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记-唐-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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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有事物至如乳酪等者。论主答。如色声等是实有相。如乳.酪等。是假有相多法成故。
  许实许假各有何失者。犊子又问。许我实假各有何失。
  体若是实至便同我说者。论主出过。我体若是实。破云。汝所执我应与蕴异。有别性故。如色异受等。若与蕴异。便违汝宗我蕴不异。又所执我必应有因。有实体故。犹如色等。若从因生即是无常。然彼计我非是无常。若是无常即三世摄。彼宗说我必非是三世法藏所收。若言不从因生。汝所执我应是无为。非因生故。犹如虚空。若是无为便同外道见。又违自宗。五法藏中我非无为。复言我体非是常故。又若是无为应无有用。既无有用。徒执实有竟何所为。我体若是假。如乳.酪等。便同我说。违汝本宗。
  非我所立至立补特伽罗者。此下第二约依征破。先述犊子部宗。非我所立补特伽罗。如仁所征实有假有 但可。依内。简外山等 现在。简过.未 有执受。简内身中不净等物无执受者。依此诸蕴立补特伽罗。
  如是谬言至亦同此失者。论主正破。如是谬言于义未显。我犹未了。如何名依。若揽诸蕴是此我依义。既揽诸蕴成补特伽罗。则补特伽罗应成假有。如乳酪等揽色等成体是假故。若言不揽诸蕴。但因诸蕴。是此我依义。既因诸蕴立补特伽罗。蕴从因生。我复因蕴而有。则补特伽罗亦同诸蕴从因而生。若我因生。此我成失。以汝执我非因生故 又解既因诸蕴聚集立补特伽罗。则补特伽罗。亦同诸蕴体是假有。以经部家许蕴假故。若我是假。此我成失以汝执我体实有故。
  不如是立者。犊子部云不如是立。
  所立云何者。论主征。
  此如世间依薪立火者。犊子部答。
  如何立火可说依薪者。论主复问。
  谓非离薪至体应成断者。犊子部答。谓非离薪可立有火。而薪与火非异非一。自设难云。若火异薪。薪应不热。既薪有热。不得言异。若火与薪一。应所烧即能烧。既能.所别不得言一。举法同喻云。如是不离蕴立补特伽罗然补特伽罗与蕴非异.一。若与蕴异。体应是常。不可言异。若与蕴一。体应成断。不可言一。以彼计我非断非常。
  仁今于此至火依薪义者。论主复责。
  何所应说至能烧是火者。犊子部答。
  此复应说至名薪名火者。论主复问。此复应说。何者所烧名薪。何者能烧名火。
  且世共了至依薪有火者。犊子复答。且世共了。诸不炎炽所然之物名所烧薪。诸有光明极热炎炽名能烧火。此能烧然彼物相续。令其后后色变体微异前前故。此火彼薪。虽俱四大.色.香.味.触八事为体。而缘前薪故后火方得生。如缘前乳生于后酪。如缘前酒生后酢。乳.酒.酪.酢虽俱八事。而缘乳.酒生于酪.酢。由此理故。故世共说依薪有火。
  若依此理至理不成立者。论主破。若依此理。火则异薪。后火前薪。时各别故 又汝计我如火依薪。依诸蕴者。则定应说缘蕴我生。体异诸蕴。成无常性。如何汝言我非异蕴。而非无常 又牒转计破。汝若谓即于炎炽木等八事之中。暖触名火。余七事名薪。破云。则是火.薪俱时而起。应成异体。相有异故 又破云。应说依义。此既俱生如牛两角。如何可言依薪立火。谓非此火用薪为因。所以者何。火之与薪。各从过去自同类因俱时生故。亦非此火名因薪立。以立火名因暖触故。非依彼薪。又牒转计破。汝若谓所说火依薪言。为显俱生。或依止义者。破云。是则应许补特伽罗与蕴俱生。或依止蕴。已分明许体与蕴异。此即约喻难法 又理则应许若诸蕴无。我亦非有。如薪非有。火体亦无。而不许然。彼部不许蕴无。我无。以入无余蕴无。我有。彼宗所计。我在生死。与蕴不一不异。若入无余。与涅槃不一不异。既违己宗。故释非理 然彼犊子。于此不异。前文之中自设难言。若火异薪。薪应不热。明知不异 论主征云。彼应定说。热体谓何 若彼释云热谓暖触。余七名薪 破云则薪非热体相异故。何得设难薪应不热 若复释言薪名热。与暖合故薪名热。破云。则应七事异于暖体亦得热名。以实道理。火名唯目暖触。余七事与暖合皆得热名。是则分明许七事薪亦名为热。虽薪.火异。而过不成。如何此中举以为难。若火异薪。薪应不热。然薪异火薪亦名热 又汝转计。若谓水等遍炎炽时。说名为薪亦名为火。一体义说 破云。既薪火一是则应说。依义谓何。我与色等蕴定应是一。无理能遮。故彼所言如依薪立火。如是依蕴立补特伽罗。进退推征理不成立。
  又彼若许至非第五故者。此即第三约五法藏破 尔焰。此云所知。旧云知母不然 彼犊子部立所知法藏。总有五种。谓三世为三。无为第四。不可说第五。即补特伽罗是不可说摄。彼宗立我。若在生死中。与三世五蕴不可定说一.异。若舍生死入无余涅槃。又与无为不可定说一.异。故说此我为其第五不可说法藏。故牒破云。又彼若许我与五蕴若一若异俱不可说。则彼所许五种所知。亦应不可说具有五种。以我与前四法藏不可说为异故。不可说为第五法藏。以与前四法藏不可说为一故。不可说为非第五 非第五者。即是前四法藏。既第五.非第五。俱不可说。但应建立前四法藏。不应别立第五法藏 又真谛师云。神我若异前四。则是可言。不应立第五为不可言。若不异前四。则唯有四。无第五不可言 故不可说第五及非第五。
  又彼施设至应言依眼等者。此即第四约所托破。又施设我应更确陈。为何所托。汝若言托蕴。破云。假义已成。以施设我不托我故 汝若言此我托我。破云。如何上言依诸蕴立。理则但应说依补特伽罗。既汝不许我依于我。故唯托蕴 汝若谓有蕴。此我则可知故。我上言此依蕴立者。破云。是则诸色境有眼等缘。方可了知彼色等故。应言色等依眼等立。然五色境虽由根知。不说依根。我亦应尔。虽依蕴知。不应依蕴。
  又且应说至何识所识者。此下第五约所识破。此即问也。
  六识所识者。犊子部答。
  所以者何者。论主征。
  若于一时至与法一.异者。犊子部答。若于一时眼识识色。因兹知有我。言是某甲。说此名为眼识所识。而不可说与色一.异。乃至意识知法等。准此可知。
