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八十三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八十三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八十四(入第五十二经下半)
清凉山沙门 澄观 述
晋水沙门 (净源) 录疏注经
△十明出现见闻亲近所生善根。前九出现一期始终。今此意明於上见闻功深益远。奖物进修。文三。初征起。
佛子菩萨摩诃萨应云何知(至)见闻亲近所种善根。
△二正显二。初见闻信向益二。初法二。初总。
佛子菩萨摩诃萨应知(至)所种善根皆悉不虚。
见等如后喻含之中所明。
△二别。
出生无尽觉慧故(至)到无功用智地故。
别明信益。示不虚相。有十一句。不出智断恩等三德。
△二喻文有三喻。喻其三德。初少服金刚喻。
佛子譬如丈夫食少金刚(至)不与肉身杂秽而同止故。
喻於智德。智慧破惑。如金刚故。
於如来所种少善根(至)诸行烦恼而共住故。
以有智者。必无烦恼。故不共住。
△二小火烧多喻。
佛子假使乾草积同须弥(至)何以故火能烧故。
喻於断德。
於如来所种少善根(至)此少善根性究竟故。
性究竟者。了惑本寂故。
△三药王徧益喻二。初喻。
佛子譬如雪山有药王树(至)亦能为作除病利益。
喻佛恩德。种种方便。利众生故。
△二合二。初明为六根境界之益。
佛子如来应正等觉(至)则得念佛三昧清净。
合上药王编益六根。皆通在世及与灭后。灭后亦有得见佛故。况忆念等。宝性论中。亦明如来与菩萨为六根境界大同於此。
△二明供养遗迹益。
若有众生供养如来(至)诸烦恼患得贤圣乐。
合上众生。取彼地土。所经土地。犹通现灭。其塔庙者。唯约灭后。亦同法华。乃至举一手等。皆已成佛道。
△二见闻不信益。
佛子我今告汝设有众生(至)乃至究竟入於涅盘。
此明益深。如来秘密藏经中。明骂药服之。犹能得方。骂沈烧已。还具香气。骂佛犹胜。敬诸外道。若尔岂无骂药之罪。骂罪非无。今语远益。故法华中。跋陀婆罗骂常不轻。千劫处於阿毗地狱。受大苦恼。毕是罪已。还遇常不轻菩萨。复蒙教化。涅盘中喻。以毒涂鼓。欲闻不闻无不死者。菩萨之名。起自闻谤之口。谤尚远益。况深信耶。况解行耶。况证悟耶。弘持之者。勉思此文。
△第三约示。
佛子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知(至)诸不善法具足善法。
△二总以结酬。
佛子如来以一切譬喻(至)为说譬喻非是究竟。
拣喻异法。上来性起请说因喻。普贤依请明十出现。皆借象取喻。意显佛旨深玄。深玄之旨。尚不可以智知。岂言象之能及。故令外亡言象。内绝思惟。则庶几於出现之旨。
△五显名受持分。先长行。若准晋经。此文之前。有诸菩萨。发二种问。谓何名此经。云何奉持。今但有答。即分为二。先显名。后正明受持。令知总名。寻名求旨。识受持法。依之修持。今初显名。
佛子此法门。
十名分为五对。
名为如来秘密之处名一切世间所不能知。
内深外绝对。谓内证三德秘密藏故。外则凡小不能测故。
名人如来印名开大智门。
证寂开智对。
名示现如来种性名成就一切菩萨。
现果成因对。谓性净万德。即是佛种。今此十门出现之法。即示现义。
名一切世间所不能坏名一向随顺如来境界。
越世顺佛对。世尚不知。安能破坏。此十通是佛分齐境。
名能净一切诸众生界(至)根本实性不思议究竟法。
净机演实对。知生佛同源。则能净故。随缘不变之性。乃为诸佛之本故。而性相无碍。因果圆融。为不思议。过此更无为究竟法。前九别义。后一总该。
△二明受持。初辨定法器二。初法二。初标器非器。
佛子此法门如来不为余众生说。
非器不为。所谓权小乘可思议乘。历次修故。名余众生。
唯为趣向大乘菩萨说唯为乘不思议乘菩萨说。
是器即为。所谓圆机不拣凡圣。趣向大乘拣於小乘。不思议乘拣於权乘。一运一切运。十信满心。即摄诸位。圆融无碍。名不思议乘。
△二明受非受。
此法门不入一切余众生手唯除诸菩萨摩诃萨。
释於上来为与不为。有圆信手。能受众行。故上为。之。权小於斯不尽能受。是故不为。法集经云。是经虽行阎浮提中。於能信深法者。常住如是。正信众生。心手中行。亦有人以信解行证。皆有手义。以后后破前前。亦是一理。
△二喻。
佛子譬如转轮圣王(至)於七日中悉皆散灭。
△二合。
佛子此经珍宝亦复如是。
以此经文合七宝者。若无此法。非真佛故。
不入一切余众生手唯除如来法王真子生如来家。
生如来家。合上喻中第一夫人所生太子。
种如来相诸善根者。
初心顿行。佛大行故。
佛子若无此等佛之真子如是法门不久散灭。
言散灭者。有二义故。一不能信受。则教不行。二不能修行。则行不行。般若论云。法欲灭时。修行灭故。
何以故一切二乘不闻此经(至)唯诸菩萨乃能如是。
释散灭所由。可知。
△二举益观修三。初略标释。
是故菩萨摩诃萨闻此法门(至)三藐三菩提故。
△二广释所由二。初反显。
佛子设有菩萨於无量百千(至)以不能生如来家故。
若有菩萨。不依此教。纵经多劫。修诸胜行。尚非真实。况能疾得无上菩提。设有之言。似当假设。若望慈氏。赞善财言。余诸菩萨百千万亿那由他劫。乃能满足菩萨愿行。今此善财一生能净佛剎等。斯则举权以显於实。非假设也。若实有此不信人者。为在何位。文无定判。义当三贤。入地证圣。必信圆故。若约教道。纵经三祇。亦未入玄所。以凡夫顿能信者。宿因闻熏。为种别故。今更不信。当来岂闻。
△二顺释二。初明闻信生家益。
若得闻此如来无量不可思议无障无碍智慧法门。
辨定所闻。即不思议乘故。
闻已信解随顺悟入。
总翻上文。不信等故。
当知此人生如来家。
上八字为总。余句为别。别中有九。
随顺一切如来境界。
以如来境为家。无性论云。生如来家者。谓佛法界。於此证会。故名为生。
具足一切诸菩萨法。
以菩萨行法为家。具家法故。
安住一切种智境界。
以俗境为家。世亲释云。由此能令诸佛种性不断绝故。
远离一切诸世间法。
远离非家。
出生一切如来所行。
以佛行为家。十住毗婆沙第一卷云。今此菩萨行如来道相续不断故。广如彼释。
通达一切菩萨法性。
菩萨法性为家。亦是佛种性故。亦同如来。一如境故。
於佛自在心无疑惑。
净当佛家。
住无师法。
住本佛家。
深入如来无碍境界。
总明因果事理无碍家。前六自分家。后三胜进家。前来初见心性。故名为生家。四地已去寄出世故。生道品家。八地由得无功用故。生於无生法忍之家。今此通三。兼显凡夫悟解之心。亦名生家。因果无碍故。
△二信闻成行益。
佛子菩萨摩诃萨闻此法已。
十句分为五对无碍。
则能以平等智知无量法则能以正直心离诸分。
即观不碍於止。
则能以胜欲乐现见诸佛(至)入平等虚空界。
见佛不碍入法。
则能以自在念行无边法界(至)具一切功德。
智行法界。不碍起福。
则能以自然智离一切世间垢(至)入一切十方网。
智不染世。不碍悲入。
则能以大观察知三世诸佛(至)入如是法不入而入。
体绝三世。不碍用而回向。不入而入。释上入义。
不於一法而有攀缘恒以一法观一切法。
复释不入而入。智体即如。如外无法。而可攀缘。故无可入。心行处灭。寂然无入。不失照用故。恒以一如而观诸法。故名而入。此二无碍方为真入。又一即是如。便於一中。已见一切。
