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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典籍屋 > 魏晋南北朝 > 《诸葛亮集

卷三

便宜十六策

治国第一

治国之要,其犹治。治者务立其本,本正则末正矣。夫本者,

倡始也;末者,应和也。倡始者,天地也;应和者,万物也。万物之事,

非天不生,非地不长,非人不成。故人君举措应天,若北辰为之主,台

辅为之臣佐,列宿为之官属,众星为之人民。是以北辰不可变改,台辅

不可失度,列宿不可错缪,此天之象也。故立台榭以观天文,郊祀、逆

气以配神灵,所以务天之本也;耕农、社稷,山林、川泽,祀祠祀福,

所以务地之本也;庠序之礼,八佾之乐,明堂辟雍,高墙宗庙,所以务

人之本也。故本者,经常之法,规矩之要。圆凿不可以方枘,铅刀不可

以砍伐,此非常用之事不能成其功,非常用之器不可成其巧。故天失其

常,则有逆气,地失其常,则有枯败;人失其常,则有患害。经曰:「非

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此之谓也。

君臣第二

君臣之政,其犹天地之象,天地之象明,则君臣之道具矣。君以施

下为仁,臣以事上为义。二心不可以事君,疑政不可以授臣。上下好礼,

则民易使,上下和顺,则君臣之道具矣。君以礼使臣,臣以忠事君。君

谋其政,臣谋其事。政者,正名也,事者,劝功也。君劝其政,臣劝其

事,则功名之道俱立矣。是故君南面向阳,着其声响,臣北面向阴,见

其形景。声响者,教令也,形景者,功效也。教令得中则功立,功立则

万物蒙其福。是以三纲六纪有上中下。上者为君臣,中者为父子,下者

为夫妇,各修其道,福祚至矣。君臣上下,以礼为本,父子上下,以恩

为亲,夫妇上下,以和为安。上不可以不正,下不可以不端。上枉下曲,

上乱下逆。故君惟其政,臣惟其事,是以明君之政修,则忠臣之事举。

学者思明师,仕者思明君。故设官职之全,序爵禄之位,陈璇玑之政,

建台辅之佐,私不乱公,邪不干正,此治国之道具矣。

视听第三

视听之政,谓视微形,听细声。形微而不见,声细而不闻,故明君

视微之几,听细之大,以内和外,以外和内。故为政之道,务于多闻,

是以听察采纳众下之言,谋及庶士,则万物当其目,众音佐其耳。故经

云:「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为心。」目为心视,口为心言,耳为心听,身

为心安。故身之有心,若国之有君,以内和外,万物昭然。观日月之形,

不足以为明,闻雷霆之声,不足以为听,故人君以多见为智,多闻为神。

夫五音不闻,无以别宫商,五色不见,无以别玄黄。盖闻明君者常若昼

夜,昼则公事行,夜则私事兴。或有兴嗟之怨而不得闻,或有进善之忠

而不得信。怨声不闻,则枉者不得伸,进善不纳,则忠者不得信,邪者

容其奸。故《书》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纳言第四

纳言之政,谓为谏诤,所以采众下之谋也。故君有诤臣,父有诤子,

当其不义则诤之,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恶不可顺,美不可逆;顺恶逆

美,其国必危。夫人君拒谏,则忠臣不敢进其谋,而邪臣专行其政,此

为国之害也。故有道之国,危言危行,无道之国,危行言孙,上无所闻,

下无所说。故孔子不耻下闻,周公不耻下贱,故行成名著,后世以为圣。

是以屋漏在下,止之在上,上漏不止,下不可居矣。

察疑第五

察疑之政,谓察朱紫之色,别宫商之音。故红紫乱朱色,淫声疑正

乐。乱生于远,疑生于惑。物有异类,形有同色。白石(加)〔如〕玉,

愚者宝之;鱼目似珠,愚者取之;狐貉似犬,愚者蓄之;栝蒌似瓜,愚

者食之。故赵高指鹿为马,秦王不以为疑;范蠡贡越姜女,吴王不以为

惑。计疑无定事,事疑无成功。故圣人不可以意说为明,必信(失下)

