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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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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寰宇记卷六十七

河北道十六

易州 雄州 霸州

易州

易州。上谷郡,今理易县。《禹贡》冀州之域,星分尾宿一度。虞舜分易州,又为并州之地。《周官?职方氏》:“正北曰并州,其浸涞易。”按春秋时,分属燕赵。《汉书?地理志》云:“燕南得涿郡之易、容城、范阳、北新城、故安。”又《续汉书?地理志》:“赵分晋,得中山,秦并天下,是为上谷郡地。”汉置涿郡,今州即汉涿郡之故安县也。晋为范阳国。后魏又为上谷郡。隋开皇元年,自今遂城所理英雄城移南营州,居燕之侯台,仍改名为易州,取州南易水为名。炀帝初,州废,复为上谷郡,遥取汉上谷以为名。唐武德四年,讨平窦建德,改为易州,领易、涞水、永乐、遂城、遒五县。五年,割遒县,置北义州,州废,仍以遒来属。开元二十三年,分置五回、楼亭、板城三县。天寳元年,改为上谷郡。干元元年,复为易州。

元领县八,今二:易县。满城。二县割出:容城。入雄州。遂城。建威虏军。

四县废:涞水。入易县。五回。同上。楼亭。旧废。板城。旧废。

州境:东西二百里,南北三百九十五里。

四至八到:西南至东京一千四百四十六里。西南至西京一千四百七十五里。西南至长安二千三百三十五里。东至幽州二百一十四里。南至莫州一百八十里。西至蔚州飞狐县东界一百四十里。北至妫州怀戎县南界废故城镇二百里。西南至定州北平县界一百四十七里。西北至蔚州取飞狐路三百六十里。东北至幽州良乡县界八十里。

戸:唐开元戸:四万四千三十五。皇朝管主客户二千六百四十三。

风俗:同幽州。

人物:祖纳,字士言,范阳遒人,能清言,有名理,为光禄大夫,门施行马。祖逖,字士雅,纳弟也,与刘琨俱为司州主簿,夜闻荒鸡鸣,蹴琨曰:“此非恶声也。”二人并有英气,每语时事,辄中宵起坐,逖北征济江,中流击楫曰:“祖逖不清中原而济,有如大江。”