△二总结成益。
佛子菩萨摩诃萨成就如是功德(至)得无师自然智。
无师自然。即是佛智。
△二偈颂。即属第十见闻之益。不颂此段显名受持。显名受持后文自颂。此颂应在拣法异喻经文之前。以前长行。钩锁显名。亦是见闻所得益故。若回此偈於现瑞后。与后偈文。连环相续。文理甚顺。四偈分二。初一颂法说。
尔时普贤菩萨欲重明此义而说颂言。
见闻供养诸如来(至)要灭烦恼离众苦。
△二有三偈。如次颂前三喻。
譬人吞服少金刚(至)得胜功德到佛智。
△六现瑞证成。文二。初现瑞。
尔时佛神力故法如是故(至)充满无边法界。
先明此界动剎雨华及香云等数。皆广多者。法难思故。后类通十方。
如此四天下如来神力(至)一切世界悉亦如是。
△二证成先果人。证后因人。证所以要具二种人者。法玄妙故。亦是因果交彻法故。亦是因圆果满法故。前来诸会唯菩萨者。唯因行故。发心品中。唯果证者。果之本故。初心成佛。难信受故。随义各别。所以互无。唯斯具二。今初分四。初现身。
是时十方各过八十不可说(至)同名普贤皆现其前。
△二赞说。
而作是言善哉佛子(至)演说如来出现不思议法。
△二引说证成。
佛子我等十方八十不可说(至)一切诸佛亦如是说。
此中兼明结通所说。一说一切说故。
△四举益证成四。初得因位圆满之益。
佛子今此会中十万佛剎(至)得一切菩萨神通三昧。
即十通及十定。
我等皆与授记一生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萨。
一生当得大菩提故。
△二得发心益。
佛剎微尘数众生(至)佛剎微尘数劫皆得成佛。
与远记者。由机本愿。不期速成故。又前明一生。即多之一。此辨多劫即一之多。一多圆融。何定劫数。妄生多劫。智日不迁。苟执短长。未期成佛。
同号佛殊胜境界。
谓缘诸佛出现境故。
△三护持久远益。
我等为令未来诸菩萨闻此法故皆共护持。
△四结益广徧。
如此四天下所度众生(至)所度众生皆亦如是。
△二因人证亦四。初明集因。
尔时十方诸佛威神力故(至)显现一切智自在故。
前果人证承於前来现瑞之因。故略不叙。今此要显因果别。故广出集因。
△二明现身。
十方各过十不可说(至)充满十方一切法界。
虽来自十方。而周徧法界。来即无来。
△三辨其德用。
示现菩萨广大庄严(至)领受无量诸佛法。
十句文显。
△四发言诚证。
以佛神力各作是言(至)我等一切皆名普贤。
皆同普者。普法同故。
各从普光明世界。
常寂光土。无不徧故。
普幢自在如来所而来於此。
本智高出。无所不摧。事理无碍世界与佛名字异者。要显不失主伴故也。
彼一切处亦说是法(至)诸四天下亦复如是。
兼亦结通所说。
△七以偈总摄。文二。初叙意二。初说偈仪。
尔时普贤菩萨承佛神力观察一切菩萨大众。
△二辨说偈意。
欲重明。
欲重显前十门出现。文有十句。句各一门。而约利生。为次不等。
如来出现广大威德。
一成正觉。
如来正法不可沮坏。
二即法轮。
无量善根皆悉不空。
三是第十是见闻生善。上之三句正显益故。
诸佛出世必具一切最胜之法。
四即第一出现之法。是前总门。
善能观察诸众生心。
五即是心。约智显故。
随应说法未曾失时。
六即圆音。
生诸菩萨无量法光。
七即境界。境界无量。出光亦多。
一切诸佛自在庄严。
八即涅盘。动寂自在。大般涅盘为佛庄严。
一切如来一身无异。
九即身业。约本说故。
从本大行之所生起。
十即是行。果中说因故。
而说颂言。
△第二正颂。四颂分二。初有一颂。颂说分中。总以结酬。
一切如来诸所作(至)非喻为喻而显示。
此一总包十段意故。
△二有三颂。显名受持。初句显名。余皆劝持。且分为三。初偈叹深难闻。
如是微密甚深法(至)乃得闻此秘奥义。
△二有一偈。闻由多善。
若闻此法生欣庆(至)人天赞叹常供养。
△三有一偈举胜劝持。
此为超世第一财(至)汝等当持莫放逸。
然此一品。文旨宏奥。能顿能圆。究众生之本源。罄诸佛之渊海。根本法轮之内。更处其心生在金轮种中。复为嫡子。妙中之妙。玄中之玄。并居凡类之心。以少功而速证。安得自欺不受。长沦生死之中。今幸遭逢。左须自庆。
此下入第五十三经。
○离世间品第三十八
△初明分来前明修因契果生解分。则於法起解。今明托法进修成行分。则依解起行。义次第故。
二会来者。前会明其因圆果满生解之终。此会正行处世无染。通於终始。故次来也。
三品来者。前品出现辨果殊胜。今明依彼起行圆融。故次来也。虽一分一会。一品是同。所对既无。来意亦别。初分名者伏托法行修成正行故以为名。二会名者。约法而论。不异分名。约处名为三会。普光明殿之会。第七重会。会终归始。故虽曰四天。莫非同为生解之会。今复重会对通。彼分始终。依解以成胜行。故会普光而前分中。生解差别。故寄历处。以显浅深。今分起行。圆融一会。并收因果。亦表成行。不离普光明智故也。此中不隔余处。何有重会之义。若约次第。前时后时即是重义。若约圆顿。就义名重。所以不动前二而升四天。二七相望。亦何所隔。明知约义亦犹灯光涉入无碍。亦似灯炷重发。重明约人。名为普慧普贤问答之会。
三品名者。初明异名。下文十义。至彼当辨。有别行本。名度世经。度即离义。又有别行。名普贤菩萨答难二千经。此就能离人法受称。二辨本称。总由超绝世间杂染。故受其名。一约事相。有二世间。谓器及有情。此约依正分之。二约粗细。亦有二义。一有为世间。二无为世间。此约分段变易分之。谓以变易非三有摄。故名无为。故胜鬘云。有为生死无为生死。然粗细虽殊。体无出二。三约染净。乃有三义。於初二中。加智正觉。亦同世间。不同世故。如地持辨。二明离者有二义。一者性离世间。性空即是出世。二明事离行。成无染故。称为离力。林颂云。三世五蕴法。说名为世间。彼灭非世间。如是但假名。灭通二义。於事离有中。似离真离。分离全离。次下当辨。二约行者。略为四句。一随世间。二离世间。三俱四泯。言随世者。凡夫沉溺三世。五蕴非离。非随二乘无悲。不能随世。虽离非真菩萨。能随方为真离。故以随释离。二离世者。有大智故。了世性离处。然不染亦异凡小。三俱者。有大悲故。常行世间。有大智故。不染世法。既以世与性离无二为其境。以悲智无二为其行。境行融通。有其三句。一悲无不智。则世无不离。是以常在世间。而未曾不出二智。无不悲故。离无不世。是以恒超世表。而无不游世。三双融故。动净。无二唯是一念。所谓无念念等故。世与出世。无有障碍。四俱泯者。谓唯一境。既世与性离。形夺两亡。故令悲智俱融。二念双绝。又由境行相。由形夺齐离。则绝待离言。融前四句。皆无障碍。方得名为真离世间。
三约位者。凡夫染而非离。二乘分离非真。谓果离分段。因唯事离。非今所明。菩萨具上真实之行。可得名离。然非究竟。唯佛为离。是故经云。佛常在世间。而不染世法。然今文备六位之行。即是行离行所依。位即是位离故。若事若理。若因若果。皆名离也。
二释名者。约法事离。无他受称。离非世间。即相违释若约性离。通持业释。约行四句。前之三句俱通持业相违二释。谓具事理。二种离故。泯句并非六释所摄。亦可持业。泯即离故。
第三宗趣。顿彰六位。理事二离。而为其宗。令体性离。顿成真离。究竟为趣。
四释文长科十分。初序分有三。初明器世间圆满。
尔时世尊在摩竭提国(至)坐莲华藏师子之座。
义如前释。此段文含三种成就。
△二智正觉世间圆满。
妙悟皆满。
