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关闭
当前位置:典籍屋 > 秦汉 > 《辰州符咒大全

符咒五忌

书符于七戒之外有五忌,一忌孕妇手取,二忌污秽者符,三忌旁人扰乱,四忌符咒不合,五忌符坛污秽。如犯五忌者,鬼神怒之。虽敕不降,灵应云乎哉。故作法者宜千万慎之。勿犯为是。符咒既成,须立刻用之,或贴或焚可化服,不可多延时刻。盖延时稍久,所召之鬼神,且引去之也。

(快捷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