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关闭
当前位置:典籍屋 > 唐宋 > 《洗冤集录

卷五 硬物致死

凡被外物致死者,肋后有硬物着紫赤肿,方圆三寸、四寸以来,皮不破,用手揣捏得(筋)[肋]骨伤损,此最为虚怯要害致命去处。

(快捷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