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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典籍屋 > 唐宋 > 《淳熙三山志

卷二十五 秩官类六

启运宫官

西外宗正司官

提刑司官

转运使、副

提举常平茶事

提举学事

走马承受

启运宫官

干办官一员。建炎四年置。绍兴四年至三十一年、淳熙元年、二年、五年、六年,皆二人。(底本于“淳熙”以下作“元年、二十五年、六年”,库本同,崇抄作“元年、二年、五年、六年”。检《宋史·孝宗纪》,淳熙只有十六年,底本误“年”字为“十”,据崇抄改。)

西外宗正司官

知宗正司事一员。绍兴三年,移司福州。

士樽右监门卫大将军、英州团练使。绍兴三年正月二十日至。(崇抄及他闽本作“二日”。又,西外宗正司官员,皆授本朝宗室,故不书姓,只书其名。)

子淔宝文阁直学士,左大中大夫。七年闰十月。

士漮文州团练使。十一年正月。

士樽光山军承宣使。十五年。

士衎和州防御使。二十一年。

士礽右朝议大夫。三十一年。

子潚龙图阁直学士、左大中大夫、知福州,兼知。隆兴二年七月。(底本作“子潇”,崇抄、库本皆作“子潚”。按:本志《秩官·郡守》所记,隆兴二年当是“赵子潚”;又“兼知”者,谓任郡守兼知“西外宗正司”。)

子英左朝议大夫。乾道二年五月。

士秀眉州防御使。五年五月。

士程武当军承宣使。七年五月。

不敌左朝奉大夫。九年十二月。

子涛奉议郎。淳熙二年七月。

公廙朝奉大夫。六年九月。

丞一员。以本州通判一人兼。用崇宁元年指挥。

簿一员。以本州签判兼。用崇宁元年指挥。

主管敦宗院一员。绍兴元年,文武各一员,(底本作“各□员”,缺一字,据库本、崇抄补。)后省武臣一员。

宗学教授一员。绍兴元年。自侯文中始。

提刑司官

文臣提刑一员。淳化二年,尝遣使察本路刑狱,寻省之。景德四年,始置提点一员,副以武臣。天圣六年废,明道二年复置。

武臣提刑一员。同提点刑狱,景德四年置。天圣六年废,明道二年复置。嘉祐五年废,熙宁元年复置,二年废。宣和三年,诏权置,事平日废。乾道六年复置。

丁逊太常丞直集贤院。景德五年至大中祥符四年。

王守元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

刘文济(底本作“刘□□”,缺一字,据崇抄、库本补。)殿中侍御史,大中祥符五年至七年。

韩□□(各本皆作“韩□□”,缺二字,暂无从校。)同提刑,閤门祗候。

王文震考功员外郎,天禧元年至二年。

张□□(各本皆作“张□□”,缺二字,暂无从校。)同提刑,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

耿克从国子博士,天禧四年。

丁谏同提刑,侍禁、閤门祗候。

王耿侍御史,乾兴元年至天圣二年。

寇用和同提刑,右侍禁、閤门祗候。

林宥太常博士,天圣三年。

赵易简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

刘立之比部员外郎,景祐元年。(底本作“刘易之”,据库本、崇抄改;底本、崇抄皆误作“淳祐”,据库本改“景祐”。)

张知雄同提刑,内殿承直、閤门祗候。

韩琚都官员外郎,景祐四年,移广西运使。

刘逵同提刑,右侍禁、閤门祗候。

栾源虞部郎中,景祐四年。

王翌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宝元元年。

李敷都官员外郎,宝元元年至康定二年。

李传同提刑,供备库副使。(底本、库本、崇抄皆作“供备华副使”,参照其下“郭承规条”,当是“供备库副使”,正之。)

丘倚都官员外郎,庆历元年自抚州移。

王罕国子博士,庆历四年。

张□□(底本、库本及崇抄皆作“张□□”,缺二字,暂无可校。)同提刑,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

高易简虞部员外郎,庆历三年自虔州移。

郭承规同提刑,供备库副使。

苏舜元太常博士,庆历六年自湖南提刑除,八年移京西提刑。

张显普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庆历七年至皇祐二年。

卢咸司封员外郎,庆历七年至皇祐二年。

鲁经同提刑,内殿崇班、閤门祗候,庆历七年至皇祐五年。

章君陈屯田员外郎,皇祐三年。

翟承恭同提刑,左藏库副使,皇祐三年。

吕公孺司封员外郎,皇祐四年至至和二年,知常州。

张肃职方员外郎,嘉祐元年至二年。

柴肃同提刑,閤门祗候,嘉祐元年至二年。

施元长司封员外郎,嘉祐三年,至六年移两浙提刑。

李宗孟同提刑,内殿承制,嘉祐三年至五年,罢不差武臣。

王陶度支郎中,嘉祐六年至治平元年。

罗拯太常少卿,治平二年至四年。

陈益司农少卿,治平四年至熙宁四年。

沈绅司封郎中,熙宁元年至三年。

杜该同提刑,内殿崇班,熙宁元年,至三年移知黔州,后不差武臣。

宋道司封郎中,熙宁四年。

李景亮金部郎中,熙宁四年。

叶温叟水部员外郎,熙宁五年至八年。

沈叔通屯田员外郎,熙宁九年。

徐总太常少卿,熙宁十年。

闾丘孝直屯田郎中,元丰元年。

李茂直朝奉大夫,元丰五年。

喻陟朝奉郎,元丰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到任,元祐元年五月初四日除陕西提刑。

彭寂朝议大夫,元祐元年八月初四日到任,三年十二月初十日赴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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