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 朱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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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御注本同。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长,抟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圆,谓之挻。」王念孙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食之器。』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为人。」』高诱曰:『挻,治也。』义与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义,惟经文自作「埏」。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埏○」,文选西征、长笛赋注引作「埏」。又荀子性恶篇:「陶人埏埴以为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膻,击也;埴,黏土也。」又庄子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乙、丙三本均无「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案释文:「『辐』音福,车辐。『毂』,古木反,车毂。」顾炎武唐韵正下平声九麻:「『车』,古音居。王应麟曰:『古「车」本音「居」,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汉始有「居」音,非也』。」
右景龙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无用第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
谦之案:牟融理惑论引首二句同,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败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即「丧」,「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人口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作「畋」,道藏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案宋书谢灵运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假借为「畋」,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注:「猎也。」
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案罗卷乙本作「○」,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是也。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即「猎」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以圣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妨』,妨农事也。」以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字,误。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姚文田曰:「『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两部古音相近。」
吴棫韵补十阳:「聋,卢黄切,耳病。易林:『黈纩塞耳,使君暗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舌敝耳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按『聋』字以此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四句,『聋』字入阳韵矣。顾氏谓『聋』字不入韵,非也。今时方音,犹有似此。」
王念孙曰:「爽」字古读若「霜」,正与明、聪、扬为韵。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为韵。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味浊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即淮南所本也(读书杂志卷九)。
江有诰曰:爽,疏两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曹植释愁文「乱我情爽」,与掌、党协,始作上声。当与阳部并收。老子检欲篇「五味令人口爽」,与聋、狂通韵(唐韵四声正三十六养)。
严可均曰:阳东声近,故阳可通东。烈文:公、疆、邦、功协音;老子:聋、盲、爽、狂协音;卜居:长、明、通协音……此东、阳通也(说文声类下篇阳类)。
章炳麟曰:阳部转东者,如老子以盲、爽、狂、与「聋」为韵(国故论衡小学略记)。
右景龙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与河上、王、傅、范本均同。河上题「检欲第十二」,王本题「十二章」,范本题「五色章第十二」。
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
严可均曰:「何谓宠辱?辱为下」,王弼、傅奕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景福、敦煌丙诸本均无「若惊」二字。景龙本「辱为下」,景福本作「宠为上,辱为下」。
李道纯曰:「宠为上,辱为下」,或云「宠为下」,不合经义。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谓宠辱?辱为下」。注曰:「辱为下贱。」疑两本均有夺误。当云:「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河上公作注时,上句未夺,亦必有注,当与「辱为下贱」对文成义,传写者失上句,遂并注失之。陈景元、李道纯本均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可据以订诸本之误。
劳健曰:「宠为上,辱为下」,景福本如此。傅、范与开元本诸王本皆作「宠为下」一句;景龙与河上作「辱为下」一句。以景福本证之,知二者皆有阙文。道藏、陈景元、李道纯、寇才质诸本并如景福,亦作二句。陈云:「河上本作『宠为上,辱为下』,于经义完全,理无迂阔。知古河上本原不阙上句。」按「宠辱」,谓宠辱之见也;「为上」「为下」,犹第六十一章「以其静为下」,「大者宜为下」,诸言为下之见也。盖谓以为上为宠,以为下为辱,则得之失之,皆有以动其心,其惊惟均也。若从阙文作「宠为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宠者为下,故惊得如惊失,非其旨矣。作「辱为下」一句者,更不可通。
武内义雄曰:按旧钞河上本作:「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诸王弼本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虽然,陆氏惟注「河上本无『若惊』二字」耳。今本王本「宠」字下「为」字之上,当脱去「为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脱去「若惊」二字。盖王弼、河上两本相同,后河上本脱去「若惊」二字,王本脱去「为上辱」三字,在后以两脱误本互校,遂生种种之异。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奚侗曰:吴澄本无「是谓宠辱若惊」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谦之案:林希逸亦无此六字。又「惊」借为「警」。易「震惊百里」,郑注:「惊之言警戒也。」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