  若尔所计至是假非实者。论主例破。若尔计我。应同乳等唯假施设。揽四境成无有别体。谓如眼识识诸色时。因此若能知有乳等。便说乳等眼识所识。以假不离实色之时。亦言识乳等。而不可说乳等与色一.异。乃至身识识诸触时。因此若能知有乳等。便说乳等身识所识。而不可说乳等与触一.异。乳等若与色等一者。勿乳等成四。乳等若与色等异者。勿乳等非四所成。故说乳等与彼色等。不可说言定一定异。由此应成总依诸蕴。假施设有补特伽罗。犹如世间总依色等。施设乳等是假非实 若依成实论。总有四假。一相续假。如身.语业以色.声成。一念色.声不成身.语业。要色.声相续方成身.语业。二相待假。如长.短等相待故立。三缘成假。如揽五蕴成人。揽四境成乳等。四因生假。一切有为法从因所生。皆无自性 今此文中以缘成假例破缘成假。
  又彼所说至征难亦然者。论主又牒征破 又彼所说若于一时眼识识色。因兹知我此言何义。两关征定。若说诸色是了此我因。然不可言此我异色者。牒先初关。破云。是则诸色。以眼.及明.作意等缘为了色因。故应不可说色异眼等 若了色时此我亦可了者。牒后关。又作两关征定。为色能了识即了此我耶。为于此中别有能了识 若言色能了即能了此我者。破云。则应许此我体即是色。以了色时亦了我故。或唯于色假立此我。以无别有能了别故。或不应有如是分别如是类是色。如是类是此我。无别体故。若无如是色.我分别。如何可立有色有我。有性必由分别立故 若于此中别有能了了此我者。破云色.我二了既不并生。了时别故。此我应异色。如黄异青。别有能了体各不同 前异后等能了亦别。体亦不同。如色即尔乃至。于法征难亦然。
  若彼救言至便坏自宗者。又牒救破。若彼救云。如此我与色不可定说是一是异。二种能了相望亦然。色之能了我之能了。亦不可说定一定异。以所了不定一.异。能了亦非一.异。何得责言为一为异 论主破云。如我与色不可定说是一是异。此我即非是有为摄。是第五不可说法藏收。我之能了与色能了。亦不可说是一.是异。能了不应是有为摄。应是第五不可说法藏收。若许尔者。便坏自宗。自宗能了是三世法藏有为摄故 又若实有至皆无有我者。此下就正破中。第二以教破犊子。经言无我。汝言有我岂不相违。此引初经牒破。
  又彼既许至由二缘故者。论主又引第二经牒计征破。又既许我眼识所得。如是眼识。于色境。于此我。于色.我.俱。此三中为缘何起。若缘色起。则不应说眼识了我。此我非眼识缘。如声处等故。汝所执我非眼识缘。非色处故。如声处等 谓若救云。有一类识。泛缘此青等境起。即用此青等境为所缘缘。破云。补特伽罗非眼识缘者。如何前说我为眼识所缘。由此定非眼识所了 或者已上总是牒救。若眼识起。唯缘此我。或缘色.我.俱。便违经说识二缘生。若唯缘我便阙色缘。若缘色.我应由三缘。以经唯说二缘生故。
  又契经说至眼色故者。论主又引第三经。证识二缘生。非由我起。
  又若尔者至便坏自宗者。论主又引第四经破。又若此我是眼识缘。能生眼识。我应无常。经说因缘能生识者皆无常故。犊子不许我是无常 若彼转救我非识缘。破云。应非所识。若非所识应非所知。若非所知如何立有我。若不立有我便坏自宗。自宗立我第五不可说法藏中摄。
  又若许为至有违宗过者。论主又引第五经破。将显违经。先立量言。我异六境。又若许我六识所识。汝所执我应异声。眼识识故。犹如色。汝所执我应异色等。耳识识故。譬如声。余识所识一一比量为难准此。此即难令我异六境。如何乃言我与六境非定一.异。定讫显违。又立此我六识所识。便违经说。经言梵志。五根行处各别境界各别。各唯受用自所行处。及自境界。或前约处明。后约界辨。非有异色.根。亦能受用异根行处.及异境界。意兼受用五根行处。及彼境界。以彼五识亦依意故。所以意根正能受用十三界。兼能受用五根行处。及彼境界 又解以彼意识依意根故。所以意根与能依识同缘诸法。正缘十三。兼缘五根行处。五根境界。前解为胜 汝意一我六识同取。是则五根亦能兼取异根行处。异根境界。此经复言五根行处.境界各别。岂不违经。既违经过 或不应执我是五根境。若非五根境。如是便非五识所识。若非五识所识。虽不违经。又违宗过。以汝宗说我五识所识故。
  若尔意根至及自境界者。犊子部难。言若五根取别境不许取于我。第六意根境亦应别。六生喻契经中言。如是六根行处.境界各有差别。乃至自境界。此中意说。六生喻经六根行处.境界各别。理实意根兼能受用五根行处。及彼境界。何妨前经五根行处.境界各别。而能兼取异根我境。经言五根取各别境。未是尽理之言。言六生喻经者。彼经说以绳系鸟.蛇.猪.鼍.野干.弥猴。令不得随意。鸟飞空中喻眼根远见。蛇多住穴喻耳根在深孔内。猪受粪秽臭物。喻鼻著香。鼍乐水中喻舌著味。味必因津液通之舌方得味。野干乐住山林草庵喻身著触。弥猴性[跳-兆+參]动不停喻意多缘虑。以六众生喻彼六根。名六生喻经。
  非此中说至无违前失者。论主为彼通六生经。非此中说眼等六根。此经意说第六意识。所以者何。眼等五根及所生五识。无有势力乐见等故。经言乐求。故知不约彼说。但说眼等五根增上势力。所引意识缘色等境。从因为名名眼等根。独行意根增上势力。所引意识缘十三界。亦从因为名名为意根。彼眼等既不因所引。不能乐求眼等五根所引境界。故此六生喻经义。无违前说梵志经失。前梵志经据六根体。故说眼等五根境界各别。意根若由眼等引者。亦兼能缘五根行处及彼境界。六生喻经但据六根增上势力。所引意识名为六根。随六根引各别缘境。以彼意识随根说六。故说六根名乐求也。前后两经明义各别。故此后经无违前失。
  又世尊说至境必同故者。论主又引第六经破 所达谓无间道 所知谓解脱道 或所达谓慧所达。所知谓智所知 皆是智慧所达知法。眼目异名。此经既说所达.知法。唯有尔所。无有我体。故知我体亦非所识。虽达与智是慧非识。以慧与识境必同故。我非所识。
  诸谓眼见至不应异释者。论主又引第七经破。先叙妄计。后引经非。诸犊子部谓眼见我。破云。应知眼根见所有色。于见非我妄谓见我。故彼便颠坠恶见深坑。故佛经中自决此义。谓唯于蕴假说为我。如人经说。眼.及色为缘生于眼识。三和合触俱起受.想.思。于中后四所谓眼识.及受.想.思。是无色蕴。触揽三成无别体故。故不别数。论主以经部义破。不同说一切有宗触有别体。初眼及色名为色蕴。唯由五蕴量。假说名为人。契经即于此假名人中。随义差别假立名相。或谓有情。有情识故。或名不悦。劫初时人见地味等没心不悦故。从此为名。或名意生。从意受生故。或名儒童善童子故。或名能养者。或名所养者。或名有命者。或名生者。是生数故。或是能生者。或是所生者。或名补特伽罗。谓数取诸趣故。亦自称言我眼见色。复随世俗说此具寿。谓具足寿命故。有如是天授等名。有如是婆罗门等种族。有如是迦叶波等姓类。乃至世尊恒敕依了义经。此经了义。不应异释。