〔夫卜〕,占其吉凶。《书》曰:「三人占,必从二人之言。」而有大疑者,

「谋及庶人」。故孔子云,明君之治,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不

患外不知内,惟患内不知外;不患下不知上,惟患上不知下;不患贱不

知贵,惟患贵不知贱。故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马为策己者驰,

神为通己者明。故人君决狱行(明)〔刑〕,患其不明。或无罪被辜,或

有罪蒙恕,或强者专辞,或弱者侵怨,或直者被枉,或屈者不伸,或有

信而见疑,或有忠而被害,此皆招天之逆气,灾暴之患,祸乱之变。惟

明君治狱案刑,问其情辞,如不虚不匿,不枉不弊,观其往来,察其进

退,听其声响,瞻其看视。形惧声哀,来疾去迟,还顾吁嗟,此怨(情

之结)〔结之情〕不得伸也。下瞻盗视,见怯退还,喘息却听,沉吟腹计,

语言失度,来迟去速,不敢反顾,此罪人欲自免也。孔子曰:「视其所以,

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治人第六

治人之道,谓道之风化,陈示所以也。(陈)〔故〕经云:「陈之以德

义而民与行,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日月之明,众下仰之,乾坤之广,

万物顺之。是以尧、舜之君,远夷贡献,桀、纣之君,诸夏背叛,非天

移动其人,是乃上化使然也。故治人犹如养苗,先去其秽。故国之将兴,

而伐于国,国之将衰,而伐于山。明君之治,务知人之所患卑服之吏,

小国之臣。故曰,卑服无所不克,莫知其极,克食于民,而人有饥乏之

变,则生乱逆。唯劝农业,无夺其时,唯薄(败)〔赋〕敛,无尽民财。

如此,富国安,不亦宜乎?夫有国有者,不患贫而患不安。故唐、

虞之政,利人相逢,用天之时,分地之利,以豫凶年,秋有余粮,以给

不足,天下通财,路不拾遗,民无去就。故五霸之世,不足者奉于有余。

故今诸侯好利,利兴民争,灾害并起,强弱相侵,躬耕者少,未作者多,

民如浮云,手足不安。经云:「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贵无用之

物,使民心不乱。」各理其职,是以圣人之政治也。古者齐景公之时,病

民(不)〔下〕奢侈,不遂礼制。周、秦之宜,去文就质,而劝民之有利

也。夫作无用之器,聚无益之货,金银璧玉,珠玑翡翠,奇珍异宝,远

方所出,此非庶人之所用也。锦绣纂组,绮罗绫縠,玄黄衣帛,此非庶

人之所服也。雕文刻镂,伎作之巧,难成之功,妨害农事,辎軿出入,

袍裘索(释)〔襗〕,此非庶人之所饰也。重门画兽,萧墙数仞,()〔冢〕

墓过度,竭财高尚,此非庶人之所居也。经云:「庶人之所好者,唯躬耕

勤苦,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制之以财,用之以礼,丰年不奢,凶年不

俭,素有蓄积,以储其后,此治人之道,不亦合于四时之气乎?

举措第七

举措之政,谓举直措诸枉也。夫治国犹于治身,治身之道,务在养

神,治国之道,务在举贤,是以养神求生,举贤求安。故国之有辅,如

屋之有柱,柱不可细,辅不可弱,柱细则害,辅弱则倾。故治国之道,

举直措诸枉,其国乃安。夫柱以直木为坚,辅以直士为贤,直木出于幽

林,直士出于众下。故人君选举,必求隐处,或有怀宝迷邦,匹夫同位;

