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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米族历史 普米族家庭共分为几种

普米族的庭分三种类型。一类是父系大庭;一类是父系小庭;一类是母系庭。

在永胜和宁蒗等地的普米人多是父系大庭。大庭居住在四合院里,每对夫妇及其子女拥有两三间房,在四合院的正中央设有一个大火塘,作为全聚会之处。

每一个小庭放一个茶罐在火塘边,单独煮茶。大火塘边茶罐的多少,往往象征着这个大庭里小庭的数量。全庭内务由长的妻子主持。

以大庭为单位炊爨,每房媳妇轮流作饭,进餐时按小庭打饭,菜按人均分,主食多退少补,由父母率其子母共食。大庭劳动,按姓别年龄分工,劳动产品由长保管分配,庭成员之间钱物互用,无“私房”。

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庭是普米族的主要庭形式,每户平均四五口人,男子当主经济大权和一切大事的决定权,女子负责处理日堂庭琐事,还要从事辅助性农活。

母系庭只存在于宁蒗永宁区几个实行走访婚的村寨里,且往往与父系庭并存。母系庭成员为亲兄弟姐妹及姐妹的子女,不包括他(她)们的配偶。阿注婚生育的孩子称母兄弟为舅舅,母亲的姐妹为“母亲”,孩子之间以兄弟姐妹称呼,不分亲疏,情同手足。舅舅对甥儿女有抚养的义务,甥儿女也要负责给舅舅养老送终。

母亲庭以母亲或长姐为长。长对内对外都代表庭,负责主持生产、生活和祭祀,但主要精力还是生产上。一切庭财产属庭全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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