  又薄伽梵至是不可说者。论主又引第八经破。又薄伽梵告梵志言。我说一切有唯是十二处摄法皆尽。十二处外更无有法。若数取趣非是处摄。无体理成。若是处摄。汝不应言是不可说第五法藏以十二处是可说故。
  彼部所诵至此有实体者。论主又引第九经破。彼犊子部所诵契经亦言。诸所有眼。诸所有色。广说乃至。诸所有意。诸所有法。广说乃至。如来齐此施设一切。建立一切有自体法。此中无我。如何可说我有实体。
  频毗娑罗至乃至广说者。论主又引第十经证无有我体。如文可知 频毗。此云圆。娑罗。此云贞实。
  有阿罗汉至应知揽诸蕴者。论主第十一引罗汉说证无有我。如文可知 世罗。此云小山。
  世尊于杂至亦都不可得者。论主又引第十二经证无有我 婆拖梨。是西方小枣名。父母怜子以此标名 就十六句中。初两句先听欲说。后十四句正为解释 就正释中。前两句标章。后十二句别释 就别释中。前两句释依心染。后十句释依心净 就后十句中。前两句总标。后八句别释 结。谓蟠结难义 从因生法名有因法。余文可知 颂言无我。明无我体。
  经说执我至不能清净者。论主又引第十三经显我无有。经说。执我有五种失。一谓起我见。二有情见。三堕恶见趣。四同诸外道。五越路而行 于空性中心不悟入。释起我见 不能净信。释有情见 不能安住。释堕恶见趣 不得解脱。释同诸外道 圣法于彼不能清净。释越路而行 又解言五失者。一谓起我见及有情见堕恶趣。二同诸外道执我。三越正路而行。四于空性中心不悟入。不能净信三宝。不能安住四谛。不得解脱涅槃。五圣法于彼执我身中由惑覆障不能清净。
  此皆非量者。犊子部非。
  所以者何者。论主征。
  于我部中曾不诵故者。犊子部答。
  汝宗许是至如何非量者。论主两关征责。
  彼谓此说皆非真佛言者。犊子部答。
  所以者何。论主复征。
  我部不诵故者。犊子部答。
  此极非理者。论主非。
  非理者何者。犊子部问。
  如是经文至故极非理者。论主答。显彼非理。
  又于彼部至经决判故者。论主复征。又于彼部岂无此经谓一切法皆非我性。若彼犊子意。谓此我与所依法不一不异故。说一切所依五蕴法皆非我。破云。既尔应非意识所识。二缘生识经决判故。若我生意识。应从三缘生。
  又于余经至想心见倒者。论主举经征责犊子。
  计我成倒至何烦会释者。犊子部答。计我成倒。说于非我横计为我不言于我计我。何烦会释。
  非我者何。论主问。
  谓蕴处界者。犊子部答。
  便违前说至不一不异者。论主出过。便违前说我与色等蕴不一不异。若言蕴.处.界体非我者。如何言我不异蕴耶。
  又余经说至妄分别为我者。论主又出过。经言计我于取蕴起。不言于我。故无依我起于我见。但非我法妄分别为我。何得说言不言于我。
  又余经言至补特伽罗者。论主又出过。经言唯于五取蕴起。不言于我起。故定无我。
  若尔何缘至有如是色等者。此下大文第三通难。犊子难云。若言无我。何缘此经复作是说。我于过去世。有如是色等。
  此经为显至如聚如流者。论主通难。此经为显能忆宿生一相续身中假说于我有种种事。若见实我于过去生能有色等。如何非堕起有身见失。然圣知过去非是有身见 作斯征责。汝或应非拨言无此经。是故此经依总五蕴相续假我。言有色等 如聚。缘成假 如流。相续假。无有别体。假立其名。
  若尔世尊至可能遍知者。犊子部难。若无我者。世尊应非是一切智。无心.心所能知一切法。乃至。无我观亦不知自性.相应.俱有法。刹那.刹那前后不同异生灭故。若许有我不刹那灭。多时经停可能遍知。
  补特伽罗至非由顿遍知者。论主通难。将通彼难。先破云。我应常住。许心灭时我不灭故。我若不灭。如是便越汝所许宗我非常故。复正通云。我等不言佛于一切。一刹那中能顿遍知故。名一切智者。但约前后相续多时有堪能故。谓得佛名。诸蕴相续成就如是殊胜堪能一切智德。才作意时。于所欲知境。无倒智起。名一切智。非于一念能顿遍知名一切智。故于相续中有如是颂 由约前后相续有能 如火渐能烧诸物非一刹那 如是一切智相续遍知 非由刹那顿遍知也 若依宗轮论。大众部等。一刹那心相应般若。知一切法。
  如何得知至非我遍知者。犊子部问。如何得知约相续智说知一切法。非我遍知。
  说佛世尊有三世故者。论主答。说佛世尊有三世故。明知约相续说知一切法。非我遍知 彼计世尊以我为体。是第五不可说法藏摄。非三世法藏。故论主答。说佛世尊是三世法藏。约智相续遍知一切。非我遍知。
  于何处说者。犊子部问。于何处说佛世尊有三世耶。
  如有颂言至故定应尔者。许论主答。如经颂言。三世诸佛灭众生忧 故约相续名佛遍知。汝宗唯许蕴有三世非数取趣。以数取趣是第五不可说法藏收故 故定应尔。谓定应说约三世法。许约相续说。三世诸佛。约智相续遍知一切。非数取趣。若数取趣。是世尊体。遍知一切。不应说佛有其三世。
  俱舍论记卷第二十九
  交了
  保延元年七月二十八日
  京都宿处故入道大相国旧居点了
  破我品颇有文字不审。
  权少僧都觉树记
  俱舍论记卷第三十
    沙门释光述
  破执我品第九之二
  若唯五取蕴至荷重担者。犊子部师又引经难。论主若言唯五取蕴假名我者。何故佛说吾今为汝说诸五取蕴重担。取后重担。舍前重担。现荷重担者。若无有我。于此经中。世尊不应作如是说荷重担等。
  何缘于此佛不应说者。论主却征。何缘于此佛不应说。
  荷重担至曾未见故者。犊子部答。不应重担五取蕴体。即名能荷。所以者何。谓曾未见于此重担即名能荷。故知有我名为能荷。蕴是所。取舍二种。略而不论。
  不可说事至补特伽罗者。论主为释。就释中先难。后释 难云。汝宗所立第五不可说法藏事。亦不应说。所以者何。亦曾未见故 又难。例释。难云能取重担应非蕴摄。重担自取曾未见故。此中难意。我是能荷即非蕴摄。取是能取。应非蕴摄 例释云。然经说爱因名取果重担者。爱是能取。既即蕴摄 能荷蕴者亦应蕴摄。即于诸蕴上假立数取趣 然佛恐彼犊子部经。谓此我体是第五不可说法藏常住实有。故此经后佛自释言。但随世俗说此具寿有如是名。乃至广说 众多名字如上所引人经文句。为令了此五蕴假我。可说无常非实有性 即五取蕴自相逼害得担害名。前前刹那引后后故。故名为荷者。此即前因能荷后果。故非实有补特伽罗。
