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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
《旧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后人为区别于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便习称《旧五代史》。后欧阳修五代史记出,称为新五代史,薛史则称为旧五代史。原书已佚,现行本是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时的辑本。这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公元912--981年)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
十国中对五代称臣奉朔各国,如荆南(南平)、楚、吴越等,入《世袭传》,余入《僭伪传》,契丹、吐蕃等入《外国传》。该书取材于各朝实录及范质《五代通录》等书,文献完备;且修史时五代结束未久,编撰人对当时情况多能了解,故史料较丰富。自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明令立欧阳修《五代史记》于学官后,该书渐废。
卷二十五唐书一武皇纪上 卷二十六唐书二武皇纪下
卷二十七唐书三庄宗纪一 卷二十八唐书四庄宗纪二
卷二十九唐书五庄宗纪三 卷三十唐书六庄宗纪四
卷三十一唐书七庄宗纪五 卷三十二唐书八庄宗纪六
卷三十三唐书九庄宗纪七 卷三十四唐书十庄宗纪八
卷三十五唐书十一明宗纪一 卷三十六唐书十二明宗纪二
卷三十七唐书十三明宗纪三 卷三十八唐书十四明宗纪四
卷三十九唐书十五明宗纪五 卷四十唐书十六明宗纪六
卷四十一唐书十七明宗纪七 卷四十二唐书十八明宗纪八
卷四十三唐书十九明宗纪九 卷四十四唐书二十明宗纪十
卷四十五唐书二十一闵帝纪 卷四十六唐书二十二末帝纪上
卷四十七唐书二十三末帝纪中 卷四十八唐书二十四末帝纪下
卷四十九唐书二十五列传一 卷五十唐书二十六列传二
卷五十一唐书二十七列传三 卷五十二唐书二十八列传四
卷五十三唐书二十九列传五 卷五十四唐书三十列传六
卷五十五唐书三十一列传七 卷五十六唐书三十二列传八
卷五十七唐书三十三列传九 卷五十八唐书三十四列传十
卷五十九唐书三十五列传十一 卷六十唐书三十六列传十二
卷六十一唐书三十七列传十三 卷六十二唐书三十八列传十四
卷六十三唐书三十九列传十五 卷六十四唐书四十列传十六
卷六十五唐书四十一列传十七 卷六十六唐书四十二列传十八
卷六十七唐书四十三列传十九 卷六十八唐书四十四列传二十
卷六十九唐书四十五列传二十一 卷七十唐书四十六列传二十二
卷七十一唐书四十七列传二十三 卷七十二唐书四十八列传二十四
卷七十三唐书四十九列传二十五 卷七十四唐书五十列传二十六
卷一百三十一周书二十二列传十一 卷一百三十二世袭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三世袭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四僭伪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五僭伪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六僭伪列传三
卷一百三十七外国列传一 卷一百三十八外国列传二
卷一百三十九志一 卷一百四十志二
卷一百四十一志三 卷一百四十二志四
卷一百四十三志五 卷一百四十四志六
卷一百四十五志七 卷一百四十六志八
卷一百四十七志九 卷一百四十八志十
卷一百四十九志十一 卷一百五十志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