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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笔法类

笔法者,非落墨之谓也,乃谓一点一画,各有当然。而运动自我,又不可执,或屈而伸,或伸而屈,或俯而仰,或仰而俯,或长而短,或短而长,或粗而细,或细而粗,或轻而重,或重而轻,或疏而密,或密而疏,或正而偏,或偏而正,须从章法讨字法,从字法讨笔法,因物付物,水从器以方圆,将天巧出矣。要不见矫强拂逆为当,如六骸备而成人,有分形,自有分位,增减不得,颠倒不得,而千态万状,常自如也。故秾纤得衷,修短合度,曲处有筋,直处有骨,包处有皮,实处有肉,血脉其通,精神其足,当行即流,当住即峙,遇周斯规,遇折斯矩,坐俨如伏,立俨如起,动不嫌狂,静不嫌死,咸得之于自然,不借道于才智,是笔法也。笔法既得,刀法即在其中,神而悟之,存乎其人。

自然

王安石《熙宁字说》序有云:其形之衡纵、曲直、斜正、上下、内外、左右皆有义,皆本于自然,非人私智所能为也。

又安石进《字说表》云:字虽人之所制,本实出于自然。凤鸟有文,河图有画,非人为也。人则效此,故上下、内外、初终、前后、中偏、左右,自然之位也。衡斜、曲直、偶重、交折、反缺、倒仄,自然之形也。发敛、呼吸、抑扬、合散、虚实、清浊,自然之声也。可视而知,可听而思,自然之义也。以义自然,故仙圣所宅,虽殊方域,言音乖离,点画不同,译而通之,其义一也。

《律吕新书》谓律未成之前,已有是数,律成,而后数始得以形焉。愚谓印未成之前,亦已有是法,印成,而后法始得以形焉,是数也,法也,岂真自人为哉。

向仓颉作字,亦非细人。朱子曰:此亦非自撰出,自是理如此。如心、性等字未有时,如何撰得?只是有此理自流出。

动静

动,言笔飘然飞动也;静,言笔肃然镇静也。尝见风于柳矣,动与俱动,静与俱静,一枝如是,百枝如是,固势然尔,亦理然尔。

巧拙

太作聪明,则伤巧;过守成规,则伤拙。须是巧以藏其拙,拙以藏其巧,求所谓大巧若拙斯可矣!然而巧成迟,拙成速,巧拙之窍,当在迟速之间。

奇正

不奇则庸,奇则不庸,而或失之怪;不正则怪,正则不怪,而或失之庸。果能奇而复正,斯正而奇也,不怪矣;果能正而复奇,斯奇而正也,不庸矣。然不极怪,必不能探奇;不至庸,必不能就正。则欲奇欲正者,此又不可不知。

丰约

画丰毋犯叠,画约无犯缺。叠则厌其缠绕,缺则疑其磨灭,惟求无犯可矣。然与其犯叠也,宁缺。

肥瘦

肥不厌肉,肥须有骨;瘦不厌骨,瘦须有肉。有肉无骨,则虚浮不健;有骨无肉,则枯槁不泽。若小篆似瘦,大篆似肥,则又梅花之清减,牡丹之富丽,各有秉赋,自成一体段也。

肥或涉于粗,瘦不失于秀。与其秀而软弱,不若粗而遒劲。然而,朱文又难为粗而易为秀,白文又难于秀而易于粗。总之期于劲尔,劲则无可无不可。

一印内,字有定位。其字画多者,较少者分派不无加密,将使少者分派空地,一如多者阔狭,何可得也?须是画多者笔稍瘦,画少者笔差肥,方得相称。

顺逆

察其字之本来体势,如左撇者,其屈伸转折,还须顺左,右捺者,还须顺右。要能不失其意,使人晰见晰知方可,不然皆谓之逆,逆则反常而拗折矣,宁无有以惑人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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