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 朱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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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壬三本均无「是以」二字。又敦煌壬本「无执」上有「圣人」二字。
  谦之案:柰卷与敦煌壬本同,严本「是以」作「故」,下二「故」字作「则」。又碑本「○」字乃「执」之别构。
  奚侗曰:四句与上下文谊不相属。此第二十九章中文,彼章捝下二句,误羼于此。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谦之案:彭本「民」上有「故」字,傅、范本「于」下有「其」字,遂州本「民」作「人」,彭、傅本「事」下有「矣」字。
  按韩诗外传云:「官怠于有成,病加于小愈,祸生于懈惰,孝衰于妻子,察此四者,慎终如始。」盖亦本此。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严可均曰:「复众人」,御注作「众民」。
  罗振玉曰:「复」,敦煌辛本作「备」。
  谦之案:罗卷壬本作「复」,遂州作「备」,诸王本、宋河上本、傅、范本均作「复」。傅本「复」上有「以」字,譣王注亦有「以」字。
  刘师培曰:韩非喻老篇述此义曰:「故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书藏箧,此世之所过也,而王寿复之,是学不学也。故曰:『学不学,复归众人之所过也。』」据此,则古本「复」下有「归」字,与十四章「复归于无物」,二十八章「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一律。
  谦之案:刘说非也。「复归」之「归」字无义,敦煌一本作「备」,成玄英曰:「复,河上作备。」「备」亦无义。复也者,犹复补也。庄子德充符篇:「夫无趾,兀者也,犹务学以复补前行之恶。」此复之本义。韩非喻老篇引「复归众人之所过也」,顾广圻曰:「傅本及德经无『归』字、『也』字。」王先慎曰:「王弼注:『学不学,以复众人之过。』归字疑衍。」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壬本「为」下有「焉」字。
  谦之案:傅、范本下有「也」字,柰卷及治要引有「焉」字。广明本与此石同。
  又案焦竑考异曰:「『以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恃』旧作『辅』,非。」今案作「辅」是也。韩非喻老篇引「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刘师培谓「『恃』盖『待』字之讹,义『辅』字为长」。广雅释诂二:「辅,助也。」易象传:「辅相天地之宜。」论衡自然篇曰:「然虽自然,一须有为辅助之也。」此即老子「以辅万物自然」之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持、谋韵(之部,谋,明丕反),散、乱、末韵(祭、元通韵,散音,乱音恋,末音蔑)。土、下韵(鱼部),货、过为韵(歌部,货,平声)。案散、乱,元部,末,祭部,此祭、元通韵。邓廷桢:持、谋韵,云:「谋,古音在之、咍部,凡诗五见,皆与蚩、丝、丘、期、媒、姬、思、骐、时等字为韵。」又散、乱韵,木、末韵,土、下韵,始、事韵,货、过为韵。高本汉:持、谋、有与泮、散、乱相间为韵,木、末韵,土、下韵,欲、学与货、过、为相间为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六十八尤:「谋」,古音媒,引老子此章。「不兆而自来,繟然而善谋。」旁证:庄子知北游篇:「形若槁骸,心若死灰,真其实知,不以故自持,媒媒晦晦,无心而不可与谋。」吴棫韵补十月:「脆」,昌说切,易断也。老子:「其脆易判。」案「判」,河上本及碑本作「破」,「破」字无韵,从傅本作「判」。
 又木、末为韵。李赓芸曰:「按末、土、下皆韵也。末字当读上声如姆,而广韵十姥不收。」邓廷桢曰:「木为侯部之入声,末为祭部之入声,非韵而以为韵者,乃古人文字双声为韵之例。诗车攻『弓矢既调,射夫既同』为韵。思齐『小子有造,誉髦斯士』,造、士为韵。载芟『匪且有且』,且读若苴,『振古如兹』,且、兹为韵。是其证也。」
 夏燮述韵(卷八)曰:「古货与化通,详唐韵正,亦古平音。老子『不贵难得之货』,与过为韵。」
  右景龙碑本一百二十五字,敦煌本、王本同,河上本一百二十三字,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二十九字。河上本题「守微第六十四」,王本题「六十四章」,范本题「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人,将以愚之。
  严可均曰:「非以明人」,各本作「明民」。
  罗振玉曰:敦煌辛、壬本「之」均作「民」。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愚」作「娱」。
  谦之案:遂州、赵志坚本「明」亦作「人」,罗卷壬本「愚」作「遇」,又下「民」字重,考异未及。又强本成疏:「为道犹修道也。言古者善修道之士,实智内明,无幽不烛,外若愚昧,不曜于人,闭智塞聪,韬光晦迹也。」是成所见本亦作「明人」。又「愚」字,武内敦本作「娱」。说文:「娱,乐也。」诗出其东门:「聊可与娱。」张景阳咏史诗:「朝野多欢娱。」「娱」字义长。又壬本作「遇」,「愚」「遇」古可通用。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险之言」,经义述闻以为愚即遇也,惟此作「遇」,无义。又案「愚」与「智」对,愚之谓使人之心纯纯,纯纯即沌沌也。二十章「我愚人之心,纯纯」,盖老子所谓古之善为道者,乃率民相安于闷闷之天,先自全其愚人之心,乃推以自全者全人耳。高延第曰:「道,理也,谓理天下。愚之,谓反朴还淳,革去浇漓之习,即为天下浑其心之义,与秦人燔诗、书,愚黔首不同。」
民之难治,以其多智。
  严可均曰:「以其多智」,各本作「智多」。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多智」。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智多」作「智故」。
  谦之案:傅本作「多知」,范本作「知多」。易顺鼎曰:「王注:『多智,巧诈。』下文又注云:『以其多智也。』是王本亦作『多智』。」
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故以」。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庚、壬诸本均无「故」字,敦煌辛本「福」作「德」。
  谦之案:严、河上、遂州及释文、治要、书钞引均无「故」字,傅、范本有,磻溪作「是故」,韩非难三篇、后汉纪灵帝纪引「贼」下有「也」字,傅本同。敦煌壬本「治国」误作「知国」,遂州本「福」亦作「德」。
  易顺鼎曰:文子道原篇引「不以智治国,国之德」,或后人不知此「贼」与「福」为韵而改之。
  谦之案:易说是也。此宜作「福」。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上卿进曰:『如之何忧之长也!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亦「福」「贼」并举为韵。敦煌二本「福」作「德」,「福」、「德」义可通。礼记哀公问「百姓之德也」,注:「犹福也。」晋语:「夫德,福之基也。」「德」或为「福」之注文。
知此两者,亦揩式。常知揩式,是谓玄德。
  严可均曰:「亦揩式」,河上作「楷」,王弼作「稽」,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释文:「严、河上作『楷式』。」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亦作「楷式」,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柰卷、顾、彭、王羲之本均作「楷式」,傅、范、高作「稽式」。「常知」,范作「知此」,傅、赵、高作「能知」。范曰:「傅奕、王弼同古本。稽,古兮反,考也,同也,如尚书『稽古』之『稽』。傅奕云:『稽式,今古之所同式也。』」今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楷,同也。今古之所同,则不可废,能知楷式,是谓玄德。」是张太守所见王本亦作「楷式」,与此石同。虽「稽」「楷」古混,庄子大宗师篇「狐不偕」,韩非子说疑作「狐不稽」,「稽式」亦即「楷式」,但「楷」为本字。「稽」,字林:「留也,止也。」玉篇:「留也,治也,考也,合也,计当也。」在此皆无义。玉篇:「楷式也。」礼记曰:「今世之行,后世以为楷。」广雅释诂:「楷,法也。」是「楷式」即「法式」,义长。碑文「楷」作「揩」,案字林:「揩,摩也。」广雅释诂三:「揩,磨也。」与「楷」字别,当从六朝写本与诸唐本作「楷」。马其昶曰:「楷式」,承「古之善为道者」而言。盖以智治国、不以智治国两者,古皆有知之矣,亦各有楷式可以师法。能知与物反而实大顺者之楷式,乃可谓之玄德。