  补特伽罗至邪见摄故者。犊子部又引经难。显我实有 我定实有。经说拨无化生有情邪见摄故。化生有情即是实我。拨无邪见。明有实我。
  谁言无有至修所断故者。论主通难。谁言无有化生有情。如佛所言。化生中有我说有故。谓蕴相续能往后世。不由胎.卵.湿名化生有情。拨此中有无故邪见摄。化生五蕴理实有故 义便复征。又许此邪见谤补特伽罗 是何所断。见.修所断。理并不然。汝执实我非四谛摄故非见谛断。又此邪见不应说言修所断故。
  若谓经说有至生世间故者。论主又牒计破。若谓经说有一补特伽罗生在世间我一.蕴蕴者。破云。亦不应理。经言一我。此于总蕴中假说一我故。如世间说众多极微。名为一麻.一米。多谷麦等名为一聚。多念音声名为一言 或汝立我应许有为摄。以契经说生世间故。然宗不许是有为摄。
  非此言生如蕴断起者。犊子部救。非此我生如蕴新起。
  依何义说生在世间者。论主征问。
  依此今时至取别位故者。犊子部答。
  言我生者。依我今时舍前别蕴聚后别蕴。非新我生。如世间说习学祠祭得成就者。名能祠者生。毗伽罗论名为记论。即是声明论。习学记论得成就者。名记论者生。
  以此二种取明论故名生。彼所习论名为明论 又如世说初出家时名苾刍生。初入外道名外道生。以此二种取自威仪.自法式故名生。或如世说发白面皱名老者生。四大乖违名病者生。以此二种取别位故名生 上所言生据别得法。非初生也。我生亦尔。据取别蕴非我杂新生。
  佛已遮故至故佛已遮者。此下论主破。此即引经破。经说有业有异熟。真实作者不可得故。谓能舍此前蕴。及能续余后蕴。唯除五蕴相续法假说名为我。故佛已遮蕴外实我。
  颇勒具那至取舍诸蕴者。论主又引经破。不说有实能取者。故无实我能取舍蕴。
  又汝所引至亦如心等者。论主又约喻破。又汝所引祠者等生。其体是何。而能喻我 汝若执祠者是我。喻不极成。我不许有实我体故 若执祠者是心.心所。彼念念灭。新生故。取舍不成 若许祠者即是色身。亦如心等。彼念念灭。新新生故。取舍不成。
  又如明等至为喻不成者。论主又约喻破。又如明论等与祠者等身异。蕴亦应异我。如何言不异。老身.病身各与前位身有别异。亦应蕴与补特伽罗异 若言少身好身转作身。便同数论变义宗。数论转变如前已遣。故彼所引祠者生等为喻不成。
  又许蕴生至与蕴有异者。论主又破。许蕴新生非数取趣。则定许我异蕴及常。如何汝宗言不异蕴及非常耶 又我唯一。蕴体有五。宁不说我与蕴有异。
  大种有四至不异大种者。犊子部反责。论主我一。蕴五。命我异蕴 大种有四。造色唯一。宁言造色不异大种。
  是彼宗过者。论主答。是彼宗过。非关我事。
  何谓彼宗者。犊子新问。
  诸计造色至补特伽罗者。论主答。诸觉天等计诸造色即大种论 设如彼见应作是质。如诸造色即四大种 亦应即五蕴立补特伽罗。如何言我不即蕴耶。
  若补特伽罗至命者即身者。犊子部难。
  观能问者至与身一异者。论主答。观能问者阿邪世故。问者执一内我实体名为命者。依此问佛与身一.异。我都无故。一.异不成。如何与身可记一.异。如不可言龟毛勒软。龟毛本无何论鞕软 古昔诸师已解释斯蟠结难义 昔有已下。指事可知 庵罗树。在西方城外生。非王宫有。
  佛何不说命者都无者。犊子部问。
  亦观问者至佛不答有无者。论主答。亦观问者阿世邪故。问者或于诸蕴相续。假谓命者。依之发问。佛若答无。彼堕邪见。故佛不说 何不为说假名命者。彼未能了缘起甚深诸法理故。非是能受正法器故。佛不为说假有命者 理必应尔。世尊说故 筏蹉此云犊子。筏蹉外道请问世尊。我于世间为有非有。佛不为记。若记为有违法真理。若说为无增彼愚惑。彼便谓我先有今断。便起断见。以彼断见对执有愚。此愚更甚以愚重故。谓执有我则堕常边。若执无我便堕断边。执有过轻。执无过重。如经广说。宁起我见如须弥。不起断见如芥子。以起我见能修诸善故过是轻。以起断见能造众恶故过是重。故佛不为说无我也 依如是不可说义故。经部中鸠摩逻多有是颂言。初颂总说。后颂别释 观为见所伤。不为说有 及坏诸善业。不为说无 故佛说正法。不急不缓 犹如牡虎衔子相似。缓急得所。太急即伤。太缓即堕 佛若说有我。彼执真我有 则为见所伤。见如牙利能伤人故。此释初句 佛若说无我。彼拨俗我为无 便坏业子。善业如子名善业子。释第二句 依如是理故今论主复说颂言重摄前义。就四颂中。初两句颂前命者与身不一不异。次六句颂前佛何不说命者都无。乃至彼堕邪见故佛不说者。就六句中。前两句总颂。后四句别释 恐彼问者拨无假我。佛亦不说命者都无。谓诸五蕴相续道中。有业有果假名命者。佛若为说无有命者。恐彼问者拨假命者。亦为无故。不说都无 第三行颂前彼未能了缘起理故非受正法器。不为说假有。世尊不说诸蕴之中有假命者。由观问者无有力能悟解缘起真空理故。故不为说 第四行颂前筏蹉经佛观筏蹉意乐差别。彼问世尊有我.无我。佛不答彼有我.无我。
  何缘不记世间常等者。犊子部问。何缘世尊不记世间常等四句。
  亦观问者至不为定记者。论主亦观问者阿世邪故。问者若执我为世间。而问世尊。世间常耶.无常耶。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耶 以彼问者实我世间。我体都无故。四答皆非理。故佛不答 若复执言生死五蕴皆名世间。佛四经答亦皆非理。故亦不答 谓若世间常者则不可断。无得涅槃。若是非常便自断灭。不由功力勤劳修道感得涅槃 若答为常亦非常者。于生死中定应一分有情无得涅槃。一分有情自证圆寂 若答非常非非常者。此世间亦应非得涅槃。非不得涅槃 又解非是非常故则应非得涅槃。非是常故则应非不得涅槃 非常非非常决定相违。便成戏论。何成答问 然依圣道可般涅槃。故四定记皆不应理 如外道离系子以手执雀问佛死.生。佛知彼心不为定。若答言死。彼便放活。若答言生。彼便舍杀。故佛不答。此亦如是。
  有边等四至皆有失故者。论主例释。若问世间有边等四句。佛亦不记者。以同常等皆有失故。