严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两「我」字,各本作「吾」。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丙本均无「者」字。二「吾」字,景龙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谦之案:「及」字,傅、范本作「苟」。范曰:「『苟』字,应吉父、司马公同古本。」盖「及」与「若」同义。王念孙曰:「『及』犹『若』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言若吾无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与『若』同义,故『及』可训为『若』,『若』亦可训为『及』。」(经传释词)今证之古本,知「及」与「若」同,与「苟」字亦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贵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严可均曰:「故贵身于天下」,御注作「故贵以身为天下」,与王弼同,河上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若可托天下」,御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河上作「则可寄于天下」,永乐大典作「则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托于天下」,王弼作「若可托天下」,大典作「乃可以托天下」。刘文典曰:庄子在宥篇:「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案「身于为天下」,义不可通,两「于」字疑当在「托」字、「寄」字下。道经「厌耻第十三」,正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天下。」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作:「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两「身」字下亦并无「于」字。
谦之案:刘说非也。此段各本经文不同,惟庄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临邪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于」字。又「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与景龙、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为」字,下句衍一「于」字。
王念孙曰:庄子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爱以身于天下」。「于」犹「为」也,后人依老子傍记「为」字,而写者因讹入正文。老子释文:「为,于伪反。」此释文不出「为」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于」犹「为」也(此「为」字读去声)。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作:「故贵以身于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于天下」即「为天下」也。
谦之案:二王说是也。「于」「为」互训。庄子上文作「于天下」,下文「为天下」,与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陈碧虚引王弼本与傅、范同,当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云:「无物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可以托天下也。无物可以损其身,故曰爱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者,可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两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与庄子文同,而以敦煌本为优,当据校改。
又此二「若」字,与「则」字同义。王引之曰:「『若』犹『则』也。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若』并作『则』。」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则」,此其证也。又「爱以身」,广明、景福二本作「爱身以」: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误校广明作「爱以身与为天下者」,与景龙同。又「为天下」者,罗振玉道德经考异误校景龙本「者」作「矣」,蒋锡昌竟沿其误。举此一例,足见校书之难。
又案庄子让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唯无以天下为者,可以托天下也。」又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于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托天下。」文谊皆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身、患为韵,实际非韵。陈柱:五「惊」字韵,三「身」字韵,四「下」字韵。杨树达曰:「上文身、惊系两节,不必强以为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题「厌耻第十三」,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宠辱章第十三」。
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谦之案:范本「夷」作「几」。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几者幽而无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义相合。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字,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误作「博」。易顺鼎曰:「『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真『抟垸刚柔』之『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干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北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循』为『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马之说是也。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作「循」。「循」为「揗」假。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谓摩顺也。」说文:「揗,摩也,从手,盾声。」朱骏声曰:「今抚揗字,以循为之。」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抚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庆阳、磻溪二本作「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混然为一」。
其上不皦,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作「其」是也。「皦」,河、玉、傅、范并作「皦」,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皦,从日者非也。」案毕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绳绳兮」。
