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 “小脚女人”出现在美国圣路易斯世博会的中国展馆,1905年,三寸金莲绣鞋更被庄严地摆进比利时列日世博会的大清国展馆,结果贻笑大方,缠足成为各国讥笑的对象,事后好多年,这件事仍作为典型例证,用来批判封建统治的腐朽无能和封建礼教的害人至深,那么,妇女缠足真的是封建礼教的产物吗?
其实不然。缠足初现于南唐后主李煜时。李煜嗣位时,南唐已奉宋朝正朔,苟安于江南一隅,生活却骄奢淫逸。李煜的第三位夫人窅娘出身贫寒,原是采莲女,传说因跳金莲舞而深受后主宠爱。所谓金莲舞就是用白帛裹足,使两脚显得纤细,在一朵莲花形的莲座上跳舞。于是,其他女子竞相仿效,尽量将脚裹小,使步履婀娜多姿,从而逐渐形成了典型的缠足技术。缠足之风从宫里传到宫外,北宋开始在社会上流行,南宋继之,直至元、明、清各朝,世俗习惯以脚小为美,使缠足之风愈演愈烈,女人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甚至成了男子娶妻的首要标准,缠足成为一种难以改变的顽固的陋习。
因此,从社会美学和心理学的视角来看,缠足是中国古代逐渐形成的一种屈服于社会大众心理和审美观、不惜毁损身体的追求美的畸形的恶习,它和耳朵穿孔带耳环以及现代的隆胸、抽脂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毁损身体的部位和程度不同。
另外,从文化的视角来看,相当一部分文人雅士对缠足抱十分欣赏赞美的态度,他们创作诗词歌赋,歌咏缠足,实为推波助澜,等于为缠足义务宣传,火上浇油,这也是缠足陋习长期流行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苏轼《菩萨蛮》词曰:“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其他如黄庭坚、王实甫等诸如此类的诗文不胜枚举。我国古代名著对三寸金莲也进行了大量的描写,其赞美之意溢于字里行间,吴承恩在《西游记》里把观音菩萨描写为美丽的小足女子:“玉环穿绣扣,金莲足下深。”(第十二回《观音呈象化金蝉》)《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也是以脚小出名的。
相反,在儒家经典中却无法找到要求女子缠足的规定,东汉班昭著《女诫》七篇,系统阐扬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及三从之道、四德之仪,使男尊女卑观念深入全社会,给妇女带来深重的压迫、歧视及无穷的痛苦,西晋张华著《女史箴》,以历代贤人事迹撰文以为女子鉴戒,被奉为“苦口陈箴、庄言警世”的名篇,此两部书可谓封建礼教规范女子行为的权威典籍,然而却未见有要求女子缠足的只言片语。宋代大儒朱熹倡导缠足,已是在缠足之风出现好多年之后的事情了,而程朱理学中与朱熹齐名的另一大儒程颐,却坚决反对缠足,程氏家族的女眷是绝对禁止缠足的。满清入关前后,曾多次下令禁止缠足,皇太极崇德三年下诏禁止旗人女子缠足:有效他国衣冠、束髪、裹足者,治重罪。康熙三年诏令全国禁之:“凡是康熙元年以后所生之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女父有官者,交吏兵部议处;兵民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其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乾隆皇帝也几次严令旗女缠足。这些都从另一面证明缠足并非封建礼教的产物。
辛亥革命后,为改变愚昧落后的习俗,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了废止缠足的法令,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缠足陋习才逐渐寿终正寝,从肇始到结束,缠足之风有近1000年的历史。
清政府在世博会上展出三寸金莲绣鞋,初衷应该是把绣鞋上的精美刺绣作为国粹来宣扬,1915年,在美国旧金山举办的巴拿马世界博览会上,和茅台酒同时,中国刺绣荣获金奖,饮誉海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