土产:人参。墨。绵。紫草。丹参。今进墨五百锭入翰林院。

易县。旧十九乡,今十二乡。本汉故安县也。《汉书》:“文帝封申屠嘉为故安侯。” 《地理志》:“故安县属涿郡。”《晋地道记》:属范阳国。按故城在今县东南七百步,武阳故城东南隅,故安故城是也。高齐天保七年,省其武阳故城,即是燕之南鄙。隋开皇十六年,于故安故城西北隅置易县,即今理。龙山,《隋图经》云:“易县西南三十里,龙山石上往往有仙人及龙迹,四麓各有一洞,大如车轮,春则风出东,夏出南,秋出西,冬出北。有沙门法猛,以夏日入其东穴,见石堂石人,欲穷诸穴,有一人厉声曰:‘法师,其余三穴皆如东者,不宜更入。’猛仍意不息,不觉身在外穴也。”盖神异难测。孔山,在州西南四十五里。《水经注》云:“易水又东,径孔山北,其山有孔,表里通澈,故名。山下有穴,出锺乳,尤佳。”白马山,在县北一十八里。《郡国志》云:“周时人多学道于白马山。”天寳六年,勅改为燕丹山。送荆陉,《九经记》云:“易县西南三十里,即荆轲入秦之路也。”驳牛山,《郡国志》云:“山色黑白斑驳,形如牛,故以为名,易水出其东。”北易水,一名安国河,亦名北易水,源出县西北穷独山中,东南流经武阳故城南,又东入漆水县界。中易水,《水经注》云:“出故安阎乡城谷中,东经五大夫城,又东经易京城,与北易水合流入巨马河。” 《史记》云:“燕太子丹遣荆轲刺秦王,祖送易水之上。”即此处也。鱼丘水,《竹书纪年》云:“晋荀瑶伐中山,取穷鱼之丘。” 《水经注》云:“鱼水出鱼山,山有石如巨鱼,水发其下。”濡水,源出县西穷独山南谷。雹水,一名南易水,源出县西南石兽冈。漆水河,一名巨马河,西自蔚州飞狐县界入。《水经注》云:“巨马河即涞水也。东北经郎山西望,众崖擎举,若鸟翼立石,崭岩似剑戟之杪,又南流刀山,崭岩直上干霄,远望崖侧,若积刀环。”紫石水,《水经注》曰在易县南。大黉岭,霍原隠此教授之所在,州北一百九十里。荆卿城,在县西七里,周回二里。《九州岛要记》云:“荆轲城北临濡水,即轲以金圆投龟处。轲入秦,樊于期刎头付轲于此城。”高渐离城,在县南十六里。《史记》云:“荆轲死,秦始皇得高渐离,惜其善击筑,重赦之,渐离复进得近,乃以铅置筑中,举筑扑秦皇,不中。”此即渐离所居。长安城,在县东南二十七里。《汉书》云:“宣帝时,幽州刺史李宣尚范阳公主,主忆长安,乃筑此城像长安,故以为名。”城中有枣树,花而不结,皆向西南,而引俗谓之思乡枣。斜安城,《郡国志》云:“易县有斜安城,传冈不正,因以名之,东隅上有班姬祠是也。”范阳故城,汉范阳县理于此,故城在今县东南六十里,古城即秦置,一名故城。后魏明帝孝昌二年,为杜洛周攻破。高齐后主武平七年,又移范阳于东故城北十七里。伏图城,一名小范阳是也,西北去州四十五里。隋初,自伏图城移范阳名于今涞水县,又于伏图城别置遒县,以属昌黎郡。大业十年,又移遒县于伏图城西南,即今州东南三十四里故遒城是。十三年,陷于寇,二城俱废。五公城,在废县东三十里,去州西三十里,《河北记》云:“易县有五公城,王潭不从。王莽谭子舆生五子避隠于此。世祖并封为侯。元才,北平侯;显才,蒲阳侯;益才,安熹侯;仲才,新市侯;季才,唐侯,所谓中山五王。”其西三十里有五大夫城,说与此同。嘉夷城,在废城西北四十里,去州六十里。《水经注》云:“巨马水东流经加夷山,即睒子于山中养无目父母之所也。” 《舆地志》云:“易县加夷城有坑,阔三丈,深五丈,俗呼睒子窟。”金台,在县东南三十里,燕昭王所造,置金于上,以招贤士。又有西金台,俗呼此为东金台。古野狐城,在县东三十里,《耆老》云:“昔有狐于九荆岭,食五粒松子后得仙,谓之飞狐县,其狐常来至此城,时人呼为野狐城。”西金台,在县东南六十里,即燕王以金招贤士之所。小金台,在县东南十五里,燕昭王所造,即郭隗台也。按《春秋后语》云:“郭隗谓燕王礼贤先从隗始,乃为碣石馆于台前。”阑马台,在县东南十五里,《水经注》云:“小金台北有阑马台。”候台,在州子城西南隅,高三层,燕昭王所筑,以候云物。三公台,在县东南十八里,其台相去三十六步,并高大,燕昭王所立,乐毅、邹衍、剧辛所游之处,故曰三公台。石柱,在县东南三十里,临易水,《州郡志》云:“易州义石柱,后魏末,杜、葛乱杀人,骸骨狼藉如乱麻,至齐神武,起兵扫除凶丑,拾遗骸骨葬于此,立石柱以志之。”废涞水县,在州北四十二里,十四乡。本汉遒县,属涿州。《汉书?年表》:“景帝封匈奴降王六疆为遒侯。”今县北一里故遒城是也。后汉,移于故城南,即今涞水县所理。后周大象二年,省入涿县。隋初,自伏图城移范阳,名于此。六年,又改为故安县。九年,又移故安于涿县东界,今涿州故安也。十年,又于此置永阳县。十八年,改为涞水县,以近涞水为名,按县地即周封召公于此也。皇朝太平兴国六年,并入易县。巨马河,在县东北二里。郎山,在易县西南四十里。