谦之案:傅、范本同。又辅行记引「名」下有「焉」字,引「复归于无」无「物」字。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解。卢文弨考证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绳绳」,亦无以异于王本。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则此条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董思靖各本均作「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证一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沓,其证二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怳」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与『仿佛』同谊。」蒋锡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双声迭字皆可通用。盖双声迭字以声为主,苟声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无。广明本、室町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其后』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语倒转。」
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言气者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为「或」,「或」即古之「域」字。诗商颂烈祖「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岛也。」又「正域彼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韦注:「有,域也。」此文「有」字,与「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犹言御今之天下国家也。礼记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与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能知」,与此石同。
谦之案:傅本与经幢不同,吴误校。
严可均曰:「是谓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纪」,审观王弼注亦是「已」字。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即借为「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昧、物韵(脂部,昧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始、纪韵(之部)。
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声表与夷、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微韵(五齐平声),诘、一韵(四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象、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上声),始、纪韵(四之上声)。「后」字与「侯」通谐,「有」从之转入。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也。奚侗:夷、希、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韵。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乃疑「『后』古无与『首』为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乃散文,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合韵,而老子哲学诗之真面目竟熟矣。1视而无
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别。」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读『曶』为梅愦切,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
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本题「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十五章
古之善为士者,
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谓得道之君也。」则「善为士者」,当作「善为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释之。「上」与「士」形似而误耳。
谦之案:俞说非也。依河上公注,「善为士者」,当作「善为道者」。傅奕本「士」作「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叙伦曰:「后汉党锢传引作『道』,依河上注,盖河上亦作『道』字……譣文,『道』字为是。今王本作『士』者,盖六十八章之文。」又案此句与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谊同,与下文「保此道者」句亦遥应。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蒋锡昌曰:史记老子列传:「老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皆此文「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之谊也。
易顺鼎曰: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颂。」
……作「颂」者古字,作「容」者今字。……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陈柱曰:「颂」之籀文为「○」,则「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
谦之案:「不可识」,范本作「不可测」,注云「古本」。
豫若冬涉川,
严可均曰:河上「豫」作「与兮」,王弼作「豫焉」。
罗振玉曰:「豫」,释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龙、御注、敦煌丙本无「焉」字。
李道纯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与兮」,或以下六句、三句无「兮」字者,非也。
犹若畏四邻,
严可均曰:「犹」,河上、王弼作「犹兮」。
王昶曰:诸本「犹」下亦有「兮」字,陆希声至元本二句并与此同。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无「兮」字。
谦之案:叶梦得岩下放言上曰:「先事而戒谓之豫,后事而戒谓之犹。犹豫本二兽名。古语因物取义,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后世沿习,但知其义,不知其物,遂妄为穿凿,未有不误者。」今按尔雅释兽「犹如麂,善登木」,释文引尸子:「犹,五尺大犬也。」说文犬部:「犹,玃属。一曰:陇西谓犬子为猷。」又颜氏家训书证篇:「犹,兽名也,既闻人声,乃豫缘木,如此上下,故称犹豫。」汉书高后纪「计犹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尔雅曰:『犹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故云犹豫也。」「犹豫」一作「犹与」。史记吕后纪「犹与未决」,索隐:「犹,猿类也,昂鼻长尾,性多疑。」汉书霍光传「不忍犹与」,注:「犹与,不决也。」又作「冘豫」。后汉书窦武传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诱注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言夷犹耳,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二说均可通,王说为胜。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邻者惧敌,犹兮与兮,迟回不进,盖因物而状其容如此。
俨若客,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俨」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俨兮其若客」,王弼作「俨兮其若容」。案「客」字与下文释、朴、谷、浊等四字为韵,作「容」者非也。
陈柱曰:王弼本「客」作「容」。罗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龙、英伦、御注诸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客」者是也。客、释为韵。作「容」者,因上文「强为之容」而误耳。
