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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典籍屋 > 唐宋 > 《鹤林玉露

丙篇

余为临川郡从事逾年。考举粗足,侍御史叶大有忽劾余罢官。临汝书院堂长黄景亮曰:“鹤林纵未通金闺之籍,殆将增《玉露》之编乎?”余谢不敢当也。还山数月,丙编遂成。时宋淳?壬子,庐陵罗大经景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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