或有高才卓绝,不见招求;或有忠贤孝弟,乡里不举;或有隐居以求其

志,行义以达其道;或有忠质于君,朋党相谗。尧举逸人,汤招有莘,

周公采贱,皆得其人,以致太平。故人君悬赏以待功,设位以待士,不

旷庶官,辟四门以兴治务,玄纁以聘幽隐,天下归心,而不仁者远矣。

夫所用者非所养,所养者非所用,贫陋为下,财色为上,谗邪得志,忠

直远放,玄纁不行,焉得贤辅哉?若夫国危不治,民不安居,此失贤之

过也。夫失贤而不危,得贤而不安,未之有也。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

人者治,是以聘贤求士,犹嫁娶之道也,未有自嫁之女,出财为妇。故

女慕财聘而达其贞,士慕玄纁而达其名,以礼聘士,而其国乃宁矣。

考黜第八

考黜之政,谓迁善黜恶。明主在上,心昭于天,察知善恶,广及四

海,不敢遗小国之臣,下及庶人,进用贤良,退去贪懦,明良上下,企

及国理,众贤雨集,此所以劝善黜恶,陈之休咎。故考黜之政,务知人

之所苦。其苦有五。或有小吏因公为私,乘权作奸,左手执戈,右手治

生,内侵于官,外采于民,此所苦一也;或有过重罚轻,法令不均,无

罪被辜,以致灭身,或有重罪得宽,扶强抑弱,加以严刑,枉责其情,

此所苦二也;或有纵罪恶之吏,害告(欣)〔诉〕之人,断绝语辞,蔽藏

其情,掠劫亡命,其枉不常,其所苦三也;或有长吏数易守宰,兼佐为

政,阿私所亲,枉克所恨,逼切为行,偏颇不承法制,更因赋敛,傍课

采利,送故待新,夤缘征发,诈伪储备,以成产。此所苦四也;或有

县官慕功,赏罚之际,利人之事,买(赏)〔卖〕之费,多所裁量,专其

价数,民失其职,其所苦五也。凡此五事,民之五害,有如此者,不可

不黜,无此五者,不可不迁。故《书》云:「三载考绩,黜陟幽明。」

治军第九

治军之政,谓治边境之事,匡救大乱之道,以威武为政,诛暴讨逆,

所以存国安社稷之计。是以有文事必有武备,故含血之蠹,必有爪牙

之用,喜则共戏,怒则相害;人无爪牙,故设兵革之器,以自辅卫。故

国以军为辅,君以臣为佐,辅强则国安,辅弱则国危,在于所任之将也。

非民之将,非国之辅,非军之主。故治国以文为政,治军以武为计;治

国不可以不从外,治军不可以不从内。内谓诸夏,外谓戎、狄。戎、狄

之人,难以理化,易以威服,礼有所任,威有所施。是以黄帝战于涿鹿

之野,唐尧战于丹浦之水,舜伐有苗,禹讨有扈,自五帝三王至圣之主,

德化如斯,尚加之以威武,故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夫用兵之道,

先定其谋,然后乃施其事。审天地之道,察众人之心,习兵革之器,明

赏罚之理,观敌众之谋,视道路之险,别安危之处,占主客之情,知进

退之宜,顺机会之时,设守御之备,强征伐之势,扬士卒之能,图成败

之计,虑生死之事,然后乃可出军任将,张禽敌之势,此为军之大略也。

夫将者,人之司命,国之利器,先定其计,然后乃行。其令若漂水暴流,

其获若鹰隼之击物,静若弓弩之张,动如机关之发,所向者破,而勍敌

自灭。将无思虑,士无气势,不齐其心,而专其谋,虽有百万之众,而

敌不惧矣。非雠不怨,非敌不战。工非鲁般之目,无以见其工巧;战非

孙武之谋,无以出其计运。夫计谋欲密,攻敌欲疾,获若鹰击,战如河

决,则兵未劳而敌自散,此用兵之势也。故善战者不怒,善胜者不惧。

是以智者先胜而后求战,暗者先战而后求胜;胜者随道而修途,败者斜

行而失路;此顺逆之计也。将服其威,士专其力,势不虚动,运如圆石,

从高坠下,所向者碎,不可救〔止〕,是以无敌于前,无敌于后,此用兵

之势也。故军以奇计为谋,以绝智为主,能柔能刚,能弱能强,能存能

亡,疾如风雨,舒如江海,不动如泰山,难测如阴阳,无穷如地,充实

如天,不竭如江河,终始如三光,生死如四时,衰旺如五行,奇正相生,

而不可穷。故军以粮食为本,兵以奇正为始,器械为用,委积为备。故

国困于贵买,贫于远输,攻不可再,战不可三,量力而用,用多则费。

罢去无益,则国可宁也,罢去无能,则国可利也。夫善攻者敌不知其所

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故善〔攻〕者不以兵革,善守者不以城郭。

是以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坚甲锐兵,不足以为强。敌欲固守,攻其