满城县。西南一百里,旧七乡,今三乡。本汉北平县,属中山国。《汉书》:“高帝封张苍为北平侯。”后魏武帝永熙二年,置永乐县,属易州。唐天寳元年,改为满城县。赵简子祠,按《城冢记》:“赵简子筑北平城以拒燕。”今满城是也,其祠在城北一百步咷山下,晋永康元年立。张苍墓,汉丞相北平侯张苍,本武阳人,因封于此,子孙相继,至今见存。废五回县,在州西七十里,本汉易县地。唐开元二十三年,刺史卢晖奏析易县地置,在五回山东麓,以界内五回岭名之。二十四年,刺史田琬以旧县所居险隘,遂东迁于古五公城,即今县理是。五公城,已解在易县。五回山,在今县西九十里。《州郡志》云:“易县五回岭,高四十里。”《水经注》云:“委折五回下,望层山若蚁垤也,下有三碑,即后魏所立。文云:‘皇帝大延元年,车驾东巡,援弓而射,飞矢逾于岩山三百余步。后镇军将军定州刺史乐良公乞文于射所,造亭立碑,中山安喜贾聪书。’”斗鸡台,在县东南八十里。《水经注》云:“五回山南七里有斗鸡台。” 《传》曰:“燕太子丹鬬鸡于此。”废楼亭县、废板城县。此二县唐开元二十三年刺史卢晖奏置,天寳复废。

雄州

雄州。今理归义县。本涿州归义县之瓦子济桥,在涿州南,易州东,当九河之末,旧置瓦桥关。周显德六年,收复三关,以其地控扼幽、蓟,建为雄州,仍移归义,并易州之容城等二县于城中。

领县二:归义。容县。

州境:东西一百五十里。南北八十五里。

四至八到:西南至东京一千二百里。西南至西京一千六百五十里。西南至长安二千四百五十里。东至莫州新镇七十里。西至定州二百五十里。南至莫州三十里。北至新城县七十里。东南至莫州长丰县九十里。西南至定州保塞军一百里。东北至霸州一百里。西北至易州一百五十里。

戸:皇朝管主客户四千四十。

风俗:同易州。

土产:古战争之地,绢布之外别无药物。

归义县。旧十二乡,今十乡。本涿州之属邑,在州北。唐末,移于瓦桥关,晋建军城。周世宗收复三关,立雄州于此。易河,在城南门外,从秦州流入,下至霸州。巨马河,在州北三十里,西北从易州流入,下至霸州。台胡淀,在县北一十五里。襄子淀,在县北巨马河北,东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半属新城县。

容城县。五乡。战国时,其地属燕。本汉容县也,《汉书?地理志》曰:“燕南得涿郡之容城。” 后汉省。《晋地理志》:“涿地复为容城县,属范阳国。”高齐天保七年省,并入范阳。唐武德四年,讨平窦建德,置北义州,仍改为遒县,以属焉。贞观元年,废北义州县,归本属。圣历二年,契丹入寇,固守得全,改名全忠县。天寳元年,改为容城,复汉旧名也。巨马河,在县北。南易水,在县南流入瀛州高阳县界,与滱水合流。废县城,在州西北五十里。大泥淀、小泥淀,并在县南三十里。《水经注》云:“易水东流容城,大泥淀注之,泥同口之谓也。”浑泥城,在旧县南四十里。《水经注》云:“泥同口有浑泥城,汉景帝改为亚谷城,封东胡降王卢它之为亚谷侯。”即此也。三台城,在县南三十五里。按《城冢记》云:“燕、魏二国各据一方,分易水为界,燕筑三台,登降耀武。”汉赤眉贼起兵于此,亦増筑三台。

