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八《杂令》)
(卷二八《杂令》)
至大元年五月十八日,中书省奏:江西、福建奉使宣抚并御史台官人每,俺根底与将文书来,「建宁路等处有妻室孩儿每的一枝儿白莲道人名字的人盖着寺,多聚着男子妇人,夜聚明散,佯修善事,扇惑人众作闹行有,因着这般别生事端去也。又他每都是有妻子的人有,他每的身已不清净,与上位祝寿呵怎生中?将这的每合革罢了。」么道。与将文书来有。俺商量来,将应有的白莲堂舍拆毁了;他每的塑画的神像,本处有的寺院里教放着;那道人每发付元籍,教各管官司依旧收系当差,已后若不改的人每根底重要罪过。更其余似这般聚着的,都教管民官禁约;不严呵,教监察御史廉访司纠察呵,怎生?么道。奏呵。奉圣旨:那般者。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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