无备;敌欲兴陈,出其不意;我往敌来,谨设所居;我起敌止,攻其左

右;量其合敌,先击其实。不知守地,不知战日,可备者众,则专备者

寡。以虑相备,强弱相攻,勇怯相助,前后相赴,左右相趋,如常山之

蛇,首尾俱到,此救兵之道也。故胜者全威,谋之于身,知地形势,不

可豫言。议之知其得失,诈之知其安危,计之知其多寡,形之知其生死,

虑之知其苦乐,谋之知其善备。故兵从生击死,避实击虚,山陵之战,

不仍其高,水土之战,不逆其流,草上之战,不涉其深,平地之战,不

逆其虚,道上之战,不逆其孤;此五者,兵之利,地之所助也。夫军成

于用势,败于谋漏,饥于远输,渴于躬井,劳于烦扰,佚于安静,疑于

不战,惑于见利,退于刑罚,进于赏赐,弱于见逼,强于用势,困于见

围,惧于先至,惊于夜呼,乱于暗昧,迷于失道,穷于绝地,失于暴卒,

得于豫计。故立旌旗以视其目,击金鼓以鸣其耳,设斧钺以齐其心,陈

教令以同其道,兴赏赐以劝其功,行诛伐以防其伪。(画)〔昼〕战不相

闻,旌旗为之举,夜战不相见,火鼓为之起,教令有不从,斧钺为之使。

不知九地之便,则不知九变之道。天之阴阳,地之形名,人之腹心,知

此三者,获处其功。知其士乃知其敌,不知其士,则不知其敌,不知其

敌,每战必殆,故军之所击,必先知其左右士卒之心。五闲之道,军之

所亲,将之所厚,非圣智不知用,非仁贤不能使。五闲得其情,则民可

用,国可长保。故兵求生则备,不得已则,静以理安,动以理威,无

恃敌之不至,恃吾之不可击。以近待远,以逸待劳,以饱待饥,以实待

虚,以生待死,以众待寡,以旺待衰,以伏待来。整整之旌,堂堂之鼓,

当顺其前,而覆其后,固其险钢,而营其表,委之以利,柔之以害,此

治军之道全矣。

赏罚第十

赏罚之政,谓赏善罚恶也。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罚

不可不均。赏赐知其所施,则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

其所畏。故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

恨,是以羊羹有不均之害,楚王有信谗之败。夫将专恃生杀之威,必生

可杀,必杀可生,忿怒不详,赏罚不明,教令不常,以私为公,此国之

五危也。赏罚不明,教令有不从。必杀可生,众奸不禁;必生可杀,士

卒散亡;忿怒不详,威武不行;赏罚不明,下不劝(力)〔功〕;政教不

当,法令不从;以私为公,人有二心。故众奸不禁,则不可久;士卒散

亡,其众必寡;威武不行,见敌不起;下不劝功,上无强辅;法令不从,

事乱不理;人有二心,其国危殆。故防奸以政,救奢以俭,忠直可使理

狱,廉平可使赏罚。赏罚不曲,则人死服。路有饥人,厩有肥马,可谓

亡人而自存,薄人而自厚。故人君先募而后赏,先令而后诛,则人亲附,

畏而爱之,不令而行。赏罚不正,则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功。

赏赐不避怨雠,则齐桓得管仲之(功)〔力〕;诛罚不避亲戚,则周公有

杀弟之名。《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此

之谓也。

喜怒第十一

喜怒之政,谓喜不应喜无喜之事,怒不应怒无怒之物,喜怒之间,

必明其类。怒不犯无罪之人,喜不从可戮之士,喜怒之际,不可不详。

喜不可纵有罪,怒不可戮无辜,喜怒之事,不可妄行。行其私而废其功,

将不可发私怒,而兴战必用众心,苟合以私忿而合战,则用众必败。怒

不可以复悦,喜不可以复怒,故以文为先,以武为后,先胜则必后负,

先怒则必后悔,一朝之忿,而亡其身。故君子威而不猛,忿而不怒,忧

而不惧,悦而不喜。可忿之事,然后加之威武,威武加则刑罚施,刑罚

施则众奸塞。不加威武,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众恶不理,其国亡。

治乱第十二

治乱之政,谓省官并职,去文就质也。夫绵绵不绝,必有乱结,纤

纤不伐,必成妖孽。夫三纲不正,六纪不理,则大乱生矣。故治国者,

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其功可保。

夫三军之乱,纷纷扰扰,各惟其理。明君治其纲纪,政治当有先后,先

理纲,后理纪;先理令,后理罚;先理近,后理远;先理内,后理外;