  宁知此四义同常等者。犊子部问。
  以有外道至义与前同者。论主答。以有外道名嗢底迦。此云能说。先问世间有边等四。世尊不答。后设方便矫问世尊。为诸世间常等皆由圣道能得出离。为但一分出离。一分不出离耶 尊者阿难在于佛侧。因告彼曰汝以此事已问世尊。世间有边.无边等四 今复何缘改边.无边等四。名为常.非常等四。重问世尊 有边是非常 无边是常 亦有边.亦无边是亦常.亦非常 非有边非无边。是非常非非常 故知后四义与前同。
  复以何缘至有等四邪者。犊子部问。复以何缘世尊不记如来死后有。非有。亦有.亦非有。非有.非非有等四句耶。
  亦观问者至而发故者。论主答。亦观问者阿世邪故。问者妄计已解脱我名为如来。而发问故。以无实我故佛不答。
  今应诘问至死后亦有者。论主反诘。今应诘问犊子部师。计有我者。佛何缘记有现在我。不记如来死后亦有我耶。
  彼言恐有堕常失故者。犊子部答。恐堕常失故佛不记。
  若尔何缘至非一切智者。论主难。若尔何缘佛记慈氏菩萨。及记第子未来世事。此岂非有堕常过失。
  亦汝若言佛先见我。彼般涅槃已便不复见我。以不知故不记有者 破云则拨大师具一切智。以不能知解脱我故 汝或应许不记由我体都无故 汝若谓佛见解脱我。而不说者 破云则有离蕴过。计入涅槃蕴灭。我不灭故。及常住过。何得说言我与五蕴不异非常 汝若言已解脱我。佛见非见我俱不可说 破云则应征言。不可说佛是一切智。不可说佛非一切智 或应征言。不可说佛是一切智。以不见我故。不可说佛非一切智。以见我故。
  若谓实有至分明说故者。论主又牒计证破。汝若谓有我以契经言审谛而住。定执无我者。堕恶见处故者 破云。此不成证。彼经亦说定执有我者。堕恶见处故。不应计我 对法师言。执我有无俱边见摄。若执我有即堕常边。若执我无即堕断边 论主许云。彼师所说深为应理。以执有.无堕常.断边。前筏蹉经分明说故。引说证成。
  若定无有至补特伽罗者。犊子部难。引证成。若定无我。为可说谁流转生死。不应自流转故。经说有情无明所覆。贪爱所系。驰流生死故定有我。
  此复如何流转生死者。论主问。此我复如何流转生死。
  由舍前蕴取后蕴故者。犊子部答。由我舍前蕴能取后蕴故。说我流转生死。
  如是义宗至流转生死者。论主指同前破。复述正义。如燎原火虽刹那灭。而由前后相续不断。说有流转从此至彼。如是蕴聚上假说为有情。爱.取为缘。异熟果起相续不断。名流转生死。
  若唯有蕴至名为妙眼者。犊子部难。若唯有蕴而无我者。何故佛说今我于昔为世导师。既说今我昔为师言。明知有我。
  此说何咎者。论主反责。
  蕴各异故者。犊子部答。今蕴.昔蕴。前后各异。若无我者。何得说言今我于昔为世导师。
  若尔是何物者。论主问。若尔今我于昔为世导师。此是何物。
  谓补特伽罗者。犊子部答。
  昔我即今至曾烧彼事者。论主难。若昔我即今我。体应常住。如何说我非是常耶。难讫通经。故说今我昔为师言。显昔与今是一相续假者 如言此火曾烧彼事。亦显昔火与今时火同一相续火。故言此火曾烧彼事。
  若谓决定至去解脱远者。论主又牒计破。叙计正破。引说证成。若如是者。则为谤佛。为烦恼缚。去解脱远。
  若谓于我至此言无义者。论主又牒救破。汝若谓于我不起我爱俱起我见无爱缚者。破云。此言无义。
  所以者何者。犊子部征。
  于非我中至起见疮疱者。论主答。汝若计言于非我中横计为我。容起我爱非实我中者 破云。如是所言无理为证。故彼犊子。于佛教中无有因缘。匆然横起我见疮疱。
  如是一类至无解脱过者。论主结破犊子。义便兼显余非。如是一类犊子部。执有不可说补特伽罗。复有一类空见外道。总拨一切法体皆非有。数.胜论等外道执有别真我性。此等一切见不如理。皆不能免无解脱过。
  若一切类至何能忆知者。犊子部问。若一切种类我体都无。刹那灭心。于曾所受及远相似境。何能忆念。何能记知。昔境似今名相似境。
  如是忆知至心差别生者。论主答。如是忆念。如是记知。从自相续内。有念境想熏成种子名念境相类。此种在心功能差别名心差别。后之忆知从此念境想类种子。心中差别功能而生。经部念知无别有体。故想种生 又解如是忆知。从相续身内念境类种想境类种。境通两处。此文但应言念类种。而言想者。想强别标。所以不言知境类者。知由念引故不别言。故下论云。由此忆念力有后记知生 又解忆念从念境类生。记知从想境类生。以经部知无别体故。此念想种熏在心中。差别功能名心差别。现行忆念。从及与记知从彼种生。
  且初忆念至无间生者。犊子部问忆念.记知二种之中。且初忆念。为从何等心差别种子。前念无间灭。后念无间生。经部因果前后别时。故从前念种子生后忆念故作此问。
  从有缘彼至有功能故者。论主答。初忆念生。一由缘生。二由因生。一由缘生者。从有缘彼过去境界。作意力故为缘生念。过去境界与念境等名为相似。由彼相似境界力故为缘生念。或见今境与昔相似。便能引起缘昔境念故言相似。或前念似后念故为缘引起。言念相属者。谓属自身作意等缘。简异他身。或因果相属为缘起念。言想等者。等取爱等。从有缘彼作意等缘力故初忆念起 二由因生者。从所依止身不为差别.愁忧.散乱等缘。损坏功能。心差别因力故初忆念起。忆念起虽有如是作意等缘。若无彼类心差别因。则无堪能修此忆念。虽有彼类心差别因。若无如是作意等缘。亦无能修忆念之理。要具因.缘二种势力。方可能修。诸忆念生。但由于此因.缘力生。不见离此二种因.缘。有别真实我功能忆念故。
  如何异心见至有忆念理者。犊子部难。若无有我。如何前时异心见境。后时异心能忆彼境。非天授心曾所见境。后祠授心有忆念理。天授梵云提婆达多。天处乞从谓天授与。从所乞处为名。故言天授。祠授梵云延若达多。因祭祠天而乞得子。故言祠授。印度人名。天授.祠授。其类寔多。故偏举也。
  此难非理至有后记知生者。论主答。此难非理。不相属故。谓彼天授.祠授二心展转相望无因果性。互不相属故。天授心曾所见境。后祠授心不能忆念。非如一人相续身中有因果性。前后相属故。前心曾见。后心能忆。我等不言异心见境异心能忆。前后相续是一类故。前同类心能忆。然后过去缘彼境心。熏成种子。从此种子引起今时能忆念识。谓如前说。一相续。二转变。三差别力故。生念何失。由此前忆念种子力故。有其后念记忆知生。
  我体既无孰为能忆者。犊子部问。我体既无。谁为能忆。