明佛二十一种殊胜功德。广引诸论。已见前来升兜率品。今但略明上句为总。具下二十一种功德。故云妙悟。皆满下别。前四自利。余皆利他。前中有四。一智德。二断德。三恩德。四作用平等德。
二行永绝。
一即於所知一向无障。转功德佛地经名。不二现行。不字约义。应言无字。即永绝义。谓佛智德。离所知障。非如声闻。极远时处。有不知故。有知不知。即是二行。今无不知。故云永绝。
达无相法。
二即於有无无二相。真如最胜清净。能入功德。彼经名趣。无相法趣。谓趣入即此达义。然无相法体即真如。无彼有无二相。故名无相。诸法中最净无客尘。令自他入胜。於二乘名。最胜清净。
住於佛住。
三即无功用佛事不休息功德。世亲释云。谓住佛所住。无所住处。此即释经。於此住中。常作佛事。无有休息。此即解论。
得佛平等。
四即於法身中。所依意乐。作事无差别功德。谓诸佛有三事无差。一所依智同。二益生意乐同。三报化作业同。故云平等。
到无障处。
五即修一切障对治功德。世亲释云。谓一切时常修觉慧。对治一切障故。此明觉慧以为能治一切障者。即二障也。此为所治。
不可转法。
六即降伏一切外道功德。谓教证二道。他不能动。
所行无碍。
六即生在世间不为世法所碍功德。谓利衰等八法。不能拘故。
立不思议。
八即安立正法功德。谓安住十二分教。余不能思故。
普见三世。
九即授记功德。谓记别过未。皆如现在故。
身恒充徧一切国土。
十即一切世间示现受用变化身功德。谓二种身徧二种国故。
智恒明达一切诸法。
十一即断疑功德。谓自於一切境。善决定故。能决他疑。
了一切行。
十二即令入种种行功德。二本释论。易故不解。意云。徧了一切有情性行。随根令入。
尽一切疑。
十三即当来发生妙智功德。谓声闻人言。其全无少分善根。如来知其久远微善。后当生故。
无能测身。
十四即如其胜解示现功德。谓随有情种胜解。现金色等。虽现此身。而无分别。如摩尼等。故无能测。
一切菩萨等所求智。
十五即无量所依调伏有情加行功德。谓由无量菩萨所依。为欲调伏诸有情故。发起加行。佛增上力。闻法为先。获得妙智。异类菩萨摄受付嘱。展转传来。前后相续。无间而转。由此证得一切菩萨等所求智。意云。佛智为一切菩萨等所求故。
到佛无二究竟彼岸。
十六即平等法身波罗蜜多成满功德。平等即无二义。无二法身。为波罗蜜多所依。
具足如来平等解脱。
十七即随其胜解示现差别佛土功德。此中解脱即是胜解。随诸物情。胜解所宜。如来胜解能现金银等土。佛佛皆然。故云平等。
证无中边佛平等地。
十八即三种佛身方处无分限功德。世亲释云。谓佛法身不可分限尔所方处。受用变化。亦不可说尔所世界。
尽於法界。
十九即穷生死际常现利乐一切有情功德。
等虚空界。
二十即无尽功德。谓佛实智如空无尽故。今经阙最后穷未来际。总别合有二十一句。义如前说。然佛地摄论约受用身。此约十身。所以知者。处摩竭提国。是变化土。而文既叹受用功德。明知报化二身二土本相融故。不须要约地前地上。则知五位通得见故。
△三众生世间圆满。文二。初举叹德。二列名叹德。前则多人具德。后则胜人具德。前中二。初举数拣定。
与不可说百千亿那由他佛(至)种种国土而共来集。
△二显具胜德三。初总标。
悉具菩萨方便智慧。
二别显。文有一十九句。大意不出方便智慧。分二。初十叹自分德。
所谓善能观察一切众生(至)善入无量诸方便法。
前八皆有智慧方便。依体起用。上五皆以善能为首。
知诸众生空无所有而不坏业果。
智空不坏业界。
善知众生心使诸根境界方便种种差别。
知根器别明识。
悉能受持三世佛法自得解了复为他说。
持法化之。
於世出世无量诸法(至)悉善观察知无有二。
后二明有方便慧。皆即事归实。二九句叹胜进德。
於一念中悉能获得三世诸佛所有智慧。
上一总明速成果智。下八皆是果智之用。
於念念中悉能示现(至)清净行愿悉已具足。
△三总结。
成就如是无量功德一切如来於无边劫说不可尽。
△二列名叹德二。初列名结数。
其名曰普慧菩萨(至)百千亿那由他佛剎微尘数。
△二正明叹德。
皆悉成就普贤行愿。
文有十句。上一总。余九别。
深心大愿皆已圆满。
契理愿圆。普眼满故。
一切诸佛出兴世处悉能往诣请转法轮。
摄法上首。为普化故。
善能受持诸佛法眼。
受持正法。有普慧故。
不断一切诸佛种性。
不断佛种。普见有性故。
善知一切诸佛兴世授记次第名号国土。
知佛化仪。光普彻故。
成等正觉转於法轮无佛世界现身成佛。
示现成佛观彼无故。
能令一切杂染众生皆悉清净。
净染机照其源故。
能灭一切菩萨障。
摧他障有智幢故。
入於无碍清净法界。
证法界觉法性故。上之九句若约别明。初句为愿。余八为行。通说则皆普贤行愿。宿誓今满。如十大愿。普贤行现缘所作。故总句云。成就行愿。又此十句。十人通具。初句文云。皆悉成故。亦句各显一人之德。当释名故故。总句为普贤故。余九如次。前已配释。此段即是众成就也。
△二三昧分。
尔时普贤菩萨摩诃萨入广大三昧。
普贤入者。是会主故。说普行故。
名佛华庄严。
万行披敷。严法身故。即以法界行门心海。为三昧体。持无限故。说法成行。发起为用。依此体故。
△三发起分。
入此三昧时十方所有一切世界六种十八相动。
先明地动警群机故。
出大音声靡不皆闻。
后显出声。令闻法故。前皆有加而无发起。此有发起而无加者。前表解从他缘。故有他加。此表行由己立。故自发起。又表行依解起。无别法故。所以不加摄解成行。亦须入定。圣旨多端。不可一准。
△四起分。
然后从其三昧而起。
三义如前解释。
△五请分分三。初标问意。
尔时普慧菩萨知众已集问普贤菩萨言。
当机众集。说法时至。此为问意。何以前来诸会经文。先问后定。今乃翻此。此有二意。一说仪无定。前表重法感。而后应此明悲深。观机欲说。众既已集。故先入定。令知说主。二约所表所来意。明从相入实。以成正解。此中意明。依体起用。以成正行。故不同也。普慧问者。称法界慧。能发行故。一人问者。行独已成。非如解故。
△二正显问端。有二百问。其别行度世经。别作六番问答。番番之中。先问次答。动地现瑞。显益证成。古来诸德皆依彼文。用科此经。以为六段。初二十句。问十信行。
佛子愿为演说何等为菩萨(至)何等为演说佛。
△二有二十句。问十住行。
何等为发普贤心(至)何等为变化。
△三有三十句。问十行之行。
何等为力持(至)何等为入无上菩提如海智。
△四有二十九句。问十回向行。
何等为如宝住(至)何等为业何等为身。
△五有五十句。问十地行。
何等为业何等为身(至)何等为所行处。
△六有五十一句。问因圆果满行。
何等为观察(至)何故如来应正等觉示般涅盘。
第四段中。句虽三十。以无碍用一句经文是总。标虚句故彼但有二十九句。此段有五十一句。此经前后。总经三徧。开说六位。此当第二约行说也。以普贤行该六位故。故度世经最初请云。唯愿解说诸菩萨行。从始至终。令无疑故。彼经虽然不配信等。既云从始至终。末后复明成佛之事。则知决是六位之行。此经所以不将问答相间者。意取位中殊胜之行。不取位故。如不圆融。若克定约位。何殊差别因果。此经上下及本业经等。判於六位。皆以十信未得入位十住为首。谓三贤十圣。等妙觉故。今此何以不开等觉。而取信耶。此有深意。彼及此前。意在於位。取位成说。今此文意。正明於行。十信之行正居行始。等觉之位有其三义。或摄属前十地胜进。或摄属后。即名佛故。或别开位。无垢地故。今为说行。是故摄属因圆之中。经文虽有五十一句。唯后四句属妙觉位。余皆等觉。若尔此中依言依菩提心等。岂非发心住耶。此难尤非。第二段初发普贤心。岂非发心住耶。十信之初。岂无发心耶。故贤首云。菩萨发意求菩提。非是无因。无有缘等。正是发心所依。不究斯旨。空张援据。