涣若将释,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涣兮若冰之将释」,下三句皆有「兮」字。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御注三本均作「涣若冰将释」。
武内义雄曰:敦本「释」作「汋」。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刘师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涣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液」。「将释」二字,系后人旁记之词,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顺鼎曰:考工记弓人注:「液,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悦怿之怿。」「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作「不释」,是其证也。「液」音义与「释」同,故可通用。
蒋锡昌曰:说文:「释,解也。」「液,水尽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水尽,谊固以「释」为长。然「释」古亦假「液」为之。礼记月令「冰冻消释」,释文:「释,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液」者,假字;老子作「释」者,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王弼与河上同,「浑」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朴,旷若谷,混若浊」,句法与此同;「敦」作「混」,疑涉下文而误。
魏稼孙曰:「敦若朴」,「朴」八见,惟「镇之」句,御注作「朴」,余作「扑」。严于「朴」、「朴虽小」、「之朴」三条,校「朴」「扑」字赘漏。按木旁隶字多借手,唐人行押更无一定,当着此最后一句,后校可省。
谦之案:「混」与「浑」同。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河上、顾欢、李道纯、范应元各本均作「浑」。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九曰:「混、浑古同声。」
熟能浊以静之?徐清。
魏稼孙曰:碑皆以「熟」为「孰」,御注「成之熟之」作「熟」,余作「孰」,严失校。
谦之案:古无「熟」字。「熟」,说文作:「孰,食饪也。」礼记礼运:「然后饭腥而苴孰。」汉书严安传:「五谷蕃孰。」「孰」、「熟」可通用,加「火」乃后起字。公羊隐元传:「王者孰谓?」论语:「孰不可忍也?」注:「谁也。」谁、孰亦一声之转。
毕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或说作「止」者,与下「久」字为韵,当是也。
安以动之?徐生。
严可均曰:御注作「安以久」,河上、王弼作「孰能安以久」。大典作「孰能安以」,无「久」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并无二「孰能」字。
谦之案:此二句各本经文不同。傅本作:「孰能浊以澄靖之,而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澄」字,下句同。广明本作:「孰能浊以静,动之以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以□□(「徐生」二字已泐)?」又「徐」字有宽舒迟缓之义。说文:「徐,缓也。」尔雅释天李注:「徐,舒也。」释地李注:「淮、海间其气宽舒,禀性安徐,故曰徐。」「浊以静之,徐清」,与「安以动之,徐生」为对文。吴澄曰:「浊者,动之时也,继之以静,则徐徐而清矣。安者,静之时也,静继以动,则徐徐而生矣。」
保此道者,不欲盈。
毕沅曰:高诱淮南子注云:「保,本或作服。」
马叙伦曰:按庄本淮南道应训引「保」作「复」,汪本引同此。文子守弱篇引作「服」。伦谓「保」、「复」、「服」,之、幽二类通假也。
蒋锡昌曰:保、复、服虽可通假,然应从庄本淮南作「复」。说文:「复,往来也。」段注部曰:「返,还也。」「还,复也。」皆训往而仍来,是复与返还谊同。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反即返。「复此道者,不欲盈」,犹言返此道者,不欲盈也。
夫唯不盈,能弊复成。
严可均曰:御注作「故能弊不新成」,河上作「故能蔽不新成」,大典作「故能敝不新成」。按弼注「蔽,覆盖也」,当与河上同。
洪颐烜曰:「故能蔽不新成」,案「蔽」字与「新」对言之,「蔽」即「敝」字。下文「弊则新」,释文作「蔽」。论语子罕「衣敝缊袍」,释文:「弊,本作敝。」庄子逍遥游篇「孰弊弊焉」,释文:「司马本作蔽。」古字皆通用。
俞樾曰:「蔽」乃「敝」之假字。唐景龙碑作「弊」,亦「敝」之假字。永乐大典正作「敝」。「不新成」三字,景龙碑作「复成」二字。然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服此道者,不欲盈,故能弊而不新成。」则古本如此。但今本无「而」字,于文义似未足耳。
易顺鼎曰:疑当作「故能蔽而新成。」「蔽」者,「敝」之借字;「不」者,「而」之误字也。「敝」与「新」对,「能敝而新成」者,即二十二章所云「敝则新」,与上文「能浊而清,能安而生」同意。淮南道应训作「故能蔽而不新成」。可证古本原有「而」字,「不」字殆后人臆加。文子十守篇作「是以蔽不新成」,亦后人所改。诸本或作「而不成」者,或作「复成」者,皆不得其谊,而以意改之,不若以本书证本书之可据也。
谦之案:钱大昕曰:「『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弊复成』,远胜他本。」是也。傅本作「是以能敝而不成」,脱一「新」字,与老子义相反。易说以「敝则新」证此文当作「故能蔽而新成」,其说亦较俞樾「宁损蔽而不敢新鲜」之说为胜。如陈继儒老子隽,谓「能敝不新成者,不变不易,百年如一日矣」,真迂腐之极。惟譣文,「能蔽复成」,当与上文「复此道者不欲盈」句相应,则「蔽而新成」不如景龙、遂州及李荣、司马光本作「蔽而复成」,为更与老子义相合也明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通、容韵(东部),川、邻韵(文、真通韵,川音春)。客、释韵(鱼部,释,书入声),朴、谷、浊韵(侯部,朴,旁木反,浊,宅木反)。清、生、盈、盈、成韵(耕部)。又奚侗、高本汉皆以客、释、朴、谷、浊为一韵,姚文田以客、释为一韵(五昔入声),朴、谷、浊为一韵(六屋入声)。高本汉「豫兮」作「懊兮」,「懊」与「犹」韵,「俨」与「涣」韵,「敦」与「混」韵。俨、涣实际非韵。「客」一作「容」,「释」又作「汋」作「液」,皆韵。又「孰能浊以静之,徐清」,「静」上有「止」字,一作「澄」,「止」与下「久」字为韵,「澄」与下「清」字及生、盈、成为韵。又案此章碑本删去「兮」字,致失五千言楚声之妙,当以他本正之。谭献复堂日记(五)称:「易州石刻助语最少,论者以为近古。傅奕定本在石本前,语助最繁,疑皆失真,过犹不及。」正谓此也。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生」,所庚切,当作所争。引老子:「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其蔽不新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右景龙碑本八十字,敦煌本注八十字(实七十九字),河上、王本九十七字,傅本九十八字,范本九十九字。河上本题「显德第十五」,王本题「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章第十五」。
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
谦之案:「致」字,景福本、河上本作「至」。「笃」字,景龙本、景福本、赵孟俯本均作「○」。字鉴曰:「笃,说文:『马行顿迟,从马,竹声。』俗作○。」又室町本「极」字「笃」字下有「也」字。
谦之案:老子言「虚」共五见,惟五章「虚而不屈」,与此章「致虚极」,似有虚无之义。广雅释诂三;「虚,空也。」西京赋「有凭虚公子者」,注:「虚,无也。」虚有空窍之义,故训为空为无。然而虚无之说,自是后人沿庄、列而误,老子无此也。「虚而不屈,动而俞出」,此乃老子得易之变通屈伸者。邵雍曰「老子得易之体」,正谓此也。「致虚极」即秉要执本,清虚自守之说,亦即论语「修己以安百姓」。王通曰「清虚长而晋室乱,非老子之罪」,正谓此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严可均曰:王弼无「其」字。
纪昀曰:案「观」下河上注本及各本俱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观」下均有「其」字。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曰「吾以观其复也」,文子道原篇作「吾以观其复」,均有「其」字。王本脱去,当据补正。王注「以虚静观其反复」,可证也。
夫物云云,各归其根。