霸州

霸州。今理永清县。本上谷郡地,星分箕尾,幽州之古益津关。晋天福初,陷虏庭。周显德六年,收复,因置霸州,并永清县,仍割莫州之文安、瀛州之大城二县隶焉。

领县三:永清。文安。大城。

州境:东西七十五里。南北一百七十三里。

四至八到:南至东京一千二百里。西南至西京一千六百里。西南至长安二千五百里。东至干宁军界八十里,接淀泊,至雄州八十里。南至瀛州一百九十里。北至幽州二百里。东南至干宁军一百四十五里。西南至莫州七十里。东北至当州永清县界孟村三十里,接幽州北界西北至当州县界宋村二十五里,接幽州北界。

戸:皇朝户:主,三千六百六十三,客,一千二百四十四。

风俗:同瀛州。

土产:丝。绵。绢。无药物。

永清县。二乡。本幽州会昌县地。唐天寳中,改为永清县,即古益津关。周显德六年,收复三关,遂于益津关建霸州,仍置永清县。瓦河水,在县西南三百步。平曲城。在县东三十二里,汉景帝封公孙浑邪为平曲侯,即此也。

文安县。西北去州五十里,旧二十二乡,今四乡。汉文安县属渤海郡,后汉属河间国,至和帝二年,置瀛州县,属焉。晋分瀛州之东平舒、东州、文安、章武四县,置章武国,县在古文安城。至后魏太和十一年,置瀛州,以统章武郡,县遂归瀛州。北齐,废章武,入文安。隋大业七年,征辽途经于河口,当三河合流之处,割文安、平舒二邑戸于河口,置丰利县。隋末乱离,百姓南移,就是城。唐贞观元年,以丰利、文安二县相逼,遂废文安城,仍移文安,名就丰利,城置文安县,即今理也。周朝改属霸州。五渠水,今名长鸣沟,《邢子厉志》云:“后魏延兴初,文安县人孙愿捕鱼于五渠水中,有群鱼从西来,共以柴塞之,忽有人谓愿曰:‘须臾当得大鱼,若愿多求,宜勿杀也。’愿与共食,唯觉出气少腥,而衣衫多衤取,及去,愿送之以鱼,固辞不受,去后,愿下网,果得大鱼,其状如鲤而大,愿以为异物,遂杀之食。俄然,风雨昼昏,闻鸟飞声,比风息雨霁,有人乘舟至者云,前见群鱼无数,飞入海,愿遂不复渔矣,因呼入海之处为飞鱼口。”滹沱河水,在今县西北三十里,又东,溢为赵淀。狐狸淀,《隋图经》云:“文安狐狸淀,俗谓之掘鲤淀,非君子淀,君子淀在博野界。”急流口,在县北十七里通永清界。赵君祠,按《图经》:“赵夔,汉武帝时为文安县令,好神仙,值文安大旱,乃自焚,土人感慕,乃立祠焉。”古文安城,在今县东北三十里。古三角城,在县西北二十里,后赵石勒筑以备燕。古南北卢蒲城,在县西二十七里。《左传》:“齐侯放卢蒲嫳于此。”燕末,入燕境,权置二城在鄚县界。乐巨叔墓,在县东南二十五里,《春秋后语》:“乐毅伐齐后,从燕入赵。”毅生闲,闲生巨叔,毅封昌国君,至汉高祖求毅之后,又封巨叔为华城君,卒葬于此。

