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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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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格杀勿论

【发音】gé shā wù lùn

【释义】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皆可格杀。”

《唐律疏议》卷十八《贼盗 凡九条》: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若知非侵犯而杀伤者,减斗杀伤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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