  能忆是何义者。论主反问。
  由念能取境者。犊子部答。
  此取境岂异念者。论主又责。
  虽不异念但由作者者。犊子部答。取彼境时虽不异念。但由我经者念方能取境。
  作者即是至说彼能忆者。论主述宗通释。作者即是前说念因。非是实我。谓彼念类心差别种。能令后果念取境故。说前念因名为作者。然世间所言。制怛罗能忆。此制怛罗。非是实我。此于蕴相续假我立制怛罗名。从先见心熏种为因。后忆念果起。于忆念果起。于忆念果上立制怛罗名。故言依如是理说彼能忆 制怛罗。是星名。正月出现。正月从此星为名。于此月生故。以此星为名。若执我者于此月生。即说实我名制怛罗。故今通释。
  我体若无是谁之念者。犊子部问。若有我体。可念属是我。第六转成。我体若无。是谁之念。
  为依何义说第六声者。论主反问。
  此第六声依属主义者。犊子部答。
  如何物属何主者。论主复征。
  此如牛等属制怛罗者。犊子部答。此如牛等物属制怛罗人主。
  彼如何为牛主者。论主又问。
  谓依彼至得自在者。犊子部答。谓依彼彼所乘.构乳.役使等中彼制怛罗得自在故名为牛主。
  欲于何所至寻求念主者。论主复问。欲于何处驱役于念。而勤方便寻求念主我邪。
  于所念境驱使于念者。犊子部答。
  役念为何者。论主复问。
  为令念起者。犊子部答。
  奇哉自在至为令念行者。论主又征责。奇哉自在起无理言。宁为此我生而驱役此念 又解宁为此念。复作两关征定。又我于念如何驱役。为令念起。为令念行。
  念无行故但应令起者。犊子部答。
  则因名主至亦不离因者。论主示正义。若令念起名念主者。则念因名主是其所属。念果名能属。由念因增上力。令念果得生。故因名主。果于生时是因所有故名能属。即生念因足为念主。何劳立我为念主邪 即诸行五蕴聚。是缘成假。前后一类相续。是相属假。世间共施设是制怛罗牛。立制怛罗名为牛主。即此牛主是牛相续。从此至彼于异方生。变异生因故名牛主。此中无一实我制怛罗牛主。亦无实我是牛。但假施设。故言牛主亦不离因。牛是所驱役名果。牛主能驱役名因。同前念主不离念因。
  忆念既念至如应当知者。此即例释。明初忆念。其义既尔。释后记知其义亦然。皆准忆念及与记知。孰为能了。谁之识等亦应例释。粗类大同非无差别 且识因缘与前别者。谓六根.六境等。如应当知 或识种名因。根等名缘。忆念.记知唯在意地。故与识别。
  有作是言至能了等者者。此下就别破中。大文第二破数论师。就中。一叙宗。二正破。三通难 此即第一叙宗。数论者言。决定有我。事用必待事用者故。谓诸事用。待事用者。如天授行事用。必待天授我。行是事用。天授我名者。如是识等所有了别等事用。必待所依真实我体能了等者。
  今应诘彼至识能了亦尔者。此即第二正破。论主破云。今应诘彼。天授谓何。若是实我此如先破。若假士夫五蕴上立体非一物。于诸行相续假立此天授名故。如假天授说为能行。识了别应知亦尔。但于假我说能了者名。非别实我。
  依何理说天授能行者。此下第三通难。数论难。若无实我。依何理说天授能行。
  谓于刹那至亦作是说者。论主答。谓于刹那生灭。诸行是缘成假。不异相续。是相续假。于二假上立天授名。愚夫于中执为一实我体。此之假我为自相续身异方生因。后念异处生名行。前念因即名行者。依此理说天授能行。如执灯焰行。及传声唤人。从此至彼异处相续。世依此说焰.声能行 如是天授前念身能为彼念识因故。世间亦谓天授能了 然诸圣者为顺世间言说理故。亦作是说。天授能了。
  经说诸识至为何所作者。数论问言。经说诸识能了所缘。识于所缘为何所作。
  都无所至说名了境者。论主答。识于所缘都无所作。但似境生说能了境。如麦果等酬麦因等。虽无所作。而似因起说名酬因。如是识生虽无所作。而似境故说名了境。
  如何似境者。数论问。
  谓带彼相至识能了亦尔者。论主答。谓能缘识上带彼所缘境界行相。如缘青色能缘识上。带青相现。识似境说识能缘。如镜对质带质像生。名似本质能照。是故诸识虽亦托根生。识无根相不似根故。不名了根。但名了境 或识于境相续生时。前识为因别后识起。说前因识名为能了。亦无有失。世间于因说作者故。如世间说钟.鼓能鸣。能生鸣果故于因立能鸣。或如灯能行无别能行者。识能了亦尔。无别能了者。
  为依何理说灯数论问。
  焰续中至理亦应然者。论主答。火相续中假立灯号。灯于异处。从此至彼相续生时。说为灯行。无别行者。如是心相续上假立识名。于青.黄等异境生时。说名能了。如成实论一念实识无能了故。要识相续。别于后念境上生时。相续假识名能了。或如色有体色生次色住。此中无别有者住者。说识能了理亦应然。无别了者。
  若后识生至如芽茎叶等者。数论难。此中难意。由有我故。我是自在义。欲得此法前生此法生。此法后生。所以后不恒相似。不定次第 若后识生。从前识生非从我有。略为二难。一何缘后识不恒似前善.染识等。二既从识生。何缘不先定次第生如先芽.次茎.次叶等次第而生。
  有为皆有至身外缘差别者。论主答 言住异者。谓住之异。约住明异。即异别名。有为之法皆有异相。后必异前故不相似。若异此者应无出定。又诸心相续亦有定次。若此心次后彼心应生。于此心后彼心必生。如二十心相生中说。又诸心相续。亦有少分行相等前后相似方能相生。不生余心种姓别故。如女心无间。或起庄严身心。或起染污心。或起彼夫心。或起彼子等时。从此诸心。相续.转变.差别熏成种。后还生女心。如是女心。于后所起严.污心等。有生功能。异此余无生功能。种姓别故。女心无间容起多心。然多心中。或先数起者。或明了近起者。先起非余 又解或先数起者。或先明了者。或先近起者。先起非余 有解若先数起者。就数起中起明了者。就明了中起近起者。由此义故先起非余 由如是心修力强故。唯除将起位时身。被外缘损坏。差别即不得起 又解唯除将起位身。遇外缘善.恶差别。逢此胜缘起即不定。
  诸有修力至生于自果者。数论难。诸有修力最强盛者。宁不恒时生自强果。有生劣邪。
  由此心有至最随顺故者。论主答。由此心有住异相故。后渐劣前。此住异相。于上中下别修果类相续生中。最随顺故。所以不恒生自胜果。有生劣果。