△三结请为说。
善哉佛子如是等法愿为演说。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八十五(入第五十三经下半)
清凉山沙门 澄观 述
晋水沙门 (净源) 录疏注经
△六说分。文二。初总告。
尔时普贤菩萨告普慧等诸菩萨言。
△二正答前来二百句问。问一答十。以显无尽。成其二千。普贤胜行故。英公叹云。云兴二百问。瓶泻二千酬。释此二千。略首五门。一约因果。二分行位。三显普别。四明统收。五辨行相。前问例此。今初有四。一约大位。於六位中。前五为因。后一为果。或后四门为果。余皆是因。二约细辨。一一行门皆彻佛果。故诸文末皆结得佛。是则二千。普通因果。三或总属因。普贤行位示成佛故。四或皆属果。下文多云。虽得成佛不断菩萨行故。
二分行位者。亦有四义。一束行成位。成六分故。二总属位。以行并是位中行故。三总属行。普贤行体不依位故。四一行徧通於六位。位位徧修故。如此无碍。方为普贤行。然文正显后之二段。以揽行成位。位虚行实故。故问答并举。不分六番。意在此也。
三普别者。谓一行相必徧一切。然恒不杂。以不杂故。六义殊分。以必徧故。普义该摄。犹如锦文。众色成文。常普常别。缕缕交彻。此如绣成。行法亦尔。即普是别。即别成普。皆无障碍。若尔此则普别具足。何以独名普贤行耶。非谓守普而不能别。亦非作别而失於善。实谓能别而不坏普。故名普贤行也。又普必有别。但语一别。未必有普。譬如一缕非锦故也。以其非是锦中缕故。
四统收摄者。复有四重。一以位收位。六位各各收一切位故。一位即具二千行门。为万二千。故上经云。一地之中。具足一切诸地功德。二以门收门。即二百门一一各收一切行门。即成二百个二百。为四万行。三以行收行。一行具收一切行故。则有二千个二千行。成四兆行。四以略摄广。此二千行。下颂结云。如大地一尘。以此一尘之略说。不离十方之广地。是故摄广亦无不尽。此乃等无极之法界。越无际之虚空。故下颂云。虚空可度量。菩萨德无尽。斯之谓矣。
五辨行相。即随文释。释寄相别。即分六段。今初二百句。答前信行二十句问。文分三别。初九门明自分行满。次八门胜进行圆。后三门明二行究竟。今初一门以为一类。即为九段。然二百门多分五别。一总标。二征数。三列释。四结数。五显修胜益。或阙后二。或阙第五。至文当知。今此依中。文具有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依。
首明依者。起行所依故。谓以依托菩提心等。成万行故。贤首品云。菩萨发意求菩提。非是无因无有缘等。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
十句各先标名。后释义。
以菩提心为依恒不忘失故。
依菩提心者。十皆名依。已为众行之首。而菩提心复是十中之初。以是万行之本故。贯二千行门之首。释云。不忘失者。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根。则是魔业。故依斯不忘。能成万行。此句为总。
以善知识为依和合如一故。
上虽内有胜心。若外不依善友。行亦无成。是故大圣谓善财言。求善知识。是无上菩提最初因缘。释云。如一者若不心行符契。岂为我友。
以善根为依修集增长故。
若不增修善根。遇友何益。
以波罗蜜为依具足修行故。
随所修善。须到彼岸。
以一切法为依究竟出离故。
非独十度。触境皆通。上四自利。
以大愿为依增长菩提故以诸行为依普皆成就故。
六愿七行。并通自他。上皆依法。后三依人。
以一切菩萨为依同一智慧故。
胜侣智同。
以供养诸佛为依信心清净故。
净心供养。以成福德。
以一切如来为依如慈父教诲不断故。
长禀慈训。以成智严。九十唯佛。究竟能为所依处故。又前五自分。后五胜进。六广菩提心。七广三四五。后三广第二。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胜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为如来无上大智所依处。
由依上十成佛大智。为一切所依。斯为胜益。岂可不修而得。亦名勤修。
△二奇特想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奇特想。
前依因缘。以成诸行。今依胜想。以摄善根。翻妄想源。次所依故。并出常想。受奇特名。即上文中。常欲利乐诸众生等。利益想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於一切善根生自善根想。
以他善同己善者。随喜於他。情无彼此故。互为主伴。相资益故。同体性故。即我所行故。自他相即故。
於一切善根生菩提种子想。
一毫微善。皆是佛因。故法华中。举手低头。皆已成佛。
於一切众生生菩提器想。
下至阐提。皆有佛性故。
於一切愿生自愿想。
义如初句。
於一切法生出离想。
思益云。知离名为法故。
於一切行生自行想。
亦如初句。
於一切法生佛法想。
诸性相法。皆佛所证。故文殊云。我不见一法非佛法者。皆不可得故。诸轨仪法。皆佛所流。涅盘经云。外道之法。亦是如来正法之余。
於一切语言法生语言道想。
因言契理。而理非言。故名言道。
於一切佛生慈父想。
佛以觉他。令悉圆满。故为慈父。
於一切如来生无二想。
如来即诸法如义。故无有二。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胜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无上善巧想。
无想之想。名善巧想。
△三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行。
以依前来胜想之解。造修大行。想唯在心。行通三业。空想不行。亦无成办。即上文中修学处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为五对。
所谓一切众生行(至)一切求法行咸悉修学故。
下化上求对。若准晋本。此脱第三善学一切戒。
一切善根行悉使增长故。
止恶进善对。
一切三昧行一心不乱故一切智慧行无不了知故。
妙止深观对。
一切修习行无不能修故一切佛剎行皆悉庄严故。
修因严剎对。
一切善友行恭敬供养故一切如来行尊重承事故。
敬友事师对。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胜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大智慧行。
△四善知识四。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善知识。