先理本,后理末;先理强,后理弱;先理大,后理小;先理身,后理人。

是以理纲则纪张,理令则罚行,理近则远安,理内则外端,理本则末通,

理强则弱伸,理大则小行,理上则下正,理身则人敬,此乃治国之道也。

教令第十三

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为,人之

所瞻也。夫释己教人,是谓逆政,正己教人,是谓顺政。故人君先正其

身,然后乃行其令。身不正则令不从,令不从则生变乱。故为君之道,

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不教而战,是谓弃之。先习士卒用兵之道,其

法其五:一曰,使目习其旌旗指麾之变,纵横之术;二曰,使耳习闻金

鼓之声,动静行止;三曰,使心习刑罚之严,爵赏之利;四曰,使手习

五兵之便,斗战之备;五曰,使足习周旋走趋之列,进退之宜;故号为

五教。教令军陈,各有其道。左教青龙,右教白虎,前教朱雀,后教玄

武,中央轩辕。大将军之所处,左矛右戟,前戈后弩,中央旗鼓。旗动

俱起,闻鼓则进,闻金则止,随其指挥,五陈乃理。正陈之法,旗鼓为

之主:一鼓,举其青旗,则为直陈;二鼓,举其赤旗,则为锐陈;三鼓,

举其黄旗,则为方陈;四鼓,举其白旗,则为圆陈;五鼓,举其黑旗,

则为曲陈。直陈者,木陈也;锐陈者,火陈也。方陈者,土陈也;圆陈

者,金陈也;曲陈者,水陈也。此五行之陈,辗转相生,冲对相胜,相

生为救,相胜为战,相生为助,相胜为敌。凡结五陈之法,五五相保,

五人为一长,五长为一师,五师为一枝,五枝为一火,五火为一撞,五

撞为一军,则军士具矣。夫兵利之所便,务知节度。短者持矛戟,长者

持弓弩,壮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粮牧,智者为谋主。乡里相

比,五五相保,一鼓整行,二鼓习陈,三鼓起食,四鼓严办,五鼓就行。

闻鼓听金,然后举旗,出兵以次第,一鸣鼓三通,旌旗发扬,举兵先攻

者赏,却退者斩,此教令也。

斩断第十四

斩断之政,谓不从教令之法也。其法有七,一曰轻,二曰慢,三曰

盗,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乱,七曰误,此治军之禁也。当断不断,必

受其乱,故设斧钺之威,以待不从令者诛之。军法异等,过轻罚重,令

不可犯,犯令者斩。期会不到,闻鼓不行,乘宽自留,避回自止,初近

后远,唤名不应,车甲不具,兵器不备,此为轻军,轻军者斩。受令不

传,传令不审,迷惑吏士,金鼓不闻,旌旗不,此谓慢军,慢军者斩。

食不禀粮,军不省兵,赋赐不均,阿私所亲,取非其物,借贷不还,夺

人头首,以获其功,此谓盗军,盗军者斩。变改姓名,衣服不鲜,旌旗

裂坏,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坚,矢不着羽,弓弩无弦,法令不

行,此为欺军,欺军者斩。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按旗不伏,举旗不起,

指挥不随,避前向后,纵发乱行,折其弓弩之势,却退不斗,宜左或右,

扶伤举死,自托而归,此谓背军,背军者斩。出军行将,士卒争先,纷

纷扰扰,车骑相连,咽塞路道,后不得先,呼唤喧哗,无所听闻,失乱

行次,兵刃中伤,长短不理,上下纵横,此谓乱军,乱军者斩。屯营所

止,问其乡里,亲近相随,共食相保,不得越次,强入他伍;干误次第,

不可呵止,度营出入,不由门户,不自启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告,罪