谦之案:「云云」,河上、王弼本作「芸芸」,傅、范本作「凡物○○」。庄子在宥篇,文选江淹杂拟诗注引,与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作「云云」是。「○」、「芸」二字亦通。顾野王玉篇云部引老子:「凡物云云,复归其根。」案「云」,不安静之辞也。吕氏春秋「云气西行,云云然冬夏不辍」,汉书「谈说者云云」,并是也。又「○」,玉篇云:「音云,又音运,物数乱也。」说文:「物数纷○乱也。」义亦可通。一说「云云」是「○○」之省,奕用正字。又「芸」,河上注老子:「芸芸者,华叶盛。」彭耜集注释文曰:「『芸芸』,喻万物也,以茂盛为动,以凋衰为静。『云云』者,喻人事也,以逐欲为动,以息念为静;义同。盖经有『根』字,故作『芸芸』。」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谦之案:「静曰复命」,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王羲之、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与此石同。河上、王弼作「是谓复命」。
奚侗曰:「静曰」,各本作「是谓」,与上下文例不合。
不知常,忘作,凶。
严可均曰:「忘作,凶」,各本作「妄作,凶」。河上或作「萎」,误也。
谦之案:「忘」「妄」古通。韩非解老篇「前识者,无缘而忘意度也」,王先慎注:「『忘』与『妄』通。」左传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释文:「『忘』,本又作『妄』。」庄子盗跖篇「故推正不忘耶」,释文:「『忘』,或作『妄』。」此「忘」「妄」古通之证。「忘作凶」即「妄作凶」也。此云「复命曰常」,「不知常,妄作凶」,与易义相合。序卦传:「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
严可均曰:「容能公」,御注、河上、王弼「能」作「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四句,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内义雄曰:「知常」下诸本无「曰」字,旧钞河上本、广明幢并有。……依注义,王本亦有「曰」字也。「公乃生」,诸王本「生」作「王」,今据敦煌无注本及道藏次解本改正。
劳健曰:「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为韵。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王」字义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周普」显非释「王」字。道藏龙兴碑本作「公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庄子天地篇云:「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圣人之道也。」此二句「王」字盖即「全」字之讹。「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也。又吕览本生篇「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高注「全犹顺也」,可补王注未尽之义。今本「王」字、碑本「生」字,当并是「全」之坏字,「生」字尤形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
没身不殆。
谦之案:御注本「没」作「殁」,傅、范本亦作「殁」。劳健古本考从傅本作「没」,实误校。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笃、复韵(幽部),芸、根韵(文部),静、命韵(耕部),常、明、常、凶、容、公、王韵(阳、东通韵,明音芒,凶协虚王反,容协音王,公协音光)。道、久、殆韵(之、幽通韵、道协徒以反,久音已,殆,徒以反)。
谦之案:常、明、王,阳部,凶、容、公,东部,阳、东通韵。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韵。姚文田以常、明为一韵(十六庚平声),凶、容、公为一韵(一东平声)。邓廷桢同。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谟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当作弥郎反。」引老子:「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知,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是谓微明,柔胜刚,弱胜强。」「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有国之母,可以长久。」又引杨慎曰:「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传易方有韭音。临彖传『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干象传『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大过象传『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离象传『履错之敬,以辟咎也,黄离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离,何可久也』。」然既济象传以韵惫、疑、时、来,杂卦传以韵止,则几、韭二音两存之易传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按老子与夫子同时,老子书中「久」字三见,一韵殆,一韵母,一韵寿。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六十八字,王、傅、范本六十七字。河上本题「归根第十六」,王本题「十六章」,范本题「致虚极章第十六」。
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谦之案:礼记曲礼「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郑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极,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尝治之,民相忘于无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纪昀曰:「『下』,永乐大典作『不』,吴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从吴澄本。又王注旧刻附孙矿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义亦长。
其次,亲之豫之;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亲之、誉之」,王弼作「亲而誉之」。
谦之案:傅奕本作「其次亲之,其次誉之」。
其次,畏之侮之。
严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
李道纯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诸本无下「其次」二字。纪昀谓大典「侮之」上无「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亲而誉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诸石刊本同(景龙本「誉」作「豫」,二字古通)。二句相对为文。「畏」应读作「威」,二字古通,不烦证。广雅释诂:「侮,轻也。」「威」与「侮」义相因,上句「亲」与「誉」亦义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孙曰:案无下「焉」者是也。「信不足」为句,「焉有不信」为句。「焉」,于是也,言信不足,于是有不信也。吕氏春秋季春篇注曰:「焉,犹于是也。」聘礼记曰:「及享发气焉盈容。」言发气,于是盈容也。……晋语曰:「焉始为令。」言于是始为令也。三年问曰:「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言先王于是为之立中制节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财足,则君赋敛焉不穷。」言赋敛于是不穷也。……后人不晓「焉」字之义,而误「信不足焉」为一句,故又加「焉」字于下句之末,以与上句相对,而不知其谬也。谦之案:王说是也。惟王知下「焉」字当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衍。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顾欢、高翿各本,上下句均无「焉」字,与此石同。
