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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经咸传卷四 家人

人:利女贞(1)。

【注释】(1)人之义,各自修一之道,不能知外他人之事也。统而论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贞,故“利女贞”。其正在内而已。

《彖》曰:人,女正位乎内(1),男正位乎外(2),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道正,正而天下定矣。

【注释】(1)谓二也。(2)谓五也。人之义,以内为本,故先说女也。

《象》曰:风自火出,人(1)。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2)。

【注释】(1)由内以相成炽也。(2)人之道,修於近小而不妄也。故君子以言必有物而口无择言,行必有恒而身无择行。

初九:闲有,悔亡(1)。

《象》曰:“闲有”,志未变也。

【注释】(1)凡教在初而法在始,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处人之初,为人之始,故宜必以“闲有”,然后“悔亡”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1)。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注释】(1)居内处中,履得其位,以陰应陽,尽妇人之正,义无所必,遂职乎“中馈”,巽顺而已,是以“贞吉”也。

九三: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1)。

《象》曰:“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节也。

【注释】(1)以陽处陽,刚严者也。处下体之极,为一之长者也。行与其慢,宁过乎恭;与其渎,宁过乎严。是以人虽“嗃嗃悔厉”,犹得其道。“妇子嘻嘻”,乃失其节也。

六四:富,大吉(1)。

《象》曰:“富,大吉”,顺在位也。

【注释】(1)能以其富顺而处位,故“大吉”也。若但能富其,何足为大吉无体柔居巽,履得其位,明於道,以近至尊,能富其也。

九五:王假有,勿恤,吉(1)。

《象》曰:“王假有”,交相爱也。

【注释】(1)假,至也。履正而应,处尊体巽,王至斯道,以有其者也。居於尊位,而明於道,则下莫不化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六亲和睦交相爱乐而道正,“正而天下定矣”。故“王假有”,则勿恤而吉。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1)。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注释】(1)处人之终,居道之成,“刑于寡妻”,以著于外者也,故曰“有孚”。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人之道尚威严也。道可终,唯信与威。身得威敬,人亦如之。反之於身,则知施於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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