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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典籍屋 > 秦汉 > 《玄女经四十九章

第二十八篇 法术

去留省万物,往返连乾坤,水逝随势,人逝随水,谓法也,刻也,载也。明路,谓之术。

有人至人,常修玄理,始遇变也,通之以法,晓之以术,理至理也。有人之人,常修他人,始遇灾也,可法变也,动之省之变也。有人之人,不修玄人,有应之期,何为报也?无极之数期也。

多有迂者,不查玄机,不洞察修数,以已之私,怀术而论,始吉终凶也。谓法也,称术也,为之人之术,为渡人人计去也,何以同论载!!不相也。世不明,道其奇,可换物,物而变,魔元也,体不能用,不明也。有障者,意缢。已观之,带乐之,其开之乐之,谓之乐,其法也。何拘五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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