由其贵言。
严可均曰:「由其贵言」,御注「由」作「犹」,河上作「犹兮」,王弼作「悠兮」。陆德明曰:「悠」,孙登、张凭、杜弼俱作「由」,一本「犹」。
谦之案: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顾欢、高翿、彭耜、范应元俱作「犹」。「由」与「犹」同。荀子富国「由将不足以勉也」,注:「与犹同。」楚辞「尚由由而进之」,注:「犹豫也。」老子十五章「犹兮若畏四邻」,与此「由其贵言」之「由」字谊同,并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义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
谦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成功遂事」,宜从之。「百姓谓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谓」上有「皆」字。范应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庄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谓我自尔」;经训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晋书王坦之废庄论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愿老子绎解与晋书文同。
宋翔凤曰:「百姓皆谓我自然」,按白虎通义曰:「黄帝有天下号曰自然,自然者,独宏大道德也。」此云「百姓皆谓我自然」,正述黄帝之语。下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义曰:「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即宏大道德之谓也。他书作「有熊」,形似而误。且有熊无宏大道德之义。又列子记黄帝游华胥氏之国,屡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为黄帝有天下之号。
谦之案:宋说未必是,然自昔黄、老并称,论衡自然篇:「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黄、老宗自然,论衡引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此即自然之谓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观此知老子之学,其最后之归宿乃自然也。故论衡寒温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谴告篇曰:「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誉、侮韵(侯、鱼通韵,誉,上声,侮协音武),焉、言、然韵(元部)。谦之案:誉,鱼部,侮,侯部,侯、鱼通韵。高本汉以信、言、然为韵。陈柱:四「之」字韵,有、誉、畏、侮韵,焉、焉、言、然韵。誉从与声,与、以古通。侮从每声,每从母声。
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王、范本四十四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题「淳风第十七」,王本题「十七章」,范本题「太上章第十七」。
十八章
大道癈,有人义。智惠出,有大伪。
严可均曰:「有人义」,各本作「仁义」。「智惠出」,王弼作「智慧」,或作「慧知」,非。
洪颐烜曰:「智惠出,有大伪」,烜案「惠」当作「慧」。释文本作「知慧」。说文:「惠,仁也,从心从○。」「慧,儇也,从心,彗声。」「惠」「慧」不同。论语卫灵公「好行小慧」,释文「鲁读慧为惠」,是假借字。
纪昀曰:案「慧」「惠」古通。
谦之案:「癈」当作「废」。景龙、广明均作「癈」。字鉴曰:「废,放肺切,说文『屋顿也』,与笃癈字异。」又「人义」当从诸本作「仁义」,庄子马蹄篇「道德不废,安取仁义」,即本此。
六亲不和,有孝慈。
严可均曰:「孝慈」,大典作「孝子」。
罗振玉曰:此三句「废」下「出」下「和」下,广明本均有「焉」字。下「国家昏乱有忠臣」,「乱」下亦必有「焉」字,石泐不可见。
谦之案:室町本有「焉」字,与广明同,「乱」下亦有「焉」字。「六亲」,王注:「父子、兄弟、夫妇也。」吕览论人篇曰:「何谓六戚?父母、兄弟、妻子。」譣义作「孝慈」二字是。左传昭二十五年正义,诗小雅采芑孔颖达正义,引老子有增字与误倒处,「孝慈」二字则同此石。
国家昏乱,有忠臣。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范本「有贞臣焉」引王本「贞」字同。皆川愿本「忠臣」作「忠信」,与上「孝慈」对文。又「昏」字,宋刊河上本、赵孟俯本、楼正本作「」,敦、遂本、诸王本、傅、范本并皆作「昏」。案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一曰民声。」段注匡谬引戴侗六书故曰:「唐本说文从民省,徐本从氏省,晁说之云因唐讳『民』改为『氏』也。然则说文原作『』字,从日,民声,唐本以避讳减一笔,故云从民省。」
丁仲佑曰:「考汉碑『』为正字,『昏』为别体。……又旧唐书高宗纪『』字改『昏』,在显庆二年十二月。据此知『』字因庙讳,故改从『』之别体『昏』。试观唐显庆前之魏碑,凡『』皆从民,显庆后之唐碑,因避讳皆作『昏』。」(说文解字诂林辰集日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义、伪韵(十一麻去声)。邓廷桢:废、出亦韵。邓曰:「『出』,古音读若易鼎初六『鼎颠趾,利出否』之『出』。『伪』,古音读若讹。尧典『平秩南讹』,汉书王莽传作『南伪』。」又高本汉:废、义、出、伪隔句为韵,乱、臣为韵。
谦之案:「义」,古皆音「俄」。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唐玄宗改「颇」为「陂」,其敕略云:「朕三复兹句,常有所据,据下文并皆协韵,惟『颇』一字,寔则不伦,宜改为『陂』。」吴棫曰:「古『义』字皆音『俄』,周官注亦音『俄』,故古文尚书本作『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以协俄音。唐明皇以『义』字今音为『乂』,改『颇』为『陂』,以从今音,古音遂湮没矣。」今证之以易:「鼎耳革,失其义也;覆公餗,信如何也。」中庸:「仁者人也,义者宜也。」知老子此章「义」亦当音「俄」。「伪」字,案庄子知北游:「仁可为也,义可亏也,礼相伪也。」伪亦属歌部,与为、亏协。顾炎武曰:「诗『民之讹言』,石经作『伪言』;汉书王莽传『以劝南伪』,师古『读曰讹』;郭璞注方言『伪言讹』。」由此知义、伪合韵。又马叙伦毛诗正韵后序曰:「此章大、智、六、国相韵于上句之首,废、出、和、乱又协于上句之末。」则又不但义、伪为句末之韵而已。
右景龙碑本二十六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二十八字,范本三十字。河上本题「俗薄第十八」,王本题「十八章」,范本题「大道废章第十八」。
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纪昀曰:永乐大典「绝圣」二句在「绝仁」二句之下。
武内义雄曰:遂州本「民」作「人」,盖避唐讳。
魏稼孙曰:「绝圣弃智」,御注「智」作「知」。
谦之案:遂州本、傅、范本亦作「知」,范本「弃」作「弃」,下二句同。又庄子胠箧篇「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在宥篇「绝圣弃知,而天下大治」,皆作「知」。淮南道应训引老子作「智」。
绝民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严可均曰:「绝民」,各本作「绝仁」。
谦之案:「民」字涉上下文「民」字而误。
此三者,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魏稼孙曰:御注「为」上有「以」字。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武内义雄曰:遂本「此三者言为」,景本「此三者为」,敦本「此三言为」。
谦之案:范本无「此」字,傅本「不」作「未」,傅、范本「足」下有「也」字。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盗贼无有」下,即接「以为文不足,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无「此三者」与「故令有所属」八字,疑此为旁记之言,传写者误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为」「伪」古通。书尧典「平秩南伪」,史记五帝纪作「南为」。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注:「今月令『作为』为『诈伪』。」「文」,读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文,饰也。「此三者」,谓圣智、仁义、巧利。「以伪文不足」,言以伪诈文饰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皆不以伪诈文饰为事,绝之于彼,而属之于此,此老子本义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谦之案:「朴」字,河上、顾、范与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朴」,御注作「扑」。毕沅曰:「『朴』,或作『朴』,同。」