行起必依善友。故次明之。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令住菩提心善知识(至)一切佛智所入善知识。
未知之善。能令知故。未识之恶。能令识故。凡所顺益。皆我善友。故十皆益也。上十信云。即得亲近善知识是。
△四结数。
是为十。
△五勤精进三。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勤精进。
行友既具。必须策勤。於此十事。离身心相。而进修不杂。故上文云。勤修佛功德。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教化一切众生勤精进(至)皆悉欢喜勤精进。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至)如来无上精进波罗蜜。
△六心得安隐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心得安隐。
进成二利。故获心安。由自利故。得智心安。由利他故。得悲心安。即上文云。增上最胜心。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自住菩提心亦当令他住菩提心心得安隐。
上一行本。次二离过。
自究竟离忿诤亦当令他离忿诤心得安隐。
无诤三昧。离一切诤。
自离凡愚法亦令他离凡愚法心得安隐。
越凡小。凡谓凡夫。愚即愚法小乘。次二进善。
自勤修善根亦令他勤修(至)住波罗蜜道心得安隐。
次三证入。
自生在佛家亦当令他生於佛家心得安隐。
入位。
自深入无自性真实法(至)无自性真实法心得安隐。
入法。
自不诽谤一切佛法(至)不诽谤一切佛法心得安隐。
入益。谓谤有二义。一粗。言此非佛法等。其过弥大。二细。谓说不契实。其过则微。若无细谤。证实方能。后二因圆果满。
自满一切智菩提愿(至)无尽智藏心得安隐。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大智安隐。
究竟安隐。谓菩提涅盘。
△七成就众生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成就众生。
上则通明二利心安。今则别明利物成就。故上文云。则能慈愍度众生故。然有二义。一以此十通用成就一切众生。二各成就一类众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以布施成就众生。
成就悭贪贫穷众生。
以色身成就众生。
成恃形色憍慢众生。
以说法成就众生。
疑法。
以同行成就众生。
佷戾之者。
以无染着成就众生。
贪爱众生。
以开示菩萨行成就众生。
乐二乘者。
以炽然示现一切世界成就众生。
不乐严剎。
以示现佛法大威德成就众生。
不欣佛果。
以种种神通变现成就众生。
邪归依者。
以种种微密善巧方便成就众生。
邪智狡猾。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成就众生界。
△八戒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戒。
欲成就众生。须自止恶。而行众善。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不舍菩提心戒(至)诸根律仪戒。
若忘菩提心。乃至诸根犯境。皆悉名为破菩萨戒。故文云坚固大悲心。则不破也。此十三聚。应细思之。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广大戒波罗蜜。
△九受记法四。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受记法(至)自知受记。
既离过成德。自验己行。必招当果。由此故能自知受记。故上文云。若得无生深法忍。则为诸佛所授记。即此中义。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以殊胜意发菩提心自知受记。
见理深悲。即发心殊胜。得果无疑。若因他厌苦。则非殊胜。未定得记。
永不原舍诸菩萨行自知受记。
无厌修。
住一切劫行菩萨行自知受记。
长时修。
修一切佛法自知受记。
无余修。
於一切佛教一向深信自知受记。
契理修。
修一切善根皆令成就(至)菩提本愿自知受记。
余五可知。於此十中。随有其一。即自知得记。此辨得记之行。非显受记相殊。如瑜伽等。又此约十信横具。余约竖位不同。
△四结数。
是为十。
△二有八门。明胜进行。既自分行成故。进入诸所入处等。即为八段。今初入菩萨。先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入诸菩萨。
入有二义。一证得义。二观达义。入因则能通证通达。入果唯达未能证故。此下五门皆是智入。四五二入亦通身入。今此入者。即是入因。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本愿入行入聚(至)入神力自在入示现受生。
所以入者。即彼所修是我所修。互相资益。为自行故。故度世经名不相求短。即上神通深密用等。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三世一切菩萨。
△二入诸如来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入诸如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无边成正觉(至)入无边示现涅盘。
即是入果。所以入者。必当证入。故上文云。则以佛德自庄严。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三世一切如来。
△三入众生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众生行。
前二入能化。此中明入所化心行。故上文云。悉能调伏诸众生等。问中有心字。行有多种。如文可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一切众生过去行(至)教化调伏时非时行。
时非时。谓熟未熟。不知时者。非大法师。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一切诸众生行。
△四入世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世界。
对佛是依报。对生是化处。故上文云。普随诸趣而现身。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染世界入净世界(至)入无佛世界。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十方一切世界。
普入者。不离此十故。一时顿入。非前后故。
△五入劫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入劫。