玄德深远,与物反,然后乃至大顺。
  严可均曰:「深远与物反」,各本作「深矣远矣,与物反矣」。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作「深远」,庚本作「深矣远」。又「与物反矣」,景龙本、敦煌辛本无「矣」字,庚本无此句。「然后」二字,景龙本、敦煌庚、壬二本无。「乃至」下,敦煌庚本有「于」字。
  东条一堂曰:按一本无「然后」二字。孙矿考正亦云:「今本无『然后』二字。」今案嵇康养生论注「老子曰『与物反矣,乃至大顺』」,亦无「然后」二字。
  谦之案:严遵、河上、景福、柰卷、王羲之、傅、范均无「然后」二字,傅、范「至」上有「复」字,下有「于」字。文子自然篇引「与」上有「其」字,遂州、顾、赵至坚本首二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国、贼、国、福、式、式、德韵(之部,贼,徂力反),远、反韵(元部)。邓廷桢:贼、福、式、德韵,远、反韵。奚侗:贼、福、式、式、德韵,远、反、顺韵。
 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福」,笔力切。旁证引老子此章。顾炎武唐韵正入声一屋:「福」,古音方墨反。引老子此章,曰「案此福与贼、式、德为韵」。旁证:诗经既醉首章:「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管子白心篇:「小取焉则小得福,大取焉则大得福,尽行之而天下服;殊无取焉,则民反,其身不免于贼。」又荀子大略篇:「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
  右景龙碑本六十五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六十七字,王本六十九字,傅本七十四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淳德第六十五」,王本题「六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道章第六十五」。
    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严可均曰:「百谷王」,各本「王」下有「者」字。「以其善下之」,河上无「其」字。
  谦之案:治要引无「者」字,御览地部引有。又傅、赵本「之」下有「也」字,御览地部、皇王部引同。唯地部引无「之」字,高翿本同。柰卷作「以其善下之故」。
  丁仲佑曰:「水注溪曰谷」,见公羊僖三年传「无障谷」注,及尔雅释水李注,楚辞招魂「川谷径复」注。
  谦之案:「王」,往也。「百谷王」,谓为百川之所归往,故能为百谷长也。
是以圣人欲上人,必以言下之;欲先人,必以身后之。
  严可均曰:王弼无「圣人」,河上、王弼作「上民」。「必以言下之」,御注作「以其言」。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有「圣人」二字。「上民」,景龙、御注、敦煌庚、辛诸本「民」均作「人」。「必以」,御注本、敦煌辛本均作「以其」。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柰卷均有「圣人」二字,道藏王本亦有。严遵有「圣人其」三字。又「必以」,杭州、高翿、磻溪、顾、彭、赵并作「以其」,傅、范作「必以其」。严本无二「必」字,二「欲」上均有「其」字,「人」并作「民」。御览皇王部引同此石,惟二「人」下均有「也」字。金人铭曰:「君子知天下之不可上也,故下之;知众人之不可先也,故后之。」淮南说山训曰:「江海所以能长百谷者,能下之也;夫唯能下,是以能上之。」语意同此。
是以圣人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魏稼孙曰:御注无「圣人」二字。「乐推而不厌」,此句「厌」字及后「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御注作「○」。前「厌饮食,是以不厌」,御注作「厌」。毕沅曰:河上公作「处民上而不重,处民前而不害」。王弼作「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明皇同弼,「民」作「人」。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圣人」二字。
  谦之案:景福、河上、顾、彭、高、赵、傅、范均有「圣人」二字,遂州、磻溪、楼正本无。文子道德篇引作「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天下乐推而不厌。」严遵本作「故在上而民不重,居民之前而民不害,天下乐推而上之而不知厌」。傅奕本作「是以圣人处之上而民弗重,处之前而民不害也,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范本同,惟下「不」作「弗」,无「也」字。
  高亨曰:民戴其君,若有重负,以为大累,即此文所谓重。故重犹累也。而民不重,言民不以为累也。诗无将大车「无思百忧,祇自重兮」,郑笺:「重犹累也。」汉书荆燕吴王传「事发相重」,颜注:「重犹累也。」此重有累义之证。淮南子原道篇:「处上而民弗重,居前而民弗害。」主术训:「百姓载之,上弗重也;错之,前弗害也。」盖皆本于老子。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争」下有「也」字,辛本「不」作「无」,壬本作「非以其不争」。谦之案:王本、河上本作「莫能与之争」,傅本首句上有「不」字,范本「以其不」作「不以其」,严本作「非以」。又强本成疏及荣注引经文,与敦煌辛本同。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下、后韵。陈柱增二「争」字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六字,河上本七十八字,王本七十六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本题「后己第六十六」,王本题「六十六章」,范本题「江海为百谷王章第六十六」。
    六十七章
天下皆谓我大,不肖。
  严可均曰:「我大」,王弼作「我道大」。「不肖」,各本上有「似」字,下「故不肖」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谓」作「以」。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无「道」字。「不肖」,敦煌辛本「肖」作「笑」,下二「肖」字同。义疏河上本作「肖」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均无「似」字。敦、遂二本「肖」作「笑」。
  谦之案:傅、范本「我」作「吾」,「大」下有「似」字。范曰:「『吾大』,傅奕与西晋本同古本。」柰卷「大」下有「似倾」二字,「倾」字衍。成玄英曰:「河上本作『肖』,诸家云『笑』。笑者,言老君体道自然,妙果圆极,故天下苍生莫不尊之为大圣也。何意得如此耶?只为接物谦和,不矜夸嗤笑于物,故致然也。」案成说纡曲难通。「笑」与「肖」本声韵相同。于省吾荀子新证引非相篇:「今夫狌狌形笑,亦二足而毛也。」谓「形笑」即「形肖」,则知此「不笑」亦即「不肖」耳。然碑本作「肖」乃本字,作「笑」者通假,若罗卷「笑」作「○」,则俗字耳。作「肖」,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扬雄方言七:「肖、类,法也。齐曰类,西楚、梁、益之间曰肖。……西南、梁、益之间凡言相类者,亦谓之肖。」郭璞注:「肖者似也。」小尔雅广训:「不肖,不似也。」譣谊,「不肖」上不应再有「似」字。
夫唯大,故不肖。若肖,久矣其细!