大城县:西北去州九十五里,旧二十三乡,今四乡。本汉东平舒县,属渤海郡。后汉属河间。晋于此置章武国。后魏为章武郡。北齐废郡,为平舒县。隋开皇十六年,于长卢县置景州、平舒县属焉。大业末,刘黑闼兵乱河朔,侵吞郡县。唐武德四年,贼平,县属景州。贞观元年,州废,归瀛州。平舒者,以人性寛舒为县名。周显德六年,割隶霸州,今改名大城县。平陵城,在县东北一百一十里。《汉书》:“苏建封平陵侯。”即此地也。凤凰台,在县东北一十五里。石勒四年,凤凰现于此,因筑台。滹沱河,在县北一百三十里。永济渠,在县东五十里。

卷六十八

河北道十七

保州 定远军 干密军 破虏军 威虏军 平塞军 静戎军 宁边军 保顺军 平戎军

保州。今理清苑县。本莫州清苑县地,石晋初割属契丹,蕃戎立为泰州。至少主开运元年,克复泰州;二年,以满城县路当冲要,宜立郡庭,用威戎虏,其泰州宜移理于满城,其旧泰州复为清苑县,满城所置泰州寻废。皇朝初,却于清苑县置保塞军。太平兴国六年,升为保州,仍割清苑县属焉。一本泰作秦。

领县一:清苑。

四至八到:东至东京一千二百里。西南至西京缺。东至唐口七十里。西至满城五十里。南至望都缺。北至静戎军四十里。东南至博野宁边军一百里。西南至望都九十里。东北至静戎军四十里。东北至威虏军四十里。

户:旧户在莫州。皇朝户:主二千七百七十五,客一千。

风俗:与莫州同。

土产:与莫州同。

清苑县。旧二十五乡,今十一乡。本乐乡县也。《史记》云:“汉高祖过赵,问乐毅有后乎?对曰:‘有乐叔,封于乐乡。’”即此,属信都国。后汉省,后魏复置,属高阳。高齐天保七年省,仍自易州满城界移永宁县理此城。隋开皇十六年,改为清苑县,因后魏易州满城县界清苑河为名。沈水,在县北 。汉县废城,在今县东南三十里,后汉省。 樊舆城,汉樊舆县也。武帝封中山靖王子修为樊舆侯,后汉省。废城在今县东南三十五里,一名隅城是也。柏陵城。汉为县,《前汉帝纪》云:“孝武帝封赵敬肃王子终古为柏陵侯。”废城在今县南。广望城。汉广望县也。武帝封中山靖王子忠为广望侯,是后汉省。故城在今县西南五十里。圣女祠。《舆地志》云:“清苑县樊城西南隅有圣女祠。”女姓薛,字义姜,鉅鹿人。嫁为樊舆王文妻,死于此城之隅,就而祭之,俗名祭隅城。汉元帝元初三年,有天渊玉女、鉅鹿仙人者是也。

定远军

定远军。今理东光县。本景州汉高县,属平原郡。隋置弓高县,属渤海郡。唐武德四年,于县置观州,领高弓、蓨、阜城、东光、安陵、胡苏、观津七县;六年,以胡苏属沧州。贞观元年,省观津县,复以胡苏来属;十七年,废观州,以东光、胡苏属沧州,蓨县、安陵属德州,阜城属冀州。贞元二年,又于弓高县置景州,又以弓高、东光、胡苏来属。长庆元年,废景州,四县亦还本属;二年,复于弓高置景州。太和四年,废县,属沧州。景福元年,复于弓高置景州,管东光、安陵二县。天佑五年,移州治于东光县。周显德二年,废景州为定远军,县属沧州;至六年,并弓高县入东光县。皇朝太平兴国六年,割东光县属军。

元领县五,今一:东光。

三县割出:南皮。入沧州。临泽。入沧州。景城。入瀛州。

一县废:弓高。并入东光。

军境:东西八十里。南北七十三里。

四至八到:西南至东京八百二十里。西南至西京一千二百四十里。西南至长安二千一百里。东至临津县八十五里。西至阜城县六十五里。南至安陵县四十五里。北至瀛州一百四十里。东南至临津县四十七里。西南至蓨县六十五里。东北至沧州一百二十里。西北至景城县九十里。