  诸心品类至可易了知者。论主谦让仰推世尊。依如是义。于经部中故有颂言 于一孔雀轮青.黄.赤.白等 有一切种因相。如是如是果。从如是如是因生 知此等相非余智境界 唯一切智知 举易况难。一孔雀轮色差别因尚为难了。况心.心所诸无色法因缘差别可易了知。
  一类外道至皆从于我者。此下就别破中。大文第三破胜论师。就中。一叙宗。二正破。三通难。此即第一叙宗。有一类胜论外道作如是执。诸心生时。皆从于我。以彼心是我家德故。
  前之二难至如芽.茎.叶等者。此下第二正破。论主以前数论二难。难彼胜论。前之数论所说二难。于彼胜论为难最切 若诸心生皆从于我者。我一自在。何缘后识不恒似前。及不定次第生如芽茎叶等。
  若谓由待至别住失故者。牒计别破。汝若谓我由待实句义色意合差别。方有异识生。及不定次第。破云。理定不然。我与色意合非极成故。以佛法宗不许有我.色意合故 又以理破。夫二物合必有分限。非无分故。谓彼胜论外道自类释合相言。非至为先彼后至名合 破云。若我.意合。意有分限故我应有分限。胜论计我周遍法界无分限故。又我.意合。意移转故我应移转。或我与意相就和合。我应与意俱有坏灭。然彼宗计我.意俱常 又汝若谓我体遍满。不可遍合。色意俱与一分我合者 破云。理定不然。我体是一。于一我体中无别分故。何得说言与一分合。不与余分合。假设许有合。我体既常。意无别异。还是一常。合宁有异生别识耶 又汝若救言我待德句义中别觉慧故方生异识 破云。为难亦与待意义同。我既遍满无有差别。谓觉因何得有差别。生异识耶 又汝若言待德句中行别。我方意合生异识者 破云。则应但心待行差别能生异识。何用我为。又总非。我于识生都无有用。而胜论言识皆我生。如药事成能除痼疾已。诳医矫说普莎诃言 普莎诃。此云吉祥 今此痼疾由我故除。此中亦尔。行足生心。何须此我 又汝若谓此心.行二由我故有 破云。此但有言。无理为证由我故有 又汝若谓此心.行二。我为所依。征云。如谁与谁为所依义。非心与行如画.如果。我为能持如壁持画。如器持果。若如彼喻。如是便有我与心行更相碍失。同色法故。若如彼喻。及有或时别住失故。以画色果与彼壁.器有时别故。然计我体无有障碍。望彼心.行无障碍失。我遍法界。望彼心.行无别住失。
  非如壁器我为彼依者。胜论救。非如壁.器我为彼心.行依。
  若尔如何者。论主征问。
  此但如地至所依者。胜论答。此我但如地能为香等四物所依。虽彼宗计香是地家德。彼说眼见大地为香等所依。
  彼如是言至假立我名者。论主破。世间假地无有别体。不离香等假立地名。我亦如是。无有别体。不离心.行假立我名 若依经部假地揽色.香.味.触成此假地。地是缘成假。论主述经部义。故说此地揽四物成无别有体。若依胜论。离香等外别有地。故喻离心.行。外别有实我。
  若离香等至地有香等者。胜论难。若离香等四物无别有地。如何可言地有香等。
  为显地体至木像身等者。论主答。地是假名。香等为体。为显假地体有香等别。故即假地说有香等。令他了达是此香等非是余物。如木像身。身即是木。离木之外无别像身。地即是香等。离香等外无别有地。
  又若有我至生一切智者。论主又牒计征。又若有我待行差别。行既众多。何不俱时生一切智。
  若时此行至令不生果者。胜论答。行有强弱。强者先起遮劣不生。故不俱时生一切智。
  宁从强者果不恒生者。论主复征。强既先生。宁从强者果不恒生。有时生劣。
  答此如前至渐变异故者。胜论答。以内例外。答此妨难。如前论主论修力道理。我许行非常。渐变异故。所以从强者。果不恒生。
  若尔计我至体无异故者。论主难。若行生生心。我即唐捐。彼胜论行。此佛法修。体无异故。
  必定应信至理不成故者。胜论标宗劝论主信。必定应信我体实有。以有念等德句义故。失德必依实句义故。我是实句。为彼念等德句所依。明知有体。我实若无。何成依止实句。九中念等依我。念等依余地等八实。理不成故。
  此证非理至但有虚言者。论主破。此证非理。夫引为证彼此极成。汝所引证。皆不极成。谓说念等德句义摄。是实家德体皆非实。义不极成。我许念等有别体故。皆名为实非无体故。经说六实物。名沙门果故。六物谓无漏五蕴.及与择灭。于五蕴中念等心.心所法既名实物。明知皆有实体 又彼念等依止实我。理亦不成。依义如前心行依我中已遮遣故。由此所立但有虚言。
  若我实无为何造业者。此下第三通外难。此即胜论师难也。
  为我为当受苦乐为我果故者。论主答。
  我体是何者。胜论问。
  谓我执境者。论主答。谓我何执境。
  何名我执境者。胜论问。
  谓诸蕴相续者。论主答。
  云何知然者。胜论问。
  贪爱彼故至但缘诸蕴者。论主答。一贪爱彼五蕴故。二我执与白等觉同处起故。谓世有言我白.黑。现见世间缘白等觉。与计我执同处而生。非汝所许横计我体有白等别。故知我执但缘诸蕴。
  以身于我至即是我身者。胜论通释。以身于我有防护恩故。亦于身假说为我。我白.黑等。如言臣等。如言臣等能防护王。王言臣等即是我身。
  于有恩中至所取不然者。论主难。于有恩中实假说我。而诸我执所取不然。但缘身等言我白等。非缘别我。
  若许缘身至缘他身起。胜论难意可知。
  他与我执至如是习故者。论主答。他五蕴身与自我执相。不相属故。谓若自身.及与自心。与我执相属。此我执起缘彼自蕴。非余他蕴。无始时来如是习故。缘自计我。非缘他计。
  相属谓何者。胜论问。
  谓因果性者。论主答。于自身中有因果相系属。故名为相属。望他身中无因果性。不名相属。
  若无我体谁之我执者。胜论问。
  此前已释至为果所属者。论主答。指同前释。
  若尔我执以何为因者。胜论问。
  谓无始来至有垢染心者。论主答。谓无始来我执熏习种子。缘自相续有垢染心。为我执因生此执。
  我体若无谁有苦乐者。胜论问。
  若依于至及树有花者。论主答。若依于此身有苦.乐生。即说名为此身有苦.乐。如林有果及树有花。
  苦乐依何者。胜论问。
  谓内六处至说为后依者。论主答。谓内六处随其所起。苦.乐二种。说内六处。为彼苦.乐所依。
  若我实无至谁能受果者。胜论问。
  作受何义者。论主反责。
  作谓能作受谓受者者。胜论答。
  此但易名未显其义者。论主复责。前问作.受是何义耶。今答作谓能作。受谓受者。此但易名未显其义。
  辨法相者至名浴等者者。即胜论师名辨法相者。释此作者.受者相言。别释引证如文 又解胜论引引毗伽罗论中辨法相者释此作者相言。