  严可均曰:「其细」,御注、王弼作「其细也夫」,高翿作「其○也夫」,河上「其细」绝,以「夫」字属下句。
  罗振玉曰:「夫唯大,故似」,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似」字。「不肖」,敦煌辛本作「故不笑」。「其细也夫」,景龙本无「也夫」二字,景福本无「也」字,敦煌壬本无「夫」字,辛本作「若笑救其小」,殆有误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细」作「小」。
  谦之案:遂州作「夫唯大,故不笑,若笑,久其小」。严遵本作「若肖,久其小矣」。柰卷作「若肖,久矣,久其细也」。案作「小」义通。说文:「小,物之微也。」与肖为韵。说文声类:小、肖皆宵部小声。
我有三宝,持而宝之:
  严可均曰:「持而宝之」,御注作「保而持之」,高翿同。河上、王弼作「持而保之」。
  罗振玉曰:「持而保之」,景龙本、敦煌庚、壬本「保」作「宝」,辛本作「宝而持之」。
  谦之案:遂州、王羲之、顾、彭与敦煌辛本同,傅、范与碑本同。范曰:「韩非、王弼、傅奕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与碑本同。又「我有三宝」,傅「我」作「吾」,柰卷上有「夫」字。案作「持而宝之」是也。
  蒋锡昌曰:「持而宝之」与九章「持而盈之」文法一律。广雅释诂:「宝,道也。」檀弓「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郑注:「宝谓善道可守者。」六十二章「道者……善人之宝」,是老子以宝为道。六十九章「轻敌几丧吾宝」,谓几丧吾道也。此言我有三道,持而宝之也。劳健曰:按「宝」、「保」二字,古文近同,互通。二「宝」字为韵,「宝」字宜在下。
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敢」字。
  谦之案:文中子中说魏相篇仇璋说「三有」曰:「有慈,有俭,有不为天下先。」实即本此,亦无「敢」字。
夫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无「夫」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诸本句首均有「夫」字。「成器长」,敦煌壬本「成」上有「为民」二字。
  纪昀曰:案「器」,韩非子作「事」。
  谦之案:顾、彭、傅、范、高、赵、楼正诸本均有「夫」字。韩非解老及治要引均作「慈故能勇」。范本「成器」上有「为」字,案有「为」字是也。
  俞樾曰:韩子解老篇作「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成事长」。「事」「器」异文,或相传之本异,或彼涉上文「事无不事」句而误,皆不可知。至「故能」下有「为」字,则当从之,盖「成器」二字相连为文。襄十四年左传「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杜注曰:「成国,大国。」昭五年传「皆成县也」,成县亦谓大县。然则成器者大器也。二十九章「天下神器不可为也」,尔雅释诂:「神,重也。」「神器」为重器,「成器」为大器,二者并以天下言,质言之,则止是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天下长耳。
  刘师培曰:古本「成器长」上有「为」字。成器长,大官也;为者,居也。盖古代「工」「官」通用,故大官亦名「成器长」。今本脱「为」字,谊不可通。
  杨椿曰:易之坤卦曰「坤至柔而动也刚」,则得乎仁者有勇之说,故曰:「慈故能勇。」节卦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则得乎俭以足用之说,故曰:「俭故能广。」谦卦曰「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则得乎一谦而四益具之说,故曰:「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大易、老氏之书,若合符节。
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
  严可均曰:「今舍慈且勇」,御注、高翿「舍」下有「其」字,下二句亦然。「且先」,御注误作「先且」。
  罗振玉曰:「舍」,御注作「舍」。御注本、敦煌辛本此三句「舍」下均有「其」字。御注本「且先」二字颠倒。
  谦之案:「舍」字,严遵本并作「释」,敦煌壬本第一「舍」字作「释」。广阳、磻溪、楼正、顾、彭、傅、赵、高翿、邢玄、河上并作「舍」,王弼、范应元作「舍」。「死矣」,严本作「则死矣」,御注作「且死矣」,傅、范作「是谓入死门」。
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罗振玉曰:王本作「战」,与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壬本同。释文出「以陈」二字,知王本作「陈」,今据改。又敦煌庚、辛二本亦作「陈」。「天将救之」,景福本、敦煌壬本「之」下有「以善」二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以陈则政」。
  谦之案:譣遂州本作「以陈则止」,「止」字「正」之误。傅、范本作「以陈则正」。毕沅曰:「河上公、王弼作『慈以战则胜』,韩非作『慈于战则胜』,依义当作陈字。」又譣王弼注「夫慈以陈则胜,以守则固,故能勇也」,又「相而不避于难,故胜也」。「胜」字,道藏王本作「正」,知王本原亦作「以陈则正」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勇、广、长韵(阳、东通韵,勇协音枉)。案勇,东部,广、长,阳部,此阳、东通韵。奚侗同。姚文田、邓廷桢:广、长韵。「久矣其细」,严本「细」作「小」,肖、肖、肖、小韵。吴棫韵补三十六养:「勇」,羽两切,健也。老子:「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长,上声。
  右景龙碑本九十五字,敦煌本九十七字,河上本同,王本九十九字,傅本一百五字,范本一百六字。河上本题「三宝第六十七」,王本题「六十七章」,范本题「天下皆谓章第六十七」。
    六十八章
古之善为士者不武,
  严可均曰:「古之善为士者」,各本无「古之」。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句首均有「古之」二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句首有「古之」二字,王弼本亦然。
  谦之案:诸王本均无「古之」二字,惟明和刻老子王注冠以考异云:「古本作『古之善为士者不武也』。」此盖指傅奕古本而言。武内误校。又顾、范本亦有「古之」二字。
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善用仁者为下。
  严可均曰:「不争」,河上、王弼作「不与」。「善用仁者为下」,各本「仁」作「人」,御注、王弼作「为之下」。
  罗振玉曰:「善战者」,敦煌辛本无「者」字,下三句同。「不与」,景龙、御注、敦煌庚、辛诸本「与」均作「争」,敦煌壬本作「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景龙本「人」作「仁」,无「之」字。景福本、敦煌辛本亦无「之」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与」作「争」,按此「争」字与下「不争之德」相对,作「争」是也。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均作「不争」。遂州、邢玄、顾、赵、河上亦无「之」字。又磻溪,「怒」作「恕」,敦煌壬本「之」作「天」皆误。
  刘师培曰:王注「不与争也」,案「与」当作「举」,「举」即举兵,犹古籍「大举」之省「兵」字也。
  陶鸿庆曰:王注「不与争」,而但云「不与」,不辞甚矣。「与」即「争」也。墨子非儒下篇云「若皆仁人也,则无说而相与」,与下文「若雨暴交争」云云文义相对,是「相与」即「相争」也。王氏引之经义述闻谓「古者相当、相敌,皆谓之与」,疏证最详。「当」与「敌」并与「争」义近。疑注文本作「与争也」。后人不达其义,臆增「不」字耳。
  谦之案:陶说是也。经义述闻引汉书高帝纪「吾知与之矣」,与犹敌也。又史记燕世家曰:「庞暖易与耳。」白起传曰:「廉颇易与。」淮阴侯传曰:「吾生平知韩信为人易与耳。」古谓对敌为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一与一,谁能惧我?」是与即争也。劳健、高亨引证所见亦同。今道藏河上本作「不与争」,义重。「与」与武、怒、下为韵,作「争」则无韵。
是谓不争之德,是以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壬本「极」下有「也」字。
  武内义雄曰:「配天古之极」,「古」字衍文,俞樾老子平议有考证。
  谦之案:首句「是谓」,顾作「是以」。第二句「是以」,严本无,各本均作「是谓」。又傅、范、柰卷、顾「极」下有「也」字。
  俞樾曰:此章每句有韵。前四句,以「武」「怒」「与」「下」为韵;后三句,以「德」「力」「极」为韵。若以「是谓配天」为句,则不韵矣,疑「古」字衍文也。「是谓配天之极」六字为句,与上文「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文法一律。其衍「古」字者,「古」即「天」也。周书周祝篇曰:「天为古。」尚书尧典曰「若稽古帝尧」,郑注:「古,天也。」是「古」与「天」同义。此经「配天之极」,他本或有作「配古之极」者,后人传写误合之耳。