同一等,合人饮酒,阿私取受,大言警语,疑惑吏士,此谓误军,误军

者斩。斩断之后,此万事乃理也。

〔军有七禁,一曰轻,二曰慢,三曰盗,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乱,

七曰误,此治军之禁也。若朝会不到,闻鼓不行,乘宽自留,回避务止,

初近而后远,唤名而不应,军甲不具,兵器不备,此谓轻军。有此者斩

之受令不传,传之不审,以惑吏士,金鼓不闻,旌旗不,此谓慢军。

有此者斩之食不廪粮,军不部兵,赋赐不均,阿私所亲,取非其物,借

贷不还,夺人头首,以获功名,此谓盗军。有此者斩之若变易姓名,衣

服不鲜,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坚,矢不着羽,弓弩无弦,主者

吏士,法令不从,此谓欺军。有此者斩之闻鼓不行,叩金不止,按旗不

伏,举旗不起,指麾不随,避前在后,纵发乱行,折兵弩之势,却退不

,或左或右,扶伤举死,因托归还,此谓背军。有此者斩之出军行将,

士卒争先,纷纷扰扰,军骑相连,咽塞道路,后不得前,呼唤喧哗,无

所听闻,失行乱次,兵刃中伤,长将不理,上下纵横;此谓乱军。有此

者斩之屯营所止,问其乡里,亲近相随,共食相保,呼召不得,越入他

位,干误次第,不可呵止,度营出入,不由门户,不自启白,奸邪所起,

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饮食,阿私所受,大言惊语,疑惑吏士,此

谓误军。有此者斩之〕

思虑第十五

思虑之政,谓思近虑远也。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故君子思不出

其位。思者,正谋也,虑者,思事之计也。非其位不谋其政,非其事不

虑其计。大事起于难,小事起于易。故欲思其利,必虑其害,欲思其成,

必虑其败。是以九重之台,虽高必坏。故仰高者不可忽其下,瞻前者不

可忽其败。是以秦穆公伐郑,二子知其害;吴王受越女,子胥知其败;

虞受晋璧马,宫之奇知其害;宋襄公练兵车,目夷知其负。凡此之智,

思虑之至,可谓明矣。夫随覆陈之轨,追陷溺之后,以赴其前,何及之

有?故秦承霸业,不及尧、舜之道。夫危生于安,亡生于存,乱生于治。

君子视微知着,见始知终,祸无从起,此思虑之政也。

阴察第十六

阴察之政,譬喻物类,以觉悟其意也。外伤则内孤,上惑则下疑;

疑则亲者不用,惑则视者失度;失度则乱谋,乱谋则国危,国危则不安。

是以思者虑远,远虑者安,无虑者危。富者得志,贫者失时,甚爱太费,

多藏厚亡,竭财相买,无功自专,忧事众者烦,烦生于怠。船荡则水入,

囊穿则内空,山小无兽,水浅无鱼,树弱无巢,墙坏(屈)〔屋〕倾,堤

决水漾,疾走者仆,安行者迟,乘危者浅,履冰者惧,涉泉者溺,遇水

者渡,无楫者不济,失侣者远顾,赏罚者省功,不诚者失信。唇亡齿寒,

毛落皮单。阿私乱言,偏听者生患。善谋者胜,恶谋者分,善之劝恶,

如春雨泽。麒麟易乘,驽骀难习。不视者盲,不听者聋。根伤则叶枯,

叶枯则花落,花落则实亡。柱细则屋倾,本细则末挠,下小则上崩。不

辨黑白,弃土取石,虎羊同群。衣破者补,带短者续。弄刀者伤手,打

跳者伤足。洗不(立)〔必〕江河,要之却垢;马不必骐骥,要之疾足;

贤不必圣人,要之智通。总之,有五德:一曰禁暴止兵,二曰赏贤罚罪,

三曰安仁和众,四曰保人定功,五曰丰挠拒谗,此之谓五德。

诸葛亮集

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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