即是化时。此下三门。皆是成上一念悉知无有余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过去劫入未来劫(至)入不可数劫。
上五直入。下之五句。约相即入。
入可数劫即不可数劫(至)入一切劫即一念。
此相即入。有二种意。一彼劫相即智入彼故。二由彼劫相摄相入故。但入能摄。即入彼所摄等。余如前来发心品辨。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入一切劫。
上五门皆是智入。四五二入。亦通身入。
△六说三世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说三世。
前劫此世长短有异。通皆时分。并是十世隔法异成。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
前九是别。后一为总。别中三世。每世各三。故成九世。
过去世说过去世(至)过去世说现在世。
过去乃是已起法故。过去过去不名无尽。
未来世说过去世未来世说现在世未来世说无尽。
未来乃是续起法故。未来未来名为无尽。
现在世说过去世现在世说未来世现在世说平等。
现在现在。即事可见。例於过未之现在故。故云平等。过未二世两个现在。非可见故。但对前后。立现在名。
现在世说三世即一念。
然此三世何以成九。古释云。义说为九。实唯有五。意云。如以五日相望。前三为过去三世。从后取三。为未来三世。处中取三。为现在三世。若依此释。进无九世之体。退过三世之数。云何一念得具九耶。今意不然。合将九日。大分三世。互为缘起。既不依此。但以三世缘起相由。即九世成矣。谓过去因现未。则过去之中又有现未。现未各因。二世亦然。是以三世各具三也。故中观云。若法所因出。是法不异因。中论破执。则一中有三为过。此明离过之用。则一中有三为德。以病成药。岂不良哉。总句中云即一念者。前之九世相望以立。今此意明摄末归本。不离一念。即此一念。现在是过去家未来。亦是未来过去世也。自具三世。三世相由。九十具矣。故以一融九。虽九而常一。以九别一。虽一而常九。九一无碍。没果绝言。假十圆融。为入门矣。况积念成世。念外无世耶。又无念等故。又法性同故。此有四义。后之三义。通於余宗。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说三世。
△七知三世。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知三世。
前之二段。明法上之时。此辨时中之法。即化生之法。随彼机宜。安立而化故。即是上文所知之法。故晋经中。名三世间。度世经名入於三处。皆是意取其中事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知诸安立知诸语言(至)知诸制令知其假名。
上之七句。知安立谛。
知其无尽。
此一通二。成上安立事无有尽。生下非安立性无可尽。
知其寂灭知一切空。
后之二句。知非安立。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菩萨以此普知一切三世诸法。
△八无疲厌心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发十种无疲厌。
所化无边。求法化之。而无厌怠。由上即知烦恼无所起故。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供养一切诸佛无疲厌心(至)听闻正法无疲厌心。
前四上求。次四下化。
宣说正法无疲厌心(至)行菩萨行无疲厌心。
后二通二。
游行一切世界无疲厌心(至)一切佛法无疲厌心。
谓游剎近佛化生。是故思惟二利行法。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疲厌无上大智。
△三有三门。即是明前二行究竟。初差别智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差别智。
明所持差别智究竟。上文云。则以智慧辨才力。随众生心。而化诱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知众生差别智(至)知一切语言道差别智。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广大差别智。
二陀罗尼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陀罗尼。
即能持究竟。上文云。修行诸度胜解脱等。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闻持陀罗尼持一切法不忘失故。
上一闻持。次四义持。
修行陀罗尼如实巧观(至)听闻正法心不乱故。
次四广闻持之用。
圆音陀罗尼解了不思议(至)所说之法悉能闻故。
后一收上义持。
一切佛法陀罗尼安住如来力无畏故。
又初四。如次持教行理果。次二重显持行。即定慧故。次一持理不思议故。次二重显教。后一重显果。
△四结数。
是为十。
△五修益。
若诸菩萨欲得此法当勤修学。
△三说十种佛四。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说十种佛。
上能持所持。皆是佛法。今知法主究竟。故上文云。则得灌顶而升位。十信满心便得佛故。
△二征数。
何等为十。
然此十佛。与下十种见佛。名义全同。与前十身。名有同异。义亦不殊。
△三列释。
所谓成正觉佛。
示成正觉故。即前菩提身。
愿佛。
愿生兜率。与前全同。
业报佛。
万行因感故。即前相好庄严身。
住持佛。
自身舍利住持故。即力持身。
涅盘佛。
化必示灭故。即前化身。
法界佛。
真无漏界故。即前法身。
心佛。
依唯心故。即威势身。虽光明亦能摄伏。心最胜。如慈心降魔等。
三昧佛。
常在定故。即福德身。定为福之最故。
本性佛。
了本性故。即前智身。大圆镜智平等性智皆本有故。故下云明了见。
随乐佛。
随所欲乐。无不现故。即意生身。故晋经云如意佛。然佛就内觉。身多就相。故立名不同。余广如别章。略如八地。
△四结数。
是为十。
△二有二十门。答前二十句问。明十住行。古德同分为四。初六门别明发心住义。次六门明余九住中所成内德之行。次三门明诸住中外化之行。后有五门。明无碍殊胜行。非不有理。今取顺十住经文二十门。如次明十住行。但与前行。互有广略影显。解中之行。广无尽故。若依圆融。行行徧通。若不坏相。不妨次第。初之四门。明初住行。二三各有二门。四五各一。后五二门。今初四门明发心住。初一总明。后三别显。今初文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发十种普贤心。
前十住中。自分之内。缘佛十力发心。但广发心之境。今广发心之相。影略明故。普贤心者。即菩提心。菩提心就果以明。普贤心约相用说。横周法界。竖穷未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发大慈心救护众生故(至)悉舍所有故。
