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乙巳,上御宣政殿册皇太子。册曰:「建储贰者,必归于冢嗣;固邦本者,允属于元良。咨尔元子广陵王某,幼挺岐嶷[68],长标洵淑,佩《诗》《礼》之明训[69],宣忠孝之弘规。居惟保和,动必循道;识达刑政,器合温文。爱敬奉于君亲,仁德闻于士庶,神祇龟筮,罔不协从。是用命尔为皇太子。于戏!维我烈祖之有天下也,功格上帝,祚流无穷,光缵洪业,逮予十叶。虔恭寅畏[70],日慎一日。付尔以承祧之重,励尔以主鬯之勤。以贞万国之心,以扬三善之德[71]。尔其尊师重傅,亲贤远佞,非礼勿践,非义勿行。对越天地之耿光,丕承祖宗之休烈,可不慎欤!」时上即位已久,而臣下未有亲奏对者。内外盛言王伾王叔文专行断决[72],日有异说。又属频雨,皆以为羣小用事之应。至将册礼之夕,雨乃止。迨行事之时[73],天气清朗,有庆云见,识者以为天意所归。及覩皇太子仪表班行,既退,无不相贺,至有感泣者。
戊申,诏曰:「惟先王光有天下,必正我邦本,以立人极。建储贰以承宗祧,所以启迪大猷,安固洪业,斯前代之令典也。皇太子某,体仁秉哲,恭敬温文,德协元良,礼当上嗣。朕奉若丕训,宪章前式,惟承社稷之重,载考《春秋》之义,授之匕鬯,以奉粢盛,爰以令辰,俾膺茂典。今册礼云毕,感庆交怀,思与万方同其惠泽。自贞元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已后,至四月九日昧爽已前,天下应犯死罪者,特降从流,流已下递减一等[74]。文武常参并州府县官子为父后者,赐勋两转。古之所以教太子,必茂选师傅,以翼辅之。法于训词,而行其典礼,左右前后,罔非正人,是以教谕而成德也。给事中陆质[75]、中书舍人崔枢,积学懿文,守经据古,夙夜讲习,庶协于中。并充皇太子侍读。天下孝子顺孙先旌表门闾者,委所管州县各加存恤[76]。」
庚戌,封皇太子长子宁等六人为郡王。
癸丑[77],赠吐蕃吊祭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史馆修撰张荐礼部尚书。荐字孝举,代居深州之陆泽。祖文成,博学工文词[78],性好诙谐,七登文学科。荐聪明强记,历代史传,无不贯通,为太师颜真卿所称赏,遂知名。大历中,浙西观察表荐之[79],授左司御率府兵曹参军,兼史馆修撰[80]。贞元初,为太常博士。四年,回纥求和亲,使送咸安公主入回纥,以荐为判官,改授殿中侍御史,累迁谏议大夫。十一年册回纥可汗[81],荐以秘书少监持节为使。还久之,迁秘书监。二十年,吐蕃赞普死,以荐为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持节吊赠。卒于赤岭东纥辟驿[82]。吐蕃传归其柩。前后三使异国,自始命至卒,常兼史职。在史馆二十年,着《宰辅传略》、《五服图记》、《寓居录》、《灵怪集》等[83]。
景寅,罢闽中万安监。先是,福建观察柳冕久不迁[84],欲立事迹[85],以求恩宠。乃奏云:「闽中,南朝放牧之地,畜羊马可使孳息。请置监。」许之。收境中畜产[86],令吏牧其中。羊大者不过十斤,马之良者,估不过数千[87]。不经时辄死,又敛。百姓苦之,远近以为笑。至是观察阎济美奏罢之。
丁卯,命焚容州所进毒药可杀人者[88]。
五月己巳,以杭州刺史韩皐为尚书右丞[89]。
辛未,以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检校右仆射,兼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叔文欲专兵柄,藉希朝年老旧将,故用为将帅,使主其名[90],而寻以其党韩泰为行军司马专其事。
甲戌,以度支郎中韩泰守兵部郎中兼中丞,充左右神策京西都栅行营兵马节度行军司马,赐紫。
乙亥,追改为检校兵部郎中,职如故。