户:唐开元户:一万一千三百。皇朝户:主二千九百八十四,客一千二百三十九。

风俗: 与沧州同。

土产:旧贡水葱布 。茅簟。海蛤。绢。

东光县。旧十四乡,今四乡。本汉旧县也,属渤海郡,故城在今县东十里东光故城。高齐天保七年,移于今县东南三十里陶城故城。隋开皇三年,又移于此。后魏废渤海郡郡城,即今县理。《郡国志》云:“胡苏河在东光县。”永济渠,在县西二百步。鸣犊河。即窦鸣犊所过之处,故云鸣犊河,在县东南。废弓高县。在军东四十里,旧二十一乡,汉县也,属河间国。汉文封韩颓当之邑,莽曰乐成。按:弓高今属阜城县界,弓高故城是也。晋废。隋开皇十六年,复置,移于今理。长庆二年正月,沧州弓高县宜置景州,仍属沧州。周朝废,州县入沧州,寻又废入东光。浊漳水。在故城北三十里,今邑西一里。 候井。按《郡国县道记》云:“汉县,旧地理书并失其所在。”以理推之,盖在今弓高县西北三十里房将池侧近。旧传此池水每日再增再减,疑其与相通,又池侧窄小,有似于井,以其增减不失时候,因于池侧置县,谓之候井。岁月既久,今按其水,不复有増减之候。或云“今弓高县即汉候井县”,莫详所的。西光城。《隋图经集记》曰:“后魏孝昌三年,葛荣略取其地,对东光筑之。”

干宁军

干宁军。理冯桥镇。本古卢台军地,后为冯桥镇。临御河之岸,接沧、霸二州之界。幽州割据,伪命升为宁州。周世宗显德六年,收复关南,却为干宁军,仍置干宁县。

领县一:干宁。

州境:东西五十里。南北一百五十九里。

四至八到:南至东京一千三百里。西南至西京一千七百里。东至沧州界二十五里。西南至长安二千七百五十里。西至霸州大城县界二十里。南至沧州界九里。北至东城西湖河一百五十里,河北是幽州界。南至沧州界三十四里。西南至霸州大城界十八里。西北至沧州九十三里。西北至霸州大城县明沟一百五十里。

户:皇朝户:主一千七百八,客二百九十九。

风俗:与沧州同 。

土产:潮水所侵,惟生蒲苇。

干宁县。四乡。旧名永安县,与军同置在城下。太平兴国七年六月,改为干宁县。御河。在城南一十步,每日潮水两至。其河从沧州南界流入本军界,东北一百九十里入潮河,合流向东七十里,于浊流口入海水,此水西通淤口、雄、霸等州水路。卢台军古城。在御河南七十步,周回二里,基址犹存。

破虏军

破虏军。古淤口关。周显德六年,收复关南,于此置塞。至皇朝太平兴国六年,割霸州永清、文安县三百一十七户属焉。

四至八到:南至东京一千四百里。西南至西京一千六百五十里。西南至长安二千五百里。东至狼城口三十里。南至文安县五十里。西至霸州五十里。北至幽州二百里。东南至大城界八十里。西南至平戎军七十里。东北至界河三十步。西北至界河二十步。

戸:皇朝户:主三百一十,客八十二。

永济河。自霸州永清县界来,经军界下入淀泊,连海水。平曲子。去军西南二十里。汉《功臣表》云:“景帝三年,封公孙浑邪为曲平侯。”即此也。

威虏军

威虏军。本遂城县。皇朝太平兴国六年置,从县西南至满城县内浮图峰合陵山峰为一路,仍领遂城县。是时修营,掘得石棺一具,上有唐贞观年记,棺有五重:石、铁、铜、银、金,次第冶贮之,中有琉璃瓶盛舍利。本军以闻。冶原作野。

