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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典籍屋 > 译注 > 《袁氏世范原文及译文

世范卷下 治家·妇儿不可私自借贷

【原文】佃仆妇女等,有于人妇女、小儿处,称“莫令长知”,而欲重息以生借钱谷,及欲借质物以济急者,皆是有心脱漏,必无还意。而妇女、小儿不令长知,则不敢取索,终为所负。为长者,宜常以此喻其

【译文】有的佃户、仆人和妇女,瞒着主长,向这的女人、小孩借钱,声称“不要让长知道”,并且应诺可以多付利息。借钱谷、借物品以救急时,早已心存赖帐之念。而妇女、小孩借给他们东西,因为是瞒着长的,所以,也不敢前去索要,终究还是被这些人抵赖了。作为一之长,应该经常给人讲这些事,以提醒大注意。

【评析】借给别人钱物,救人危困本来是一件善举,应该提倡,但是为什么令出现上则训警示的问题呢?原因有二:一是借钱物者,从借的时候起就准备抵赖,对此一定要明察千万不能借给;二是,有的人专找小孩和妇女借钱,由于他们没有经验,容易上当。正是由于此,人们本应做的善事也就因此而有了推托的理由。其实借别人钱物,心存不还者有之,而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甚至勒紧裤腰带还的也有。对此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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