甲申,以万年令房启为容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初,启善于叔文之党,因相推致[91],遂获宠于叔文,求进用。叔文以为容管经略使,使行,约至荆南授之[92]。云:「脱不得荆南,即与湖南。」故启宿留于江陵,久之方行。至湖南。又久之,而叔文与执谊争权,数有异同,故不果。寻闻皇太子监国。启惶骇,奔驰而往。是日,以郴州员外司马郑余庆为尚书左丞。
乙酉,以尚书右丞韩皐为鄂岳观察使[93]。初,皐自以前辈旧人,累更重任,颇以简倨自高,嫉叔文之党。谓人曰:「吾不能事新贵人。」皐从弟晔幸于叔文,以告,叔文故出之。
辛卯,以王叔文为户部侍郎,职如故,赐紫。初,叔文欲依前带翰林学士,宦者俱文珍等恶其专权,削去翰林之职。叔文见制书大惊,谓人曰:「叔文日时至此商量公事[94],若不得此院职事,即无因而至矣。」王伾曰:「诺。」即疏请,不从。再疏,乃许三五日一入翰林[95],去学士名。又与归登同日赐紫。内出衫笏赐登,而叔文为文珍等所恶,独不得赐[96],由此始惧[97]。
以衢州别驾令狐峘为秘书少监。峘,国子祭酒德棻玄孙,进士登第。司徒杨绾未达时,遇之以为贤。为礼部修史,引峘入史馆,自华原尉拜拾遗,累迁起居舍人。大历八年,刘晏为吏部尚书,奏峘为刑部员外,判南曹。累迁至礼部侍郎。峘之判南曹,晏为尚书,杨炎为侍郎。峘得晏之举[98],分阙必择其善者与晏,而以恶者与炎,炎固已不平[99]。至峘为礼部,而炎为相。有杜封者,故相鸿渐之子,求补弘文生。炎尝出杜氏门下[100],托峘以封。峘谓使者曰:「相公欲封成其名,乞署封名下一字,峘因得以记焉。」炎不意峘卖之,署名属峘。峘明日疏言:宰相炎迫臣以威,臣从之则负陛下,不从即炎当害臣[101]。德宗以问炎,炎具道所以,德宗怒曰:「此奸人,不可奈。」欲杖而流之[102]。炎救解,乃黜为衡州别驾。贞元初,李泌为相,以左庶子史馆修撰征,至则与同职孔述睿争竞细碎,数侵述睿。述睿长告以让[103],不欲争。泌卒,窦参为相[104],恶其为人,贬吉州别驾,改吉州刺史。齐映除江西观察,过吉州,峘自以前辈,怀怏怏[105],不以刺史礼见。入谒,从容步进,不袜首属戎器[106],映以为恨。去至府,奏峘举前刺史过失鞫不得真[107],无政事,不宜临郡,贬衢州别驾。上即位,以秘书少监征,未至卒。峘在史馆,修《玄宗实录》一百卷[108],撰《代宗实录》三十卷。虽颇勤苦,然多遗漏,不称良史。初,德宗将厚奉元陵事,峘时为中书舍人兼史职,奏疏谏,请薄其葬。有答诏优奖[109]。元和三年,以修实录功追赠工部尚书。
是月,以襄州为襄府,徙临汉县于古城,曰邓城县。
【注释】
[68] 「岐」,文本作「歧」。
[69] 「礼」,文本注:「一作『书』。」
[70] 「寅」,文本作「夤」。
[71] 「扬」,文本作「杨」。
[72] 「断决」,文本作「决断」。
[73] 「迨」,祝本、魏本作「逮」。
[74] 「减」,魏本作「降」。
[75] 「质」,祝本作「贽」,误。
[76] 「恤」,文本作「恤」。
[77] 「癸丑」,原本及诸本并作「癸酉」。魏本、廖本注曰:「当作『丑』。」今按:《旧唐书?顺宗纪》四月癸丑:「赠入吐蕃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张荐礼部尚书。」据改。
[78] 「词」,文本作「辞」。
[79]「浙西」,原本及诸本并作「江东」。朱熹云:「『江』,或作『浙』。」文本、魏本「江」并作「浙」。今按:两唐书《张荐传》载表荐张荐者,并作「浙西观察使李涵」。则此处「江东」,当作「浙西」。
[80] 魏本无「兼」字。
[81] 「回纥可汗」,原本及诸本并作「回纥子」。《新唐书?回鹘传》:「(永贞)十一年,可汗死,无子,国人立其相骨咄禄为可汗,以使者来。诏秘书监张荐持节爱滕里逻羽录没蜜施合胡禄毗伽怀信可汗。」今按:怀信可汗乃奉诚可汗相,而非其子。此处作「册回纥子」,疑误。查《册府元龟》卷六六二「奉使部」载张荐三使异国事。自贞元「四年」至「吐蕃传归其柩」止,文字并同于《实录》,当出自《实录》者。而其中「回纥子」作「回纥可汗」。则知《实录》原文当作「回纥可汗」,宋初馆阁所藏原本尚不误。
