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关闭
当前位置:典籍屋 > 唐宋 > 《女孝经

孝治章

曰:“古者淑女之以孝治九族也,不敢遗卑幼之妾,而况于娣侄乎!故得六亲之欢心以事其舅姑。治者不敢侮于鸡犬,而况于小人乎!故得上下之欢心以事其夫。理闺者,不敢失于左右,而况于君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九族和平,萋菲不生,祸乱不作。故淑女之以孝治上下也如此。《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快捷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