  谦之案:俞说又见古书疑义举例五「两字义同而衍例」,其说甚是。案尔雅释诂「极,至也。」诗嵩高「骏极于天」,传:「至也。」礼记乐记「极乎天而蟠于地」,注:「至也。」「配天之极」与「骏极于天」、「极乎天」之义略同。配,合也。庄子天地篇「尧问于许由曰:『啮缺可以配天乎?』」成疏:「配,合也。尧云啮缺之贤者有合天位之德。」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中卿进曰:『配天而有下土者,先事处事,先患虑患。』」所谓「配天之极」,即与天合德之至。「古」字疑属下章,错入于此。「古用兵有言」,与二十二章「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同为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于省吾谓:「『配天』二字,应有重文,本作『是谓配=天=古之极』。读作『是谓配天』句,『配天古之极』句。」此可备一说。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武、怒、与、下韵(鱼部,怒,上声),德、力、极韵(之部)。诸家并同。武内义雄「与」作「争」,谓「此『争』字与下『不争之德』相对,作『争』是」。故惟武、怒、下韵,「争」字无韵。谦之案:作「争」非,说见前文。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四十一字,河上本四十二字,王本四十三字,傅本四十七字,范本四十八字。河上本题「配天第六十八」,王本题「六十八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者不武章第六十八」。
    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罗振玉曰:「敢」字,敦煌壬本作「能」。
  谦之案:范本「兵」下有「者」字,傅、范本「言」下有「曰」字,遂州本「敢」下有「求」字。又焦竑曰:「『用兵有言』,古兵家有此言也。」知「用兵」上应有「古」字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无兵。
  严可均曰:「行无行」,各本「无」作「无」,下皆仿此。「仍无敌」,王弼作「扔」。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扔」均作「仍」。「执无兵」,敦煌辛、壬本此句在「扔无敌」前。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执无兵,仍无敌」。按此是上二句隔句押韵,敦、遂二本似优。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严、顾、彭、傅、赵、柰卷、河上诸本均作「仍」,同此石。严、傅、顾及陆希声本亦「执无兵」句在「仍无敌」前。譣诸王本注:「用战犹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也。言无有与之抗也。」是王所见本应同敦、遂。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吾宝。
  罗振玉曰:敦煌庚、壬本「轻敌」作「○敌」,下句同。辛本作「侮敌则几亡吾宝」。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轻」作「侮」,「几」上有「则」字。
  谦之案:「轻敌」,傅本作「无敌」,敦、遂本作「侮敌」。强本成疏引经文作「侮」,顾本成疏「轻,凌侮也」,是亦作「侮」。又「几丧吾宝」,傅、范、磻溪、楼正、高翿、顾、赵均上有「则」字。「丧」,碑本作「○」,王羲之本作「○」,傅、范、遂州、柰卷、顾均作「亡」。王弼注:「宝,三宝也,故曰『几亡吾宝』。」「丧」、「亡」古通用。
故抗兵相加,则哀者胜。
  严可均曰:各本作「哀者胜矣」,无「则」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加」作「若」,壬本作「如」。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则哀者胜」。
  武内义雄曰:敦本「加」作「若」,又一本作「争」,遂本「加」「若」二字两存。又敦、遂二本作「哀者胜」。
  谦之案:诸王本注:「抗,举也。加,当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作「抗,举也。若,当也」。是王本亦「加」「若」二字两存。罗卷作「亢兵相若」。顾本成疏:「若,当也。哀,慈也。抗,举也。」强本荣注:「两边举,名曰抗兵;多少均齐,故云相若。」均作「若」,与傅奕本同。惟赵孟俯本作「故抗兵加」,脱一「相」字。敦煌壬本「敌」作「○」,「哀」作「○」,误字颇多,但此作「抗兵相如」,「如」字义长,「加」疑形似「如」字而讹。
  劳健曰:「抗兵相如」,敦煌唐写本如此。范与开元、河上、诸王本皆讹作「相加」。王弼注:「抗,举也。加,当也。」按战国策「夫宋之不如梁也」,高注:「如,当也。」证王注「加」字同是「如」之形误。礼记曾子问「如爵弁而用布」,又「如有兄弟」,释文并云:「如,本作加。」盖二字自古常互讹。……「加」字形误所由,当作「如」。今注家多循讹文,解成相交之义,失其旨矣。
  俞樾曰:案「哀」字无义,疑「襄」字之误。史记:「梁惠卒,襄王立,襄王卒,哀王立。」据竹书纪年无哀王,顾氏日知录谓「哀」「襄」字近,史记误分为二人。又按秦哀公、陈哀公,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皆作「襄公」,是二字之相混久矣。「襄」者「让」之假字。周官保氏职郑注「襄尺」,释文:「襄音让,本作让。」是古「襄」、「让」通用。上文曰「吾不敢为主而为客,吾不敢进寸而退尺」,即所谓让也。故曰:「抗兵相加,让者胜矣。」因假「襄」为「让」,又误「襄」为「哀」,故学者失其解耳。
  谦之案:俞说迂曲,且改字解经,而武内义雄从之。易顺鼎曰:「『哀』即『爱』,古字通。诗序:『哀窈窕而不淫其色。』『哀』亦当读为爱。『抗兵相加,哀者胜』即上章『慈,以战则胜也』。」蒋锡昌曰:「说文:『哀,闵也。』闵者,即六十七章所谓『慈』也。此言两方举兵相当,其结果必慈者胜。六十七章所谓『慈,以战则胜』也。」二说谊优。证之以三十一章「杀人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皆古用兵精言,知「哀」字并不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客、尺韵(鱼部,尺,杵入声),行、兵韵(阳部),臂、敌韵(支部),并据韵移「执无兵」句于「仍无敌」之上。案江说是矣。惟敦、遂二本作「执无兵,仍无敌」,严本亦然。此行、兵、臂、敌相间为韵,江氏移韵为「行无行,执无兵,攘无臂,扔无敌」,似尚未得间韵之妙。姚文田依旧本,以行、兵为韵,谓「中二句臂、敌自谐」,则又逊江说一筹矣。又「行」,上如字,下音杭。
 邓廷桢曰:客、尺为韵,鱼、虞部之入声也。客,各声,古音在御部。诗楚茨与「莫」、「庶」、「度」、「错」等字为韵。尺,古音在御部,诗閟宫与「柏」、「度」等字为韵。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三锡:「敌」,徒历切。按古有去声,当与置部并收。老子玄用篇「仍」与「敌」与「臂」协。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五十五字,河上、王本五十四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八字。河上本题「玄用第六十九」,王本题「六十九章」,范本题「用兵者有言章第六十九」。
    七十章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谦之案:「天下」二句,严本「天」上有「而」字。傅、范本作「而人莫之能知,莫之能行」。
言有宗,事有君。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同。文子精诚篇作「事有本」,微明篇作「事有君」,所引分歧。傅、范「君」作「主」。范云:「『主』字从古本。」
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
  罗振玉曰:敦煌本「我」作「吾」。
  谦之案:傅、范、严、彭及淮南道应训引并作「吾」。严本「夫唯无知」作「唯无我知」。遂州「不」作「莫」,傅、范、彭、赵第二「知」下有「也」字,淮南子同。
知我者希,则我者贵。
  严可均曰:御注脱「我者希则」四字,而注中有之。
  罗振玉曰:景福本「则」作「明」,敦煌庚、壬二本作「则我贵矣」。
  李翘曰:汉书扬雄传解难云:「老聃有遗言:『贵知我者希。』」颜注下句作「则我贵矣」。金楼子自序引同此,下有「矣」字。
  谦之案:傅、彭「希」作「稀」。严、彭、傅、范、赵、柰卷及治要引均下有「矣」字,无「者」字。
