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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典籍屋 > 魏晋南北朝 > 《老子王弼注

第十一章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轂所以能統三十輻者,無也,以其無能受物之故,故能以實統眾也。

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木埴,壁之所以成,三者而皆以無為用也。言無者,有之所以為利,皆賴無以為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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