领县一:遂城。

军境:东西六十五里,南北五十里。

四至八到:东至雄州一百里。西至易县七十里。南至保塞军四十里。北至平塞军三十五里。东南至莫州一百三十里。西南至满城四十里。东北至雄州容城县七里。西北至易县界二十五里。

戸:皇朝户:主客一千三百一十。

风俗:同易州。

土产:同易州。

遂城县。旧二十三乡,今四乡。战国时武遂县也。《史记》:“赵悼襄王二年,李牧将攻燕,拔武遂。”是也。本汉北新城县。《汉书?地理志》云:“燕南得涿郡之北新城。”后汉属中山国。《土地十三州志》云:“河间有新城,故加‘北’字。”后魏武帝永熙二年,于此置南营州,改为新昌县。隋开皇十六年,改为遂城县,今理釜山村。长城。秦筑长城,起首于此邑之界。遂城山。旧名龙山,在县西二十五里。《括地图》云:“其山往往有仙人,游龙翔集。”天寳七年,勅改为遂城山。南易水。历县界,燕时谓之武遂津,又东流,过梁门,引易水为陂塘,以溉田。

平塞军

平塞军。理平塞县。皇朝太平兴国六年六月,改为易州。南三十五里太保村塞为平塞军,仍割易县侯台、凌云两乡,白沟河已南人户及满城县玉山乡人户以属焉。至七年,又于军城置平塞县。

领县一:平塞军。

军境:东西三十七里,南北一十里。

四至:东至军城壕垠,属易县界。西至易州易县普通镇三十七里。南至东京一千四百一十五里。北至军壕垠外,属易县。至易州三十五里。

户:皇朝户:主八百一十,客二十。

风俗:与易州同。

土产:无。

平塞县。三乡。皇朝太平兴国七年置,以军额名县。

静戎军

静戎军。本易州宥戎镇。周为梁门口塞,在州东南九十里。皇朝太平兴国六年二月,升为静戎军,寻割遂城三乡人户属焉。

军境:东西四十里,南北四十五里。

四至八到:《图经》未有至东西二京里数。东至雄州八十里。西至威虏军三十五里。南至保州四十五里。北至易县八十里。东南至莫州一百里。东北至雄州容城县六十里。西南至保州四十五里。西北至平塞军四十五里。

户:

宁边军

宁边军。本定州博野县。皇朝雍熙四年,于此建宁边军,以县属焉。

领县一:博野。

军境:东西八十二里,南北七十里。

四至八到:新置军未有至京里数。东至瀛州一百里。西至蒲阴县四十二里。南至安平县五十里。北至保塞军八十里。东南至饶阳县六十里。西南至蒲阴县四十二里。东北至高阳县七十八里。西北至望都县五十里。元无官路。

户:皇朝户:主五千八百八十三,客三百六。

风俗:同定州。

土产:同定州。

博野县。旧三十乡,今十乡。本汉蠡吾县地,属涿郡。后汉分置博陵郡。《十三州志》云:“本初元年,蠡吾侯志继孝质,是为孝桓帝。追尊皇考蠡吾侯翼为孝宗皇帝,陵曰博陵。”因以为郡。晋于此立博陵国。后魏宣武帝景明元年,改博陵为博野,以地居博水之野。唐武德五年,置蠡州,领博野;八年,州废,县还本属;九年,复立蠡州,复领。贞观元年,州废,复隶瀛州。永泰中,割入深州。周显德二年,割属定州。皇朝雍熙四年,割属军。滹沱河在县东南三十五里。

保顺军

保顺军。本沧州无棣县之保顺镇。周显德六年,建为军,以旧镇为名。

四至:南至棣州一百二十里。东南至滨州一百里。西南至德州二百五十里。西北至沧州一百七十里。

戸:皇朝户:主三千九十三,客六百七十七。

平戎军

平戎军。本莫州新镇之地。皇朝太平兴国六年,升为平戎军,以扼边陲之喉。

四至:东至霸州三十里。西至莫州七十里。南至瀛州一百二十里。北至幽州一百五十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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