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谦之案:范本「被」作「披」,傅本「褐」误作「祸」。傅、范「褐」下均有「而」字,敦煌壬本同。案「褐」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淮南子齐俗训注:「楚人谓袍为短褐大衣。」又褐为粗衣,又为短衣。宋绵初释服曰:「诗『无衣无褐』,笺:『褐,毛布也。』孟子『许子衣褐』,注:『褐以毳织之,若今马衣也。』或曰:褐,编枲衣也,一曰粗衣。』急就编注:『褐毛为衣,或曰粗衣也。』w。一曰粗布衣。说文:『褐,编枲」(清经解续编卷二百二十五)任大椿深衣释例三(同上卷百九十三)引:「晏子谏上篇:『百姓老弱冻寒,不得短褐。』墨子公输篇、战国策宋策并云:『舍其文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荀子大略篇『衣则竖褐不完』,注『竖褐,童竖之褐』,亦短褐也。淮南子齐俗训:『必有菅蹻跐踦短褐不完者。』览冥训:『霜雪亟集,短褐不完。』新序:『无盐乃拂短褐,自请宣王。』史记秦始皇纪『夫寒者利短褐』,索隐曰:『谓褐布,竖裁为劳役之衣,短而且狭,故谓之短褐,亦曰竖褐。』凡此言褐者,必曰短褐。」又案孔子家语三恕篇:「子路问于孔子曰:『有人于此,被褐而怀玉,何如?』孔子曰:『国无道,隐之可也;国有道,则裒冕而执玉。』」语亦出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希、贵韵。陈柱:知、知韵,行、行韵,知、知韵。又武内义雄:褐、玉韵。劳健:君、宗韵。谦之案:褐、玉,君、宗,皆非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七字,敦煌本注同,实四十八字。河上、王本四十七字,傅、范本五十一字。河上本题「知难第七十」,王本题「七十章」,范本题「吾言甚易知章第七十」。
    七十一章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知而不知,尚矣;不知而知,病也。」傅、范本同,唯无二「而」字,「也」作「矣」。
  文子符言篇引:「知不知,上也;不知知,病也。」李道纯曰:「『知不知上』,或云知不知,尚矣,非。」
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严可均曰:「是以圣人不病」,御注作「夫唯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河上、王弼、高翿「夫唯病」下复有「病」字。
  罗振玉曰:「夫唯病病」,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此四字,壬本无下「病」字。「是以不病」,敦煌庚本无「不」字,敦煌壬本无此四字,景龙本、敦煌辛本无「不病」二字。
  谦之案:韩非喻老篇引「圣人之不病,以其不病,是以无病也」,傅、范本作「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之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吾病」。遂州本无「夫唯病病,是以不病」二句,同此石。今案广雅释诂三:「病,难也。」论语「尧、舜其犹病诸」,孔注:「犹难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与六十三章「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义同。六十三章以事言,此则以知言。庄子让王「学而不能行谓之病」,亦以知言,即此章「病」之本义。诸本文赘,既云「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又云「以其病病,是以不病」。傅、范本更赘,决非老子古本之旧。钱大昕曰:「『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此类皆远胜他本。」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姚文田无韵。高本汉:上、病韵。奚侗「上」作「尚」。陈柱:六「病」字韵。
 顾炎武唐韵正四十三映:「病」古音平漾反,引老子此章。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四十一漾:「上」,时亮、时雨二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阳部并收。此字惟周书引谚「民恶其上」与「网」协,读上声。老子玄用篇(谦之案:知病篇之误)「知不知上」与病协,读去声,余无读上去者。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二十八字,傅、范本三十二字。河上本题「知病第七十一」,王本题「七十一章」,范本题「知不知章七十一」。
    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大威至。
  严可均曰:「大威至」,御注、王弼、高翿句上有「则」字。河上无「则」字,末有「矣」字。魏稼孙曰:御注「民」作「人」。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大畏至矣」,壬本、景福本均作「大威至矣」。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第二句首有「则」字,句末无「矣」字。
  谦之案:广明本「则大威至矣」,彭、傅、范同。柰卷作「大威至矣」,罗卷作「不畏威,民不畏威」。古「畏」「威」通用。
  高亨曰:「至」者碍止之义。言民不畏威,则君主威权碍止而不能通行也,正所以为人君用威者警。下文云「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即明告以勿用威权矣。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严可均曰:「无狭」,王弼作「无狎」。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狎」均作「狭」。
  谦之案:邢玄、广明、庆阳、磻溪、楼正、柰卷、河上、高翿、严、顾、彭、赵并作「狭」(蒋锡昌校严本作「挟」,案怡兰堂本严亦作「狭」),傅、范本作「狎」,作「狭」是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注:「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言威力不可任也。」又「自爱不自贵」句,引王注:「自贵则物狭厌居生。」疑王本亦作「狭」。又毕沅疑说文解字无「狭」字。奚侗曰:「『狭』即说文『陕』字,隘也。隘有迫谊。『厌』,说文:『笮也。』此言治天下者无狭迫人民之居处,使不得安舒;无厌笮人民之生活,使不能顺适。」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谦之案:二「不」字,傅、范本并作「无」。又「厌」字,御注、范、夏竦古文四声韵并作「厌」。下一字是,上二字非。盖古厌饫、厌憎作「厌」,迫逼作「厌」(参照邓廷桢双砚斋笔记卷四)。此章下一字作「厌」,上二字皆作「厌」。经文五十三章「厌饮食」,六十六章「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亦作「厌」。又吴澄本上「厌」作「狎」,亦非。吴曰:「『不狎』,旧本作『不厌』。庐陵刘氏云:『上句「不厌」当作「不狎」。』今从之。夫惟不狎其所居而畏所畏,是以不厌其所生,而大可畏者不至矣。」案其说盖不明「厌」之二义,而妄改经文也。上「厌」字与下「厌」字,今字形虽同,而音义尚异。上「厌」,压也;下「厌」,恶也。盖「厌」字四声转用,最为分明(参照顾炎武唐韵正二十九叶)。「夫唯不厌」,「厌」,益涉切,则入声也。「是以不厌」,「厌」,于艳切,则去声也。释文出「厌」字:「于艳反。」是知有下「厌」而不知上二「厌」字,遂使老义为之不明。说文:「厌,笮也,从厂,厌声。」徐曰:「笮,镇也,压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将以厌众。」后汉杜邺传:「折冲厌难。」前五行志:「地震陇西,厌四百余家。」礼记檀弓:「畏、厌、溺。」荀子强国:「如墙厌之。」又解蔽:「厌目而视者,视一以为两。」集韵或作「厌」,亦作「压」。此云「夫唯不厌」,即「夫唯不压」也。下一「厌」字,于艳切,当如论语「学而不厌」之「厌」,周礼大司徒注疏「有嫌厌」之「厌」,淮南主术篇「是以君臣弥久而不相厌」之「厌」。「是以不厌」,即「是以不恶」也。夫唯为上者无压笮之政,是以人民亦不厌恶之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罗振玉曰:「是以」,敦煌辛本作「故」。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故」。傅、范本「不」上均有「而」字。又「去彼取此」句见十三章、三十八章,淮南道应训引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威、至韵。武内义雄:增知、爱、贵韵。谦之案:严可均说文声类脂部收「至声」「威声」。王念孙古韵谱威、爱与贵同入脂部,至,并入脂部、至部。又知,入支部,则不但威、至为韵,威、至、知、爱、贵实支、脂合韵也。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五字,傅、范本四十八字。河上题「爱己第七十二」,王本题「七十二章」,范本题「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七十三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知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严可均曰:「知此两者」,河上、王弼无「知」字。「孰知其故」,此句下各本有「是以圣人犹难之」。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知此两者」,敦煌庚、壬二本作「常知此两者」。「是以圣人犹难之」,景龙本、敦煌辛本无此句。
