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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典籍屋 > 元明清 > 《印法参同

第十一卷 字法类

篆非不有本体,乃文武惟其所用,而卷舒一随乎时,须错综斟酌,合成一个格局,应着一套腔版,才信停当。

白文

古印皆白文,本摹印篆法,平正方直,庄重壮健,雅而可观。字初无圆,纵有斜笔,亦取巧写过,毋用玉箸及他篆,用则不庄重矣。

白文用崔子玉写《张平子碑》字及汉碑,并印章器物等字为最。

朱文

朱文印自六朝以及于唐,古法其渐废矣。至宋南渡,绝无知者,篆益舛谬。果如朱文,亦宜清雅得笔意,毋重浊而俗,毋曲叠而板。赵松雪篆玉箸,刻朱文,颇流动有神气。如今文博士,则又学赵者也。

朱文粘边印,乃"建业文房"之法,篆文四旁有出笔者,皆与边相联,此制亦未尝无谓。

朱文印,或用杂体篆,亦宜择其近人情者用之,不可太怪。米芾《书史》云:薛书来论晋帖误用字,芾因作诗曰:"何必识难宇,辛苦笑扬雄,自古写字人,用字或不通,要之皆一戏,不当问拙工,意足我自足,放笔亦戏空。"

方圆

篆刻有方有圆,须于字画折肘、伸腰、出头等处分体,不可方圆杂也。然而,朱文多用圆,白文多用方。其白者,字画向背,又自有方圆。背在外,须方正整齐,始有骨力,但不可太著;向在内,须活泼流动,始不死煞,但不可太放。

外角凸处欲方,内角凹处欲圆。然圆又不可概用,须认笔意从何边转折,可带联处,则用圆,独另不带联笔,则亦方也。

人知方必就矩,遂一意于方而废规;又知圆必就规,遂一意于圆而废矩。不知规之用圆,而体实方,不方未足以正圆,而圆必难四达;矩之用方,而体实圆,不圆未足以齐方,而方必非一贯。是方主之,必圆佐之,圆主之,必方佐之,斯善用规矩者也。张怀瓘云:古文篆籀,为书之祖,都无节角,盖欲方而有规,圆不失矩也。又有谓其体实方,其笔实圆。二说足征互用之妙。又语云:隶以规为方,草则圆其矩。余以为篆印者,当兼用之。

疏密

疏不欲缺,密不欲结。疏亦不欲结,密亦不欲缺。疏密两相宜,自有参差诀。

主客

谓之曰主,则毋为客所夺;谓之曰客,则一听主所施。如偏旁等,其客尔,他皆主也。主可胜客,客不可胜主,不得已而主客相等,可矣。

姜夔《(续)书谱》论位置云:假如立人、挑土,田、王、衣、示,一切偏旁皆须令狭长,则右有余地矣,在右者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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