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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学要略

作者:吕坤   朝代:明朝

元代曾规定,五十家为一社,每社设学校一所,称社学。明清两代都沿袭了这种制度,不过也有所改易。明代各地都有社学,专门教育十五岁以下的儿童。《社学要略》即是吕坤对社学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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