  谦之案:严遵、遂州亦无此句。景福、敦煌壬本「杀」作「○」。磻溪、楼正、高翿、柰卷作「知此两者」,严遵、景福作「常知此两者」。淮南道应训引第二句同,人间训:「能勇于敢,而未能勇于不敢也。」又列子力命篇:「老聃语关尹曰:『天之所恶,孰知其故?』言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语皆出于此章。又各本有「是以」一句,当从碑本删去。马叙伦曰:「『是以』一句,乃六十三章错简复出者,易州无此句,可证也。」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囗然而善谋。
  严可均曰:「不召而来,然而善谋」,「来」下一字未刻。御注、王弼、高翿作「繟」,释文引梁王尚、锺会、孙登、张嗣作「繟坦」二字,引河上作「墠」。
  罗振玉曰:释文:「墠,梁王尚、锺会、孙登、张嗣本作『坦』。」敦煌庚本亦作「坦」,辛、壬本作「不言」。
  谦之案:此文「繟」「坦」并出,碑文空一格,何字不明。严、彭、王羲之本作「坦」,柰卷作「繟」。方以智曰:「『繟然』与『坦然』『啴然』互通。焦氏翼曰:『繟音阐,王作坦,严作默,不如作繟为长。』智按王辅嗣注作『坦然』者亦通。盖『单』与『亶』古通,犹『嬗』之于『禅』,『儃』之于『啴』也。『啴』音单音善,缓也,其音啴以缓,故唐人用『啴然。』」(通雅卷八)卢文弨曰:「繟、坦、墠三字音相近,得通用。」大田晴轩曰:「『坦然』,平貌。言天道平易,似无谋者,而歙、张、与、夺、善谋而不失也。『坦然』或作『繟然』,繟音阐,舒缓貌,亦通。」今案严本作「默」,谊古。或作「繟」作「坦」,皆非。傅、范本亦作「默」。范曰:「『默』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并开元御注本作『繟』,王弼、梁王尚、孙登、张嗣作『坦』,今依古本。」又王充论衡初禀篇曰:「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来,黯然谐合,自然道也。」即本老子此章,但「坦然」作「黯然」。此字景龙碑未刻,敦、遂本作「不言」,「不言」亦即「黯然」也。傅、范本作「默然」,与「黯然」形义相近,必有一是,当从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严可均曰:「疏而不漏」,各本「不失」。
  毕沅曰:河上「不」作「勿」。
  谦之案:作「不漏」是也。孙矿古今本考正曰:「『疏而不失』,『失』一作『漏』。」后汉书杜林传注、魏书景穆十二传均引「失」作「漏」。群书治要亦作「漏」。「漏」,玉篇「力豆切,漏泄也。」淮南泰族「朱弦漏越」,注「穿也。」不漏即不泄不穿,亦即不失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杀、活、害韵(祭部,杀音设,活,胡厥反,害,胡折反)。恶、故韵(鱼部),胜、应韵(蒸部),来、谋韵(之部)。姚文田同。奚侗:杀、活为韵,未及「害」字。陈柱:来、谋、恢、失韵。按「害」,古读割,释名:「害,割也,如割削物也。」又通「曷」,孟子:「时日害丧?」经文三十五章「害」,去声,协太。此「害」入声,协杀、活。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十四泰:「害」,胡盖切。按古有入声,当与曷部并收。老子任为篇「此两者或利或害」,与杀,活协。
 邓廷桢曰:杀、活、害为韵。害在祭部,杀、活则祭部之入声。诗蓼莪五章烈、发、害为韵,是其证也。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敦煌本五十七字,河上、王、傅、范本均六十四字。河上题「任为第七十三」,王本题「七十三章」,范本题「勇于敢章第七十三」。
    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之,熟敢?
  严可均曰:「民不畏死」,高翿「民」下有「情」字。「若使常畏死」,御注、高翿「使」下有「人」字,河上、王弼有「民」字。「○之」,各本作「杀之」,下仿此。
  罗振玉曰:「若使民」,景龙本、敦煌辛本无「民」字。「常畏死」,敦煌辛本「畏」上有「不」字。「吾得执」,景龙本、敦煌辛本「得执」均作「执得」。「孰敢」,敦煌辛本「敢」下有「矣」字。
  武内义雄曰:「民不畏死」,敦、遂二本「民」下有「常」字,景本无。「惧之」句末,敦一本有「哉」字,诸本无。「若使民」,敦、遂二本无「民」字,「常」下有「不」字。「吾得执而杀之」,敦本「得执而」作「诚得而」,遂本作「试得而」,景本作「执得而」。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翿首「民」下均有「常」字,磻溪、柰卷、遂州、赵「使」下均有「人」字。傅无「执」字,「敢」下有「也」字。严「熟」上有「夫」字,下有「矣」字。又尹文子大道下、慎子外篇均引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惧之?」与傅、范本作「如之何」略同。
  易顺鼎曰:毕氏考异傅奕本作「民常不畏死」。按下云「若使民常畏死」,则此亦当有「常」字矣。容斋续笔卷五、卷十两引皆有「常」字。……「而」皆作「则」,「奇」一作「恶」。
  谦之案:「杀」作「○」,俗。「杀」字据一切经音义卷六引说文:「戮也,法也。」二徐本无「法也」二字。「杀」之古训不明,遂使惨礉寡恩者本老子而归于刑名矣。
常有司○者○。夫代司○者,是谓代大匠○。
  罗振玉曰:「常有司杀者杀」,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无「杀」字。「夫代司杀者杀」,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诸本均无「杀」字。「是谓」,敦煌庚本作「谓」,辛本作「是」。「代大匠」,御注本无「大」字,「匠」作○,即「匠」之别构。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夫司杀者」,今本「夫」下多「代」字,「者」字下多「杀」字。
  马叙伦曰:文子上仁篇、广弘明集五、孙盛老子非大贤论引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无「常」字,河上、柰卷无首句下「杀」字,遂州、庆阳、河上、柰卷、顾无次句下「杀」字。遂州、严、彭、傅、范、高翿无「谓」字。「大匠○」,「○」字,遂州本作「○」,诸河、王本均作「斲」。「○」为「斲」之别构。玉篇:「斲,斫也。」易系辞下传:「斲木为耜。」「斩」疑为「斮」字之误。字林:「斮,斩也。」玉篇:「斮,例略切,斩也,断也,削也。」
夫代大匠○,希有不伤其手。
  严可均曰:御注无「夫」字。「其手」,御注、王弼作「其手矣」,河上作「其手者矣」。罗振玉曰:「夫代大匠斲者」,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诸本均无「者」字。「希有不伤其手矣」,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矣」字,敦煌庚、辛本均无「有」字。
  谦之案:遂州、庆阳、磻溪、楼正、严、顾、彭、赵均无「者」字。遂州、严、傅均无「有」字。傅「希」作「稀」,「不」下有「自」字。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有「者」字,亦无「有」字「矣」字。毕沅曰:「本皆异,唯陆希声同奕。道德书,河上公多与王弼同,奕多与希声同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谦之案:此章斲、手为韵。
 李赓芸曰:「斲」在广韵入声四觉,竹角切。按「芹」从斤,○声,今本无「声」字,必徐鼎臣所删也。说文:「○,酒器也,象酒器形。」此即毛诗「酌以大斗」之「斗」。「斗」为借字,「○」为正字。既是象形,「○」字当为建首。「○」字「金」旁,后儒所加,宜为重文也。说文如「斗」字从斗,斲声,「○」字从见,○声,读若兜,皆一例。老子「制惑」章「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斲与手韵。吕氏春秋贵可篇:「故曰大匠不斲,大庖不豆,大勇不斗,大兵不寇。」淮南说林训略同。是「斲」之本音当与「斗」同,竹角切者,其转音也。
  右景龙碑本五十五字,敦煌本五十四字,河上本五十六字,王本五十九字,傅本六十一字,范本六十字。河上题「制惑第七十四」,王本题「七十四章」,范本题「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严可均曰:「民之饥」,御注作「人之」。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辛本诸「民」字均作「人」。「饥」,诸本均作「饥」,下同。
  谦之案:景福、庆阳、楼正、柰卷、河上、顾、赵、诸王本均作「民」,遂州、邢玄、严及后汉书郎顗传引并作「人」,傅、范本「饥」下有「者」字。毕沅曰:「『饥』,河上公、王弼诸本皆作『饥』。案古『饥馑』字作『饥』,『饥饿』字作『饥』,此应作『饥』。」今案:毕说是也。字林:「饥,饿也。」「饥,谷不熟。」「民之饥」正作饥饿解,宜作「饥」,不作「饥」。御注、景福、邢玄、庆阳、楼正、柰卷、河上、顾、严、傅、范、赵、群书治要、后汉书郎顗传引并作「饥」。又道藏王本二「饥」字亦并作「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
  严可均曰:「上有为」,河上、王弼、高翿作「上之有为」。
  罗振玉曰:「民」,敦煌辛本作「百姓」。「上之」,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之」字。