前三悲护众生心。次六起愿心。
发念一切智为首心乐求一切佛法故。
求果智。即前缘佛十力。
发功德庄严心学一切菩萨行故。
求因行。
发如金刚心一切处受生不忘失故。
竖穷。
发如海心一切白净法悉流入故。
广徧。四皆上求愿。
发如大山王心(至)施一切众生无怖畏故。
此二忍施。皆下化愿。
发般若波罗蜜究竟心巧观一切法无所有故。
后一智心。即三心菩提也。又前七护小乘。初三护狭心。后四护小心。余三护烦恼心。故异凡小。是菩提心。又初三众生无边誓愿度。度生无吝故。一切施也。次一佛道无上誓愿成。次三法门无尽誓愿学。后三烦恼无边誓愿断。即四弘誓愿。观理发心。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心疾得成就普贤善巧智。
△二普贤行法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普贤行法。
别明菩提心。此门即大愿心。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愿住未来一切劫(至)成无上菩提普贤行法。
亦即是前胜进之行。所谓勤供养佛。乐住生死等。文旨相同。恐繁不会。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勤修此法疾得满足普贤行愿。
△三别明悲心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以十种观众生而起大悲。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观察众生无依无怙而起大悲。
上一为总。谓外无善友可依。内无自德可怙故。余九是别。
观察众生性不调顺(至)欲缚所缚而起大悲。
上五欲求众生。但纵目前贪欲之情。
观察众生没生死海而起大悲。
此一有求众生。故没生死海。
观察众生长婴疾苦(至)失诸佛法而起大悲。
后三邪梵行求众生。无明邪见之所病故。但欲邪法故。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菩萨恒以此心观察众生。
△四发心因缘四。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发菩提心因缘。
别明智心。观境推理。发心别故。此与前自分行中发心因缘。亦互影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为教化调伏一切众生故发菩提心。
前五以萨埵为缘。上一为总。下四是别。
为除灭一切众生苦聚故发菩提心。
令灭妄苦。
为与一切众生具足安乐故发菩提心。
得真灭。
为断一切众生愚痴故发菩提心。
断痴集。
为与一切众生佛智故发菩提心。
证真道。即推无作四谛之理。发菩提心。后五以菩提为缘。
为恭敬供养一切诸佛故(至)令佛欢喜故发菩提心。
此二福智因。
为见一切佛色身相好故(至)力无所畏故发菩提心。
此三希福智果。然上二段。文含二意。一成上发心住中行。二成下治地住中行。谓十种大悲。即广彼自分中十心之一菩提因缘。前五即彼自分中初之五心。一利益。二大悲。三安乐。四怜愍。五安住。后之五句。彼此互阙。
△四结数。
是为十。
△二有二门。正明治地住中行。初近善知识四。初总标。
佛子若菩萨发无上菩提心(至)应起十种心。
此门即胜进中近善知识。文中标内。兼是显意。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起给侍心欢喜心无违心随顺心无异求心。
无异求者。不求名闻利养及过失故。
一向心。
前六事友。后四同修。
同善根心同愿心如来心同圆满行心。
△四结数。
是为十。
△二近友之果四。初总标。
佛子若菩萨摩诃萨起如是心则得十种清净。
即胜进近友之果。故标中云。起如是心。则得此十。即是前文了达於义。如法修行。远离愚迷。安住不动。梵云波利戍提。翻有二义。一徧清净。即此十种。二极清净。即下第六十四段。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深心清净(至)了达一切诸语言故。
前六三业净。上三体净。
辩才清净善说无边(至)具足菩萨自在力故。
此三用净。
眷属清净成就过去(至)除灭一切诸业障故。
此二主伴果报净。
大愿清净与诸菩萨(至)以普贤乘而出离故。
后二愿行净。
△四结数。
是为十。
△三有二门。明修行住中之行。初自分波罗蜜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波罗蜜。
此门即自分行。彼开一慧为十观察。今总显修。十度。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施波罗蜜悉舍一切诸所有故。
十度皆以总相而释。一一多含。故云一切皆舍等。
戒波罗蜜净佛戒故(至)智波罗蜜入佛力故。
智即方便。进趣佛力权智。立以智名。
愿波罗蜜满足普贤(至)示现一切自在用故。
神通即力度。晋经名神力。
法波罗蜜普入一切诸佛法故。
法即是智。此从所知。立以法名。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至)无上大智波罗蜜。
△二胜进智随觉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智随觉。
由前行成。无倒了达随事随理。善觉知故。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一切世界无量差别智(至)而得出离智随觉。
即前胜进十法。观察众生界等。亦有影略。恐繁不会。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至)解了一切佛法成等正觉。
△四一门明生贵住中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证知。
即彼自分行。由前了达。故能证知。由证故於圣教中生。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知一切法一相(至)知一切法在一念。
上三总知一切法。
知一切众生心行无碍(至)知一切众生善不善行。
此五广前知众生。
知一切菩萨愿行自在住持变化。
即前业行中业摄。
知一切如来具足十力成等正觉。
即知涅盘对生死故。其胜进行。但了佛法。无别行相。故略不明。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一切法善巧方便。
△五有一门。即具足方便住中之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力。
若准梵本。此名积集。即是方便具足之义。下第九十五。正是十力。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入一切法自性力(至)於一切法甚明解力。
