣贤经 等者等取七善趣经。
论。无上法王至实有极成。论主伤叹 无上法王久已灭度者。造此论时佛涅槃后九百年也 诸大法将亦般涅槃者。迦延.法救等已般涅槃 圣教支离已成多部者。佛涅槃后一百年为初。四百年为后。本末分成二十部。广如宗轮论说 于今转盛者。至九百年转更盛也 言。违理者。谓前像实有不成非等故故非喻也 言。拒教者。即拒所引七部契经。余文可解。
论。若尔云何至无间地狱。大众部等引契经证无中有也。总有三经。此即第一经也。若有中有因何经说现身颠坠无间地狱 度使。此云毁坏 魔罗。此云杀者。婆沙一百二十五。羯洛迦孙驮佛。将一侍者名曰至远。入婆罗门村次第乞食。时魔度使化作少年掷石遥打。侍者头破血流被面。随佛后行。时佛呵叱魔言。汝何非分造斯恶业。魔时业尽便坠地狱。
论。此经意说至后受生受。论主通经。如文可解。
论。何故经说至生那落迦。引第二证无中有。经言无间即生。故知无中有也。若有中有即是有间。
论。此经意遮至定顺生受。论主通经 就中有三。一顺通。二反通。三责迷文。此顺通也 言无间者。有其二义。一定生地狱不往余趣间故名无间也。二定受生报不为余生间故名无间。非是无中有间。
论。若但执文至不待身坏。第二反难。释有二。一经言无间彼即不许有中有者。经言五无间业?/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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