  谦之案:严本作「百姓难治,以上有为,是以不治」。傅、范本作「民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与诸本稍异。
  彭耜曰:「五注无此十五字。」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注:「言民之所以僻,治之所以乱,皆由上不由其下也,民从上也。」下云:「疑此非老子之所作。」
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轻死。
  严可均曰:「生生之厚」,各本作「求生」。
  罗振玉曰:「求生」,景龙本、敦煌辛本作「生生」。谦之案:遂州、彭、范作「生生」,柰卷、王羲之、赵孟俯作「求生」,高翿作「生求」,傅作「求生生」。严无「以其」二字,傅、范、彭、柰卷「厚」下有「也」字。案作「生生之厚」是也。
  易顺鼎曰:按「求生之厚」当作「生生之厚」。文选魏都赋「生生之所常厚」,张载注引老子曰:「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也。」谓通生生之情以自厚也。足证古本原作「生生」。淮南精神训、文选鹪鹩赋注、容斋随笔并引作「生生之厚」,皆其证。五十章云「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又其证之见于本书者矣。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吴云曰:傅本作「无以生为贵者,是贤于贵生也」,王弼无第一「贵」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为」下更有「生」字。「贵生」,景福本「生」下有「也」字。
  谦之案:首句广明、景福、王羲之、赵孟俯同此石。邢玄同敦煌辛本。「贵生」下,柰卷、彭、傅、范及治要引均有「也」字,淮南道应训引有「焉」字。又案淮南精神训:「夫人之所以不能终其寿命而中道夭于刑戮者,何也?以其生生之厚。夫惟能无以生为者,则所以修得生也。」语亦本此。惟淮南以父讳长,故变「长」言「修」。俞樾曰:「『修得生』,本作『得修生』,『得修生』即得长生也」。文子十守篇正作「夫唯无以生为者,即所以得长生」。疑老子古本在「贤于贵生」上本有此一句。七章「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五十九章「长生久视之道」,「长生」一语,得此而三。又此章每段三句,「是贤于贵生」与上文「是以轻死」为对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陈柱:饥、饥韵,治、治韵,死、死韵。谦之案:「饥」当作「饥」,说见前。又敦煌辛本「生为」下更有「生」字。「贤于贵生」上据文子十守篇有「即所以得长生」一句,是生、生亦韵也。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二字,敦煌本注五十三字(实五十四字),河上、王本五十三字,傅本六十三字,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题「贪损第七十五」,王本题「七十五章」,范本题「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七十六章
人生之柔弱,其死坚强。
  严可均曰:「人生之」,本作「人之生也」,高翿作「民之生也」。「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两「也」字,下二句同。敦煌辛本「坚」作「刚」。
  谦之案:诸河、王本、傅本均有两「也」字。范本同,但「坚强」作「刚强」。说苑敬慎篇亦引「坚」作「刚」,下同。此盖真类与阳类通假,易系「刚柔相摩」,音义引作「坚柔」,即其例证。又文选座右铭引无「之」字,遂州、严亦无二「也」字。此章以人生之肌肤柔软而活动,可以屈伸,以示柔弱之可贵,则作「人生」二字是也。
万物草木生之柔脆,其死枯槁。
  严可均曰:「生之」,御注作「生也」,本作「之生也」。「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武内义雄曰:敦本「生之柔毳」,景本同敦本,但「毳」作「脆」。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诸本均作「生之」,敦煌庚本无「也」字「枯」字。
  谦之案:御注作「生也」,罗校误。庆阳、磻溪、楼正同。严、彭、傅、赵、无「万物」二字。遂州本「脆」作「毳」,盖即「脆」之或体。又文选庐陵王墓下作诗注引庄子逸文:「其生也柔脆者,死者枯槁。」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故曰」。
  蒋锡昌曰:淮南原道训作「柔弱者生之干也,而坚强者死之徒也」。文子道原篇作「柔弱者生之干,坚强者死之徒」。说苑敬慎篇作「柔弱者生之徒也,刚强者死之徒也」。列子黄帝篇作「柔弱者生之徒,坚强者死之徒」。御览木部作「柔弱生之徒,刚强死之徒」。皆「坚强」句在「柔弱」句下,疑老子古本如此。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
  谦之案:「木则共」,御注、景福、邢玄、磻溪、楼正、高翿、柰卷、河上、王羲之、顾、范、彭、敦煌庚、辛诸本均同。诸王本作「兵」,道藏王本作「共」;经训堂傅本作「兵」,道藏傅本作「共」。「共」字未详。本成疏曰:「譬树木分,故枝条共压其上;亦犹梁栋宏壮,故椽瓦共压其上也。」知成所见本亦作「共」,故缴绕穿凿其辞。丁仲佑曰:「集韵『共』为『拱』之省文。谷梁僖三十三年传『子之木已拱矣』,注:『拱,合抱也。』又公羊传注:『拱,可以手对抱。』」说虽可通,但以较「木则兵」,所谓直木先伐,犹觉后义胜也。黄茂材曰:「列子载老聃之言曰:『兵则灭,木则折。』列子之书,大抵祖述老子之意,且其世相去不远。『木则折』,其文为顺。今作『共』,又读为『拱』,其说不通,当以列子之书为正。」谦之案:黄说是也。灭、折为韵。「折」,篆文作○,说文在艹部。陈柱曰:「古文『折』或有作○者,以『兵』字篆文作○,形极近。」高亨亦谓「古『折』亦作○,上『斤』下『艹』,与『兵』形似,故讹为『兵』耳」。
  俞樾曰:案「木则兵」,于义难通,河上公本作「木则共」,更无义矣。老子原文作「木则折」,因「折」字阙坏,止存右旁之「斤」,又涉上句「兵则不胜」,而误为「兵」耳,「共」字则又「兵」字之误也。列子黄帝篇引老聃曰「兵则灭,木则折」,即此章之文,可据以订正。
  易顺鼎曰:俞氏平议据列子引老子作「兵则灭,木则折」是矣。鼎又按文子道原篇作「兵即灭,木即折」,淮南原道训亦作「兵则灭,木则折」,皆与列子相同。王注「木则兵」,云「物所加也」,四字疑非原本。
  奚侗曰:「折」以残缺误为「兵」,复以形似误为「共」耳。兹据列子黄帝篇、文子道原篇、淮南原道训引改。但文子、淮南于「木强则折」下,有「革强则裂,齿坚于舌而先敝」,皆韵语,或老子原本有之,而今捝去。
故坚强处下,柔弱处上。
  严可均曰:各本作「强大处下」,无「故」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作「故坚强居下」,庚本作「故强大处下」。
  谦之案:遂州、彭上「处」作「居」,范作「取」,高本汉二「处」并作「居」。严「柔」作「小」。「坚强处下」,彭、傅、赵同此石。盖即草木为喻,以明根干坚强处下,枝叶柔弱处上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同。奚侗:灭、折韵。陈柱增徒、徒韵。又高本汉:胜、兵韵,下、上韵。谦之案:胜、兵、下、上皆非韵,高说误。
 武内义雄曰:「兵强则灭,本强则折」,列子黄帝篇引老聃语。老子第七十六章亦载此语,文不同。灭、折韵。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七字,傅本五十九字,范本五十八字。河上题「戒强第七十六」,王本题「七十六章」,范本题「人之生章第七十六」。
    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
  严可均曰:「张弓」,御注、河上作「张弓乎」,王弼作「张弓与」。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与」字。御注、景福、敦煌庚本「与」作「乎」。
  谦之案:遂州、严本亦无「与」字。傅、范本「弓」下作「者欤」。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柰卷、高翿、顾、彭并作「张弓乎」,类聚七十四引同。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严可均曰:「不足者与之」,王弼作「补之」。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无「者」字,下句同。又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补」均作「与」。
  谦之案:严本「抑」作「案」,李道纯本「下」作「低」。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河上、柰卷、遂州、顾、彭均作「与之」,同此石。
  又谦之案:严遵曰:「夫弓人之为弓也,既○既生,既翕既张,制以规矩,督以准绳。弦高急者,宽而缓之;弦驰下者,摄而上之;其有余者,削而损之;其不足者,补而益之。」据此,知四句皆以张弓明消息盈虚自然之理。焦竑曰「『抑之』、『举之』二句言张弓,『有余』、『不足』二句言天道」,非也。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