刘师培曰:按「私」当作「思」。韩非子解老篇曰:「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思」「欲」并言。又文选谢灵运邻里相送方山诗李注引老子曰:「少思寡欲。」此古本作「思」之证,即释此「少思」也。
谦之案:「私」本作「思」。唐王真论兵要义述,及强思齐本,宋陈象古本,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私」均作「思」,此其证也。惟庄子山木篇「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语同此石。河上注「少私」曰:「正无私也。」与经文七章「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义合。以老解老,知刘说虽可通,而未可据以为定论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倍、慈、有韵(之部,倍音痞,慈,上声)。足、属、朴、欲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同。高亨谓「绝学无忧」句应属此章,以足、属、朴、欲、忧为韵。案忧,幽部,与侯部通谐。
邓廷桢曰:倍、慈、有为韵。○声、兹声、有声之字,古音隶之部。诗瞻昂「如贾三倍」,与「妇无公事」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王、范本四十五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本题「还淳」王本题「十九章」,范本题「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二十章
绝学无忧。
易顺鼎曰:文子引「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盖与三「绝」字意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
马叙伦曰:「绝学无忧」一句,当在上章。又曰:晁氏读书记引明皇本,亦以「绝学无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
蒋锡昌曰: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知」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章属上章,是也。
李大防曰:案「绝学无忧」句,断不能割归下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句。「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绝圣」二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是统括上文;「故令有所属」句,是启下文。脉络分明,毫无疑义。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吴澄曰:「唯」「阿」皆应声:「唯」,正顺,「阿」,邪谄。几何,言甚不相远也。
刘师培曰:「阿」当作「诃」。说文:「诃,大言而怒也。」广雅释诂:「诃,怒也。」「诃」俗作「呵」。汉书食货志「结而弗呵乎」,颜注:「责怒也。」盖「唯」为应声,「诃」为责怒之词。人心之怒,必起于所否,故老子因协下文何韵,以「诃」代「否」。唯之与阿,犹言从之与违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善」作「美」。
易顺鼎曰:王本作「美之与恶,相去何若」,正与傅奕本同。注云:「唯阿美恶,相去何若。」是其证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旧。
蒋锡昌曰:顾本成疏「顺意为美,逆心为恶」,是成作「美」。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彼此并美恶对言。傅本「善」作「美」,应从之。此文阿、何、恶、若为韵,诸本「若何」作「何若」,亦应从之。严可均曰:「相去何若」,王弼或作「若何」,非。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不可」,一作「不敢」。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同此石。
忙□其未央!
魏稼孙曰:「忙其」二字间,原空一格,或待补刻,或误分章,严连写。后「纯纯」二字间,亦泐一格,例以碑阴首行,疑当时即因石泐跳书,「忙」下石完。
谦之案:「忙」下空格,非泐字,亦非分章,疑为「兮」字未刻。
严可均曰:「忙其未央」,御注作「荒其」。河上、王弼「荒」下有「兮」字,句末有「哉」字。
吴云曰:邢本「荒」作「莽」。王氏兰泉云:疑即「荒」字之误。
谦之案:广明本、室町本作「荒」,碑本作「忙」。「忙」与「茫」同,实「芒」字,「芒」借为「荒」,即今「茫」字。诗长发「洪水芒芒」,玄鸟「宅殷土芒芒」,传:「大貌。」左传襄四「芒芒禹迹」,注:「远貌。」淮南俶真「其道芒芒昧昧然」,注:「广大之貌。」叹逝赋「何视天之芒芒」,注:「犹梦梦也。」庄子大宗师「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释文:「无系之貌。」遂州碑作「莽」,盖以草深曰莽,与「忙」同有苍芒荒远之义。小尔雅广诂:「莽,大也。」吕览知接「何以为之莽莽也」,注:「长大貌。」庄子逍遥游「适莽苍者」,崔注:「草野之色。」「忙」、「莽」、「荒」义相近。
众人熙熙,若享太帲
马叙伦曰:「熙」为「媐」之借字。说文:「媐,说乐也。」
谦之案:「熙熙」,庄子马蹄篇「含哺而熙」,列子杨朱篇「熙熙然以俟死」之「熙」字义同。「熙熙」即「嘻嘻」,书钞一五引庄子「熙」作「嘻」,初学记九、事文类聚后集二十引并作「嬉」。晏子春秋六「圣人非所与熙也」,本作「嬉」。熙、嘻、嬉义同,此云「众人熙熙」,亦即众人嘻嘻也。
严可均曰:「若享太牢」,「帯贡鹛遄帧S注作「如享」,释文作「若亨」,引河上作「飨」。
谦之案:遂州本「太牢」作「大宰」,误。艺文类聚三引河上作「若享」,玉烛宝典三引作「而飨」。
武内义雄曰:「若亨太牢」,王本「亨」字,陆氏读为「烹」。河上公读为「享」,又改「亨」作「飨」。现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玉烛宝典三引此文作「飨」,与陆所引河上本合。盖唯一「亨」字,诸家异其解释,遂至成本文之异也。
若春登台。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如春登台」,河上作「如登春台」。
毕沅曰:「如春登台」,王弼、顾欢并同,明皇、易州石刻亦同。明正统十年道藏所刊明皇本始误作「登春台」,陆希声、王真诸本并误,今流俗本皆然矣。又李善闲居赋注引亦误。
俞樾曰:按「如春登台」与十五章「若冬涉川」一律,河上公本作「如登春台」,非是。然其注曰:「春阴阳交通,万物感动,登台观之,意志淫淫然。」是亦未尝以「春台」连文,其所据本,亦必作「春登台」,今传写误倒耳。
蒋锡昌曰:唐强思齐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引河本经文作「如春登台」,正与宋河本合;俞氏谓河所据本必作「春登台」是也。顾本成疏「又如春日登台」,是成亦作「如春登台」。……王本、河本及各石本皆作「春登台」,盖古本如此,似未可据最后诸本擅改也。「如」,应从碑本作「若」,以与上句一律。释文上句作「若」,此当同也。
我魄未兆,
严可均曰:御注作「我独怕其未兆」,河上作「我独怕兮其未兆」。释文作「廓」,引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独魄兮其未兆」,大典作「我泊兮其未兆」。王氏引邢州本与此同。
卢文弨曰:今文「我独泊兮其未兆」,王弼本「泊」作「廓」,藏本作「怕」。说文:「怕,无为也。」藏本为是。今王弼本作「泊」,古本作「魄」。
罗振玉曰:景福、英伦二本作「怕」。
洪颐烜曰:我独怕兮其未兆,河上注:「我独怕然安静,未有静欲之形兆也。」颐烜案: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俗本作「泊」字,非。
谦之案: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魄」。又如「虎魄」字作「珀」。国语晋语「其魄兆于民矣」,韦昭注:「兆,见也。」此云「我魄未兆」,即怕乎无为之意。
若婴儿未孩。