  此中汝等至名为作者者。论主破。此中汝等说何天授。若说实我喻不极成。说蕴便非自在作者 业有已下。约三种业显非自在。乃至于中无一自在起。一切有为属因缘故。汝所执我其体是常。不待因缘。亦无所作。故非自在。由此道理。彼胜论说能自在为名作者相。上来征责求不可得。论主复中正义云。然于诸法生因缘中。若有胜用假名作者。非执常我于因缘中见有少用。故定不应名为作者。
  能生身业胜因者何者。胜论师问。
  谓从忆念至类此应思者。论主答。始从忆念展转乃至风起身业。汝所执我此中何用。故于身业我非作者。语.意业起。类身应思。
  我复云何至已遮遣故者。论主上来破我是作者。今破我是受者 我复云何能领业果得受者名。汝若谓于果我能了别 破云何此定不然。我于了别都无有用。指同前破。
  若实无我至罪福生长者。胜论难。
  彼非受等至如前已说者。论主答。彼外非情非受.想等所依止故。唯内六是彼受等所依止故。我非彼受等之所依止。如前已说。
  若实无我至生未来果者。胜论难。若有我体。可造业已能生后果。若实无我。业已灭坏。复云何能生未来果。
  设有实我至未来果者。论主反责。
  从依止我法.非法生者。胜论答。彼计德句义中法.非法二。能生诸法依止实句义中我。从依止我法.非法二。能生诸法。此法.非法能生诸法如前已说。
  如谁依谁至未来果生者。论主破。此法.非法依止于我。如谁依谁。此法非如画.如果。我为能持。如壁如器等。此前已破。法.非法不应依我 然圣已下。亦正义。
  若尔从何者。胜论师问。
  说业相续至无间即生者。论主答。此后果起。从业所熏相续转变差别种生。如种生果。谓如世间说果从种生。然果不从已坏种起。亦非从种无间即生。要经多时转生果。
  若尔从何者。胜论师问。
  从种相续至方引生果者。论主答。此后果起。从种展转付嘱功能相续.转变.差别果方得生。谓种次生芽.茎.叶等。华为最后。展转付嘱功能至后方引果生。此种功能中间不断名相续。前后不同名转变。无间生果名差别。
  若尔何言从种生果者。胜论师问。
  由种展转至转变差别生者。论主答。由初种子所有功能。展转付嘱。引起华中生果功能。从初为名故作是说。种能生果。若此华内生果功能。非种为先所引起者。所生果相应与种别。不应远麦等似前麦因等。举法同喻云。如是虽言从业生果。而非从彼已坏业生。亦非从业无间生。果但从前业相续.转变.差别种生 何名相续转变差别者。胜论师问。
  谓业为先至故名差别者。论主答。谓现起业最初为先。后熏成种在色.心中。起此色.心中种。中无间断名为相续。即相续种。后后刹那。异前前种名为转变。即转变种。于最后位一刹那时。有胜功能无间生果。胜前转变故名差别。
  如有取识至轮转于生死者。因解差别显业先受。如有取识正命终时。虽色心中带彼众多感后有业。所引熏习功能种子。一重业者今先受果。譬如负债强者先牵。二近起者今先受果。如将命终遇善.恶友生善.恶趣。三数习者今先受果 如一生来偏习此业。三所引由明了故先起。非余转等业也。如经部中有是颂言。一业极重。二业近起 三种业习数。即先所作 如其次第配释三前。谓重业前熟。近起前熟。数习前熟。余轻等业后熟 由斯业故转生死。
  于此义中至尔时永灭故者。因解感异熟业。以异熟因对同类因。引果差别。如文可知。
  何缘异熟果至有别果生。者胜论师问。何缘异熟果不能招异熟。如从麦种果有别麦果生。
  且非譬喻至无别果生者。论主答。且非譬喻是法皆一等。然从种果无别果生。显喻同法。
  若尔从何。胜论师问。
  生于后果至故喻同法者。论主答。彼后果起。从后熟变差别.功能种子所生。谓于后时有前种果。遇水.土等诸熟变缘。便能引生熟变差别功能。正生芽位方得种名。未熟变时亦名种者。从当名说。未熟变时。或似种故。世说为种。举法同喻。此异熟亦复如是。即前异熟果。遇闻正邪等诸起善恶缘。于异熟身中。便能引生诸善有漏.及诸不善有异熟心。起现在前。从此有异熟心引生所熏种子。相续.转变。展转能引最后刹那转变之差别。从此最后差别功能。后异熟果生。非从余异熟果生。故喻同法。
  或由别法至余异熟生者。论主又引喻显。或由别法类此异熟果可知。如拘橼华涂紫矿汁其汁色赤。在彼花中展转付嘱赤色功能。相续.转变.差别为因。后果生时。瓤便色赤色。从此赤色。更不生余。举法同喻。如是应知从业异熟。更不能引余异熟生。如瓤色赤便不生余。其拘橼子色黄。印度国人欲令子赤以致皆国王。故涂下其花令子赤也。
  前来且随至离佛无能知者。论主谦让仰推世尊。前来且随自己觉慧所知境界。于诸业.诸果略显粗相。其间异类差别功能。诸业所熏相续.转变种子。随其所应。至彼彼位彼彼果应生。唯佛所知。非余二乘见凡夫境界 依如是义。于经部中故有颂言 此善.恶业此熏习种 至此时中应合与果 此一切种因果定理 离佛世尊无能知者。
  已善说此至求慧眼者。此下一部之中大文第三名流通分。依前一解。一就破我品中名流通分 就三颂。初一颂赞道劝舍。第二颂赞道不睹。第三颂显毗劝学 此即第一赞道劝舍 我于上来已善说此清净涅槃无漏因。道即因名道 或因是能证因。道是所游无量道 谓佛世尊至理言说。真无漏法性。此即是前无漏因道 或真法性。是所游道。真实无我诸法性也。此显道体 不照真理名闇。无慧眼故名盲。应舍闇.盲诸外道等所起邪执 邪执但由恶见所为。应求慧眼除斯僻执照无我理。
  此涅槃宫至不能睹者。此即第二赞道不睹 大涅槃众圣所居。名涅槃宫。无我大路趣涅槃宫。名一广道 此一广道。千圣所游。即无我性。此无我道 诸佛如日。其言似光。所照。无我大道 显诸外等由无胜慧。虽开昧眼。而不能睹 或无我道。诸佛日言光明所照。虽后复开僻见昧眼。而不能睹。
  于此方隅至成胜业者。此即第三显略劝学 方谓四方。隅谓四隅。于此无我理教方隅。我已略说 为开智者慧毒利门。如身少破著少毒药。须臾毒气遍一身中为毒门。今造此论亦复如是。开少慧门诸有智者能深悟入。如似毒门名慧毒门。从喻为名 庶各随己自力堪能。修三乘行 遍悟所知四谛深理。成诸胜业。
  俱舍论记卷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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