[82] 「纥辟驿」,原本及诸本并作「回纥辟」。朱熹云:「『辟』字恐误。」魏本注:「孙曰:荐涉蕃界二十余里,至赤岭东被病,返于回纥壁驿,年六十一。」陈景云《点勘》:「按旧史,张荐使吐蕃,至赤岭东被病,殁于纥壁驿,吐蕃传其柩以归,此回纥辟乃传写之误。」今按:孙注、《点勘》,均引《旧唐书?张荐传》。「二十」今本旧传作「二千」。回纥辟:旧传作「纥壁驿」。《册府元龟》卷六六三记张荐使吐蕃事,作「纥辟驿」。是「回纥辟」当为「纥辟驿」之误。
[83] 「辅」,文本作「相」。「居」,文本作「言」。
[84] 文本「观察」下多一「使」字。
[85] 朱熹云:「『立』,或作『以』。」
[86] 朱熹云:「『收』,或作『牧』。」文本「收」作「牧」。祝本、魏本注曰:「洪曰:『收』字,今本误作『牧』。」
[87] 「估」,原本作「佑」。祝、文、魏本并作「估」,是。据改。估:直也。
[88] 朱熹云:「『可』,或作『所』。」文本「可」作「所」。
[89] 「右」原本及诸本并作「左」。朱熹云:「『左』,或作『右』。」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两唐书本传、《册府元龟》卷七七七均作「右丞」。观下文郑余庆授左丞,则皐当为右丞。据改。下文同。
[90] 朱熹云:「『主』,或作『在』。」
[91] 朱熹云:「或无『因』字。」祝、文、魏本并无「因」字。
[92] 「至」,文本作「之」。今按:此句文义不明。《新唐书》本传:「阴许以荆南帅节。」是后文有房启迟留荆南之事。
[93] 「使」上,原本及诸本并有「武昌军节使」五字。今按:《新唐书?方镇表》元和元年:「罢奉义军节度使,升鄂岳观察使为武昌军节度使,增领安黄二州。」是「武昌军节度使」之名,始得于元和元年。方顺宗时,尚无其名,《实录》误。据《旧唐书?顺宗纪》,韩皐外放之职衔,为「鄂岳沔蔪都团练观察使」。《旧唐书》本传作「鄂州刺史,岳鄂蔪沔等州观察使」。《册府元龟》卷九四三同。且「节度使」一名,已囊括支度、营田、观察等使职衔在内。如《实录》原文作「武昌军节度使」,则其上不应有「鄂岳观察」字样。是此处「武昌军节使」五字当为衍文。今删。
[94] 「商」,文本作「啇」。
[95] 「乃」,文本注云:「一作『仍』。」「一入」,文本作「至」。
[96] 「为」字,原本及诸本均作「不沾」。朱熹云:「今按,此数句重复不可读。疑因后来修改,已增新字,而不去旧文。」今按:《册府元龟》卷四八○载王叔文事,其文字与《实录》略同:「初,叔文欲依前带翰林学士,内官俱文珍等恶其专擅,削去翰林之职。叔文见制书,大惊,谓人曰:『叔文须时至此商量公事,若不带此院职事,即无因而至矣。』其党散骑常侍王伾即疏请,不从,再疏,乃许三五日一入翰林,竟去学士之名。与归登同日赐紫,内出象笏赐登,而叔文为文珍等所恶,独不得赐,繇此始惧。」持此与《实录》对勘,「不沾」二字作「为」,即语意通畅,此当为韩氏原文。
[97] 「此」,文本作「是」。
[98] 「得」,魏本作「德」。今按:《旧传》作「峘荷晏之举。」《新传》作「峘内德举」。方成珪《笺正》:「王惺斋云:『得』当作『德』,诸本并误。」
[99] 文本无「已」字。
[100] 「杜」,文本讹作「仕」。
[101] 朱熹云:「『即』,或作『则』。」文本「即」作「则」。
[102] 「杖」,文本讹作「杜」。
[103] 文本无「述睿」二字。注云:「一本不重述睿字。」长告,朱熹云:「『告』,或作『者』。长告,谓长假也。」
[104] 「参」,祝、文、魏本并作「叅」。
[105] 怏怏:祝本讹作「映怏」。
[106] 「袜」,朱熹云:「或无『袜』字,又或作『秣』,非是。」祝、文、魏本并无「袜」字。今按:「袜首」,即「抹头」,亦作「抹额」。「袜」、「抹」字通。
[107] 「鞫」,魏本作「鞠」。
[108] 「修」,文本作「修」。
[109] 「答」,祝、文、魏本并作「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