  严可均曰:「而补不足」,御注无「而」字。「人道」,各本作「人之道」。「损不足」,各本「足」下有「以」字。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均无「而」字。景龙、景福、敦煌辛本均无「以」字,敦煌庚本「以」作「而」。
  谦之案:遂州、邢玄、庆阳、磻溪、高翿、严、顾、彭均无「而」字。遂州、严、顾亦无「以」字。
  易佩绅曰:道在天下均而已,均而后适于用。此有余则彼不足,此不足而彼有余,皆不可用矣。抑其高者,损有余也;举其下者,补不足也。天之道如是,故其用不穷也。
  沈一贯曰:人之道则不然。裒聚穷贱之财,以媚尊贵者之心;下则棰楚流血,取之尽锱铢;上则多藏而不尽用,或用之如泥沙:损不足以奉有余,与天道异矣。
熟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严可均曰:御注「以」字在「能」字下。「其唯有道者」,各本无「其」字。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广明、敦煌庚本「能」下均有「以」字。「有余以」,御注、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谦之案:傅本作「孰能损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者,其惟道者乎」!严、彭、范亦作「损」字,彭有「不足于」三字。李道纯曰:「『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其中加『不足』二字者非。」譣义,有道者不以有余自奉,而以奉天下,于义已足,傅本「不足」二字赘。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处,斯不见贤。
  严可均曰:「为而不恃」,御注无「而」字。「功成不处」,河上、王弼「成」下有「而」字。「斯不见贤」,各本作「其不欲见贤」,高翿句末有「邪」字。
  罗振玉曰:「功成而不处」,敦煌庚、辛本「功成」作「成功」,景龙、御注、敦煌辛本均无「而」字。「其不欲见贤」,敦煌庚本「贤」下有「也」字,辛本「则其欲退贤」。
  武内义雄曰:敦本「见」作「示」。
  谦之案:河上注:「不欲示人知己之贤。」是河上「见」亦作「示」,顾欢同。遂州本「见」作「贵」。「斯不见贤」,「斯」即「厮」字。「斯」「厮」古今字。左传哀二年「人臣隶圉免」,杜注:「去役。」释文:「厮字又作斯。」新序杂事四、潜夫论叙录「役」均作「斯役」。此云「斯不见贤」,案诗毛传:「贤,劳也。」圣人能损有余,补不足,裒多以益寡,抑高而举下,岂劳烦役者耶?傅本「贤」下有「邪」字。高亨曰:「『贤』下当有『邪』字。本章全是韵文,无『邪』字则失韵,是其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邓廷桢:举、与韵,云:「『与』,一本作『补』,举、补亦韵也。」奚侗:举、补韵。陈柱同,增余、下韵。高本汉同。武内义雄:恃、处韵。谦之案:诸说均不全。此章与、举、与(补)、余、下、者、处、邪皆鱼部,实通篇一韵。恃、处非韵,武内说误。
  右景龙碑本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九字,傅本七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天道第七十七」,王本题「七十七章」,范本题「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七十八章
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莫之能先。
  严可均曰:「天下柔弱莫过于水」,王弼作「天下莫柔弱于水」。御注、王弼「强」下有「者」字,「先」作「胜」。河上亦有「者」字,作「莫之能胜」,高翿作「莫之能爽」。
  罗振玉曰:释文:「河上本作『天下柔弱莫过于水』。」御注、敦煌辛本、景福诸本并同。「攻」,敦煌辛本作「功」。「强者」,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者」字,敦煌庚本此句上有「言水柔弱」四字。又景龙本、敦煌辛本「胜」均作「先」。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胜」作「先」。
  李道纯曰:「天下柔弱莫过于水」,或云「莫柔弱于水」,非也。
  谦之案:世德堂河上公本作「莫知能胜」,「知」字误。又「而攻坚」句,与四十二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语意正同。坚与先协。水能怀山襄陵,磨铁销铜,故曰攻坚也。旧说「坚强」二字连,则无韵。又「强」下从各本有「者」字。「先」字,严、彭、傅、范同此石。
其无以易之。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无易之」,景福本作「以其无能易之」。
  焦竑曰:「以其无以易之也」,一无「以也」。
  谦之案:严本下有「矣」字,傅、范本下有「也」字。
故弱胜强,柔胜刚,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严可均曰:御注、高翿作「故柔胜刚,弱胜强」,河上、王弼无「故」字,作「弱之胜强,柔之胜刚」。「莫能知」,各本「能」作「不」。
  罗振玉曰:「柔之胜刚」,景福本「胜」作「能」,敦煌庚本与景龙本同,而无「故」字;御注本、敦煌辛本作「故柔胜刚,弱胜强」。又「不」均作「能」。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老子曰:「柔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不知,而莫之能行。」与傅奕本同。唯傅本无二「也」字。
故圣人云:
  严可均曰:御注作「是以圣人言」,王弼作「是以圣人云」。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云」字,御注本「云」作「言」。景龙本作「故圣人云」,景福本、敦煌庚本作「故圣人言云」。
  谦之案:柰卷、河上作「云」,邢玄、庆阳、磻溪、楼正、高、顾、彭、范、赵均作「言」。傅本「人」下有「之言」二字。案作「言」是也。「言」「云」义重,「云」字衍。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
  严可均曰:「受国不祥」,河上、高翿「国」下有「之」字。
  孙矿考正曰:「受国不祥」,今本「受国」下多「之」字。
  刘师培曰:案淮南道应训引老子「受国」上均有「能」字,「不祥」上又有「之」字,当为古本。
  谦之案:「垢」有垢污之义。按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曰受天下之垢。」郭象注:「雌、辱、后、下之类,皆物之所谓垢。」宣十五年左传「伯宗曰『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杜注:「忍垢耻。」盖退身处后,推物在先,处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此「垢」之本义。又「王」字,说文:「天下所归往也。」谷梁庄三传曰:「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训「王」为「往」,人所归落,此「王」之本义。
正言若反。
  高延第曰:此语并发明上下篇玄言之旨。凡篇中所谓「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柔弱胜强坚」,不益生则久生,无为则有为,不争莫与争,「知不言,言不知」,损而益,益而损,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
  吴澄曰:「正言若反」,旧本以此为上章末句。今案上章「圣人云」四句作结,语意已完,不应又缀一句于末,他章并无此格。「绝学无忧」章、「希言自然」章皆以四字居首,为一章之纲,下乃详言之,此章亦然。又「反」、「怨」、「善」三字协韵,故知此一句当为起语也。
  谦之案:吴说是也。「正言若反」,碑本、严本均不分章,亦其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强、刚、行韵(阳部),垢、主韵(侯部,主,朱掫反),祥、王韵(阳部),言、反韵(元部,反,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均同,唯未及「言」「反」。高本汉:言、反韵。武内义雄:祥、王、反韵,盖误。谦之案:「言」「反」属下章,反、怨、善、江晋三廿一部谐声表入元部声,姚文田古音谐入九寒去声,三字协韵。又「而攻坚」为句,坚,先为韵,说见前。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垢」,古音古。老子:「受国之垢,是为社稷主。」
 邓廷桢曰:「主」,古音在侯部,易丰六二、九四与「蔀」、「斗」为韵,诗行苇与「醹」、「斗」、「」,卷阿与「厚」为韵,是其证也。老子「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垢、主为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六十二字,河上本六十五字,王本六十四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任言?/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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