上六解法力。余四上求力。
於一切善知识(至)令一切智心不退善巧力。
前十住中。但云所修诸行。皆为众生。不知修何。今显所修之行。又入即了达。兼其胜进解众生等。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具如来无上诸力。
△六有二门。明正心住。此门即自分行平等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平等。
由了平等。故闻赞毁。心定不动。然平等之言。通有三义。一者事等。谓十类各各相望。说如众生等有佛性。乃至诸佛同一法身一心一智等。二者理等。谓此十类等一真故。三者心等。由了前二。即之於心。故於十境。不生高下。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於一切众生平等。
谓无冤亲故。
一切法平等。
於善恶不生分别故。
一切剎平等。
见染见净。无高下故。
一切深心平等。
同一真道。而出离故。
一切善根平等。
无一善根。不为佛故。
一切菩萨平等。
於诸同行。如自己故。
一切愿平等。
一一大愿。彻来际故。
一切波罗蜜平等。
不谓般若胜檀等故。
一切行平等。
随一一行。彻事理故。
一切佛平等。
不谓此佛。此最胜故。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明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一切诸佛无上平等法。
△二佛法实义句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佛法实义句。
即彼胜进中行。与前虽少前却。而义多同。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一切法但有名。
上一约徧计。都无实故。
一切法犹如幻(至)一切法业清净。
次四约依他。彼五约圆成。
一切法但文字所作。
无名相中。假名说故。
一切法实际一切法无相(至)一切法法界。
余四各一义。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善入一切智智无上真实义。
△七有二门。明不退住中行。初一自分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说十种法。
由能宣说深广法故。所以闻说。心不退转。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说甚深法说广大法(至)说出生如来力法。
说业性等。成如来力。
说三世相应法说令菩萨不退法。
随宜演说。令菩萨不退。涅盘二十八中。广明退不退相。
说赞叹佛功德法(至)一切如来境界相应法。
余八可知。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巧说法。
△二胜进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持。
谓受持奉行。非但宣之於口。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持所集一切福德(至)持一切诸佛神通游戏力。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大智住持力。
△八有二门。明童真住中行。今初此门。即自分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辨才。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於一切法无分别辨才(至)一切法无所着辨才。
由身口等三业无失故。有无着辨才。
於一切法了达空辨才(至)一切众生心令欢喜辨才。
由知众生心乐欲故。辨令他喜。余八可知。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巧妙辨才。
△二后门胜进行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自在。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教化调伏一切众生自在(至)现成正觉自在。
即彼胜进。现变化自在身等。皆自在义。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如来无上大智自在。
△九有二门。明法王子住中行。初自分无着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无着。
由无着故。故能善知。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於一切世界无着(至)於一切佛无着。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至)得无上清净智慧。
△二后门胜进平等心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平等心。
由平等故。胜进习学法王处法。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积集一切功德平等心(至)如来智慧平等心。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其中则得如来无上大平等心。
△十有二门。明灌顶住中之行。初明学智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出生智慧。
义当胜进。此门明其成就十智。学佛十智。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知一切众生解(至)佛种不断出生智慧。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於诸法无不了达。
△二辨变化五。初总标。
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变化。
即自分中十种变化故能动剎等。
△二征数。
何等为十。
△三列释。
所谓一切众生变化(至)一切加持变化。
然此变化。即实如化。非要化作。
△四结数。
是为十。
△五显修益。
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具足一切无上变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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