严可均曰:各本作「如婴儿之未孩」。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若」作「如」。「咳」,河上公作「孩」。说文解字曰:「咳,篆文孩。」古文字同。
劳健曰:「如婴儿之未咳」,「咳」字,景龙、开元作「孩」,傅、范、景福与释文并作「咳」,范注:「咳,何来切。张玄静与古本同。」集韵通作「孩」,按「孩」即「咳」之古文。
谦之案:说文子部无「孩」字,见口部「咳」字下。广韵「孩,始生小儿」,「咳,小儿笑」,同音户来切。类篇:「孩与咳同,为小儿笑。」「孩」、「咳」本一字,傅、范本作「咳」,音义同。释文出「咳」字,知王本作「咳」,景福本、室町本亦作「咳」。
乘乘无所归!
严可均曰:河上「乘乘」下有「兮若」二字。王弼作「儽儽兮若无所归」。
谦之案:傅奕本作「儡儡兮其不足,以无所归」,范本作「儽儽兮其若不足,似无所归」,遂州本、顾欢本作「魁无所归」,景福、楼正、邢玄、磻溪、英伦各本作「乘乘兮若无所归」。
朱骏声曰:儽,说文:「垂貌。一曰懒懈,从人,累声。」与「儡」微别,字亦作「儽」,又误作「○」。广雅释诂二:「○,劳也。」
释训:「○○,疲也。」老子「○○兮若无所归」,释文:「败也,又散也。」河上本作「乘乘」,「垂垂」之误。
武内义雄曰:王本「儽儽兮」,旧钞河上本作「儡儡兮」,景龙碑作「乘乘兮」。按儽、儡声相同,据说文「儽儽,垂貌」,与「乘乘」音义不近。疑「乘乘」是「垂垂」之讹。果然,则河上本作「儡儡」,据其义训作「垂」字也。
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
严可均曰:河上「我」上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御注本均无「而」字。
奚侗曰:「遗」借为「匮」,不足之意。礼记祭义「而穷老不遗」,释文「遗,本作匮」,是其证。
于省吾曰:按「遗」应读作「匮」,二字均谐贵声,音近字通。……广雅释诂:「匮,加也。」王念孙谓「匮当作遗」,以「遗」有加义,「匮」无加义也。礼记乐记「其财匮」,释文:「匮,乏也。」「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匮」,「匮乏」与「有余」为对文。自来解者皆读「遗」如字,不得不以遗失为言矣。
我愚人之心,纯纯。
严可均曰:「之心」,河上、王弼「心」下有「也哉」字。「纯纯」,河上、王弼作「沌沌兮」,释文:「沌,本又作忳。」
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纯」,苏灵芝书亦作「纯」,作「纯」为是。陆德明曰:「本又作忳。」「沌」「忳」并非也。
谦之案:作「纯」是也。易文言「纯粹精也」,崔觐注:「不杂曰纯。」淮南要略「不剖判纯朴」,注:「纯朴,太素也。」碑本「纯纯」,室町本作「沌沌」,义同。庄子山木篇:「纯纯常常,乃比于狂。」在宥篇:「浑浑沌沌,终身不离。」纯纯即沌沌也。彭耜释文曰:「李纯纯如字,质朴无欲之称。」其说是也。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
严可均曰:王弼作「我独昏昏」。
奚侗曰:「昏昏」,诸本作「若昏」,句法不协,兹从王弼本。庄子在宥篇︰「至道之极,昏昏默默。」
蒋锡昌曰:以文谊而论,作「」者是也。下文弼注「无所欲为,闷闷,若无所识」,可证老子古本作「」,不作「若」,「」为「昭昭」之反。
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焦竑曰:「昭昭」「察察」,古本作「皆昭昭」「皆靓觥埂
谦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王弼同古本,世本无『皆』字。」知王本当有「皆」字。又「闷闷」,傅、范作「闵闵」,「闵」上均有「若」字。
范应元曰:河上公及诸家并作「闷闷」,音同。韩文公古赋有「独闵闵其曷已兮,凭文章以自宣」,详此「闵闵」字,注云「一作闷闷」,正与此合,今从古本。
淡若海,
严可均曰:御注作「忽若晦」,河上作「忽兮若海」,王弼作「澹兮其若海」,大典作「漂乎」,一本作「忽兮」。
谦之案:严遵本作「忽兮若晦」,傅本作「淡兮其若海」,范本作「澹兮若海」,御注、英伦二本作「忽若晦」,广明、景福、室町三本作「忽兮其若海」。李道纯曰:「『忽乎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谦之案:王、范本作「澹」字是也。王羲之本亦作「澹」,碑本误作「淡」。说文:「澹,水摇也,从水,詹声。」与「淡」迥别。「海」,本或作「晦」,为「海」之假借。书考灵曜:「海之言昏晦无睹。」释名释水:「海,晦也。主承秽浊,其色黑而晦也。」海、晦义同。此形容如海之恍惚,不可穷极。
漂无所止。
严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无所止」,河上作「漂兮若无所止」,释文引河上作「渊兮」,王弼作「飂兮若无止」,梁简文、傅奕作「飘兮」。
谦之案:室町本同。河上、王羲之本作「飂兮若无所止」,广明作「兮若无所止」,范本作「飘兮似无所止」,馆本作「寂无所以」,英伦本与御注同。又孙矿古今本考正曰:「『飂兮若无止』,一作『漂兮若无止』,一作『胶兮似无止』,一作『寂若无所止』。」「胶兮似无止」,不知所据何本,疑「○」字之误。武内义雄曰:天文钞河上本作「○兮」,广明幢作「兮」,泷川本及世德堂本作「漂兮」。按「○」「」为「漂」之或体,而漂、飂音相近。
吴云曰:王兰泉引河上公「」作「渊」,注云:「今河上本作漂。」按此石作「」,北碑多有之。毕沅曰:庄子「渊渊乎其若海」,即用此文。
谦之案:「漂无所止」,义长。漂然若长风之御太虚,与「飂」字义同。说文:「飂,高风也。」字亦作「○」,吴都赋:「翼飔风之○○。」又作「○」,玉篇:「○,高风貌。」
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
严可均曰:「有已」,各本作「有以」。「我独顽」,河上、王弼「我」上有「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二本「以」作「已」。谦之案:「有已」即「有以」。说文:「已,用也。」隶亦作「」,作「以」。广雅释言:「已,也。」郑注考工记曰:「已或作以。」注檀弓篇曰:「以与已字本同。」荀子非相篇曰:「何已也?」注:「与以同。」此云「皆有已」,即「皆有以」,庄子所谓「其必有以」是也。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陶鸿庆曰:傅奕本「我独」下有「欲」字。据王注「我独欲异于人」,是王所见本亦有「欲」字,而传写夺之。老子状道之要妙,多为支离惝怳之辞,或曰若、曰如、曰似、曰将、曰欲,皆此旨也。当以有「欲」字为胜。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独」正作「欲」。
严可均曰:「而贵食母」,御注作「而贵求食于母」。
李道纯曰:「而贵食母」,或云「儿贵求食于母」,非。
劳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误从唐玄宗加字,作「求食于母」。玄宗自注云「先无『求』『于』两字,今所加也」,明非古本,范氏失于校正。
谦之案:此句诸家解多误,惟苏辙得其义曰:「譬如婴儿,无所杂食,食于母而已。」又庄子德充符篇「豚子食于其死母」,郭注云:「食乳也。」此云「食母」,即食乳于母之意。又王羲之本「贵」下亦有「求」字,此帖断为明皇增字后所作无疑。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阿、何韵(歌部),恶、若韵(鱼部,恶,乌入声,若,入声),畏、畏韵(脂部),哉、熙、台、孩韵(之部,哉音兹,台,徒其反,孩,胡其反)。归、遗韵(脂部),昏、闷韵(文部,闷,平声),海、止、以、鄙、母韵(之部,海音喜)。奚侗: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韵,归、遗韵,沌、昏、闷韵,晦、止、以、鄙、母韵。陈柱:忧、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归、遗、哉韵。余同奚。高本汉:荒(一作芒)、央韵,熙、牢、台、兆、孩、归、遗、哉为一韵,归、遗又自为韵。又昏、闷(一作闵)、海(一作晦)、止、以、鄙、母为一韵。
杨树达曰:江韵得之,奚、陈、高并误。
邓廷桢曰:恶、若为韵。古音善恶、好恶皆作去声,后世强分善恶之恶为入声。「若」字,诗烝民与「赋」韵,大田、閟宫皆与「硕」韵,「硕」古音与「柘」韵同。生民「柘」与「路」韵,大学「硕」与「恶」韵,閟宫「若」又韵「作」,「作」古音与「祚」「胙」同。彼此互证,大抵「若」字亦鱼、虞部之去声,今音则由去转入也。
江有诰曰;闷,莫困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魂部并收。老子异俗篇「我独闷闷」,与「昏」协。顺化篇「其政闷闷」,与「醇」协(唐韵四声正二十六慁)。
又一说,江有诰以「牢」非韵。谦之案:「牢」,古音读若厘。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十一部曰:「牢,郎侯切。按牢,古音如此,故释名云:『留,牢也。』老子:『众人熙熙,如○太牢,如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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